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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税收收入情况
2003年,全国共入库税款20462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收3458亿元,增长20.3%,税收总收入超过20000亿元,增收额超过3000亿元,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中央级税收完成13080亿元,增收2687亿元,增长25.9%;地方级税收完成7382亿元,增收771亿元,增长11.7%。
2003年全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净入库3711.57亿元,创造了海关税收的历史水平,比上年同期多收1120.95亿元,增长43.27%。其中,关税923.12亿元,增长30.94%,进口环节税2788.45亿元,增长47.88%。
(一)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7.5%,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
2.各月收入增幅差距缩小,收入均衡性增强。除6月份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税收收入增幅较低外,其他月份收入增幅都在10%以上,有7个月收入增幅超过20%。
3.各税种收入普遍增长,增收以国内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和海关代征进口税收为主。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7341亿元,比上年增收1066亿元,增长17%;内资企业所得税完成2341亿元,比上年增收368亿元,增长18.7%;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2788....
一、税收收入情况
2003年,全国共入库税款20462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收3458亿元,增长20.3%,税收总收入超过20000亿元,增收额超过3000亿元,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中央级税收完成13080亿元,增收2687亿元,增长25.9%;地方级税收完成7382亿元,增收771亿元,增长11.7%。
2003年全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净入库3711.57亿元,创造了海关税收的历史水平,比上年同期多收1120.95亿元,增长43.27%。其中,关税923.12亿元,增长30.94%,进口环节税2788.45亿元,增长47.88%。
(一)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7.5%,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
2.各月收入增幅差距缩小,收入均衡性增强。除6月份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税收收入增幅较低外,其他月份收入增幅都在10%以上,有7个月收入增幅超过20%。
3.各税种收入普遍增长,增收以国内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和海关代征进口税收为主。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7341亿元,比上年增收1066亿元,增长17%;内资企业所得税完成2341亿元,比上年增收368亿元,增长18.7%;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2788.45亿元,比上年增收899亿元,增长47.88%。以上三项共增收2333亿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67.5%。
4.各地区收入全面增长,国、地税局收入增长协调。全国省一级国、地税局71个计划考核单位中,有61个单位收入增幅在10%~30%之间。国税局组织收入14158亿元,比上年增收2474亿元,增长21.2%;地税局组织收入6304亿元,比上年增收934亿元,增长18.5%。
(二)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1.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为税收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相应带动国内增值税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81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3784亿元,增长45.2%,相应带动企业所得税的增长。一般贸易进口增幅高达45.4%,带动海关代征进口税收高速增长。此外,国内消费税受卷烟、汽车等重点品目拉动,地方营业税受房地产、建筑安装等重点品目拉动,车辆购置税受汽车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拉动,收入完成情况也比较好。个人所得税增长17%,也反映出全社会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税源。
2.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管理,应收尽收,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2003年,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强化税收征管,针对薄弱环节,狠抓了优化管理业务流程和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探索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改革创新,促进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此外,各地还开展了一系列税收专项检查活动,加大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
(三)海关税收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1.我国经济持续良性发展,海关进口应税货值保持高速增长。虽然2003年进一步下调进口关税税率,关税算术平均税率由上年的12.0%降为11.0%,但由于我国经济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外贸进出口保持了高速增长,全年进口4128.4亿美元,同比增长39.9%,其中进口应税货值1901.50亿美元,同比增长46.5%。进口大幅增长,抵消了关税税率下调的影响,为海关税收增长奠定了充足的税源基础。其中,机电产品进口应税货值519.16亿美元,增长40.2%,征收税款911.22亿元,同比增长36.4%;小汽车及零部件进口应税货值95.45亿美元,增长84.6%,征收税款437.14亿元,同比增长62.8%;原油及成品油进口应税货值227.94亿美元,增长58.1%,征收税款349.73亿元,同比增长58.0%;钢材进口应税货值157.33亿美元,增长84.9%,征收税款281.77亿元,同比增长74.5%;有机化学品进口应税货值136.48亿美元,增长47.7%,征收税款270.32亿元,同比增长37.8%。以上5类主要税源商品合计征收税款2250.18亿元,同比增长48.5%。
2.部分主要进口应税商品价格上升导致海关进口税收的增长。2003年,受伊拉克战争和中东局势紧张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基本保持高位运行,全年进口应税原油平均单价为217.3美元/吨,同比上升18.6%,原油价格的上涨同时也带动了多项下游税源商品价格的上升,如5—7号燃料油、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苯乙烯、液化丁烷等主要税源商品进口价格升幅均在10%以上。另外,黄大豆、铁矿砂和氧化铝等主要税源商品进口单价也有明显的上升。
3.全国海关坚持依法征管,加大治税力度和完善科学征管手段,提高了海关税收征管质量,减少了海关税收的流失。
二、大力强化依法治税
(一)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建设。认真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法制宣传和干部培训,组织编写了培训与考评教材,举办了各种培训班,组织了全国考试。制定配套规章,实施了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等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16个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召开干部大会进行辅导,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自学,还对省局局长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对全系统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二)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重点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建筑安装行业等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涉税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活动。2003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50.5万户,查补收入359.1亿元。
