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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海南省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052.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4.2亿元,比上年增长9.1%;第二产业增加值287.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8%;第三产业增加值420.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5.74亿元,增长12.2%。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8.46亿美元,增长9.8%,其中进口总额14.70亿元,下降6.3%,出口总额13.76亿美元,增长34.5%。市场消费稳中见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稳步增长,全年累计完成308.3亿元,增长14.8%。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3.58亿元,增长15.5%;农村消费品零售额64.72亿元,增长12.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5%。
2006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2.3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2%,同口径(指剔除上年农业税收和化肥增值税减免因素后同口径对比,下同)增收17.81亿元,增长20.6%(与决算数对比,下同)。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03.56亿元、调入资金8600万元和上年结余结转32.87亿元,财政总收入239.64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96.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7%,增支28.54亿元,增长1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33亿元和调出资金2400万元,...
2006年,海南省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052.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4.2亿元,比上年增长9.1%;第二产业增加值287.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8%;第三产业增加值420.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5.74亿元,增长12.2%。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8.46亿美元,增长9.8%,其中进口总额14.70亿元,下降6.3%,出口总额13.76亿美元,增长34.5%。市场消费稳中见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稳步增长,全年累计完成308.3亿元,增长14.8%。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3.58亿元,增长15.5%;农村消费品零售额64.72亿元,增长12.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5%。
2006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2.3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2%,同口径(指剔除上年农业税收和化肥增值税减免因素后同口径对比,下同)增收17.81亿元,增长20.6%(与决算数对比,下同)。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03.56亿元、调入资金8600万元和上年结余结转32.87亿元,财政总收入239.64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96.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7%,增支28.54亿元,增长1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33亿元和调出资金2400万元,财政总支出197.68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41.96亿元。
一、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新跨越,全年预算超额完成
2006年,海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一省两地”和“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促动下,全省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完成收入任务,财税部门加强对收入的跟踪预测,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针对税收收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与地税、国税部门召开税收收入分析预测会,加强对大项目、大企业的纳税监督,将税收任务进行分解,确保了税收任务的完成。贯彻执行《海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深挖增收潜力,切实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由于财税部门征管措施得力,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提前一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亿元的预期目标。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财政状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一是各级财政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2006年来自本省的财政收入179.93亿元,增收34.55亿元,增长23.8%。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77.58亿元,增长28.3%;省本级财政收入40.65亿元,增长16.3%;市县级(含洋浦区,下同)财政收入61.70亿元,增长23.6%;二是地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均超额完成年度预算,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80.4%,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是全省19个市县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预算并全部实现两位数增长,全省财政收入增长不均衡局面有所改变。
二、加大支农投入,创新支农方式,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保证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在财政预算已经确定的基础上,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将收入超收部分和机动财力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全年共拨付专项支农资金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7%。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中央及省级财政共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97亿元,用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硬化渠道、饮水项目、小型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拨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15亿元,重点整治33个田洋,改造中低产田18.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40万公斤;拨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6亿元,修复水利工程1093处等;拨付扶贫资金1.98亿元,用于全省11个贫困市县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惠农措施扎实有效。省财政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1275万元,增加购机1413台;拨付粮食综合直补资金7762万元,对近100万户种粮农民进行补贴;拨付1.42亿元用于退耕还林粮食及现金补助;安排1953万元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扩大了重点公益林覆盖面积390.5万亩,将全省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了管护补偿范围;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455万元,惠及农村移民97017人;拨付400万元恢复举办小康班,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拨付2000万元用于文明生态村建设。此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拨付4100万元用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四是实施资金优化整合,支农资金效益得到提高。对农业产业化、中部地区发展两项共4912万元支农资金进行了优化整合。打破部门分割,发挥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全省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阶段扩大资金整合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五是制定了农业保险框架体系意见和农业保险试点方案。为启动农业保险试点,开展“以险养险”做好准备工作。
