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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广东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1769.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2.80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5935.63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4801.30亿元,增长11.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50.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65.8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2%。全省进出口总额2210.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出口1184.63亿美元,增长24.1%,进口1026.34亿美元,增长26.6%。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7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912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分别增长10.6%和5.1%。
2002年全省财政运行基本正常,收支完成情况良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1.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收41.1亿元,增长3.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21.1亿元,比上年增支199.8亿元,增长15.1%。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计算,2002年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投资、刺激...
2002年,广东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1769.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2.80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5935.63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4801.30亿元,增长11.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50.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65.8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2%。全省进出口总额2210.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出口1184.63亿美元,增长24.1%,进口1026.34亿美元,增长26.6%。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7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912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分别增长10.6%和5.1%。
2002年全省财政运行基本正常,收支完成情况良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1.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收41.1亿元,增长3.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21.1亿元,比上年增支199.8亿元,增长15.1%。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计算,2002年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投资、刺激消费、扩大出口。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23.34亿元,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通过国债投资,带动了银行和社会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农林水利、交通、城乡电网等设施建设步伐,拉动了需求。同时,加强对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和检查,按期缴付中央国债转贷资金利息2.87亿元。二是积极落实支持外贸出口各项政策。对生产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措施,全省共办理退(免)税246.53亿元,比上年增长35.1%;省财政及时核拨了中央补助的扶持外贸资金5.41亿元,安排了外贸出口专项资金、科技兴贸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1.1亿元,各级财政也落实了促进外贸出口的各项资金,有力促进了外贸出口。此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积极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经贸委采购会、第六届东西部洽谈会、中西部国际博览会、广东-辽宁等经贸洽谈会,广东河源山区洽谈会等,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工作。
(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级财政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支持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省财政安排了关闭煤矿费用4.9亿元、省属劣势企业退出市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助资金3亿元、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及省属企业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贴8100万元、在再就业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3亿元,安排有色矿山关闭破产费用4.9亿元,有力促进了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从1998年到2002年12月底,省财政累计拨付煤矿关闭费用10.9亿元,分流安置职工40774人,占应分流安置职工42124人的96.8%,基本完成了人员分流安置任务和按进度完成煤炭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省财政与省属22家资产经营公司(集团)签署了资产经营责任书,做好企业效绩评价试点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加强已派财务总监的管理,促进了资产经营公司责权利的统一。2002年,省财政还会同省纪委、监察厅、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对全省产权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以省政府的名义组织召开了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出了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59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65亿元。支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各级财政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4.5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2.39亿元,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全省约有90万人纳入低保范围,比2001年增加41.3万人,增长90.37%。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贫困地区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补贴标准,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省财政安排资金1.72亿元;并按照公式法、因素法,制订了《农村合作医疗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省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为切实解决华侨农场改制中遇到的问题,召开了全省性专门会议,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省财政仅安排改制补缴社会保险统筹金和解除农场职工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就达3.35亿元。同时,坚持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为核心,继续巩固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保证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制定了《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了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
