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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海南省实现生产总值894.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0.75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220.07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373.75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6.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25.92亿元,下降23.8%。旅游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516.47万人,比上年增长8.1%,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1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4.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加15.60亿元(与上年决算数比,下同),同比增长21.8%。其中,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9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加6.85亿元,增长24.4%;市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9.93亿元,比上年增加8.75亿元,增长21.2%。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67.5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4%,比上年增加26.83亿元,增长19.1%。其中,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61.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4.6%,比上年增长15.1%;市县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05.2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6%,比上年增长21.1%。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确保了重点支出,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积极支持...
2005年,海南省实现生产总值894.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0.75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220.07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373.75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6.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25.92亿元,下降23.8%。旅游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516.47万人,比上年增长8.1%,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1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4.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加15.60亿元(与上年决算数比,下同),同比增长21.8%。其中,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9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加6.85亿元,增长24.4%;市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9.93亿元,比上年增加8.75亿元,增长21.2%。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67.5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4%,比上年增加26.83亿元,增长19.1%。其中,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完成61.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4.6%,比上年增长15.1%;市县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05.2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6%,比上年增长21.1%。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确保了重点支出,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积极支持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机制的要求,针对海南省现行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在确保现有财力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05年海南省激励市县财政发展转移支付办法》,安排1.42亿元实施“二保六奖”,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发展经济、做大经济蛋糕的积极性。积极配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开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天然橡胶贸易谈判,将天然乳胶产品、天然橡胶烟片、技术分类天然橡胶等三种天然橡胶产品列为我国的高度敏感产品,进口关税税率保持不降,有力地保护了海南省橡胶产业。制定了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投产5年内税收收入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调动市县营造浆纸林的积极性,支持了海南省林—浆一纸一体化项目建设。
(二)管好用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市县金融平台。从省工业发展资金安排借款1.18亿元用于支持年产15万台发动机项目和兴业聚脂年产16万吨瓶级聚酯切片项目;借款4500万元支持海口市、澄迈县等9个市县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立市县地方金融平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排1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积极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资本金8.24亿元,支持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对洋浦土地开发公司和大新华航空公司的重组工作,支持海南省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重组并启动大广坝二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供款2500万元帮助临高县解决原和邦炼油厂农民征地补偿费遗留问题;借款5800万元用于鹿回头宾馆改制;拨付2900万元用于叉河水泥厂破产职工安置。安排省直国有企业改制经费4600万元。
(三)加大了对重点项目的投入。投入1.14亿元用于凤凰机场建设;投入1.37亿元用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投入1900万元用于小城镇建设;投入8382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海南钢铁公司、海南制药厂等近百个企业(或项目)的发展。
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加强了国外贷款项目管理,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外债清欠,全年共收回2 355万元贷款,提前解除债务负担2372万元。不断扩大省本级偿债准备金规模,2005年新增偿债准备金9200万元,年底余额达1.5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在全国率先免除中小学义务教育杂费
(一)在全国率先免除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支持教育力度加大。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的决定,从春季学期开始,免除了全省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秋季学期,又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范围由公办学校扩大到部分民办,企业办学校。省财政安排免除杂费专项补助资金1.73亿元,各市县也积极安排配套资金,全省受益中小学生人数132.4万人。安排4964万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教科书实施集中采购,降低课本成本,全省受益贫困学生人数62.1万人。安排312.5万元为5940名少数民族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安排93.6万元为1603名省属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加大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投入1.57亿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新建,危房改造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8个市县已全部消除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全面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
(二)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2005年,在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安排农村低保资金1000万元,全面启动了农村低保工作,共有8.5万农民受益。同时,规范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制订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人群。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问题。将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安排8.32亿元用于省本级、农垦系统以及各市县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确保全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解决了归侨退休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以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和“三拖欠”问题。
(三)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会同省卫生厅进一步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海口、三亚、五指山、琼海、澄迈等5市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2005年,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103万人,比上年增加48万人。投入1572万元用于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规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对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设备购置、以及农村卫生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资金6000万元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四)加大科技文化投入力度。2005年科技三项费用安排5872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开发,比上年增长29.9%;投9078万元用于省博物馆和省图书馆建设,投入4166万元用于购置广播电视转播车等,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三、注重解决“三农”问题,全力支持全省救灾工作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提前一年免征农业税。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全省免征农业税,实现农民农业生产零税负。为缓解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后市县政策性减收造成的县乡财政困难,2005年省对市县补助资金达到6.35亿元,比上年增加5515万元,弥补了全省18个市县因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取消造成的收入缺口。