三、加大“两免一补”投入力度,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一是继续加大了“两免一补”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拨付2.52亿元免除135.5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拨付8647万元免费为全省96.61万名农村地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区(县镇)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科书;拨付1505万元对3.68万名贫困寄宿生和5940名民族寄宿班学生补助生活费,帮助解决农村孩子上不起学问题。二是全部消除了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全省财政共筹措资金2.03亿元继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工程,改造D级危房26.12万平方米,新建校舍30.9万平方米,在全省范围内消除了农村中小学的D级校舍危房。三是农村中小学设备条件逐步改善。中央补助1655万元,省财政拨付2460万元,实施第二期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三亚、洋浦自筹资金),为1493所农村中小学配备了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此外,省财政还拨付1000万元补助市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解决部分农村中小学配备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和电教设备。四是大力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省财政安排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脱产学习培训班经费,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安排顶岗支教与师资培训经费,从海南师范学院选派500名优秀师范生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顶岗实习,同时相应选派500名在职教师到师范学院脱岗培训。此外,还安排“园丁工程”培训经费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四、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省财政拨付农村低保资金3100万元,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人数扩至15万人,把家庭人均年收入72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二是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在2005年试点的基础上,2006年省财政增加投入,拨付财政补助资金8697万元(占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的1.3%),将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省。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422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占农业人口的86%,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06年实现参合农民250万人以上”的目标。同时,全省共有37万人次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补偿金额为7752万元。2006年12月,财政部在海南省召开现场会议,对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国务院专题报告了海南省经验。三是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根据《海南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省财政和中央财政已投入9748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卫生院项目264个,占项目总数的86%。此外,还加强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设备购置,不断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五、关注弱势群体,加强社会救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缓解群众生活困难。省财政拨付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10.19亿元,确保全省31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养老金调整政策的落实;拨付城市低保资金9900万元,保障了城市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拨付自然灾害救济补助5700万元,保障了灾区人民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工作的资金需要;拨付企业军转干部补助1203万元和各项优抚安置补助支出1.51亿元,确保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及各类优抚安置对象的优待抚恤金发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困难。二是加大再就业投入,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省财政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18亿元,30554人享受了就业优惠政策。改进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了微利项目范围,增加了受益人群,全省共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563.16万元。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有关收费的减免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三是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弥补部分公益行业因物价上涨造成的损失。省财政拨付资金1.71亿元,初步建立起对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机制,对因油价上涨而增支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给予适当补贴。
六、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体系,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为改变全省区域发展不均衡状况,海南省财政厅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调整财力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06年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51.93亿元,比上年增加13.75亿元。主要项目有: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14.18亿元;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3.77亿元;调资转移支付18.63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08亿元;激励市县财政发展转移支付2.01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69亿元;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财政减收转移支付3.90亿元;新增生态转移支付2000万元;金海纸桨投产五年内税收收入转移支寸2500万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2069万元。为确保市县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下达市县规范津贴补贴托底转移支付资金8348万元和提高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资金7272万元,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市县机关在职公务员年人均津贴补贴发放水平达到10000元的托底标准和提高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人均岗位绩效工资3600元。除大幅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外,省财政还利用提前调拨资金、超调资金等方法,确保市县工资、养老保险和免费教科书的正常发放,缓解市县财政困难,促进市县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七、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利用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财政安排借款用于扶持新建药谷、海马工业园二期和狮子岭飞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续建老城开发区供水工程;此外,还支持了西环线铁路提速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安排国有企业改革前期工作经费,借款给省国资委用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打包回购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24户省属国有企业的债权及抵押物;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快处置积压房地产。此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增加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补助资金,妥善解决森工企业富余职工安置问题,确保天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多方筹措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借款给琼海等9个市县4500万元,用于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积极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中央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资金3213.9万元用于扶持185个项目。