(四)努力筹集资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筹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2002年归还中央专项再贷款137.15亿元。各级财政规范资金的借用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准备金使用的管理,继续做好对地方金融机构资产的追收和处置,加大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监管,及时处置地方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
(五)增加科教投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全省各级财政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全省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233.1亿元,比上年增长30.1%;科学事业费15.3亿元,增长27.5%。从省级财政来看,支持科教发展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书杂费补助的决定,安排资金3.8亿元,解决了103万名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造1000所老区农村学校以及贫困山区300所中小学英语和信息化教育,共安排资金5.8亿元;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以及建设广州大学城,共安排资金16.47亿元;为增强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科技方面的资金投入达到7亿多元。
(六)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省农业方面的支出8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在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同时,着力结构调整,突出支农重点。省财政安排资金1.95亿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扶持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水利建设资金和林业资源保护资金21.35亿元,支持农村水利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另外,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安排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7亿元;为帮助灾区农民和困难农户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落实农业税政策性减免4500万元、抗旱抗洪救灾资金5600万元、扶持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5000万元。
二、努力开拓创新,财政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2002年,广东省继续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为目标,坚持体制创新,不断深化改革,改变支出管理方式,各项财政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为实现省直部门预算在2003年全面推行的目标,2002年在对省直单位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27个单位试点经验,制定了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提前预算编制时间,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通过努力,按时完成了102个省直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各市也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部门预算的实施,初步形成了预算管理的新机制,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提高了预算透明度。
(二)稳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机构,2002年全省已有16个地级市成立了国库管理机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设立了国库支付中心。二是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确定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作为改革试点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为改革试点做好了准备。广州、汕头、珠海等市率先开展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为全省推行这项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机构进一步健全,全省设立政府采购机构130个;范围进一步拓展,从汽车、计算机、空调、复印机等通用货物的采购扩大到办公楼修缮、装饰和网络工程、汽车保险等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2002年,全省达到72.12亿元,比上年增长53.84%;制度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了项目专家库,制定了市场准入、信息公告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强化了预算约束,节约了财政资金。全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0.88亿元,节约率达到13.11%。另外,各级不断加强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审核,规范政府公共工程管理,全省共审核项目资金208亿元,核减率约12%,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了财政投资效益。
(四)扎实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按照广东省“金财工程”分步实施计划和三年内全省镇一级财政实现管理信息化的要求,2002年,在珠江三角洲8个市和山区县的三分之一乡镇开展财政管理和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试点,举办了33期乡镇财政信息化软件培训班,培训业务人员1500多人,试点地区成立乡镇财政结算中心238个。
三、财政监督力度明显加大,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中央要求,对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5个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对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等6个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脱钩,支出统筹安排。对涉农、涉企、涉教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对涉农、涉企收费推行“两证一票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统一票据和企业、农民交费登记卡)管理办法,对中小学收费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全面实行“一费制”,规范了收费管理,减轻学生负担约10亿元。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检查,按中央要求取消了18项政府性基金,每年减少群众负担10多亿元;对13个市的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收费开展了专项检查,纠正了违规行为,完善了相关制度。举办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两条线管理知识宣传暨竞赛活动”,共有20多万人参与,社会反映良好,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收费工作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二)认真开展“四个摸清”工作。为加强省直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机关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四个摸清”工作,基本摸清各单位自行发放补贴的资金来源、支出渠道、银行账户开设情况以及福利补贴的发放水平,为建立透明规范的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重点抽查了省电力、教育系统和境外企业以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检查,同时对2001年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年检不合格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了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的处理,注销了12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建立了业务报备及谈话提醒制度,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努力提升行业的公信力。
