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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重庆市实现生产总值2665.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31.32亿元,比上年增长4.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81.24亿元,增长16.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052.83亿元,增长10.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608元,比上年增加1533元三大经济区竞相发展:都市发达经济圈完成生产总值1037.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8.9%;渝西经济走廊完成生产总值826.05亿元,增长11.4%,占全市的31.0%;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完成生产总值802.26亿元,增长11.5%,占全市的30.1%。全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9.93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3,比上年提高3.7%。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增幅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38.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7%。全年进口17.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4.9%;出口20.91亿美元,增长31.9%。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21元,比上年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35元,比上年增长14.5%,扣...
2004年,重庆市实现生产总值2665.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31.32亿元,比上年增长4.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81.24亿元,增长16.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052.83亿元,增长10.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608元,比上年增加1533元三大经济区竞相发展:都市发达经济圈完成生产总值1037.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8.9%;渝西经济走廊完成生产总值826.05亿元,增长11.4%,占全市的31.0%;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完成生产总值802.26亿元,增长11.5%,占全市的30.1%。全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9.93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3,比上年提高3.7%。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增幅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38.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7%。全年进口17.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4.9%;出口20.91亿美元,增长31.9%。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21元,比上年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35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
2004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0.62亿元,为预算的113.71%,比上年增长24.2%。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158.66亿元,为预算的133.4%,增长36.8%;区县(自治县、市)财政收入完成143.78亿元,为预算的125%,增长44.5%。2004年重庆市完成辖区内中央财政收入160.52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87.96亿元、国内消费税25.74亿元、企业所得税16.43亿元、个人所得税1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9%、18.1%、26.6%和13.5%。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85.12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其中:市级财政支出166.89亿元,增长23.5%。区县(自治县、市)级财政支出完成318.23亿元,增长24.2%。
一、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全面完成收入任务
2004年,重庆市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三农”政策、企业新产品退税政策,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利润总额、外贸出口总值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各级财税部门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严格依法征管,大力组织收入,全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分别比上年增长19.1%、25.5%、27.1%、98.1%。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在市级44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纳入非税系统管理的基础上,22个区县(自治县、市)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范围。
二、落实“三农”政策,支持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2004年,重庆市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全市减轻农民税负1.85亿元。市级以上投入农林水及扶贫资金16.64亿元,比上年增长19.9%,重点支持“三百工程”(农村产业化百万工程、百强镇工程、百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程)、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尝试将涉及300多万农户的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补助粮食折现、恢复耕种撂荒地、种植再生稻、补贴种粮农民(试点区县)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6个项目共14.16亿元资金,通过招标委托市农村信用社直接发给农民,减少了中间环节。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培训经费4700万元,培训农民20.3万人。
在扶贫资金使用上,重庆市着力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围绕特困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异地扶贫和技能扶贫,促使扶贫工作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增强贫困地区内在造血功能。以武隆县、铜梁县作为试点,探索对失学儿童救助实行直接补贴改革获得成功。全年共安排扶贫资金4.3亿元,着力解决贫困地区行路难、饮水难、读书难、就医难和照明难的问题。实施4.2万农户改灶消除地氟病工程、3000户高山移民和2.9万个贫困学生救助工作,解决15.2万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修建农村公路8716公里,乡村道路5622公里,救助2.4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完成异地扶贫2420户,全市最后一批1932户岩洞、窝棚户搬进了新房。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将市级教育经费增量的65%、卫生经费增量的75%和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68%用于农村。
三、增加科教文卫投入,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004年,重庆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科教兴渝”战略,依法确保“三个增长”,市级科技三项费和教育经费分别比上年增长44.6%和17.8%。教育经费进一步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倾斜,全年筹集资金4.62亿元,支持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消减“普九”欠债、调整中小学布局、实施“一费制”、改造危房和寄宿制学校、资助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工作。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安排经费1.17亿元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学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启动人才工程,加大人才培训经费投入,为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提供保障。安排8497万元支持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8712万元用于三大科技平台、“5+10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组建新华书店集团、广电集团和文化事业单位改制,支持民族民间文化文物保护工程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推进疾控、急救、传染病救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6个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特困医疗救助,为20个区县采购艾滋病初筛设备,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完善教育、文化、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三峡博物馆、湖广会馆、党政内网相继建成,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区县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亚足杯、三峡国际旅游节、“重庆·香港周”等活动成功举办。全年市级以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支出达36亿元,比上年增长31.7%。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中央和市级财政全年安排社会“三条保障线”经费31.71亿元。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再就业资金安排规模不减,并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及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运行正常,全年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4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市级以上安排养老金补助18.75亿元,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参加医保的新政策。完善离休人员医疗费单独统筹办法。启动工伤保险。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分别比上年增长11.2%、10.4%、10.5%,全市有70万人享受城市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18个区县新建150个乡镇敬老院。制定市级特困企业审核办法,落实特困企业离休干部、军转干部、退休教师等社会保障补助政策。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300万元,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10%用于残疾人事业。拨付资金2.35亿元,健全救灾应急拨款机制,支持禽流感防控、抗洪抢险等救灾防灾和灾后重建。争取奥地利政府贷款996万欧元,改善消防特勤装备,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建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特别补助金、慰问金制度,为全市公安干警和消防、警卫官兵购买因公身故致残团体保险,推动建立区县公安经费最低保障线,开通全市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五、优化转移支付地区结构,协调区域稳定发展
2004年,重庆市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性转移支付和一次性转移支付等手段,探索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办法,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进一步调动区县(自治县、市)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全年安排区县(自治县、市)各种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156亿元,比上年增长22.8%,调度区县(自治县、市)资金195亿元,比上年增长30%。认真落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级财政调剂安排资金2.6亿元,比上年增长13%,用于推进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认真落实三峡移民搬迁、库区产业发展政策,安排好三峡后期扶持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和库区社会发展资金,促进库区经济结构调整。落实渝东南五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增长不低于15%的政策和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资金,支持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费。筹集“泽渝”工程资金,支持西部供水工程。
六、支持企业发展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2004年,重庆市财政部门深入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资金安排重点支持企业发展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全年安排资金3.43亿元,支持工业、商业、外贸和旅游结构调整,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信息业、汽车摩托车等重点产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核借2.02亿元支持国有企业处置不良债务。拨付水电气分离资金2989万元,实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安排破产周转金3049万元,推进国有企业依法破产。落实5000万元解决电煤生产供应,补助7000万元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营运,安排2000万元用于企业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工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安排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项目贴息、信用担保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实施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全年完成出口退税1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培植壮大政府投资主体,加强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代理制度。使用政府主权外债2.09亿美元,新申报项目贷款3.2亿美元。确保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及公益项目的财政资金及时到位,轨道二号线一期工程、主城排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项目、高速公路和县际高等级公路建设等稳步推进。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基本完成,落实专项资金6012万元用于治理民丰农化污染和清理库区次级河流水面漂浮物等工作,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2004年完工污水处理厂15座、垃圾处理场7座,新开工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库区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
七、严格依法理财
按照《预算法》和《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和“金财工程”建设,探索建立预算听证制度,依法规范预算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转变管理职能,减少并规范审批和收费项目。依照《国家赔偿法》,落实赔偿资金,履行赔偿责任。贯彻《政府采购法》,扩展政府采购领域,2004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23亿元,比上年增长21%。加大《会计法》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查处企业出具虚假会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行为。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监管,查处了部分区县(市)滞留、挤占、挪用低保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等问题,督促地灾违规资金的整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等,推进依法行政。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方天雄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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