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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7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1.1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3067.23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2836.7亿元,增长10.6%。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1%、57.5%和33.4%。从需求的角度看,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同向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其中,总投资增长18%,最终消费增长8.8%,净出口增长14.3%。总投资和总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9.3%和40.7%。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62.1亿元,比上年增长30.7%。
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9.7亿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2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1.7亿元,为预算的112.7%,增长22.8%;非税收入完成118亿元,为预算的123.5%,增长29.1%。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8.3亿元,为预算的110.3%,增长2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5.7亿元,为预算的109.3%,增长23.6%;非税收入完成22.6亿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24.8%。
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2.2亿元,为预算的91.6%,增长20.9%。其中: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完成94.4亿元,增长16.3%;教育支出完成140.3亿元,增...
2005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7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1.1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3067.23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2836.7亿元,增长10.6%。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1%、57.5%和33.4%。从需求的角度看,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同向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其中,总投资增长18%,最终消费增长8.8%,净出口增长14.3%。总投资和总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9.3%和40.7%。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62.1亿元,比上年增长30.7%。
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9.7亿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2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1.7亿元,为预算的112.7%,增长22.8%;非税收入完成118亿元,为预算的123.5%,增长29.1%。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8.3亿元,为预算的110.3%,增长2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5.7亿元,为预算的109.3%,增长23.6%;非税收入完成22.6亿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24.8%。
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2.2亿元,为预算的91.6%,增长20.9%。其中: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完成94.4亿元,增长16.3%;教育支出完成140.3亿元,增长14.5%;科技支出完成11.8亿元,增长11%。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均达到法律规定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算总账实现净结余2.7亿元。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2.6亿元,为预算的84.5%,增长26.1%。其中: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完成12.6亿元,增长11.7%;教育支出完成16.8亿元,增长55.7%;科技支出完成3.8亿元,增长20.9%。
一、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一)继续巩固“三条保障线”。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147亿元,较上年增加22.2亿元,增长17.8%,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确保了203.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各级财政累计为下岗职工支付基本生活费1.2亿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3亿元,确保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费的及时代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筹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2亿元,较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9.6%,对158.5万低收入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积极协助缓解社会矛盾。及时拨付资金2.1亿元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失地无业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措施,200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遗留问题的资金达18亿元,其中,建立征地调节资金3.89亿元,专项解决2005年前的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补偿遗留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努力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妥善解决城市居民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建立了财政应急保障体系,不断增强财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近9亿元,建设扶贫新村1162个,安置移民5.1万人。扶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150元,基本解决了15万人的温饱问题。
(四)积极支持防灾救灾工作。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亿元,切实加强对山地灾害的治理。及时下达各类救灾资金7.5亿元,有力支持了灾区的救灾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加大对农直接投入。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实现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方面支出94.4亿元,同比增长16.3%。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中低产田改造、红层丘陵地区打井找水、水利工程渠系配套、旱山村集雨节灌等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猪链球菌和禽流感等畜禽重大疫病防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能源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良种推广补贴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7亿元,吸引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8.21亿元,着重扶持了生猪、茶叶、果蔬等重点优势产业的发展。
(二)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提前一年达到中央全部免除农业税的要求,确保了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深入开展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化解乡村债务等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财税政策,农民人均负担比上年减少了30元左右。
(三)继续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及时、足额兑付粮食直补资金6.5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种粮农民平均每户直接增收35元。
三、积极支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瓶颈”制约。全年共争取中央国债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1.2亿元,省本级投入基本建设资金8.8亿元。全省基本建设支出完成115亿元,比上年增加30.2亿元,增长35.6%,陆续建成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二)进一步调整财政支持工业发展资金的投向结构,通过财政贴息、补贴等手段,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优势资源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全省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3.94亿元,增长4.8%,科技三项费用支出6.97亿元,增长6.27%,支持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持部分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企业实施关闭破产,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继续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省级财政安排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支出达2.6亿元,同比增长96%,重点支持了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建设,建成了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开展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为经济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财税环境。
四、努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省财政安排“两免一补”资金3.6亿元,为全省370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和学杂费提供了资金保证。大力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校舍建设、政府助学体系建设,大多数县提前达到了省确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二)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安排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达49亿元,同比增长43.2%。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保障了新增15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需要,覆盖农业人口超过1000万人。支持了1131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工作。推进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
(三)促进文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省博物馆等重点文化项目和科技信息、自然资源、技术标准等5大领域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教兴川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安排用于文化、体育、广播等其他社会事业领域的支出达27.5亿元,同比增长22.8%,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一)硬化预算管理。2005年省级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达到87.4%,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向二级预算单位扩展,实行银行代收的省级执收单位达1471个,比上年增加105个。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管理网络系统初步建立。148个县(市、区)实行了部门预算改革,改革面达到80%。省级122个一级主管部门及其所属816个二级预算单位已经全部实施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或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相结合改革的县(市、区)达到了143个。
(二)结合中央“三奖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将市(州)、县对政法、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支出的保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并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激励性财力补助。初步建立了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扩大了标准财政支出保障范围,将农业、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全部纳入一般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州)、县的转移支付力度,2005年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达到了9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3%,县级人均财力水平达到2.6万元,比上年增长21.8%。
(三)努力化解县乡政府债务。省财政将县乡政府化解债务情况纳入了激励约束考核范围,并在财政决算结算中落实了考核政策,对化解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了激励性财力补助。代省委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通知》,对可能新增乡村债务的各种行为从制度和机制的层面予以严格约束。
六、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监管。省财政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2005年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土地收入和缴入金库的土地收益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5.8%和23.2%。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专项核查工作,制定了对国有土地收益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加强自我监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和资金分配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以“暴露问题、规避风险、完善制度、提高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核算中心检查工作。
(三)加强财政财务监管。狠抓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薄弱环节,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省级部门和单位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要求,开展了财政资金跟踪检查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以及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清理、处置。
(四)加强会计监管。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加大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
七、税务工作齐头并进
2005年,全省税务部门着力于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带好队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5年,全省共实现国税收入440.88亿元;完成计划口径税收收入405.28亿元,增收75.66亿元,增长23%。税收收入、计划口径收入双双突破400亿元大关。实现地税收入348.36亿元,增长22.65%,扣除农业税停征因素,同口径增长26.83%。
(一)税收征管迈出新步伐。按照突出征管主业、提高运转效率的原则,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职能配置。税收征管新格局逐步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得到落实,纳税评估全面推广,税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有所提高,税收服务的人性化、规范化特点更加突出。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现了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了“一户式”税源档案。推进了车船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建设。以纳税人户籍管理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了分类税源管理、税管员下户、信息采集、信息运用、工作协调、工作日志、档案归集等制度。继续在餐饮、娱乐、旅馆、茶坊、洗浴、美容、按摩、洗染、理发、洗车等行业推行有奖发票,建立了发票查询和举报平台。
(二)依法治税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和欠税公告制。依法开展税收检查,全省国税查补收入6.8亿元,地税查补收入8.86亿元。规范了取证、报告、审理、决定、通报、立卷的执法检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调整了省级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建立了法制与稽查联系会议制度。规范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明确了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业务归口等问题。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调整了电力、生猪、烟叶等产品的税收分配关系或征管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邹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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