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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605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7.8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950.33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2324.94亿元,增长4.8%。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089元,比上年增加355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99.10亿元,比上年增长25.9%。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5.82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全年进出口总额47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6%。
2004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333.52亿元,可比增长20%。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289.4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622.76亿元,比上年增加69.94亿元,可比增幅达18.5%。全省财政支出516.68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52.9亿元,增长11.7%。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14.01亿元,增长16.1%;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03.35亿元,增长10.4%。全省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一、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农村路网工程、水利工程、温福铁路、京福高速公路、漳龙高速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精...
2004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605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7.8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950.33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2324.94亿元,增长4.8%。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089元,比上年增加355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99.10亿元,比上年增长25.9%。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5.82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全年进出口总额47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6%。
2004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333.52亿元,可比增长20%。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289.4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622.76亿元,比上年增加69.94亿元,可比增幅达18.5%。全省财政支出516.68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52.9亿元,增长11.7%。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14.01亿元,增长16.1%;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03.35亿元,增长10.4%。全省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一、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农村路网工程、水利工程、温福铁路、京福高速公路、漳龙高速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精神,支持全省中心城市规划、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扶持重点工业园区。支持全省清理整顿开发区工作,同时通过科学分配福建省开发区奖励补助资金,支持开发区招商引资。统筹企业挖潜改造、产学研、高新技术风险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等资金,积极支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加快炼化一体化、东南汽车二期以及软件开发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集聚,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发展。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2004年全省社会保障支出54.7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12.84亿元,重点保障城乡低保、机关事业人员社保、医保、养老保险、离退休费、公共卫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等支出的需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支持劳务派遣就业,促进全省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7.5万人。
(四)贯彻科教兴省战略。省级财政支出1.5亿元支持8所省定重点高校和“211工程”建设,支出2.2亿元支持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建设。支持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51.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103%;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福建农林大学合并迁建等项目取得进展。支持基础学科和科技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院所转制。省级支出医疗卫生经费6.56亿元,重点支持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长效机制、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支出4000万元用于治理“餐桌污染”、防治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省级支出3.18亿元用于发展文体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生活。重点支持精神文明建设、社区与农村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建设。
(五)做好应对出口退税工作。制定实施由省级财政对2004年全省(不含厦门)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采取“省级承担、分级退库、年终清算”的办法,全年筹措3.77亿元用于出口退税,促进全省外贸出口快速增长。
(六)支持打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平安福建”建设投入,支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财政应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平安福建”实施方案,提高财政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能力,维护社会安定与稳定。
(七)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工资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工作。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县管制度,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拖欠工资县执行“四不准”规定,督促各地做好工资发放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从2003年10月1日起,省直在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地区性补贴执行属地标准,即按照福州市直单位同类人员的地区性补贴标准予以补齐,建立了工资性收入的同城待遇、属地政策。
二、财政改革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对省水利厅、科技厅、财政厅及所属86个二级预算单位和三明市、泉州市本级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积极推动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南平、龙岩、漳州三个地级市和约70%的县市区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过渡。
