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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黑龙江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882.1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7亿元,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2169.15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1266亿元,增长10.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万元大关,达10184元,比上年增长8.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046.17亿元,比上年增长8.5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0.7%。实现进出口总值4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5%,其中进口23.6亿美元,增长33.2%;出口19.9亿美元,增长23.3%。在进出口总值中,对俄罗斯贸易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年进出口总值达2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7%。
200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461.6亿元,比上年增长9.7%(可比口径,下同)。其中:上划中央收入(消费税100%、增值税75%)194.6亿元,增长7.7%;地方财政收入267亿元,增长11.2%。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231.9亿元,增长8.6%;基金预算收入35.1亿元,增长0.8%。全省财政支出565.9亿元,增长10.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31.9亿元,增长18.3%。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连续23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预算平...
2002年,黑龙江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882.1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7亿元,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2169.15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1266亿元,增长10.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万元大关,达10184元,比上年增长8.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046.17亿元,比上年增长8.5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0.7%。实现进出口总值4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5%,其中进口23.6亿美元,增长33.2%;出口19.9亿美元,增长23.3%。在进出口总值中,对俄罗斯贸易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年进出口总值达2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7%。
200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461.6亿元,比上年增长9.7%(可比口径,下同)。其中:上划中央收入(消费税100%、增值税75%)194.6亿元,增长7.7%;地方财政收入267亿元,增长11.2%。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231.9亿元,增长8.6%;基金预算收入35.1亿元,增长0.8%。全省财政支出565.9亿元,增长10.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31.9亿元,增长18.3%。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连续23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预算平衡
针对2002年年初几个月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持续出现负增长的实际情况,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省财政厅及时向省政府建议下发了《黑龙江省关于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紧急通知》,并成立增收节支工作组,由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带队,两次深入市(地)和重点县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由于这项工作行动早、力度大,加上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及时扭转了收入下滑的局面,确保了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同时,认真贯彻“有保有压”原则,大力压缩人、车、会、话等弹性支出,确保全年预算平衡。
二、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
(一)确保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在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工资专户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实行月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2002年,国家通过决算批复以及一般转移支付等渠道共补助全省资金33.4亿元,省级财政又单独安排资金14.1亿元,共计47.5亿元,专项用于市县保工资发放。同时,将原来每年两次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变为一次下达,使各地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能够统筹考虑、及时安排。此外,根据各市县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将对各市县的各种结算补助资金35亿元提前预借给各市县,以保证工资按时发放。2002年,全省乡镇教师工资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管理,理顺了教师工资发放体制,解决了欠发乡镇教师工资问题。
(二)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方面的支出达37.4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5.4亿元。为确保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省财政在2002年底还预拨了2003年养老补助资金2.6亿元。
(三)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促进再就业资金13.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共下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9亿元,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四)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发放。通过采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等措施,确保低保资金及时拨付。2002年,将省级低保调剂金由上年的5000万元调高到1亿元。省财政共下达低保补助资金4.3亿元,加上各市(地)县财政全年预算安排的2.6亿元以及上年结余的2000万元,全年共筹集7.1亿元低保资金,基本保证了各地低保资金的需要。经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四个确保”目标,维护了全省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
(一)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省级部门预算在继续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编制原则,认真总结以前年度部门预算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各有关部门组织收入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激励部门增收的措施,调动了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在深入部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分类分档和定额标准,较好地保障了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需求;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制定有关项目管理的操作规程,提高了部门分管的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的比例,规范了交通工具购置费等项目预算管理;规范、完善和推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制定预算执行调整暂行规定,确保预算调整的规范化、法制化。2002年全省上报省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单位由上年的8个增加到30个,按省人大要求,省财政厅还选择了两个部门进行决算审签。各市地、享受转移支付的县(市)也都按照省里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二)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在双鸭山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又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等4个地级市和46个享受转移支付的县(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使全省市(地)和县(市)级的试点面分别达到31%和68%。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的数量和规模,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采购资金的规范管理。2002年,全省政府采购额达19.9亿元,节支2.4亿元,节支率为10.6%。其中:省本级实现采购额5.7亿元,节支5077万元,节支率为8.1%。
(四)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全面部署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完成农业税计税要素的核实工作,加大省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力度。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过程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并两次派出工作组对税费改革试点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政策稳步推进。2002年全省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民人均减负76元,减负率达31.8%。
(五)进一步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力度。全面清理全省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开展住房建设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和外来务工人员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在16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全省推行教育收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