四、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切实转变
2002年是“转变作风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结合实际,严格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使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一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为民理财。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制定政策措施,以实际行动,密切关心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如认真解决困难群众“四难”(看病难、住房难、打官司难、上学难)问题、做好“两个确保”、“一个低保”、再就业和扶贫等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和警示教育活动,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的思想。三是适应新的形势,切实加强学习和培训。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公共财政及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组织省财政厅机关干部170人参加WTO知识培训班,100多人进行公务员英语培训;举办2期公共财政理论专业培训班、4期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以及一系列财政干部学法普法活动。通过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理论培训,加快了知识更新,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钟炜执笔)
深圳市
2002年,深圳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39.41亿元,比2001年增长15.0%。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18.87亿元、1234.82亿元和985.72亿元,增长6.3%、14.0%和12.5%。进出口贸易总额872.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1%;其中出口465.57亿美元,进口406.7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2%和30.7%。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9.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89.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下降2.2%。2002年,深圳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952.73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56.49亿元,增长27.9%。200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3512.48亿元,比上年增长22.8%。2002年,深圳市预算内财政收入304.42亿元,比上年增长20.48%。上划中央各项税收536.20亿元,比上年增长11.88%,其中上划增值税、消费税130.24亿元,比上年增长33.88%。2002年,深圳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07.88亿元,比上年增长21.3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2年,深圳市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大力清理缓欠税收,堵塞收入漏洞,努务实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管理线改革,加大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力度。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组织收入34.74亿元,比上年增长39.18%。
1.确保财政收入,实现“三个同步增长”。一是中央、地方收入同步增长,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大幅增加,2002年,深圳市上划中央各项收入(不含海关部分)256.22亿元,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因素,比上年增长66.07%。二是市级、区级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市本级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1.54亿元,同口径增长22.93%,区级平均增幅为16.78%,各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均达到两位数以上。三是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同步增长,市税收收入同口径增长18.05%,非税收入增长39.18%。
2.化解减收因素,积极组织各项非税收入。2002年,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面临各种不利因素:在清理收费项目后,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309项减为197项,减少收费16.4亿元(含增容费);降低收费标准9项,相应减少收费近1亿元。同时,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后,收支脱钩,一些部门和单位在上半年出现了执收力度弱化的现象。为此,深圳市财政部门采取三方面手段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是加强调查研究、调研非税收入和各部门实际情况;二是加强沟通解释,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三是加快支出拨付进度,保证执罚执收工作正常开展。通过这些措施,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26亿元,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罚没收入完成10.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24%。
3.完善征收管理方式,加强农税收入征管。深圳市2002年收缴、清理入库契税税款10.8亿元(包括清理上年未入库部分),完成年度预算的190.12%,比上年增长209.95%,超额完成征收任务。同时,实行代开农业特产品销售发票,解决了农业特产品生产者无法开具农业特产品销售发票、影响经营和销售的问题。
(二)严格规范支出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1.大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按照中央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圳市于2002年10月份召开全市增收节支会议,号召各级各部门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把组织收入放在首位,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同时,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追加新的支出项目。对会议费、出国经费、调研费、展览费等,要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开支水平。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实处,用在刀刃上。
2.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2002年,深圳市财政部门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费、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支出力度,突出了按照公共财政的方向逐步调整支出结构这一要求,促进了各项改革及事业的发展。全市累计基建支出97.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59%;教育事业支出32.19亿元,增长17.68%;公检法支出24.38亿元,增长17.01%。
