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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895.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8%,增幅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16331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9.56亿元,增长9.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4%;第二产业增加值1773.21亿元,增长34.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4.5%;第三产业增加值1532.78亿元,增长18.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1%。全区生产总值中一、二、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16.9∶41.0∶42.1调整为15.1∶45.5∶39.4。“十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6%,快于“九五”时期平均增速6.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适度稳定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87.84亿元,比上年增长48.6%,增幅比上年回落1个百分点。对外贸易实现快速发展。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51.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5%。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4.10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市场物价平缓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4%,劳动就业保持基本稳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37元,比上年增加1014元,增长12.5%,扣除价...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895.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8%,增幅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16331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9.56亿元,增长9.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4%;第二产业增加值1773.21亿元,增长34.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4.5%;第三产业增加值1532.78亿元,增长18.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1%。全区生产总值中一、二、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16.9∶41.0∶42.1调整为15.1∶45.5∶39.4。“十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6%,快于“九五”时期平均增速6.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适度稳定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87.84亿元,比上年增长48.6%,增幅比上年回落1个百分点。对外贸易实现快速发展。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51.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5%。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4.10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市场物价平缓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4%,劳动就业保持基本稳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37元,比上年增加1014元,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十五”时期,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5%,高于“九五”时期0.8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6元,增长17.5%。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内蒙古的财政收支也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536.29亿元,比上年增加162.8亿元,增长43.6%,增长达到近几年的最高点。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5.05亿元,比上年增加94.6亿元,增长39.3%。财政支出明显扩大,公共财政的服务保障功能得到加强。全年全区财政总支出734.71亿元,比上年增加131.9亿元,增长21.9%。全区较好地完成各项收支任务,财政收支增加额再次双双突破100亿元。“十五”期间,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累计分别达到986.34亿元和2557.86亿元,分别比“九五”时期增长1.28倍和1.77倍。
一、财政收入增长迅速,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
(一)强化国税征管,确保国税收入快速增长。
1.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强化以票管税,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加强了征管基础建设。完善税源属地分类管理,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了税源控管。建立实体化办税服务厅,推行了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方便了纳税人。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开展纳税评估,加强纳税咨询辅导,优化了纳税服务,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税收信用体系,试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2.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制止越权减免税。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及货物运输、房地产业、商贸企业、医药企业、汽车市场等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制售、虚开增值税假发票案件和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全区国税系统各级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3818户,查补税款5564万元、加收滞纳金595万元、罚款1451万元,总额共计7610万元;移送案件11件,曝光案件57件,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促进了全区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
3.加强了税收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全区国税系统广域网升级扩容改造,提高了数据传输性能和网络的安全性。完善和拓展金税工程二期建设,开通运行了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四个子系统,加强了增值税的信息化管理。全区上线运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实现了征收数据自治区国税局集中处理及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网络版系统、出口退税系统三大主体应用系统的成功整合,开发应用了个体定额、纳税评估、发票管理和计算机开票等一系列软件,为全面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推行应用公文处理系统,实现了公文的远程封发。建立国税内部网站,实时开通了政策法规查询、管理信息查询、报表处理、电子邮件等业务,提高了税务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注重培养税收信息化队伍,为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奠定了人才基础。
2005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248.8亿元,比上年增收81.4亿元,同比增长48.6%,增幅列全国第一位,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税收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其中,增值税累计完成194.63亿元,同比增收62.12亿元,增长46.9%;消费税完成11.8亿元,同比增收1.52亿元,增长14.79%。
(二)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地税收入稳定增长。
1.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以实施“征管数据大集中”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行国家税务总局地税版征管信息系统,全区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迈进了全国税务系统的先进行列,达到了提高征管质量效率,规范征管行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目的。
