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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政科研工作
(一)理论与政策研究。2002年,财政部科研所紧密围绕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加强与财政部有关司局的合作研究,确定了13个研究课题,即:1.积极财政政策后续替代政策研究;2.财政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研究;3.入世后政府对农村、农业发展支持和农村税费制度研究;4.国库现金管理问题研究;5.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配不公与相关财政政策的研究;6.公共财政下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7.今后5~10年就业形势分析以及失业保障政策研究;8.如何建立与健全财政监督体系的研究;9.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研究;10.入世后我国会计国际化与会计监督的研究;11.入世后调整和规范政府对国有企业和财政政策的研究;12.国家实行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研究;13.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问题研究。2002年一年,课题研究共完成了47期《研究报告》、3期《研究报告增刊》、28期《财政研究简报》、17期《内报》。这些研究成果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操作价值,具有较高的质量,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好评。
2002年,各地财政科研部门把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课题研究的重点,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数量都有很大提高,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北省财政科...
一、财政科研工作
(一)理论与政策研究。2002年,财政部科研所紧密围绕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加强与财政部有关司局的合作研究,确定了13个研究课题,即:1.积极财政政策后续替代政策研究;2.财政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研究;3.入世后政府对农村、农业发展支持和农村税费制度研究;4.国库现金管理问题研究;5.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配不公与相关财政政策的研究;6.公共财政下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7.今后5~10年就业形势分析以及失业保障政策研究;8.如何建立与健全财政监督体系的研究;9.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研究;10.入世后我国会计国际化与会计监督的研究;11.入世后调整和规范政府对国有企业和财政政策的研究;12.国家实行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研究;13.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问题研究。2002年一年,课题研究共完成了47期《研究报告》、3期《研究报告增刊》、28期《财政研究简报》、17期《内报》。这些研究成果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操作价值,具有较高的质量,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好评。
2002年,各地财政科研部门把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课题研究的重点,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数量都有很大提高,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北省财政科研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关于加大对河北省非国有经济支持力度的建议》、《河北省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及对策》、《函需重新界定河北省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范围》、《关于建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监控系统的建议》和《关于发展河北省旅游产业的建议》,湖北省财政科研所撰写的研究报告《湖北省地方政府运行成本研究》,江西省财政科研所撰写的研究报告《江西财政问题研究》,浙江省财政科研所撰写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移对策研究》,安徽省财政科研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安徽省油菜籽竞争力及财政政策选择研究》等,分别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批示有关部门就提出的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实施。
(二)协作研究活动。2002年,为了加强对地方财政问题的研究,推动地方财政理论发展,为地方财政改革与发展服务,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学会、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湖北省财政高等专科学校联合成立了“地方财政研究中心”。财政部科研所和中国财政学会与“地方财政研究中心”合作组建了“地方财政研究基地”。这种联合对推动我国财政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财政协作研究工作从1996年至2002年已经走过了7个年头,取得了喜人的科研成果。2002年,中国财政学会44个会员单位中,有40个单位参加了协作课题研究工作,共确定了7个协作课题,即:1.农村税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研究。2.基层财政困难的成因以及解决的对策。3.政府支出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研究。4.财政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研究。5.WTO条件下的政府支出方式改革研究。6.现实地区差距的状况与对策研究。7.基础教育支出标准、责任问题研究。分成9个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到2002年底,大部分课题已经完成。
各地财政科研部门也积极开展了省内协作研究活动。浙江省财政科研所根据财政经济工作的重点,提出17个参考课题,布置落实到有关市县财经科研部门、财经院校进行协作研究。到2002年底,共收到各有关单位上报的课题成果123个,其中县级财政科研部门完成的科研成果占课题总成果的57%。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工学院、杭州商学院、杭州财税干校也参加了课题研究。山东省财政科研所围绕省财政中心工作,选定9项重点课题,联合各市财政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各承担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提出了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课题质量比过去有明显提高。