(二)政府采购管理。出台《关于改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简化采购审批手续,实行省属高校、科研单位有关设备自行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售后服务水平。
(三)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采取风险投资、担保、贴息、无息回收等形式带动社会投资。采取配套资助、贷款贴息、回收资助等形式分配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对用于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预算内基建资金,采取前期经费补助和无息回收两种形式。对大项支农资金采取专家评审、县级报账、项目招标等形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方式,对全省20个重点建设项目和36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控,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三、依法理财
(一)财政法制建设。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动财政立法工作,《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二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清理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上级机关规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6项。取消20项行政性收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
(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收支监督检查力度,对再就业资金、经济补偿金和部分支农资金等专项资金开展检查,二是解决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截留挤占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贯彻落实《会计法》,开展200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检查,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三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新审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20家,新审批4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四是清理整顿有关部门统一着装工作,全省共收回制服3.4万件(套)、制式标志5.27万套,收缴仿制服装3800件(套)。五是认真开展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工作,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等工作。
(四)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管。加大住房补贴资金筹集力度,加快省直单位住房补贴的审批发放进度。全年共审批发放住房补贴人数6223人,审批发放住房补贴8743万元。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预决算报表制度,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
(五)彩票资金管理。强化彩票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省级彩票机构将销售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省级使用的彩票发行费及时足额上缴省级财政专户。强化彩票机构的财务管理,加强彩票发行费和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六)政府性投资基建项目评审。2004年全省完成106个政府性投资基建项目的概、预、决(结)算审复核任务,送审金额18.3亿元,审定金额16.6亿元,净核减1.7亿元,核减率9.6%。
四、金财工程建设
2004年,福建省顺利完成全省财政系统业务专网省、市两级网络的互连互通,开通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加快财政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完善政府外债管理系统、预算编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软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采用新版“财政国库统一支付工资管理系统”软件,进一步提高工资统付效率,推广应用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省财政厅部分公文实现了从纸质文件到电子文档文件的转换,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陈基添执笔)
厦门市
2004年,厦门市完成生产总值88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9亿元,下降0.3%;第二产业增加值523.94亿元,增长19.4%;第三产业增加值339.37亿元,增长11.8%。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29.2亿元,比上年增长24.2%,提前一年实现“十五”翻一番的目标。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4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9%。实际利用外资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4.65亿元,比上年增长2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31亿元,比上年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43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5647元,比上年增长9.6%。
2004年,厦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60.36亿元,剔除出口退税因素,财政总收入为180.31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8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8.22亿元,剔除出口退税因素,财政收入为88.1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15%;上划中央“四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92.13亿元,同口径增长21.49%。全市财政总支出10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2.56%,其中:建设性支出36.56亿元,经常性支出61.93亿元,基金支出3.1亿元。年末财政滚存结余4.8亿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机制
(一)全面调整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2004年,厦门市启动市对区财政体制改革,市级对困难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各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厦门市最困难的区人均财力由体制调整前的3.87万元上升到4.67万元,增长20.67%;配合部门事权下放区级管理,市级相应下放财力3.14亿元,促进了事权的平稳交接,城市的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事权下放后,各区相继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发挥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找准发展定位,把财政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的关键行业和领域。全市区级财政收入实现24.4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9%,高于市本级同期增幅的12个百分点。同时,各区相继对镇(街)财政体制进行调整,调动镇(街)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1)调整支出分类,提高人员个别项目及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大部门管财、用财的自主权。(2)整合一级预算单位,完善支出管理,加大主管部门管理责任。(3)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强化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细化预算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的一次性专项支出,必须是前期准备充分,预算一经批复就可实施的项目,并且要按当年预计可完成的工作量编制,使部门预算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和有效。(5)按项目进度均衡安排拨付使用,部门预算中必须有至少70%的资金落实到项目,其余的一次性待分配项目资金必须在上半年落实到项目。对进度偏慢的部门,进行通报处理,年底未支出的一次性专项,按未完成预算项目扣减预算额。(6)加大预算外资金统筹力度,把可统筹的预算外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偿债基金和安排市重点工程。(7)着手建立部门初选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步编制滚动项目预算,把部门预算编制得更加扎实可靠。(8)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支出监控,督促各部门及时落实项目,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
