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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广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273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1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005.92亿元,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1099.11亿元,增长1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87亿元,同比增长18.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24.15亿元,增长9.6%。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31.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4%。其中,出口总额19.7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7%。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99.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101.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85元,增长6.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元,增长4.1%。
2003年,广西财政收入完成34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35.91亿元,增长11.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02.65亿元,增长10.6%;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3.66亿元,增长9.1%。广西财政支出完成443.60亿元,比上年增长5.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一、创新理财思路,明确理财重点
2003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探索新的理财思路,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创新我区财政工...
2003年,广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273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1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005.92亿元,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1099.11亿元,增长1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87亿元,同比增长18.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24.15亿元,增长9.6%。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31.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4%。其中,出口总额19.7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7%。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99.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101.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85元,增长6.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元,增长4.1%。
2003年,广西财政收入完成34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35.91亿元,增长11.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02.65亿元,增长10.6%;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3.66亿元,增长9.1%。广西财政支出完成443.60亿元,比上年增长5.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一、创新理财思路,明确理财重点
2003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探索新的理财思路,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创新我区财政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若干意见》共分为六大部分三十条。从支持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理顺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政府理财积极性;深化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政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安全运行;强化财政监督,规范理财行为等方面对今后的财政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若干意见》较好地体现了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近五年来广西理财思路的第二次创新,为进一步拓宽理财思路,明确理财重点,改进理财措施,提高理财效果,不断开创广西财政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一)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2003年,受“非典”疫情、政策性减收增支以及罕见的旱灾的影响,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广西财政部门密切加强与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以及各县(市)的联系和协调,及时跟踪全自治区收入情况,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影响财政收支变动的主要因素。按照2003年预算收入任务和均衡入库的要求,制定加强收入征管的措施,层层落实收入任务责任制,并严格按照时间表狠抓落实,加快收入进度。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自治区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强化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认真抓好税收基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税收工作方针,加大征管和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和抗税行为。不断增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科学性,探索解决财政收入入库进度不均衡的问题,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清理和规范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到期的及时恢复征税。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和规范对工商行政管理、公检法司、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行政性收费收入的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全年行政性收费收入增加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
(四)依法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和稽查力度。将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和改进土地出让金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流失。
三、加大支持经济建设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改进和加强国债资金的监管工作,加快国债项目的建设投产。一是做好国债项目的筛选与推荐工作。2003年,广西共争取中央国债资金21.04亿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15.81亿元,国债转贷资金5.23亿元),其他专项资金42.57亿元,重点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江河治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科教文卫发展等,促进投资增长,改善投资环境。二是加强国债资金的调度,加大对国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做好项目的相关工作,促进项目如期开工,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三是改进国债的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参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二)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项目建设。2003年,本着“择优扶强、注重实效;相对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自治区本级共投入资金1.51亿元安排产业结构调整及重点财源建设项目37个;投入资金9487.97万元安排企业挖潜改造项目51个。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了自治区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和拨款方式,自治区财政2003年及时筹措和拨付资金6.6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南宁堤园路、柳州阳河工业区和北海银滩等重点项目建设。此外,按照自治区城镇化规划,协同建设部门安排好城市维护费,安排资金5000万元,重点安排175个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努力筹措并及时核拨企业关闭破产专项资金5.66亿元,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枯竭的煤矿和中央下放有色金属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促进了广西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社会稳定。合理调整外贸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向,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广西外经外贸加快发展。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餐饮、旅店等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的税费减免政策,支持这些行业克服“非典”影响。