(三)学术交流活动。2002年,财政部科研所和中国财政学会组织召开了全国财政科研工作会议和中国财政学会年会暨第十五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财政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也充分利用学会群众性、广泛性、学术性的特点,多次组织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如在广东召开了外国财政研究理论讨论会,就如何借鉴西方国家的财政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研讨;在湖北召开了财政基础理论座谈会,就国家职能、市场机制和全球化与多级化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中国财政学会还两次在北京召开“常务理事会”,学习讨论党的16大报告精神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研究如何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财政部科研所十分重视开展与国外财经界的学术交流活动,2002年组团出访和应邀出访了13个国家和地区,接待了10余个国家的官员、学者的来访,并受财政部国际司的委托,对朝鲜和蒙古财政部官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2002年,各地科研部门和财政学会也积极举办和参加了大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如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举办多场学术讲座,共有300多人参加;辽宁省财政科研所举办了多次专题学术报告会和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班;湖北省财政学会为寻找缓解基层财政紧张状况的有效途径,召开了“基层财政问题”座谈会;北京市财政学会召开了理事会和财政科学研讨会,同时召开了专家论坛;浙江省财政科研所举办全省财政学会秘书长和科研骨干培训班,并举行了科研成果评比活动;天津市财政科研所举办了加入WTO与财政政策、大城市内部区域经济差异与对策、天津市区县经济发展与财税改革研讨会,并主办了优秀论文评选和财税知识大奖赛;江苏省财政科研所主办了营业税体制改革和农村财政问题研讨会和科研成果评比活动;长春市财科所举办了WTO框架下政府支出方式改革等研讨会和其他学术交流活动;江西省财科所围绕省政府布置的重点课题多次举办了研讨会,并组织了地市协作课题调研活动。通过举行各类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开阔了研究视野,拓宽了研究领域,提高了研究水平。
二、税收科研工作
(一)重点课题研究工作。1.“税收管理与征管改革研究”课题,完成课题成果:《税源管理是税收执法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以城市为中心的税收管理》等;2.“金融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课题,完成课题成果:《关于金融业税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金融创新与金融税制》、《关于我国证券业的税收问题》;3.“依法治税问题研究”课题,完成课题成果:《完善和规范我国税收行政执法的系统研究》、《依法治税—完善税收行政执法研究》;4.“税源分析与税收预测研究”课题,完成课题成果:《我国税源的产业、行业税负结构分析与税收收入预测》等;5.“农村税费改革研究”课题,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与深化——关于湖南省宁乡县“税费改革”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若干思考》等。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受总局监察局委托,承担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课题调研和撰写总报告的工作;向国家科学技术部申请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问题研究》课题,并开始立项研究;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形势分析》税收部分的研究,研究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上刊载;与中国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所合作,完成了国家电力公司委托的《我国水电业经济政策研究》课题。
(二)主要科研成果。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领导提出的税收科研精品战略,编写《研究报告》57期、《税收科研简报》47期、《税收研究资料》12期、《税收与经济文摘》12期。其中,《关于我国金融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研究报告》、《探索“人机结合”管理新途径,实现税源即时监控》、《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关于赴韩国参加国际税收研讨会情况的报告》、《税收国际协调的展望与思考》、《影响金税工程运行的若干技术问题分析》、《调整水电行业增值税政策的分析及建议——行业税源状况分析之一》、《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国际研究》、《关于近年来台湾地区税制变化情况的简要汇报》等19篇报告、简报、文章等,受到总局领导的肯定。
在著作出版方面,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编著、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2002年版)》、《中欧税收与可持续发展比较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中国税制改革(1992~2002)》、《中国税收制度指南(中英文对照,2002年修订版)》、《中国税收实务》、《中国税收实务手册》、《中国所得税(2002年修订版)》、《中国税制概览(2002年版)》、《中国涉外税收指南(中英文对照,2002年版)》等税收法规、理论、税史、实务书籍14部,受到了税务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总局在2002年12月进行了2001年至2002年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全国各税务机关推荐参评的优秀税收科研成果共计220项。经过专家小组初评和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终评,评选出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79项。其中,特别奖1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44项。总局对获奖的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给予通报表彰。
(三)机构、制度建设。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根据总局《关于加强税收科研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机构建设。全国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成立了税收科学研究所,其他没有建所的单位也都明确由办公室或法规处等部门负责税收科研工作。一个能够覆盖全国省、地(市)、县三级税务机构、调研触角延伸到税务基层单位的税收科研调研网络初步形成。同时,许多省市税务局都制定了具体的税收科研调研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调研园地、规章制度、调研计划“六落实”。
为了提高税收科研质量和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调整了本所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修订了特约研究员制度和组织办法,聘请系统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对本所和全国税务系统的重大科研成果进行科学论证和评审,以有效地利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合作研究。
(四)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与合作。2002年,总局科研所与总局国际税务司、教育中心等单位合作,举办了中青年税收科研骨干培训班、税收科研所所长培训班,并与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合作在华举办了金融税收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系统内特别是中青年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了税收队伍的整体素质。
2002年,总局科研所组织税务检查考察团一行15人赴法国、意大利考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举办了研讨和培训活动;与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在华联合召开了税法研讨会;随总局有关团组出国(出境)考察培训,参加了韩国租税研究院主办的以“经济全球化时代东亚税制改革”为主题的中、日、韩国际研讨会,还参加了财政部与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税式支出国际研讨会。通过这些活动,开阔了税收科研人员的视野,搜集了大量第一手材料,撰写了《法国和意大利税务检查专题考察报告》、《关于赴韩国参加国际税收研讨会情况的报告》等一批高质量的考察报告,提出了关于建议成立“10+3”税收问题研究小组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总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和重视。同时,加强了税收科研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供稿,孙胜利、姚欣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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