(三)正式启动国库管理改革试点。厦门市2004年4月1日开始陆续在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司法局、党校和林业局六个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初步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模式。建立了联接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完成对软件的二次开发及初始化设置,建立了包括财政内部支付审核系统、代理银行接口系统和试点单位联网系统等三个子系统的市级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财政内部审核流程网上进行。代理银行对有关信息可实时处理,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财政支付可网上申请、审核,信息资料可实时查询,资金支付效率明显提高。基本开发完成与市人民银行联网的税收入库数库管理系统。同时,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为逐步过渡到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基础。
(四)改革重点建设投资体制。积极谋划“最低中标价+管理费用+土地收益分成”的建设运作模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确保政府对土地资源的统一调控,推动集美文教区的开发建设;培育一批能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投融资建设主体,推动马銮湾、钟宅湾的综合整治与开发;提供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和垃圾处置收益补偿方式,城市垃圾分拣中心基本实现“BOT”招商,减少财政直接投入1.5亿元,改变城市建设过分依赖政府投资现象;采取以学校、医院贷款、政府贴息、土地置换、收费还贷等方式支持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六中、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等名校、名院运用市场化方式扩充规模,减少财政直接投入5亿元;吸收国内外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激活投资主体,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滚动发展;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以单纯资金直接投入转向以政策支持为主、财政投入为辅,财政贴息等多层次、多渠道支持方式,发挥有限财政资金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首次将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市计委部门预算进行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创新农村镇村组织运作模式。制作和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积极推进镇街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长效监管制度;安排3066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不足5万元的镇,保证镇街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制订直接补助种粮农民的办法,农业企业复耕1亩补助100元,农户复耕1亩补助32元,种植优良品1亩补助32元;鼓励龙头企业招收本地农民工,间接增加农民收入,订单农民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获得收益6.33亿元,户均年收入7982元。翔安区财政部门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将市级转移支付及区配套资金1519万元转移支付给镇(场),并专门制定村干部补助分配方案,确保村干部每月及时领到补助。
(六)实施政府采购法治管理。出台了《厦门市政府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操作工作的紧急通知》,下达《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开展历年采购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开展《政府采购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采购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水平,督促采购代理机构严格依法操作,透明操作,规范评审原则、办法、标准。同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稳妥开放采购代理市场,支持本地知名产品更多更好服务于特区建设。落实采购工作时限要求,严格按对外承诺、办事指南办事,加快采购办理进度,提高采购工作效率。2004年全市共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预算9.27亿元,采购金额7.72亿元,节约财政支出1.54亿元,资金节约率16.67%。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特区经济发展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为迅速拉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基本框架,确立厦门海湾型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市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围绕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筹措13亿元建设资金,为海湾大道、五通——浏五店滚装码头、集美大道、杏林公铁立交、环杏林湾大道、杏林湾防洪排涝工程、环岛路三期、仙岳路、高殿二号路、嘉庚体育馆等一大批岛外交通骨干道路及岛内交通主干网以及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向财政部争取4850万元中央预算内基建专款及国债补助资金,用于道路、海堤、高科技农业及政法系统基本建设。加大厦门城市的“美、洁、亮、绿、畅、居”等投资,投入2250万元对环岛路、金尚路、白鹭洲公园、园林植物园进行绿化景观改造,投入1628万元对湖滨东路、湖里大道、吕岭路、莲岳路等主要道路的路灯和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投入960万元用于购置消防设施设备,投入2340万元用于各区村镇发展规划和市政建设补助,采取发行路桥总公司股权收益权信托凭证方式筹措7亿元,用于东通道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湖里区利用财政间歇资金累计支付征地拆迁款3.33亿元,启动商业银行贷款8000万元,确保东部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市财政还安排1.42亿元资金用于生态、环保、市容建设,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海湾型城市的更快发展。
(二)加大特区产业发展投资力度。安排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改贴息资金4078万元,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并支持国有企业异地搬迁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安排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贴息、奖励资金1730万元,支持企业争创名牌;调整历年科技专户闲置资金1200万元,支持中科高科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65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制造业信息化、软件科学等155个项目,促进科技项目产业化进程;稳步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吸收外资、民营资本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安排3192万元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自备电源并自行发电,降低用电紧张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安排上体现两个突出:突出支持重大产业科技项目,集中安排贴息资金2450万元,支持10家具有带动经济增长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奖励10名推动科技产业化贡献突出的科技功臣各15万元;突出支持三大支柱产业和光电子、生物医药、科学仪器等新兴产业。2004年,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648.3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5.32%,比上年增长25.4%。