2.进一步强化发票管理改革工作。从2005年元月起,全面使用新版发票,提升发票的使用面和使用率,有奖发票用户量及用票量呈大幅增长,增加税收收入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认真加强货物运输发票的管理,特别是规范自开发票纳税人的发票使用管理以及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网络传输,稽核检查,电脑比对工作。努力拓展发票管理的领域,全区已有6个盟市地税局将医疗卫生涉税发票纳入地税管理,扩大以票控税的范围。加大发票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在全区开展了有奖定额发票专项检查和发票交叉检查工作,共检查了59555户用票户,查出违纪发票9661份,查补税款29万元,已入库27万元。
3.健全了税务稽查工作。自治区地税系统及时制定检查方案,重点对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交通企业、电力企业、房地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地税征管的各税种中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征管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全区地税系统共检查纳税人3221户,查补总额31887万元,入库24041万元,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改善和解决了一些较突出的税收征管问题,对净化税收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2005年,全区地税系统累计入库各项收入26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8亿元,增长35.36%。其中,税收总收入累计入库182.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93亿元,增长37.72%,完成年度计划的116.71%,社会保险费累计入库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6亿元,增长27.62%,完成年度计划的116.01%,水利建设基金入库11845万元,工会经费入库174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入库5448万元。
(三)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使非税收入制度化、规范化。随着全区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和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基金收入等非税收入增长较多,全区财政部门相应地制定了一些征管措施,完善了征管制度。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2005年,全区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突破200亿元,达到了219.57亿元,比上年增加69.38亿元,增长46.2%。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又一重要来源。
二、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积极支持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给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全年完成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110.2亿元,比上年增加34.3亿元,增长45.1%,重点用于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的机遇,筹资9.5亿多元,比上年增加6亿多元,支持了重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针对银根紧缩,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各级财政除按预算拨款外,还利用间歇资金对一些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全区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出29.5亿元,比上年增长45.9%。城市建设支出38.9亿元,比上年增长52.9%。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得以顺利引进。
(二)支持“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2000年到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外贸发展资金2.9亿元,支持项目700多个,有效地促进了外经贸事业的发展。
(三)利用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2.3亿美元,重点支持了海拉尔——满洲里公路建设和包头市大气环境治理等项目。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筹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外贸发展、口岸建设、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2亿多元,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二是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三是争取中央财政资源枯竭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8000万元,妥善安置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
三、支持“三农三牧”的力度不断加大,惠农政策得到落实
(一)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全方位解决“三农三牧”问题。全部免征了涉农涉牧三税,自治区为此安排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5亿元,比上年增加5.7亿元。
(二)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5年全区有30个旗县纳入国家产粮大县奖励范围,获得奖励资金2.6亿元。实行“三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以及农机补贴6.2亿元,已全部兑付到位,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力地支持了各地粮改的顺利进行。
(三)继续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力度。2005年,国家和自治区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27亿元,其中,安排2.62亿元重点支持600个村财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持到户项目、10个三少民族整村推进扶持到户项目、100个财政扶贫(以工代赈)整村推进扶持到户项目;安排3000万元,对全区30个旗县缺乏基本生活条件村屯(嘎查)的贫困人口进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搬迁;安排4000多万元支持产业化扶贫、20个财政科技扶贫项目和20个国有贫困林场。
(四)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禁牧舍饲、天然林保护工程等,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55.1亿元,其中对农牧民的粮食和现金补助及公益林补偿资金27亿元,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
(五)扩大“两免一补”政策实施范围。2005年,自治区财政加大了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投入力度,当年资金总量达3.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资金1.4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免杂费资金1.54亿元,盟市、旗县财政安排寄宿生住宿费补助7148万元。实施范围由2004年的75个旗县扩大到81个旗县,覆盖了国贫、区贫旗县及边境旗县。从2005年秋季开始,自治区政府决定,对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使10.9万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助。全区城乡累计受助学生数由130.7万人增加到169万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59.7%。