(二)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5年,国家下达海南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4.12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3亿元(省本级配套资金42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2005年基本完成农田整治项目,改造中低产田47.6万亩,开挖渠道984条1027公里,硬化灌溉渠道1301条528公里,修整机耕路441条490公里。
(三)实施“三集中”扶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思路,全年仅农业口就捆绑中央扶贫资金1.86亿元,集中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并实行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完善财政支农及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出台了《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全力支持救灾工作。2005年是海南历史上灾情十分严重罕见的一年,先是旱灾,后是风灾。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抗灾救灾工作部署,急灾情之所急,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打破常规,快速拨款,省财政紧急向市县预拨2650万元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之急需。及时向国家各部委报告灾情,争取中央各项救灾救济资金1.96亿元,并统筹安排各类抗灾救灾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统筹地区和谐发展
2005年,省级财力分配向市县倾斜,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37.22亿元,比上年增加4.68亿元,增长14.49%。同时,动用省本级一般预算剩余财力1.42亿元,帮助有关市县解决政策性减收和历史遗留问题。其中,给市县政府借款6316万元用于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拨付520万元支持市县全面落实侨房政策。为了缓解市县资金紧张,确保工资等刚性支出,省财政加大资金调度力度,2005年省财政向市县财政调度资金(含专款)49.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0%。大力支持市县提高工资标准,2005年,省财政在上年向市县安排2.40亿元工资调标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安排2.72亿元。年底,全省18个市县均按“统一加浮动70%”的标准发放工资,提前一年兑现了省委、省政府承诺。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
(一)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重新修订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项目及标准。扩大公用支出定额标准涵养范围,细化并增加公用支出单项定额,增加了前期工作费项目。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审核、报批的权限和程序,初步建立了规范、合理的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机制。全省18个市县全面实施了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三亚、琼海等市县部门预算改革日益规范。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探索省本级差额管理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办法,探索将基建资金、预算外资金等纳入集中支付的方式。开展公务卡使用试点,方便预算单位用款。123个省直预算单位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海口、三亚两市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琼海市结合“镇财市管”改革试点,在乡镇级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
(三)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开发非税收入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使系统的功能全面支撑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全貌。加强和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建立非税网站,开发非税收入社会公共查询系统,接受社会对非税收入征管的监督。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乡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2005年底已推进到19个乡镇。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项目全部纳入网络化系统征缴,进一步扩大非税收入实行网络化系统征缴的范围,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四)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按照“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作协调”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政府采购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管理和操作程序,对14种办公设备全部实行协议供货,方便了采购单位,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研发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2005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超过7亿元,增长50%以上;省本级采购规模5.17亿元,增长74%。
(五)积极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模拟试点。海南省是2005年财政部选定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5个试点省市之一。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在省本级各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和三亚市本级所有单位和所有乡镇开展了涵盖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改革模拟试点,为全面铺开这项改革奠定了基础。
(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乡财县管”试点。牵头研究制定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琼海市率先开展了“乡财县管”改革试点,通过市财政部门参与管理并监督镇财政收支,建立规范的镇财政业务程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维护镇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提高镇财政管理水平,为海南省全面推广“乡财县管”改革积累了经验。
(七)大力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开发了海南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省本级除债务专户资金和社保专户资金外的21类专户财政资金都纳入了该系统进行管理。开发完善会计核算系统,省本级226家单位使用了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完善工资统发系统,实现了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缴纳,解决了预算单位长期手工操作的问题。完成了18个市县财政局、党政网和内网边界的安全建设工作,同时启动了以海南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存储和备份系统项目建设,确保了“金财工程”数据安全。
六、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一)以专项资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2005年上半年,组织力量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杂费、抗旱、水利、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下半年,一个处室对口一个市县,对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派出所建设、“达维”台风救灾、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时,注重检查时效性,资金一拨付,监督检查马上就跟上,基本做到了资金拨付到哪里,专项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就到哪里,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修订和完善了10多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省长预备费的使用程序,加强对机动资金管理。开展了省直“小金库”和非省本级财政拨款及省直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调查工作,对全省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为规范津补贴发放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清理整顿教育、涉农、涉企等收费。制订并实施《海南省省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启动了省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省三届人大常委会意见,认真做好会计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会计委派工作全面深化,会计服务、监督和财政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深入,各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了《海南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方案》,开展了《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通过财政部、省普法办的验收检查。
七、加强调查研究,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财政“十一五”规划,对前三年后三年财政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科学把握财政工作规律。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11个中部和贫困市县的调研工作,撰写了市县财政经济情况调研报告。先后开展了完善会计委派、琼中贫困学生辍学、全省土地收益、建立大宗农产品重特大自然灾害保险试点以及债权追收和企业所得税税源等多项调研工作,并形成了一批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科学化决策提供了依据。
主动加强与预算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预算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与主管部门一起研究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主动帮助预算部门解决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三加强、三主动”(即:加强对市县财政业务指导,加强对市县财政干部培训,加强对市县财力的支持倾斜力度;主动和市县沟通情况,主动为市县提供服务,主动为市县解决困难)的要求,建立了财政厅与市县对口联系制度,积极主动地为市县提供服务。建立了重要事项定期督办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郑学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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