(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1.大力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发展优势农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进步。自治区本级安排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多家,引导集体和农民增加农民投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自治区财政通过设立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加大农业产业化的投入,重点支持糖蔗、水果、蔬菜、畜牧、水产等支柱产业发展。同时,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方式,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支持以水利为主体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年初预算安排方面,重点支持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渠道防渗、旱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海河堤及县城防洪堤工程建设等,以提高水利防灾抗灾能力。2003年,预算内安排的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2800万元、灌区改造工程5500万元、渠道防渗项目2500万元、旱地节水灌溉项目资金6355万元,水毁水利工程修复2191万元、县城防洪及海河堤工程29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广西重点防洪城市、沿江城镇堤防及沿海标准堤防、大中型灌区配套设施和提水工程建设,加快了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
3.实施“绿色工程”,支持以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为中心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200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建设的资金达1.72亿元,同时,中央财政补助广西林业生态建设资金2.34亿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75亿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5520万元,林业小型公益项目建设资金400万元)。为管好用好这些“绿色工程”建设资金,特别是确保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林业部门密切配合,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了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管理。
4.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通过实施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园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形式,加快了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2003年上半年,自治区本级安排农业科技推广资金384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5.积极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无公害农业”。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建设,2003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系”建设资金3210万元,建立了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和南宁、柳州、桂林和贺州四个地区级分中心,使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四)提高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2003年,广西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3.97亿元,增长28.6%,其中,在龙滩水电站、百色水利枢纽工程等重大投资项目的强劲带动下,基本建设投资实现快速增长,2003年,广西基本建设完成投资446.51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增幅同比提高5.0个百分点。在柳钢集团、上汽五菱等重点技改项目的支撑下,全自治区更新改造投资完成142.74亿元,比上年增长35.3%,增幅同比提高13.4个百分点。
(五)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从产业投资看,在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大幅提高,完成投资15.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0.8%;第二产业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完成投资254.41亿元,增长41.8%;第三产业投资继续增长,完成投资453.61亿元,增长21.1%。工业投资快速增长,全年全社会工业完成投资300亿元,增长37.3%。技改投资主体实现民间资本占相当比重的新格局,国有单位完成技改投资66.82亿元,增长5%,占更改总投资的比重为46.8%;非国有单位完成技改投资75.92亿元,增长81.2%,占更改总投资的比重为53.2%。
(六)建设项目大量增加,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03年广西重大项目开工有200个。桂西氧化铝一期工程、钦州林浆纸一体化等重点项目正式启动,乐滩水电站、北海电厂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成功实现大江截流,百色水利枢纽工程等在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平果铝氧化铝二期工程、柳钢高速线材、六景至兴业高速公路、南宁至坛洛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截至2003年底,广西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
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全力做好防治“非典”的资金保障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及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建立防治“非典”经费拨付“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2003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共筹措防治“非典”资金2.68亿元,及时运用到关键环节,为防治“非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支出。优先安排“两个确保”资金和城市低保资金,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3年用于社会保障的补助资金达22.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筹措再就业资金2.33亿元(不含中央补助资金)。
(三)积极支持教育、卫生和文化等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第二期中小学危改工程和贫困地区义教工程,积极支持一批重点卫生项目建设和重点文化项目和建设,促进了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四)巩固并扩展了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成果。2003年,广西如期完成了自治区对市新一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方案的制定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轮自治区对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额比上一轮增加了50%,进一步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着力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形成的基层财力缺口,2003年,自治区对市(县)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达到15.22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获得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此外,还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等途径,筹措2.5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东兰、巴马、凤山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及时拨付到位,促进大会战取得良好开局。
五、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一)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北流市和德保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7月份全面铺开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做好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并及时批复市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宣传,争取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对农村税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改革后,全自治区农民负担的税费从改革前的28.90亿元(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乡统筹和村提留)减少到13.09亿元(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比改革前减负15.81亿元,减负率达54.71%;农民人均负担减少到33.41元,比改革前减少41.85元,人均减负率55.61%;亩均负担减少到47.80元,比改革前减少40.25元,亩均减负率45.71%。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乡村组织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农村“三乱”得到遏制,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简化和规范了农业税征收管理,至2003年底,自治区新的农业税征收入库率94.23%,基本上完成征收入库任务。自治区财政厅还出台了《农村税费改革自治区对市地转移支付暂行办法》,自治区对市(县)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22亿元,实施专项转移支付后,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平均保障度为97%。
(二)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和完善自治区本级备选项目库,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逐步细化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改进和完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报送内容和形式,扩大自治区本级报送人大审批部门预算的范围,2003年已有43个单位报送自治区人大审批部门预算。绝大部分地级市和半数以上的县(市)已经推行部门预算改革。