(六)积极做好其他相关的工作。一是筹集财政资金4 300万元,支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旗县由上年的7个扩大到12个,162万农牧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启动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近万名符合条件的农牧民每人每年可领到6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是解决欠发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筹集1亿元资金,帮助农村牧区解决拖欠以前年度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三是筹集各类农牧业救灾资金2.2亿多元,用于农牧业救灾,农村牧区疫病防治和震后重建。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一)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就业再就业财税政策。各级政府征集社会保险费83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22%;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47.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6.7亿元,增长15.7%。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7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23%,低保人员年平均财政补差比上年增加120元。自治区筹集就业和再就业补助资金5.2亿元,全年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1.7亿元,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数24.8万人,同比增加3.5万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筹集资金3000万元,开展了农村牧区和城镇医疗救助试点。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区38万优抚对象按规定标准领取到了各项补助。筹集资金3.8亿元,用于农村牧区救灾、疫病防治和灾后重建。
五、大力支持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政权建设
(一)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2005年全区各级财政安排教育经费78.7亿元,比上年增加12.5亿元,增长19%。在资金的投向上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鼓励先进,自治区财政对中央下达的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1500万元,采取了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分配方式。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筹措近2000万元,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投入,通过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调动了各盟市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和增加投入的积极性。通过加大对布局结构调整的投入以及政策引导,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了教学质量,截止到2005年底,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从1999年的12490所减少到8385所,减少35%,教学点从7114个减少到3020个,减少58%,校均规模从167人增加到249人,牧区和边境地区基本实现了中小学向旗县所在地集中。二是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牧区办学条件。200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共投入基础教育“四大工程”资金达41693万元。其中:农村牧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12000万元、“两基”攻坚工程13500万元、二期义教工程6300万元、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工程9893万元。明显改善了农村牧区基础办学条件。三是积极构建对高校贫困生和民族生资助体系。2005年自治区财政下达国家奖学助学金预算指标1965万元,其中奖学金244万元,资助高校品学兼优贫困生609名;助学金1721万元,资助高校特困生11472名。自治区政府还要求高校将学费收入的10%用于减免高校贫困生学杂费支出。200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国家助学贴息和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安排蒙授生杂费1000万元,16500名少数学生得到资助。四是支持部分高校重点实验室及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2005年投入2400万元,先后装备了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5所院校的重点试验室。争取国家实训基地建设资金2180万元,重点支持了数控技术、电工电子、煤矿安全、计算机应用、汽车维修等6个专业的实训基地,为培养高质量技能型紧缺人才提供资金保障。
(二)支持科技事业快速发展。2005年自治区科技经费支出1.1亿元,其中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领域和项目的经费为7585万元,占全部科技事业支出的68%,安排科技归类项目43项。为体现项目集成,资金投放重点围绕自治区六大支柱产业,实施了“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绿色奶业发展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产业化示范专项”、“中蒙药研究”、“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平台建设”和“稀土新材料应用”等项目。
(三)支持文体广播事业全面发展。2005年,全区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5.2亿元,比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19.2%。重点支持了公益性文艺团体和文化场馆建设,以“西新工程”和“走出去工程”为重点,推动了广播电视的发展。
(四)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5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20.8亿元,比上年增加3.3亿元,增长19%。
(五)公检法司支出31.6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增长10.5%,其中政法部门各类专项投入累计24亿元,支持了打黑除恶、反恐怖等专项斗争,推进了全区公检司法信息网络共建和科技强警,基层派出所、法庭、检察院的装备和办案条件及监狱设施得以改善。
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自治区逐步规范转移支付办法,逐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2005年,自治区对盟市、旗县的财力性补助和专项拨款332.8亿元,自治区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以旗县为单位算账分配,保证对困难地区的倾斜照顾。实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三奖一补”政策,中央财政下拨资金7.1亿元,加上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3.6亿元,对纳入奖补范围的旗县实施了奖励和补助。在中央财政的政策框架内,自治区进一步细化了奖补办法,提出“七奖二补”,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2005年自治区对旗县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6.2亿元,安排边境旗市转移支付1.38亿元。采取这些政策措施后,旗县财政的困难状况得到缓解。
七、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新制度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提早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项目预算的基础上,2005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管理的意见》,对预算编制程序、预算追加权限、财政供给范围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截至2005年底,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已全面推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96亿元,占本级总支出的60%。盟市本级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7个盟市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三)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40个部门的630多个执收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全区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达200亿元。
(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9.9亿元,实际采购规模45亿元,比上年增长36.4%,节约资金4.9亿元,资金节约率9.8%。
(五)积极推进其它改革。在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方面,全区“金财工程”网络系统建设任务完成50%以上。在支持事业单位改革方面,选择教育、卫生、文化、地勘等9个事业单位作为试点,以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为突破口,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完成了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为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奠定了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丁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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