3.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支出结构,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完善了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分配办法,积极做好“两个确保”工作。2002年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3.28亿元,比上年下降了7.29%。二是调整和完善了各项社会优抚和社会救济政策,做好“低保”工作。2002年深圳市社会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63亿元,比上年增长98.35%,推动了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及时安排了专项资金救助孤、老、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安排了低保救济金1356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8277人。三是重点增加了卫生防疫、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对全市351个居委会一次性补助5265万元,确保了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规范了社会保障基金(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抓好了基金(资金)银行账户的清理,强化了财务监督。
4.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深圳市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02年深圳市从切实优化投资环境这个大局出发,通过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和服务意识,调整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和结构,控制专项资金管理费用,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全年共安排科技三项费用、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软件资金和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等专项资金共6亿元,超过500个项目受惠,其中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2亿元,比上年增长3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25亿元,增长10%。贷款贴息60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55%。同时,加大专项资金有偿借款的追收力度,借款回收效果明显,全年回收到期借款1.3亿元。
二、加大改革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做好所得税分享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由于深圳市的中央企业相对较少,加之两个所得税又是深圳市的主体税种,这项改革对深圳市的影响尤为突出。为此,深圳市财政部门及时跟踪中央对所得税基数返还的核定办法,密切关注所得税改革对深圳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经反复测算并与财政部沟通,使这项改革在深圳市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并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在2001年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的基础上,2002年深圳市对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并且提前编制了2003年部门预算。为适应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的新要求,将全部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增容费)、部分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2002年,共将市本级54个预算单位的15.1亿元预算外资金(不含社保基金、国土基金)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并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计生、环保、法院等五个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纳入了预算内管理,初步实现了收支脱钩。二是制定了《深圳市市直机关党政机关公用设施配置标准》。为配合实施公共财政改革,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科学合理的量化依据,解决党政机关在公用设施配置上标准不一的问题,确保党政机关在公平、高效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深圳市于2002年4月制定了《深圳市市直机关党政机关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内容包括办公用房配备、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汽车配备等五个方面。该《标准》经市政府批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三)逐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2年,深圳市开始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首先从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开始。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出台《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基建管理程序保障,做到“四按”,即严格按程序、按预算、按计划、按进度拨付建设资金,把好审核、批准、拨款、记账“四道关”;三是稳妥推进,从2002年开始,对当年新开工项目和依法成立的项目法人项目试行建设资金直接支付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为贯彻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管理和执行相分离的原则,2002年初深圳市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并正式运作,履行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等职能。2002年,全市政府采购22亿元,其中市本级15.82亿元,比上年增长36%。
(五)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成果。一是做好罚没物资公开拍卖工作,确保罚没物资的保值增值。2002年共委托罚没物资拍卖43场,成交拍卖物资115批,成交金额4212万元。二是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保证财政资金应收尽收。2002年先后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蛇口电大、深圳卫校等6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市财政专户,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同步实施“票款分离”的收缴制度。对因历史原因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进行调查摸底,经协商,将电价调节准备金10亿元、进口汽车配额招标收入2200万元、以及车牌拍卖基金和线路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扩大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六)启动深圳市“金财工程”建设。为配合国库制度改革,推进深圳市信息化建设,2002年,深圳市财政部门全面展开了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核心的“金财工程”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细化信息化建设需求,制定软件系统修改和二次开发工作的详细实施方案。筹备建立网络与预算单位相联、集中支付系统将覆盖全市一级预算单位的“金财网”。进行新版部门预算编报软件培训,作好预算系统升级工作,为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做好技术支持。
三、加强内部建设,改进机关作风
