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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江西省实现生产总值2830亿元,比上年增长13%,是自1993年以来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0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1227亿元,增长24.4%;第三产业增加值1043亿元,增长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80亿元,增长4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3.2亿元,增长11.7%。进出口总额25.27亿元美元,增长49.2%,其中,出口15.05亿美元,增长43.1%;进口10.22亿美元,增长59.1%。零售商品价格指数100.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1元,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2458元,增长5.3%。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预算任务。突出表现在:一是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量、增幅和占GDP比重创了“三个新高”。全省财政总收入执行数284.9亿元,增量达50.5亿元,是历史最高水平;占GDP的比重突破10%,是近二十年来的最高水平;增幅21.5%,是1994年“分税制”以来的最高增幅。二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发展呈现出“三个加快”。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167.4亿元,增长19.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4.1个百分点,提前20天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收入进度明显加快;上划中央“四税”117.6亿元,...
2003年,江西省实现生产总值2830亿元,比上年增长13%,是自1993年以来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0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1227亿元,增长24.4%;第三产业增加值1043亿元,增长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80亿元,增长4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3.2亿元,增长11.7%。进出口总额25.27亿元美元,增长49.2%,其中,出口15.05亿美元,增长43.1%;进口10.22亿美元,增长59.1%。零售商品价格指数100.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1元,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2458元,增长5.3%。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预算任务。突出表现在:一是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量、增幅和占GDP比重创了“三个新高”。全省财政总收入执行数284.9亿元,增量达50.5亿元,是历史最高水平;占GDP的比重突破10%,是近二十年来的最高水平;增幅21.5%,是1994年“分税制”以来的最高增幅。二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发展呈现出“三个加快”。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167.4亿元,增长19.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4.1个百分点,提前20天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收入进度明显加快;上划中央“四税”1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5.2%。11个设区市平均增幅达19.3%,比上年提高9.5个百分点,市县收入增速明显加快;工商税收增幅达23.9%,高于上年增幅10.2个百分点,增速明显加快。三是全省财政支出总额38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做到了“三个加大”:加大了对市县的支持力度,省财政下达各项财力性补助达66.2亿元,比上年增加8.5亿元;加大了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经费的保障力度,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增长32.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增长28.9%;加大了支农、教育、科技投入力度,同口径分别增长16.9%、13.5%和23%,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全省财政保持收支平衡。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一)组织开展了以《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预算法》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为主要内容的学法用法活动,在全省财政部门开展了财会法规知识竞赛,全面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财政干部法制观念。
(二)落实执法责任,推行执法公示。按照财政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省财政厅认真梳理并确定以《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15部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将执法事项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厅领导、执法处室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应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将内部考核与年度工作考评相结合。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程序、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财税政策、大宗资金使用情况和行政审批事项列为公开内容,提供政务信息查询;积极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基层财政部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精简审批事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清理,江西省财政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由45项减少到8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及标准,取消54项降低标准38项,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51项,并严把审批立项关,推行收费公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在省编办支持下,2003年4月,“省财政厅监督处”更名为“省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能和力量得到充实。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对443个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开展了防汛抗旱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基础教育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以及交通部门省级交通规费征缴入库情况和全省契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003年,全省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共派出1091个检查组,对2364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资金7734万元。
二、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激活财政内在发展动力
2003年,江西省财政厅,围绕“微调体制,重在机制,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提出了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坚持“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省、市、县、乡、企业等各方面做大“蛋糕”的积极性。在体制上对“五个共享税”、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电力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增量以及耕地占用税作适当调整,使财力分配总体上进一步向县乡倾斜,增强县乡财政实力。同时,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帮助困难县保证基本支出需要。体制改革后,财政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对财政收入的直接增收效应逐步显现。“五小税”下放后,征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地增值税增长81.5%,印花税增长41.3%,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25.7%,资源税增长23.3%,房产税增长11%,平均增幅约为上年同期的1.8倍,直接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省财政设立3亿元奖励资金,充分调动了各地增加税收、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对促进全省财政收入上台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大力开源挖潜增收,努力壮大全省财政收入
(一)国税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税收征管。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11个设区市基本完成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广应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的任务,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新格局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拓展金税工程,全省15831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成为全国第四个实现全面覆盖的省份。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开展了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涉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化妆品行业以及金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专项检查,查处了21起大案要案,全年稽查查补入库总额达3.36亿元。2003年,国税部门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35.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国内“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16.17亿元,增长21.6%;所得税收入16.73亿元,增长20%。
(二)地税部门加强管理,实现了地税收入的快速增长。江西地税部门积极主动与计划、经贸、交通、建设等部门联系,把握税源形势,强化分析预测,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地方税收的“双向监控”力度,分工程、分项目、分进度全方位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扩大了省局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强化税款入库的督查。相继制定了《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办法》、《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单项征管办法,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实现挖潜增收。全面建立“一级稽查”模式,共检查各类纳税企业14848户,查补地方各税1.53亿元,促进了收入增长。2003年地税部门完成地税收入84.8亿元,比上年增长23.6%,通过强化管理带来的地税收入增加额约7.2亿元。