(六)进一步加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力度。省级财政共安排粮食风险基金7.6亿元,并严格实行粮食风险基金逐级包干政策,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粮食顺价销售工作目标,采取售后奖励、补贴价差销售、陈粮竞价销售等办法,支持和促进粮食销售;强化扭亏增盈措施,遏制粮食企业亏损局面。
四、支持社会事业进步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一)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重点事业项目的建设。大力支持“211”工程和“中小学生豆奶计划”的顺利实施;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等基础教育的加快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决定精神,提高了全省运动员、教练员和高校在校学生的伙食标准;为加快发展全省优势体育项目,新增295个运动员和教练员编制,并足额落实了经费。筹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部分贫困县中心医院和边远县(市)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就医条件,缓解了落后边远地区农民缺医少药问题。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积极支持省广电网络公司和省新闻网站的组建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2002年,全省计划生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38%,高出国家规定18个百分点。
(二)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
1.大力支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全年共投入农业方面的财政资金51.5亿元,重点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巩固和扩大了绿色食品销售市场,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加快绿色食品大省建设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型农机具更新、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和防灾救灾设施、“天保工程”、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和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调整存量资金,积极支持“奶业振兴计划”和畜牧服务体系建设;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重点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2.大力支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2002年,全省财政部门按照“有进有出、加强重点、优化结构”的要求,将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向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倾斜。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了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满特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乳业集团和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大型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安排资金8000万元支持哈尔滨市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8户装备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确保了全省重大装备工业项目加快发展和国产化进程;安排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了软件业、制造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北药开发、中俄合作、海外学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用好国家给予的破产补助资金12.4亿元,解决煤矿及相关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促进了国有重点煤矿的产业结构调整。
3.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省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对俄出口地方商品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对俄出口地方商品奖励资金,支持建立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库,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拓国际市场。同时,通过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和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第三产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其中,安排旅游发展基金5000万元,加强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省级财政筹资2800多万元,支持海外学人洽谈会、香港美食博览会、中国欧盟2002年合作伙伴洽谈会等重点对外活动,促进全省对外经贸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县级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发展实力
(一)加大县级财源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在继续支持经济基础好、财政实力强的县(市)加快发展的同时,特别关注与支持财政状况较差的县(市)。
(二)加强县级财源建设项目管理。对县(市)申报的财源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研究、严格把关;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邀请有关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建立规范的项目库,储存了一批效益可行、便于开发的财源建设项目,并加强在建项目的效益考核与跟踪问效工作。
(三)启动新的财源建设项目。2002年,全省多渠道投资县级财源建设近70亿元,共扶持360个机制新、潜力大、附加值高的财源建设项目,使这些项目成为全省县级财政新的经济增长点。2002年全省县级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82.8亿元,比上年增长7.5%,明显改善了县级财政困难状况。
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积极推进黑龙江北钢集团等4户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授权经营规范工作和省建工集团组建资本运营机构的授权工作。截至2002年底,省本级组建并授权资本运营机构已达23家,授权国有资产148亿元,涉及权属企业近300家。授权后,23家资本运营机构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23家资本运营机构实现利润24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3.7亿元,整体上实现扭亏为盈。同时,制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奖惩办法,对21户省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兑现奖惩的意见,对建立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加强项目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
2002年全省共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11亿元,扩大了全省农业开发规模。经过强化项目与资金管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有了新的发展,涌现出泰来、穆棱、宾县和尚志等一批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典型县(市)。围绕县级财源建设,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了县、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名牌产品、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农业开发扶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突破,绿色食品、奶牛肉牛等畜牧产业,亚麻、马铃薯等重点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区域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加快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步伐,在农业开发项目区综合采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区科技进步水平和农民收入得到明显提高。
八、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经纪律
(一)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制订了《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完成了《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执法责任专用考核目标,为提高全省财政执法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认真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颁布实施的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4个地方性法规、16个政府规章和2957个规范性文件,并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意见。
(二)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围绕全省财政改革和财政支出重点,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全省共查出违纪资金5.5亿元,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组织开展全省非税收入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近2亿元,撤销违规账户1000个、违规项目80个、违规票据70余种。认真开展财务总监的选聘和委派工作,经过严格考试考核,有182人获得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证书。其中,选聘了15名财务总监,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完成了多项监督检查任务。同时,首批向5家企业委派了3名财务总监,进一步延伸了财政监督管理的领域。2002年,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省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459项,评审额近30亿元,审减2.8亿元,其中,省本级完成462项,评审额17.5亿元,比上年增长近两倍,审定投资额15.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5亿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陈佩钢、李高峰、徐金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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