一是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切实做好竞争上岗工作。2002年,深圳认真做好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与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来选拔优秀干部。通过竞争上岗,鼓舞了干劲,树立了能者上、勤者上、廉者上的好风气。二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财政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建立廉洁自律机制。从各业务处室中选拔表现好、业务熟的工作人员组成财政兼职监察员队伍,保证了审计质量和效果。在2002年7月全市开展的纪律教育月活动中,广大财政干部以开展“当干部为什么,有权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大讨论和“我为改进机关作风献良策”征文活动为切入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宗旨和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杨翔执笔)
珠海市
2002年,珠海市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1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225.2亿元,增长12%;第三产业增加值169.2亿元,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4亿元,增长14.8%。实际利用外资6.98亿美元,增长34.0%。进出口总额128.4亿美元,增长3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5亿元,增长11.7%。
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44.3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按新口径为31.24亿元(未含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中央基数返还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按新口径为22.53亿元,增长13.7%)。全市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30.97亿元,增长20.4%;上划中央所得税7.06亿元;上划省财政“四税”6.48亿元,增长7.2%。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和省的税收,以及海关代征税29.5亿元,全市当年创造的财税收入为105.25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43.5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7.86亿元,增长11.7%)。全市财政收支相抵,继续保持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抓好财税收入的征管改革。一是从2002年1月1日开始,认真贯彻中央的所得税收入共享改革,做好所得税的基数测算工作。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新旧体制衔接,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网络。财政、国税、地税、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外事、银行等部门共同配合,逐步形成了执法部门共同协税护税的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反避税联席会议制度,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反避税队伍,在反避税工作上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三是“金税工程”向深层次推进。市国税部门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实现地市级征管数据大集中和三级协同作业,实现了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五家银行的银税联网和税款直解;成立了纳税人服务中心,开通了12366咨询电话,组建了“珠海国税”网站。市地税系统经过几年的努力,2002年逐步完善了征收、检查、稽查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集中、共享,基本形成了功能完备、体系完善、技术先进的“电子税务局”框架,尤其是网上报税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累计共有1万多家企业办理了网上申报纳税,全市通过电子网征收的税款占地税收入总额的30%以上。
(二)加大税收稽查和清理欠税工作。市国税部门重点开展了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汇缴工作,查处了一批假发票、假账、假申报的大案要案。全年共检查企业1181家,其中有问题的企业525户,查补税款和罚款总额1.5亿元。市地税部门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以及对房地产、饮食、商铺出租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了涉税案件828宗,共查补税费1.4亿元;同时,把清理欠税作为一项攻坚任务,采取阻止欠税企业法人代表出境,冻结欠税企业账户,查封抵卖抵税房地产等措施,共清理了历年欠税8000多万元。
(三)抓好契税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其他收入。一是认真落实市政府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对城中旧村改造转移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对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核定了新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完善收益目标责任制。三是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工作。四是先后制定了《珠海市公物仓管理制度》和《罚没物资处理程序》等制度,完善罚没物资公开拍卖管理办法,及时组织罚没收入入库。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市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为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市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为15.3亿元,增长10.1%;财政和其他部门组织的收入为5.84亿元,增长11.2%。
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在财政支出安排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从2002年3月份起,实施了“暗补变明补”的工资结构调整方案,统一补贴标准,调整理顺了行政事业单位和教育战线在职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二是切实保障政府工作报告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的资金需要,吉柠路、梅溪路建设以及村村通有线电视等十个项目共从财政和其他途径安排了资金1.99亿元。三是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完善社保体系。全市共安排了民政抚恤、最低生活保障线等社会保障资金共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另外,还安排了解决群众“四难”(住房难、打官司难、入学难、就医难)问题资金2000万元。四是认真落实横坑大桥建设、医疗资源整合、危桥改造等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建设资金6900万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千方百计调剂资金,安排了扶持重庆市奉节、巫山、巫溪县以及连平、龙川、揭西等地区的对口扶贫资金支出共3130万元。
(二)大力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一,加快高新区各工业园区、保税区和临港工业区等经济功能区的建设,完善投资环境,发展实业经济。全年共从预算内外(含贷款)途径安排了建设资金5.5亿元。第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市本级科技投入1.62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8%,其中,科技三项费用8200万元,占3.1%。第三,通过转移支付,大力扶持斗门、金湾区的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年共安排了2.37亿元,占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7.5%。第四,继续扶持农业、水利、环保等事业发展,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其中,从预算内外途径安排了环保资金2.4亿元。
(三)积极促进先进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一方面,安排了电视中心、报业大楼、基层文化站、文化广场等文化设施建设资金1.04亿元,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另一方面,从预算内外途径安排了教育事业投入2.78亿元,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大办大学园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兴市”的战略。