四是及时调拨资金,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省财政积极筹措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资金7.05亿元,并按进度及时拨付,确保了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五是规范财税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借鉴其他省市的财税优惠政策,按照“略优”原则,对全省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查清理,重申和规范全省的财税优惠政策,争取2007年正式出台。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全省家禽行业免征2006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及免收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查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扶持家禽行业发展。针对高位池养殖业存在的问题,对高位池养殖业管理政策进行规范,推进了高位池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六是筹措资金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省财政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新校区出具了贷款贴息承诺函,支持桂林洋高校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外国政府优惠贷款3200万美元,用于海南大学等4所高校人才培养与教育项目建设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促进了全省高校与国际间的交流,提升了医疗设备技术含量和医疗水平。七是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积极防范汇率风险。省财政将省日元贷款高速公路项目转贷协议项下92.51亿日元主权债务,先后两次采用货币掉期工具对其进行风险管理,为今后日元贷款和其他币种外债风险防范工作提供了借鉴和经验。八是用足用好财政部清欠优惠政策,帮助部分市县政府减轻外债负担。全年共使用省本级偿债准备金7256万元,为7个外债项目垫还拖欠债务,获得减免息费4000余万元,减轻了部分市县政府债务负担。
八、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构建科学高效、规范有序、更具活力的财政运行新机制
一是部门预算改革不断完善。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结余指标管理暂行办法》,把绩效预算理念纳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要求预算部门自行选择项目,开展绩效评估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绩效评价工作积累经验,积极推进绩效预算。二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展顺利。在2005年试点的基础上,已完成2006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新旧科目的转换工作,并在2006年预算执行中使用新科目进行辅助核算。同时,在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时全面运用新的收支科目。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快速推进。省本级所有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革资金范围已经囊括了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事业性收费资金、彩票公益金及发行经费。海口在市本级122个单位实施了改革,三亚在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琼海结合“镇财市管”,在乡镇一级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此外,在三亚、琼海、文昌推进财税库行横向联网试点,为增强财政收入的入库时效性和透明度积累了经验。四是会计委派改革进一步规范深入,规模不断扩大。全省19个市县区均已实施会计委派改革,共向3155家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1345人,占各级预算单位总数的95%。省本级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共242家,基本覆盖省直驻海口地区的全部单位。各级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五是工资统发改革稳步推进。全省工资网络统发人数达到15万人,省本级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已扩大到300家;统发项目扩大到“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中的所有项目,以及专项支出科目中的“人员支出”项目;统发人员扩大到经人事劳动保障厅审核的全额、差额单位在编人员、大中专院校编内人员及编外长期聘用的教师和干部。六是金财工程加快推进。海南省自主研发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正式上线使用,系统运行良好。扶贫资金监测管理系统和法规数据库及检索系统相继建成。通信网络基础进一步夯实,网络整体性能提升,信息数据和系统安全得到保障。明确了今后三年金财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市县的推广实施有序推进。七是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果。按照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琼海市成功实施了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镇管理体制、完善农民负担“一事一议”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创新农村体制机制,推进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验。八是政府采购改革不断规范。制定了《海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使用,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省本级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7.42亿元,比上年增长43.7%。组织开展了全省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九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补贴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央要求,对全省财政供养人员津贴补贴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研究制定了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通过,并于2007年2月全面实施。十是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定了《海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初步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框架。主动开展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策研究,积极探讨国有资源使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的有效措施,出台了《海南省户外广告资源实施招标拍卖管理的意见》和《小汽车车牌号码实施拍卖的意见》。
九、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省财政对部分市县的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专项资金、基层派出所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了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共查出应补缴的各种税费收入5.18亿元。三是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对全省15家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11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重点抽查,以及加大对会计师事务的处罚力度,促进了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及业务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了执业风险意识,改善了执业质量。
十、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建立了重要事项督办制度。省财政厅实行了每月两次的定期跟踪督办工作,明确了重要事项的办理责任和办结时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了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和全厅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共跟踪督办443件,已办结423件。二是加强了财政调研工作。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财政理论研讨会,对财政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同时,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有组织地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如省财政厅国库处对全省19个市县区财政国库管理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了改进市县国库管理工作的八条建设性意见。三是强化了财政执法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海南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方案》,结合全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对市县财政局2004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规则、法律文书进行抽查并进行备案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系统的执法水平。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李清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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