(三)通过资助创新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快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支持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获得国家补助及市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760万元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入480万元资助留学人员在厦创业,吸引高尖人才。扶持中小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市级认定的技术中心每个资助50万元,国家级技术中心每个资助300万元,对获得国家批准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补助200万元。湖里区还放宽市场准入,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新政策。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园区中小企业科技担保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全年用于“三农”支出1.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66%,高出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6.88个百分点。重点投入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建设。投入3200万元补助全市上百个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硬化通村道路83公里,在建99公里,改善农村公路建设相对滞后的局面;投入4480万元用于农村自来水改造;投入2350万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抗旱大井挖掘和人工增雨作业资金,有效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投入1500万元贴息补助资金扶持2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5.7亿元,比上年增长34%;投入2000万元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新建10个无公害蔬菜(茶叶)生产基地、5个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新建5个水产养殖基地和1.5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继续投入同发展共富裕工程资金1240万元,扶持41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投入374万元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落第生技能培训资金;集中1亿元资金用于农村公共卫生和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五)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厦门产业造成的影响,并取得财政部的支持,保持招商引资政策的连续性。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761万元,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累计兑现国家和市政府各项外贸扶持政策资金9517万元;投入3061万元扶持引导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安排3.0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出口退税,出台出口退税市区共同负担办法,建立稳定的出口退税资金保障机制。制定扶持外贸长远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2004年,厦门市出口总额达139.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2%,全年港口货物、集装箱、空港货物吞吐量分别达到4261.4万吨、287.2万标箱和17.9万吨,比上年分别增长25.2%、23.2%和19%。
三、抓好开源节流工作,确保特区重点支出
(一)挖潜增收,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及早将收入预算批复给征收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配合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行为,加强各种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依法清理欠缓税等跨年度收入的入库。三是协调税务部门加强监控,科学管理税源,改进税源调查监控方式,健全重点税源收入序时进度分户台账,应用重点企业“全国税收调查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络及时采集传送相关数据,提高税收预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未申报的纳税户及时发出通知和公告,加大催报催缴和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内外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支柱产业和税负异常企业进行实地跟踪调查分析。四是协助税务部门对欠税企业调查摸底,做好日常纳税申报监控并密切关注税收入库进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五是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确保农业税及时入库。2004年,厦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工商税完成41.7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85%,企业所得税入库11.8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9.46%,农业“四税”入库4.69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5.71%。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教育科学文化重点支出。在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厦门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压缩一般,确保重点,严格审批各种会议、接待、表彰、出国、出境及招商等经费,严格控制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办公用房装修的数量和档次,制订车辆定点维修办法,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财政预算资金采取“盯重点、盯人、盯项目”,加强支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4年,全市教育支出11.48亿元,继续保持基础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校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5.47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5.9%,高出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2.12个百分点,生均教育支出和生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增长9%和4%,均高出教育法定增长要求。重点安排4.2亿元用于加快教育布局的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高标准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重点支持四所省级达标学校扩大规模,加快新校区建设。针对以教育投入均衡化为主的改革,制定新的教育附加分配管理制度,采取以学生人数为要素对教育附加进行分配,使教育附加的分配向农村学校倾斜。岛外各区教育附加分配比重占到了全市的52%,农村学校的硬件水平和教学手段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2004年,市本级科技支出2.61亿元,占市本级可分配财力的4.36%,高出法定3%的支出要求,促进科技项目产业化进程,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投入7802万元资金用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改善农村文化设施落后状况,丰富城市社区的文化生活。投入3913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广播电视的制播和传输改造,实现了广播电视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变。投入7490万元资金,用于体育中心改造,社区和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双向发展。2004年安排政法系统经费5.41亿元,支持“平安厦门”建设,促进综治工作有效开展,优先重点保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资金,促进特区的安定团结健康稳定。
四、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04年,厦门市社会保障支出11.93亿元,占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35%,比上年增长15.94%。其中: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21亿元,比上年减少15.97%。
(一)建立新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确保社会保费应收尽收。厦门市积极推进社保基金全面移交税务征收,从2004年5月起,全市建立起“税务征收、财政监督、社保发放”新的征管体制。全年累计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22.55亿元,比上年增加6.23亿元,增长27.6%。