三、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从更深、更广的层次推进会计委派和会计集中结算改革。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会计核算统管的范围,其中:对198家单位实行了会计集中结算;对公、检、法、卫生等6家单位实行了会计委派;另外,还对特区报社、电视台、临港工业区、唐家湾镇等10家单位派驻了财务总监。同时,在全市实行一级财政管理的区、镇,建立了政府会计结算中心,并推行“村账镇代管”,健全了市、区、镇三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管理机制。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核算统管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2年10月8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并在年内对市政府接待处、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动植物检验检疫中心等6个单位进行了试点。11月中旬,广东省财政厅组织在珠海召开了全省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现场会。
(三)继续推进编制部门预算的改革。截至2002年底,全市共对公安、法院、计生、国土、文化、建设等20个部门86个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逐步完善推广,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认真部署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改革精神,2002年5月份,珠海市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在认真开展调查、统计、测算工作的基础上,7月中旬,制定了《珠海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区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同时,积极抓好宣传工作和业务骨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打好基础。
(五)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一是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和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在全市19个乡镇财政所推广应用南海市乡镇财政管理和农业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金财工程”的部署,结合珠海市的实际,制定了《珠海市财政系统“金财工程”建设规划》。三是在配置建设了主控机房、线路网络以及办公电脑等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先后投入应用了一些软件系统,包括“部门预算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全市会计集中核算账务处理系统”等项目。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参与了分流辞职人员经济补偿标准、事改企政策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对改革涉及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测算,并在财力上给予了保障,制定了《珠海市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财政供给方式问题的实施方案》。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管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首先,执行《珠海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珠海市财政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制度》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使财政资金的运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其次,认真贯彻《预算法》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汇报预算进度情况和财政工作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第三,对预算外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重点抓好教育收费管理,对所有的大中专院校、中学的收费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同时,把路桥收费、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等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第四,对纳入财政归口管理的政府融资资金、国有土地转让收入等资金,参照预算内资金进行管理,统筹调配,按市政府批准的支出用途安排,在市人大和审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运作。第五,继续清理和追收财政历史债权,盘活沉积资金。全年共回收各类债权抵债物资1682万元,现金3753万元。
(二)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一是重点加强对基层财政所的监管。2002年3至6月份,从市、区财政部门组织业务力量,分三组对全市19个基层财政所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把财政监管渗透到全系统的最基层领域。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财政机关内部执行财政政策的交叉检查工作。11月份,组织进行了严格的内审检查,规范财政资金的运作管理。三是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市内12家社会审计机构及经其审计的18家企业的审计质量和会计质量进行了检查。另外,还开展了对取消部分外来务工收费项目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减轻外来工的负担。
五、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
(一)改革创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珠海市1999年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资产运营机构运营、企业经营的三层管理架构模式,体现了“政企、政事、政资”三分开和“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结合的原则。2002年,珠海市继续探索和发挥这一体制的优势和潜力:一是精简资产营运机构,由原来的4家合并重组为2家;二是对市属国有企业重新进行分类定级,完善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办法;三是对营运机构实行年薪制度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的资产授权经营、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二)整合国有资产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培植一批有规模、有效益、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属龙头企业,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竞争力和产业引导带动力。2002年,珠海市将71家市属国有企业(合计资产总额209亿元,市属权益51亿元)的公有权益分别授权给5家企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市属国有大企业集团增加至7家。
(三)推进社会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步伐。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对烟花爆竹经营权、节日鲜花市场经营权、户外广告经营权、出租车牌照经营权、农贸市场产权、澳门环岛游经营权等社会公共资源实行公开拍卖,探索市场化配置机制。2002年,省政府确定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为广东省三家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之一。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围绕完善和强化窗口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了办事窗口领导轮值制度,开通了业务咨询专线电话和服务网站。市财政局会计办证大厅办理了全市近3万名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咨询、换证工作,并在全国首创了IC卡发放会计证业务。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窗口先后取得了“巾帼文明示范岗”、“群众满意窗口”等荣誉称号,并被省人事厅、财政厅评为“广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三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珠海市看守所、戒毒所,探索采取各种新颖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是牢固树立为人民理财的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机构改革后人员精简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齐心协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在2002年度珠海市“万人评政府”机关作风考核中,市财政局被评为优秀档次,并连续几年名列前茅。
