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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1933.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十五”时期年均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06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838.56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787.36亿元,增长12.8%。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7.1%、51.4%和41.5%,第二、三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6.82元,比上年增长9.63%;农民人均纯收入1980元,比上年增长6.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2.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7%;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68%。2005年,进出口总值26.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9.36%。其中,出口总值10.91亿美元,增长9.5%;进口总值15.42亿美元,增长1.01倍。
2005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254.57亿元,比上年增长18.53%。一般预算收入123.5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2.01%,增长18.57%。其中,增值税25.33亿元,增长17.20%;营业税31.59亿元,增长16.77%;企业所得税8.43亿元,增长33.46%;个人所得税5.18亿元,增长20.14%。全省财政支出429.35亿元,比上年增支20.29%。全省实现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3.33亿元以上。
一、以经济...
2005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1933.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十五”时期年均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06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838.56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787.36亿元,增长12.8%。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7.1%、51.4%和41.5%,第二、三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6.82元,比上年增长9.63%;农民人均纯收入1980元,比上年增长6.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2.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7%;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68%。2005年,进出口总值26.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9.36%。其中,出口总值10.91亿美元,增长9.5%;进口总值15.42亿美元,增长1.01倍。
2005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254.57亿元,比上年增长18.53%。一般预算收入123.5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2.01%,增长18.57%。其中,增值税25.33亿元,增长17.20%;营业税31.59亿元,增长16.77%;企业所得税8.43亿元,增长33.46%;个人所得税5.18亿元,增长20.14%。全省财政支出429.35亿元,比上年增支20.29%。全省实现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3.33亿元以上。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
(一)深入贯彻“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稳健财政政策,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改革。省财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的论证、储备及争取工作,2005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36.4亿元,有力支持了甘肃省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预算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由2004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对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国土资源整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各类国土、环保专项资金。2005年共上报国家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和地勘单位转产等项目45个。截至2005年底,共争取项目资金2.06亿元,下达1.5亿元。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发展。一方面,省财政配合省发改委、省经委等部门管好用好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切实使这项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省工业经济发展需要。另一方面,针对各市县领导和财政部门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调整预算,安排解决企业挖潜技术改造资金2001万元,有效支持了一些市县急需而又无财力解决的短平快挖潜和技改项目;积极安排关闭破产补助资金4.78亿元,有力支持了省属及省属下划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参与并支持本地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工作,通过制定相关财政财务政策,参与改制重组方案的审批,较好地解决了企业改组改制中一系列重大财务管理问题;为支持促进改制存续企业的发展,安排有色金属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000万元。
(四)积极支持财源建设。2005年,甘肃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经过调查研究、筛选衔接,以借款、垫息、贴息等方式,下达特困县财源建设资金2800万元、少数民族财源建设贷款贴息资金2153万元,陇南、庆阳财源建设贴息资金各1000万元,为支持财政困难市县和少数民族州县培植地方财源发挥了较好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二、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积极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增加支农投入。根据《农业法》有关规定,积极协调,依法安排并落实好农业财政支出预算,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5年,省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7.07亿元,占省级财政支出总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9.1%。
(二)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惠农政策。在继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防汛岁修抗旱等水利资金6363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民办公助”建设资金1100万元,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小流域治理、梯田建设及防汛抗旱等项目,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生态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共安排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9568万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184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性支出18594万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退耕还林任务382.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82.6万亩,荒山造林110万亩,封山育林90万亩,确定公益林补偿面积2066万亩。积极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粮款发放到农户手中,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加大粮食直补工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5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的补助力度。在全面减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实行粮食直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从2004年的1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500万元,采取国家扶持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购置了一批新型农机设备,加快了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步伐,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置农机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省级财政新增良种补贴资金500万元,按照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技术入户的原则,启动实施了“科技增粮行动计划”,变品种补贴为科技补贴,进一步加大了对种粮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四)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继续争取国家支持,重点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等项目,改善了农村基础教育条件,并筹集资金2.06亿元,对4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了“两免一补”,全省近150万名农村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近102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了杂费。
三、努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社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建立促进再就业长效工作机制奠定基础。2005年对滞留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继续按照“三三制”原则拨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并在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体规模不减的前提下,将结余资金调整用于支付困难企业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各项再就业支出。2005年省财政共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5400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159万元、省财政安排3850万元,确保了全省7.4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下拨各市(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 43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各市(州)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自求平衡机制提供保证。积极与地税、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下达各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计划建议数和支出控制数,及时拨付调标补助资金,并深入研究和探索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工作,逐步健全“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管理机制。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特殊救助对象和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2005年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10%,全年共下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5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400万元,省财政安排9500万元,确保了全省64.3万名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提高了保障水平。
(四)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在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已取得成绩的同时,2005年将试点县(区)个数由原来的5个扩大到14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254.99万人,占试点县农业人口的85.26%,省财政全年共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补助资金29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74万元,省财政安排1190万元,并与卫生等部门深入试点县(区)调研,促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有效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努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在保持省级必要的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保持现行财政体制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省级对部分财政困难县实行阶段性财税优惠政策,将57个县省级参与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加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加大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2005年省对市州决算核定四税返还1.18亿元。
(二)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努力提高县乡财政保障水平。2005年,省财政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0.2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7.9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4200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3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当年增加15.08亿元,是实施转移支付制度以来补助力度最大的一年。拨付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31.7亿元。
(三)完善财政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下达奖补资金4.09亿元,鼓励县乡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压缩财政赤字,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成果,推动农村各项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省财政制定了《甘肃省提高乡镇公用经费补助办法》,对乡镇公用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全省实有1295个乡镇,按每个乡镇10万元给予补助,共补助乡镇公用经费1.3亿元。
(五)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支持改善乡镇办公条件,2005年下达基层政权建设资金3608万元,实施基层政权项目185个,建设面积达16.16万平方米,较好地保证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五、财政改革和财政监督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统筹规划,全面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根据财政部提出的研究建立稳定长效财政监督机制的总体设想和目标任务,省财政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财政监督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将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融入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促进财政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二)拓宽监督领域,对重大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财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对10项重大财政惠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研究制定了10项重大财政政策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组成4个检查组,对定西等6市15个县(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前期费、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予以通报。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财政收支监督。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税收收入征管质量、非税收入的检查,并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教育专项、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为内部监督和加强财政管理提供了有关资料,做到内外监督结合。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冉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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