(三)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实施一系列支持防治“非典”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防治“非典”工作。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累计减免税额107.12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减少税收49.3亿元,为各类企业和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收57.82亿元。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811.7万元。大力加强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03年全国累计办理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1430亿元,比上年增长92%,为生产企业免抵税款1150亿元,办理免抵调库609亿元,比上年增长18.2%。退税和调库合计2039亿元,比上年增加780亿元,增长61.9%,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认真落实促进西部大开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四)全国海关强化依法科学征管,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完善税收立法,坚持依法行政。2003年出台了《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实施区域性关税优惠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核查程序等。在大力完善海关税收立法的同时,加大学法、用法的培训力度和执法的监督力度,使各级税收征管人员既重实体,又重程序。2003年全国海关受理纳税复议案件大幅下降,案件维持率明显提高,说明海关执法有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科学征管,不断开拓创新。海关总署注意发挥各地海关的积极性,在税收大关建立了专司归类、估价、原产地、减免税等关税业务支持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税收监控评估机制,优化和完善了关税分析监控系统,探索以价格监控为龙头的税收征管量化指标和评估体系,以此指导各关加强征管,堵塞漏洞。三是综合治税,调动各方积极性。2003年全国海关各部门继续加大综合治税的力度,关税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先后就打击价格瞒骗与调查、侦查部门建立了联系配合办法,就提高税收执法水平问题与法规部门建立了协调合作机制,吸收法规、统计等部门的专家进入关税的技术委员会等,提高综合治税水平。2003年全年审价补税26.89亿元,比上年增长6.7%;归类补税5.23亿元,增长19.7%;加工贸易内销补税105.80亿元,增长13.9%;查获走私案件12939起,案值99.3亿元,分别增长23.0%和51.0%。
三、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一)研究和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部署,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对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进行了初步设计,为分步实施税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对全国5000多户大中型出口企业的出口及欠退税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会同财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多次研究,向国务院提出了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政策建议。国务院作出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的决定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陆续制定下发了10多个配套文件。各级国税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推开,部分地区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改革实际情况,对农业税税率、计税土地、计税常产、农业税附加以及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品目、计税范围等进行了调整,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进行了改革。根据“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农业税减免原则,共核减各地农业税任务48亿元,其中中央负担20亿元,地方负担28亿元。
(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税收征管模式中明确提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优化和重组税收征管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工作协调,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有利于税收工作开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税务机构设置,一些地方撤销了不规范的外设机构,改为内设部门,并调整了管理职能。
(三)推进内部管理改革。2003年,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在干事创业中考察识别干部、培养锻炼干部、激励约束干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竞争上岗,除少数岗位外,全面推行科、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在全国国税系统公开选拔副厅(司)级领导干部,并认真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着眼于增强干部的实践锻炼,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一些地区结合实际,实行能级管理,取得较好效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加大后勤改革力度。
四、全面强化税收管理
(一)扎实推进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特别是针对薄弱环节,加强了对各税种的管理。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2003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票表审核比对,发挥防伪税控系统作用,强化了增值税征管,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办税工作效率。国、地税局协调配合,加强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和运输发票抵扣管理,并研究实施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可抵扣凭证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国、地税局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加强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的征管工作。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对210万个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实行建档管理,规范对个人投资者的征税办法。针对利息税收入下降的趋势,加强调研分析工作并采取相关对策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施零散税收源泉控管,改进了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强化对非居民跨国税源的管理,认真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建立健全反避税基础信息库,开展全国避税嫌疑大户联查协查工作,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大重点税源监管工作力度,监管户数超过2.3万户。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方式,加大咨询辅导力度,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规范税务代理,指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金税工程(CTAIS)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办及相关司(局)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了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方案,确定了总体业务框架和技术框架,顺利进行了总体设计开发。以推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初步实现了增值税管理系统中六个子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推进了综合征管软件与各省开发的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以及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各个单项软件之间的衔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顺利推开,到2003年7月底已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省一市综合征管软件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金税工程三期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全面推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和“免、抵、退”税管理软件,提高了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水平。提高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了信息应用水平。开展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网络安全的评估与完善工作,启动了税务系统信息安全体系项目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供稿,黄立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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