(珠海市财政局供稿,谭伟雄、刘宏执笔)
汕头市
2002年,汕头市国民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全市国内生产总值483.29亿元,比2001年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2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231.51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207.16亿元,增长4.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8.12亿元,比上年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53亿元,比上年增长(扣除物价因素)7.5%。外贸出口总额15.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2%。
2002年,汕头市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2.31亿元,(不剔除上划中央“两税”,和上划省“四税”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6%,比上年增长6.8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0.07亿元,增长10.2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39.68亿元。2002年全市财政支出38.2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6.3%,比上年增长25.13%。加上上解省支出,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39.61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大于支,年终净结余735万元。2002年汕头市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3.9亿元,比中央核定返还基数6.26亿元增收7.64亿元。全年上划省“四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收入4.23亿元,增长12.55%,比省核定基数2.77亿元增长1.46亿元。
一、以维护大局为中心,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一)财政部门大力抓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增长。2002年,汕头市各级财政部门努力抓好全市财政收入征管的综合协调,加强收入进度统计、跟踪和分析,落实区、县(市)责任制和考核制,抓早、抓好、抓实收入任务。为改变以往各区之间互拉税源、互降税负现象,牵头组织实施财政、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四部门计算机联网,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信息资源共享。从2002年4月1日起,在市区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和财政体制调整,规范征管秩序,堵塞征管漏洞。财政农税征管部门加大征管力度,加强二手房交易契税征管,对第一道交易未缴纳契税进行补征,仅市直查补契税收入2000多万元,全市全年完成契税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19.8%,为全市财政增收做出贡献。
(二)地税部门坚持勤征细管,向强化征管要税源。一是制订落实23项挖潜增收措施,突破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做好土地使用权造册登记,规范发票抽奖,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和餐饮业营业税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二是把收入比重大和税源减收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督促、指导,带动全面增收。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比上年分别增长32%、17.7%和10.7%。三是实行征收管理分局、检查分局和稽查局梯级监督保障收入任务的办法,对稽(检)查进行捆绑考核,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区、县(市)、镇三级计算机联网,全市4万多纳税户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为细化征管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坚持税费并重,强化社保费征收。全年共征收社会保险费6.2亿元,比上年增长28.2%。
(三)国税部门坚持法治导向,促进规范化管理。一是以提高征管质量为目的,加强征管基础。清理规范各类征管档案7万多份,对723户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995户商贸型一般纳税人引入纳税评估机制,通过打基础促管理,提高整体征管效率。二是以数据集中为突破口,加强技术基础。全面清理征管数据,形成三级协同作业模式;推行原始记录操作台账制度和预稽核运行制度,全年专用发票协查系统回函率达100%;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对20942户企业的纳税信息在汕头信息网公布。通过科技手段与税务管理的紧密结合,保障税收管理机制的高效运行。
二、坚持为民理财,维护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保稳定维护大局。在省对市地方金融专项再贷款转为对市财政扣款,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全年共争取到省工资发放借款6.65亿元,较大地缓解了全市财政困难,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发放,确保了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重点支出。全年市本级财政共拨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资金1.03亿元。截至2002年底,全市纳入低保人数38086人,比上年增加11765人,增幅达44.7%,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办实事赢得民心。围绕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8个重点项目,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省财政的支持下,市财政落实水改资金1.2亿元,牵头制定水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管理,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拨出专款筹集1000套公租房,解决1000户危房户、无房户、住房特困户和侨房撤管户“住房难”问题,继续为农村100户特困户修建住房。安排光华桥、乌桥、解放桥等危桥改造资金2500万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拨付教育补助专款7103万元,落实农村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152272人免收书杂费政策,支持薄弱学校、老区、山区危旧校舍改建新建。安排新增公交线路、内河污染整治、120急救中心一期建设、垃圾处理厂等专项资金,有效缓解群众“住房难”、“看病难”、“饮水难”、“入学难”等问题,从财政资金上把党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维护群众利益。
(三)促发展取得成效。市级财政安排科技发展扶持资金3950万元,拨付工业企业技改贷款贴息、技改补助资金1000万元,对32个技改贷款项目和部分企业技改给予支持。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力度,安排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农业标准化建设资金和水产科研养殖推广专项资金等,全市财政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16.85%。落实市政府出台的鼓励招商引资、创立名牌奖励政策,兑现奖励5宗,奖励金额150万元。落实市区新办较大规模工业项目重点扶持办法,确认优惠地价款8710万元。安排引进优秀人才基金启动资金1000万元,实行市直企业退休高工专项补助,提高人才待遇。代垫外贸企业出口上缴中央出口退税基数1.72亿元。通过财政杠杆作用,有力推动和引导地方经济发展。2002年汕头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高于预期目标,为财政增收打下基础。
