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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防支出基本情况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国防支出预算为1870.78亿元,比上年增加163.1亿元,增长9.6%。其中,中央财政1852.78亿元,增长9.6%;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18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03年国防支出决算数为1897.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875.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地方财政支出2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3.8%。
(二)保障重点国防费支出。2003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十五”计划和军事斗争准备规划为依据,优化国防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提高现役部队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加大装备建设和战备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军事人才建设投资力度,调整提高与部队军事训练有关的维持性经费标准,调整提高军官、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二是增加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提高预备役部队训练保障水平,增强预备役部队快速动员和执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三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要求,增加民兵事业费用于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开后的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和误工补贴经费。
二、继续深化国防预算...
一、国防支出基本情况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国防支出预算为1870.78亿元,比上年增加163.1亿元,增长9.6%。其中,中央财政1852.78亿元,增长9.6%;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18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03年国防支出决算数为1897.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875.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地方财政支出2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3.8%。
(二)保障重点国防费支出。2003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十五”计划和军事斗争准备规划为依据,优化国防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提高现役部队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加大装备建设和战备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军事人才建设投资力度,调整提高与部队军事训练有关的维持性经费标准,调整提高军官、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二是增加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提高预备役部队训练保障水平,增强预备役部队快速动员和执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三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要求,增加民兵事业费用于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开后的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和误工补贴经费。
二、继续深化国防预算管理改革
(一)稳步推进军队财务管理改革。一是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的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军部队按新办法编制了2003年预算,并加强和规范年度预算审评工作,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明显增强,预算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总后勤部进一步扩大了资金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建立财务单一账户体系,清理撤销不必要的银行账户,归拢资金,加强了资金的集中管理。三是改革军队住房补贴、军人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改革财政国防专项资金拨付办法。为逐步规范财政国防专项资金支付程序,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总体规划,财政部制定印发了《财政国防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方案》,并于2003年1月起在部分单位试点。
三、进一步完善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为了解决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及关系衔接问题,解除军人后顾之忧,激励军人安心服役,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遇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一是国家建立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20元。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10元。二是国家建立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给予个人账户补贴。其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缴费基数11%的规模建立(个人按6%的比例缴费,国家按5%的比例给予个人账户补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2%的规模建立(个人按1%的比例缴费,国家按1%的比例给予个人账户补贴)。
四、认真做好“非典”疫情防治经费保障工作
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军队共筹集经费近13亿元保障部队防治“非典”急需,为部队防治“非典”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同时,积极支持北京市做好防治“非典”工作。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总后勤部立即组建了解放军北京小汤山“非典”病人收治定点医院,在时间紧、医疗后勤保障任务重的情况下,与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医疗设备仪器、消耗器材及药品的供应,为北京市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做出了特殊贡献。
五、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部队经费供应标准
(一)加强国防后备力量财务制度建设。针对预备役部队、民兵训练经费来源渠道多,预算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财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员预编经费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分别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在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方面的供应保障范围作出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对预备役部队经费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对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补助经费保障对象、经费开支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完善军队经费供应定额标准。一是针对部队战备训练任务增加、部队维持费需求增大的实际情况,总后勤部重新修订了《军队公务事业费标准》,并于2003年1月起执行。这次调整公务事业费标准,重点是调整提高了与部队训练以及官兵生活密切相关的军事训练费和水电费、取暖费、机动费标准。二是建立了“军队高新工程”和“载人航天工程”人才特殊津贴制度,促进了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实施。三是根据国家调资政策,结合军队实际,调整增加了军队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增加了军队离退休干部人员离退休费。
六、加强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总后勤部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从严治军的要求,努力提高财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突出战备建设经费管理,在严格工程概预算管理的同时,改进了工程建设费决算管理办法,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大力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从严控制自筹资金工程项目投资。二是以实施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为契机,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军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的管理,促进了资金的规范运行。
七、加强军队财务基础建设
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重视和加强军队财务人员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理财能力和工作水平。军队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新军事变革对财务保障的影响与对策,跟踪研究伊拉克战争、财政改革等新的情况,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出版了《军队财经知识》,修订了财务专业系列教材,促进了财经知识的学习和普及。军队各级财务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资格考试、任职培训和专业集训,促进财务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了综合素质。启动了财务软件综合平台和数据标准的开发设计工作,军队财务信息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喻廷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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