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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财政部门从2001年开始,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节减了财政支出,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2001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成立了区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各镇(街道)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分别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道)直机关事业单位、村(居)进行会计集中核算。
(一)区级会计集中核算。区级会计核算中心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主要内容包括“两取消、三不变、一统一”,即取消部门、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取消单位的会计、出纳岗位,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集中存放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上,由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分户核算。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记账,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实施会计监督和提供会计服务。
(二)镇(街道)会计集中核算。镇(街道)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镇(街道)和村(居)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中心下设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部和村(居)财务核算部,具体负责镇(街道)行政事业单...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财政部门从2001年开始,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节减了财政支出,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2001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成立了区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各镇(街道)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分别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道)直机关事业单位、村(居)进行会计集中核算。
(一)区级会计集中核算。区级会计核算中心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主要内容包括“两取消、三不变、一统一”,即取消部门、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取消单位的会计、出纳岗位,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集中存放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上,由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分户核算。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记账,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实施会计监督和提供会计服务。
(二)镇(街道)会计集中核算。镇(街道)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镇(街道)和村(居)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中心下设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部和村(居)财务核算部,具体负责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村(居)财务的核算与管理,并实行全程监督。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核算方式参照区直机关执行。对村(居)集体资金全部纳入镇(街道)核算中心管理,并实行集中核算和监督。村(居)日常支出采用备用金制度,由村(居)提出月支出计划,核算中心审查并报镇(街道)批准后,由核算中心拨付备用金,供日常开支;突破备用金数额的支出项目,必须提供申请追加资金报告,并经村(居)理财小组审核,加盖民主理财章后,报核算中心审核记账;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干部补助、接待费等支出,镇(街道)核算中心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支出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村(居)民监督。村居一切收入必须先进入核算中心账户,方可按规定程序支出使用,严禁坐收坐支,形成了“三级财务、两级核算、四级监督”的管理模式。
为保证会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东营区重点抓好清理移交单位财务工作。按照《会计移交办法》要求,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区、镇两级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全面清理了债权债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银行存款上缴核算中心统一设立的账户,注销了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区、镇核算中心按照规范会计科目建立了新账,进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保证了会计业务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衔接。
二、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能够顺利推行,东营区建立了“五个一”框架,即:“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核算一个平台,监督一把尺子,运行一竿子插到底”。收入一个笼子,就是做到整合预算内外资金,将所有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国库,解决预算内外两张皮、多头开户和缴款不及时的问题;支出一个漏斗,就是整合财政账户和职能科室的资金,将所有财政性支出全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拨付,解决资金拨付环节多、程序多和资金分散管理的问题,便于集中资金和统一调度,发挥整体优势;核算一个平台,就是统一规范全区的财务会计管理,核算中心统一记录、核算各单位的财务,单位只管指标,不直接经手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一把尺子,就是转变财政内部的管理职能,变过去的多头管资金、管指标,为集中力量监督检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收入缴存情况以及其他违纪问题,公开透明,强化监督;运行一竿子插到底,就是删繁就简,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在第一时间内实现资金收付。围绕这个框架,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改变账户设置,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人民银行设立国库账户,用于反映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在商业银行设立非税收入“票款分离”账户,用于反映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性资金收入活动;在代理银行开设收付中心基本户,用于办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及预算单位往来款项收支核算等业务。国库账户和“票款分离”账户与收付中心基本户进行清算,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
(二)改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式,全面推行部门综合预算。打破预算内外之分,全面实施了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制度,实现了预算内外收支彻底脱钩,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编入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重新调整财政各内部股室职能,形成财政预算部门负责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负责部门预算的执行,各职能部门协同预算部门具体监督预算执行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同时改变预算资金拨款程序,建立了高效快捷的财政资金审拨机制。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作用,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合署办公,由银行代理出纳,将资金的审拨职能、反映核算职能与支付职能合三为一,实现“三个分离,一个转变”,即: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资金使用权和管理权相分离,财政指标与资金相分离,转变过去财政部门预算执行中财政资金与指标同时划拨的形式。单位用款时统一编报分月用款计划,在计划指标的范围内预算单位可随时办理支付业务,支付资金时,只体现本单位指标的减少,而资金全部由收付中心基本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各预算单位只见计划指标,不见资金,财政拨出资金与单位实际支出完全相符,所有资金在未实现支出前,一律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单位在核算中心的账户始终保持零余额,全面实现资金集中高效管理。
(三)改变财政部门内部职能。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前,东营区财政局内部股室主要负责资金的管理、核算以及与金融机构联络等事务性工作,不能很好地行使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将财政内部股室的财务及资金全部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财政内部职能由以事务为主转变为管理调研为主。财政资金的拨付由过去的多口管理实现了一口管理,所有资金的拨付实行了联席会议联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局长、收付中心和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资金拨付事项,财政管理职能由集权化转向制度化,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增加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改变财政、财务报告的媒介形式和传输方式,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电子政务。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东营区财政局招聘了专业化的软件公司,开发了适用性和操作性强的专业化网络版国库收付系统软件,使整个收付中心全部实行电算化,运转效率大大提高。实施远程查询系统,各级领导根据授权范围均能按照权限设置查询到相关信息,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推动阳光财政和效率财政建设。
三、改革取得的基本成效
(一)控制了财政支出,节约了行政成本。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原来由808名会计人员分散管理的集中核算单位的账目,现在由两级会计核算中心的84名会计人员代理,仅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看,就节减编制281人,每年可以节省财政资金420多万元。区、镇(街道)两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所有核算单位的每一笔开支都实行严格“过滤”,从根本上避免了乱支滥花现象,强化了财政监督,减少了不合理开支,杜绝了小金库、乱收费等现象。截至2003年底,两级核算中心已累计拒付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支出517笔,金额达543.6万元。各单位财经意识、大财政意识和科学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各种不合理开支明显减少,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所有资金都集中在区、镇(街道)两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单一账户,一切收支行为都由中心会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统一办理,整个财务管理、核算、监督科学规范,同时,采取公开招考、定期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区、镇(街道)两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学习,提高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会计信息质量大大提高。
(三)收支脱钩,罚缴分离,解决了部门经费分配不均的问题。实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后,统一核算管理,统一开支标准,在部门单位资金出口上,一视同仁,一把尺子衡量;通过部门综合预算,整合预算内外资金,集中财力,统筹安排,彻底打破预算外资金的权属观念,收支完全脱钩,所有单位经费均零基预算,统一核定,人员经费定编、定岗,公用经费定额核定,专项经费项目化管理,购买性支出政府采购,社会保障性支出统筹安排,同时,通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创新资金缴拨机制,实施网络化管理,使用触摸屏及远程查询,信息共享,公开透明,延伸了服务与监督领域,打消了本位思想和攀比心理,树立了正气,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四)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集中财力办大事。通过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强化了对预算外资金征管,增强了预算外资金调控能力。2002年,区级预算外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政府调控资金比2001年增长35%,两年的政府调控收入是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以来5年总和的两倍,政府调控资金是2000年的3.66倍。通过对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资金的统筹安排,集中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资金保障更加有力,可以充分利用资金运作的时间差,集中财力办那些应该办但受资金限制一时办不了的事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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