三、坚持创新理财,全面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经过广泛调查,周密部署,制定汕头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2002年6月1日,市国库支付管理中心正式挂牌运作,10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首批改革试点。在保持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三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试点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从源头上严格预算约束,强化财政管理。至年底,首批纳入试点的10个市直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比指标减少549万元,在途资金节约率达25%,汕头市被省列为三个试点城市之一。
(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2年汕头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扩大到33个单位,试点面达30%。在扩大试点范围的同时,还增加了不同类型、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部门、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同时,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部门预算编制首次实现自动化,表格编制进一步简化。各区县(市)部门预算改革也取得积极进展。
(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2002年市财政率先在全省财政系统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从原来的货物类拓展到交通运输、修缮、装饰、印刷、园林绿化、道路保洁、信息系统开发设计、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等工程类、服务类20多个项目,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244万元,比上年增长68%,资金节约率达12.5%。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市财政加大财政票据管理力度,把管理票据、管理收费(罚没)项目、管理预算外资金收入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制订实施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加大力度落实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同教育、物价部门开展综合检查,制订禁止在中小学“搭车”收费的处理意见。规范彩票发行市场、彩票公益金、社会福利基金管理,组织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提出加强和规范管理的意见。严格彩票公益金审批管理和资金拨付,支持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发展。
四、坚持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59个项目和单位进行检查,查处违纪金额6084万元,应入库1551万元,已全部收缴入库,严肃了财经纪律。二是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共建设项目清理,市直属单位共收回统一处置资产40800平方米,未使用土地130亩,节约了资金。三是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全年审结工程项目76宗,审定金额8.27亿元,核减金额1.41亿元,核减率14.53%,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全年办理企业年检登记414户,国有资产总额达585.59亿元。实行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对资产评估结果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对评估机构资格和评估质量严格审验把关,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开展派驻财务总监工作,对第41街区中小学基建项目等派驻财务总监,实行重要事项财务总监联签制度,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六是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首次在全市范围开展会计决算报表专项稽核,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和通报,促进全市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一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抓好对财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经过前后3次清理,经由市政府审定,保留财政审批事项9项、核准事项13项、备案事项4项。二是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组织对本市涉及财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完成对《汕头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29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上报市政府。三是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汕头财政工作实际,草拟和制定《关于进一步调整汕头市区税收征管关系与财政体制方案》、《汕头市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工作暂行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四是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分期组织行政法制岗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财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三)加强会计管理。一是加强会计业务监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企业和会计中介机构,查处会计违规违纪问题,维护会计法严肃性。二是加强会计行业诚信建设,在汕头信用网公布汕头市各家会计中介机构信息资料,并由市立真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全市中介机构在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上做出操守为本、诚信执业承诺。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做好会计证换新证和年检工作,全市共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和年检3万余人。四是加强会计培训和继续教育,率先在全省实现会计电算化无纸化考试,全年进行会计专业知识培训1096人。
五、坚持文明理财,狠抓队伍组织建设
(一)抓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5·31”重要讲话、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效率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坚持“三结合”的学习教育方式,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与抓中层干部学习结合起来,把全局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讨论结合起来,把“请进来”与“走出去”学习结合起来,使教育切合实际、富有成效。三是结合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和更新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抓机关作风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汕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财政机关形象,认真开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推行政务公开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各科室、单位对财政承办的审批事项、业务事项进行整理,制订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把依法理财、文明服务落到实处。
(汕头市财政局供稿,吴洁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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