(三)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步伐。2003年3月,正式启动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40个区直单位和125个执收单位开展改革试点,确定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农业厅等8个部门作为自治区本级首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于10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为了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为改革试点提供制度保障。采用公开招标,确定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资金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成立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同时,市级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也在逐步推进中。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努力完善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等有关制度,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加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推进“管采分离”。2003年,广西14个市和大部分县已经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当年完成政府采购18929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8.86亿元,同比增加7.22亿元,增长33%。完成采购金额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1%,占全区当年财政支出的6.5%,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节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4.75亿元,节约率为14.2%;与市场价格相比,节约率在5%~25%之间。
(五)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自治区财政厅的局域网建设基本完成,成功引进了支撑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e财”部门预算软件三大核心业务系统。全自治区11个市和16个县的“金财工程”建设正在推进之中。
六、做好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改组改制
(一)做好企业改组改制的资产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自治区直属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财务事项的审核、批复工作,推动区直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2003年完成了南宁药材批发站、桂林医药批发站和广西冶金桂林供销公司、广西文化物资供应公司、广西国际合作医用公司、广西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中国旅行社等改制企业的资产财务事项的审核、指导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审核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等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分立企业划拨的资产和负债,完成了对柳钢等4户企业所属60多户集体子企业的归属问题的审核批复工作。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做好组建广西新华书店发行集团公司和出版局、社资产分家工作,审核了发行集团公司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协调解决了自治区出版局和出版总社的局、社分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下放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为了确保破产企业职工能得到妥善安置和社会稳定,自治区财政在参与区直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过程中,一是指导关闭破产企业做好破产费用的测算,及时调度资金,保证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对破产企业在职工安置、移交办社会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既体现党和政府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关心,又保证了矿区的稳定。2003年,自治区财政参与终结破产程序的有3户(平桂矿务局、红茂矿务局和大新铅锌矿);完成部分关闭破产的有1户(合山矿务局);参与实施关闭破产的有2户(栗木有色金属公司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七〇一矿);参与进行关闭破产前期准备工作的有2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和泗顶铅锌矿)。
(三)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促进母子公司体制的建立。2003年,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同时结合自治区本级政企分开、脱钩改制工作的需要,支持授权经营的试点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剥离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处置不良资产、对子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完成了广西投资(集团)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经营国有资本、资产的审核和批复工作。二是按规定同意将广西建工集团划拨土地转增资本金2.26亿元纳入授权经营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广西建工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范围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支持授权经营试点的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主辅分离工作,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四是理顺柳钢等4户上划企业与所属60多家子公司的关系以及管理体制。
七、用好管好财政扶贫资金,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一)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全年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8.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3%。调整支出结构,明确扶贫重点。在2002年完成对广西4060个贫困村扶贫项目规划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明确了以村一级单位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以广西406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在强调积极发动贫困农户平等、自主参与到制定新阶段扶贫开发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库,加大对贫困村扶贫开发力度。
(二)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眼点,做好科技扶贫工作。自治区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扶贫项目,并向中央财政争取科技扶贫项目9个,项目资金900万元。通过实施科技扶贫项目,每县甚至每个市盯准2~3个支柱产业项目,以科技推广为主,加速优质品种、种苗的培育,在贫困地区实施项目集中连片发展,使其成为一个具有较大规模并具产业化性质的大产业。
(三)认真抓好贫困地区的扶贫教育。为了加快贫困地区普及9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步伐,自治区财政厅认真抓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东巴凤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等项目工程的实施,做好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广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四)认真做好财政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扶贫机制,变过去的政府主导式扶贫为参与导向式扶贫,并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2003年广西共安排扶贫支出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支持广西扶贫工作上了新台阶。
八、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一)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检查力度。全年共取消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查处一批乱收费的违纪违法单位。继续做好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
(二)积极组织开展重点财政收支专项检查。一是组织对2001年自治区本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补助资金、特大防汛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除重点检查自治区水利厅外,还实地查看了近50个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分布6个市(地)20个县(市),涉及大中型水库除险补助费3776万元,特大防汛补助费8050万元。二是组织对自治区本级2001~2002年度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除全面检查2001~2002年科技三项费用的面上管理使用情况外,还组织抽查了6个市的科技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共74个,抽查项目132个,涉及科技三项费用金额3716万元。三是组织对自治区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检查。会同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审计厅对防治“非典”各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组织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对自治区5491个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办公用房项目、1026个政法部门用房项目、893个教育项目、406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项目和653个县乡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切实履行会计监管职责,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指导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对各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检查力度,改进会计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狠抓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会计秩序进一步好转。开展全区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新闻出版行业、农口部门等72个单位。同时还对11家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查出资产不实8269.65万元,其中虚增资产1693.02万元,虚减资产6576.63万元,资产失真比例为4.9%;查出利润(结余)不实6027.02万元,其中虚增利润(结余)868.76万元,虚减利润(结余)5158.26万元。经审核处理,各单位应补交各种税款2120.02万元。
此外,还开展财政支出效益评价试点工作,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注意加强对各级政府债务的监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案件查处,打击了不法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冯翊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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