(二)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内安排卫生支出3.90亿元,占当年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的6.28%。推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投入2000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增强公共卫生防治能力。投入110万元对原工商业者及其配偶的医疗生活困难补助,100万元专款用于残废人办理免费乘车证,重点投入2000万元统筹用于补助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岛外各区公共卫生大楼建设以及300座公厕改建和基本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投入农村合村医疗补助经费389万元,参保人数49.72万人,初步建立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条医疗保障线为一体的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三)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使低保工作有法可依。经市人大批准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法规的形式正式将农村低保纳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了3万多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先后出台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和《干部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时足额发放7万多名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8.22亿元,实现了“两个确保”的要求。
(四)落实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提前退休政策,规范事业单位职工经济补偿金计算发放办法。制定了《厦门市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之后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补助移交社保机构发放等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事业单位与职工解除人事关系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社保接续问题和遗属定补的发放问题。
(五)出台再就业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工作。2004年,安排再就业资金4330万元,确保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出台了社区劳动组织、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法、再就业扶持对象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办法、本地大中专毕业生源技能培训和见习活动享受补贴措施,完善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制度。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共28538人,实现再就业(含灵活就业)18715人,再就业率65.58%,全市有12215人次从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费补助;增强就业服务机构公益性服务的功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全年共有4322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费职业介绍优惠政策,5820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费培训优惠政策;全年投入劳动力市场建设费529万元,完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共6个行政区36个街道166个社区劳动力市场网络平台硬件的建设,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就业信息共享,把劳动保障服务延伸到了社区,让更多的市民就近享受到便利的劳动保障服务。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开展财经秩序监查
(一)抓好基本建设项目审核管理。在财政投融资施工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业主招标,以最低投标中标办法确定建设项目。严把项目审核、复核、稽查、审批四道关。着重抓好投标预算控制价的审定工作,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按市场价格合理、准确审定投标预算控制价,防止“围标、串标”哄抬造价行为,全年审定241个项目招标控制价24.24亿元。对所有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均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对土地丈量、地上物清理、入户调查、房产评估进行抽查,完成18个项目11.23亿元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审核,净核减2.33亿元。同时,加强标后管理,完善配套规范措施,在设计变更、隐蔽签证等现场加强监管,防止烂尾工程不合格建筑产品出现。2004年,共完成预决算审核项目2109个,投资额64.91亿元;完成38个项目竣工财务结算审核,审核工作量55.88亿元,净核减3.56亿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加强财政财会干部培训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市财政局制定《2004年厦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全市财政干部、职工举办各类培训班36期,参加人数1507人次。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五年培训的要求,重点抓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在培训中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这一专业会计教育机构,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档次。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一次的年检,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
(三)深入开展财经秩序监管检查。2004年,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了8次全市性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全市农林水、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类等78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2004年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情况,并对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规定开户、专项存储以及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些单位存在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提出改进意见和完善管理措施,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组织全市五个区共对333个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历年各类财政性资金结余286万元予以追缴,对长年挂账的往来款逐条逐项进行清理整顿。三是对全市30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进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和《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四是对2004年春荒救济粮专项经费、劳动大厦资产问题、医疗欠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五是对2003年旅游专项资金、投洽会、台交会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六是开展政府采购制度专项检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级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96个采购项目的执法检查。七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历年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工作,核销财政票据手工票12万本,微机票1158万份,收缴旧版《财政票据准购证》751家。八是开展2004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和历年结余资金进行清理。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薛庆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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