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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积极支持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积极参与重大行业企业改革重组工作。2003年,按照中央的决定,财政部继续积极参与电信、电力、民航三大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了涉及的资产划分、资本(股权)确定、违规股权清退以及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工作,及时办理了相关资产财务划转手续。截至2003年底,电信、电力、民航三大行业的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改革重组,电信行业形成了4大电信企业集团,通讯及信息服务领域里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电力行业形成了11家企业,初步形成了厂网分开的基本架构,为竞价上网奠定了基础性条件。民航运输行业形成3大航空集团公司和3大民航服务保障企业,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
(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2003年,财政部共参与审核批复了39家中央企业的改制重组方案,妥善解决了重组改制过程中企业资产划分、资产损失核销、注入国家资本金、税收政策以及土地使用等政策问题,为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了8户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改革总体方案,推动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改革工作。提出了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总体思...
一、积极支持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积极参与重大行业企业改革重组工作。2003年,按照中央的决定,财政部继续积极参与电信、电力、民航三大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了涉及的资产划分、资本(股权)确定、违规股权清退以及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工作,及时办理了相关资产财务划转手续。截至2003年底,电信、电力、民航三大行业的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改革重组,电信行业形成了4大电信企业集团,通讯及信息服务领域里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电力行业形成了11家企业,初步形成了厂网分开的基本架构,为竞价上网奠定了基础性条件。民航运输行业形成3大航空集团公司和3大民航服务保障企业,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
(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2003年,财政部共参与审核批复了39家中央企业的改制重组方案,妥善解决了重组改制过程中企业资产划分、资产损失核销、注入国家资本金、税收政策以及土地使用等政策问题,为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了8户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改革总体方案,推动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改革工作。提出了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初步研究拟定了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三家大型企业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试点方案,并上报国务院。继续对中石油、中石化、宝钢集团、鞍钢集团、攀钢集团等一大批改制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推动存续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解决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积极支持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2003年,中央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资金安排规模,有力地支持了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年共安排破产补助资金210亿元,比年初预算增长了近1倍,使112户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枯竭矿山和部分军工企业顺利实施了关闭破产,平稳地退出市场,安置职工51.78万人。凡列入破产计划并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的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到位,保证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四)支持外贸出口和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2003年,中央财政积极运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等政策工具,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国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有力地促进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发展,带动了国产设备、技术、材料出口和劳务输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继续落实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为了落实“十五”期间外汇借款以税还贷政策,2003年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2002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200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退税指标19.5亿元,使551个项目享受了该项政策,对促进企业按期足额归还外债,减轻企业外债还款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积极支持中央企业重大项目建设(购置)。为了支持国有重点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2003年中央财政继续对中央企业重大在建(购置)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全年共拨付资金10亿元,重点对10户中央国有骨干企业给予了支持,对缓解企业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还贷压力,减轻企业财务负担,促进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增强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管,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行为。为了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2003年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管及转让程序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对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的监管职责,为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监控财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维护国有资本权益。一是制定《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对资产损失的分类、确认以及处理程序、核销权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产损失财务管理,维护国家权益。二是下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对企业对外捐赠的定义和途径、原则和要求、类型和对象、捐赠范围、内部管理、财务处理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三是下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列支渠道,以及购买商业保险的财务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下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以实物或者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增减值的财务处理规定,以利于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稳步发展。
(三)规范中介机构审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研究拟定了《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规则》,对审计业务的约定、审计的范围、审计的实施、审计报告的管理、财政监督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对规范企业和中介机构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2003年,财政部先后制定了《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库区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军队保障性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测算与审核办法》、《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等一系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改进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为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积极参与评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2003年3月,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撤销后,国务院决定将评估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交由财政部承担。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并报请国务院转发了财政部起草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对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解决困难企业的生产和职工生活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关闭破产政策,积极研究解决反映比较强烈的共性问题。为了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2003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专门组织力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重点在三个方面对关闭破产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延长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计算期限;二是明确了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的解决办法;三是延长了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的计算期限。通过调整完善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关闭破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二)切实解决破产企业的职工异地搬迁问题。异地搬迁问题,主要是当地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恶劣(有的处于高寒地区、有的自然灾害严重),企业破产后,受生存居住条件限制,职工再就业难,生活无着落。财政部从切实关心困难职工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对这类破产企业的异地搬迁问题给予了妥善解决。2003年,财政部共安排拨付异地搬迁补助费4.44亿元,使云南东川矿务局、贵州赫章铅锌矿、新疆可可托海稀有金属矿、克拉玛依金矿和阿勒泰矿等5户企业共1.4万户职工家庭得到了搬迁。
(三)积极支持并妥善解决企业离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为了妥善解决企业和政府在办学中的离退休教师待遇的差异问题,财政部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妥善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同意。一是企业所办中小学校,无论离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和统筹外项目补助,还是在职教师的工资,凡低于当地政府所办中小学校同类人员标准的,均由企业按当地政府所办中小学校同类人员标准计发。二是企业发生的上述支出允许计入管理费用,并在所得税前扣除。三是按政府所办中小学校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落实人事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要求,2003年,中央财政对确实困难无力支持拖欠军转干部工资的中央亏损企业给予了一次性补助,对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暂时困难,及时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研究探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一)积极研究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关于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战略部署,2003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如何调整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支持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建议,为《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颁发提供了基础性资料。同时,还专门组织力量撰写了《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的专题研究文章,提出了支持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基本思路和措施办法。
(二)积极参与出口退税政策的研究工作。针对我国外贸出口持续高速增长,出口退税任务不断加重的新形势,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3年,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7项建议,即采取适度的支持外贸出口的政策措施、建立出口退税的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中央地方共同承担、完善加工贸易保税管理办法等,为国家制定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深入研究电力职工持股问题。为了推动电力企业改革,2003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财政部专门组成两个调查组,对四川等四省市电力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摸清了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形成了《关于电力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调查报告》,为推动电力企业深化改革,规范企业职工持股行为,完善相关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对“非典”疫情影响进行了专题研究。2003年“非典”疫情在我国部分地区暴发后,国民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民航、旅游、餐饮、零售、出租车等行业企业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损失较大。仅在4、5、6月三个月,全国航空公司共亏损66.6亿元,其中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三大航空集团亏损53.5亿元,占全国航空公司亏损总额的80.33%。为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运营,渡过难关,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财政部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和电话联络等方式收集大量信息,作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及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国务院制定出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航、旅游等行业企业实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和停征政府性基金等多项救助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企业司供稿,张国春、陈柱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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