(三)财政部门抓好“开源挖潜”,把开源的着力点放在工业、挖潜的着力点放在第三产业上,支持税务部门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入库。省财政厅还建立起财政、国税、地税、国库联席会议、设区市财政局长财政形势分析会、省直有关部门经济形势信息交流会等定期“三会”制度,认真分析收入走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农业税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农业税征收政策,确保了农业税税收的入库。2003年,全省农业四税共入库23.3亿元,比上年增长18.21%。其中,契税6.8亿元,增长84.3%。
四、加强支出管理和调度,提高公共保障能力
(一)及时调拨资金,确保各级预防“非典”和防汛抗旱经费落实到位。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安排“非典”防控经费约3亿元,并采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部分税收以及实行贴息等措施,帮助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对冲击。筹措1.14亿元资金防汛抗旱,有力地保障了大灾之年全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
(二)确保工资性支出。加强工资专户管理,全面实行工资统发,建立通报制度,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共拨付工资性补助资金33.2亿元,各地基本做到了国家标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新的拖欠,有的地方还消化了部分旧欠。同时,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从2003年7月1日起,按照月人均50元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适当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企业离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进一步理顺了收入分配关系。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全省社会保障补助、抚恤和社会救济等支持力度,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比上年增长了61.3%,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6.4%;公检法司支出增长23%;支农、教育、科技支出达到法定要求,文体广播事业费和其他部门事业费也大幅增加。
(四)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为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省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003年4月,提前将11亿多元转移支付资金集中下达给县市,12月份又追加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14亿元。此外,还安排6400万元支持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改革,安排6000万元支持再就业工程,安排4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安排3000万元支持监狱体制配套改革,安排2300万元补助“一费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安排1500万元支持全省政务信息网市县工程建设,安排1500万元支持基层公安派出所建设,安排1000万元支持疾病控制中心建设,安排1000万元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安干警换装,安排800多万元支持7个县市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安排6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建立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等。
五、积极扶持工业园区建设,力促开放型经济发展
围绕做强做大工业园区这个新的经济增长极,配合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江西省财政厅提出并实施了五个方面的激励措施:一是鼓励省直接引进、安排以及中央和省属企业跨设区市投资新建大中型工业企业,对其缴纳的增值税25%部分实行省与落户地分享,其他税收全归落户地;二是鼓励省内大中型骨干企业创办特色工业小区,小区内新引进项目所缴纳增值税25%部分,前2年50%、后3年30%留给小区管委会;三是鼓励做强做大省直属工业园区,其新引进项目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和营业税,前5年80%、后5年50%留给园区管委会;四是鼓励地方政府支持江铃、南昌卷烟厂和省冶金集团所属企业发展,采用“虚拟股份”的方式对当地政府在土地、规费等方面提供的优惠政策予以适当回报;五是鼓励县乡到市、县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县、乡政府可按一定的比例和期限分成相应的地方税收。在集中扶持工业园区建设的同时,从2003年起,省财政还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充省级外贸发展专项基金,实行出口创汇激励政策,为省属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服务。还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建立项目多元化投资机制。这些措施正在发挥积极的效应。
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一)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工作基本完成。对非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在生产环节纳税的农业特产品,将原特产税税率下调两个百分点,征收金额下调25%核定农业税;在收购环节征税的农特产品,将原特产税税率下调一个百分点,征收金额下调12.5%核定农业税;对在上年税改中已将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继续实行限额征收,把实惠全部留给农民。同时,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征管,坚持“六不准”,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全面完成农村税费配套改革主要任务。通过税改“回头看”和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共减轻农民负担8200万元,人均减负2.5元;通过整治涉农收费为农民人均减负33元,合计35.5元;通过降低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以及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村、教育布局调整和精简优化教师队伍,进一步节约了开支,减轻农民负担;通过加大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的投入力度,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积极开展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对毗邻粤闽浙等粮食主销区的上饶、抚州、赣州三市取消省定的粮食收购保护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其他经批准的粮食收购主体随行就市收购农民余粮,省定保护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价差直接补贴给农民,2003年财政直接补贴给农民的粮食风险基金达8175万元。同时,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配套措施,真正使农民成为直补改革试点的受益者、知情者和支持者。
(四)尽力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和生活条件。全年各级财政共安排扶贫资金4.9亿元,落实中央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2亿元,省财政还累计安排救灾款2.1亿元。
七、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财政管理效能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综合预算,细化预算定额标准和编制内容。所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均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了2004年单位预算,其中省政府2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提请全省人代会审议。各地的部门预算编制试点也取得较好成效,预算编制更具科学性和透明度。
(二)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林业厅等4个部门共47个预算单位推行,构建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框架。各地对工资、政府采购资金等专项支出都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南昌、宜春等地在市本级选择部分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全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
(三)省直、各设区市和全部县(市)以及部分乡镇都实行了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银行代收制”,对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财政部“取之合理、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的要求分期分批纳入预算管理,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经常性稽查和收费年审,预算外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有了明显改善。
(四)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扩大规模,强化监管。2003年,江西省全年政府采购规模为20亿元,比上年增长22%,资金节约率达1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八、推行“八项服务承诺”、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服务树形象、创新兴财政”主题教育活动
2003年4月,江西省委在全省开展“弘扬井冈精神,兴我美好江西”主题教育活动。财政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财政工作要求和厅机关实际,围绕“服务树形象,创新兴财政”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以优化政务环境、加快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活动。着力抓好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创建一个好机制、树立一个好形象的“五个一工程”,推出了“八项服务承诺”,即“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文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省财政厅严格按照省政府“双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同时,大兴调研之风,把调研课题与“定点联系”制度相结合,省财政厅规定各处室每年至少一次到省直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上门服务,征询意见,调查研究,帮助省直财务部门,市县财政和大中型企业解决困难,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同时在调研活动中注重宏观政策的研究。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胡玫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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