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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西藏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61.42亿元,比2001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68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32.93亿元,增长18.1%;第三产业增加值88.81亿元,增长15.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6.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4。在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大力筹措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需求,同时加强调控,严格管理,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2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7%;中央补助收入总计125.6亿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7.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区财政收支相抵,剔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3.9亿元之后,当年财政实际结余3500万元。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是协调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各项资金政策,截至2002年底,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体制补助、定额递增、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等资金73.74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国债专款37.35亿元,基本建设...
2002年,西藏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61.42亿元,比2001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68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32.93亿元,增长18.1%;第三产业增加值88.81亿元,增长15.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6.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4。在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大力筹措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需求,同时加强调控,严格管理,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2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7%;中央补助收入总计125.6亿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7.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区财政收支相抵,剔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3.9亿元之后,当年财政实际结余3500万元。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是协调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各项资金政策,截至2002年底,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体制补助、定额递增、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等资金73.74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国债专款37.35亿元,基本建设专款3.77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针对西藏实际的专款补助,当年落实医改资金、森警部队组建经费、社会保障专款等补助资金2.82亿元。二是加大了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力度。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地(市)、县财力补助资金达3.91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36.2%。拨付政法补助专款4656万元,县乡基层政权建设配套资金2130万元。三是兑现了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政策,落实了全区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13.57亿元,企业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补助3672万元;用于区内乡镇聘用干部和乡村半脱产技术人员提高待遇1003.1万元。四是积极筹措财力,支持各项改革,用于医改资金6600万元,房改资金4.5亿元。五是继续增加了对农牧业、教育、科技、环境和天然林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投入。2002年,全区涉农支出9.8亿元,较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14.88%,其中天然林保护支出为1.54亿元,较上年增加5989万元,增长61.88%;教育科技支出达12.95亿元,较上年增加3.52亿元,增长37.31%。六是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投入,优先足额安排了“两个确保”资金。全年拨付社保资金3.67亿元,较上年增加1.41亿元,增长62.7%。初步建立了“广覆盖、低标准”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七是配合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筹措配套资金4.6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安排2000万元贷款贴息,带动前期经费和基建投入近7亿元。2002年,财政下达基本建设预算并拨付资金26.70亿元。
二、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预算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重点加强了对自治区建筑营业税、畜产品、林产品、地产名贵药材收购环节营业税等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收入征稽。三是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四是积极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培植财源,增加税收,保持了财政收入增长高于同期经济增长的良好态势。五是实行了财政内部审计制度和大额财政资金集体审批制度,理顺了财政资金申报程序,对车辆、会议、接待等一般性支出进行从严控制,坚持基本支出预算一经确定不再追加和决算超支不予认账的原则,规范了预算追加和动用预备费报批制度,遏制了行政经费的非正常增长。
三、财政改革继续推进,财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一)部门预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办法,规范了区直部门预算管理和基本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程序,为2004年全面推行区直部门预算改革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加大了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扩大了采购覆盖面,政府采购已从单一的货物采购拓展到了工程和服务领域。二是政府采购制度在区直部门和地(市)全面推行,在审计、物价、技术监督、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纪检监察、公证、新闻媒体的监督下,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全区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活动48次,采购规模达2.28亿元,其中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模达851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5%。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02年底,自治区本级进行工资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已达145家,人员达14000余人;地(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60个县都相继实行了职工工资集中支付;自治区本级差额事业单位工资集中支付的实施方案和相关统计工作已经完成。结合国库支付中心的成立,理顺了专项资金的拨付渠道,对部分专款实施了直接支付。在现有财政系统广域网的基础上,结合“金财工程”拟订了自治区财政集宏观经济分析、部门预算管理、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拨付、办公自动化等为一体的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会计委派、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002年全区已有15个财务集中核算的部门和单位。
(四)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顺利推行。在深入调研和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在南木林、贡嘎和那曲等三县进行了试点,为2003年在全区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奠定了基础。
(五)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确保了所得税改革在西藏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完善了粮食风险基金、基本建设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资金、乡镇企业贴息资金等20多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出台了罚没财物管理及罚缴分离办法,广泛开展了财税法规的宣传活动。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对2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大户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农发扶贫资金、天保工程资金、社保资金、粮食政策性经营补贴、农用生产资料补贴、教育“三包”经费开展了重点检查。对43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抽查,加强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了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成立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一步强化基建投资的监管。结合“调查研究年、作风转变年”,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就财政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基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转移支付等问题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对主要建材集中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拍卖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收缴管理进行了调研,为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财政政策掌握了翔实的资料。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陈凡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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