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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69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46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4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7.4%和10.8%。农业生产获得连续23年全面丰收,总产值461亿元,增长3%。工业生产增速明显高于往年,完成增加值318亿元,增长6.5%,产销率97.6%,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0亿元,增长5.8%。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347亿元,比上年增长6.1%。外贸进出口总额17.7亿美元,增长15.8%,其中出口总额10.27亿元,增长37.4%;进口总额7.38亿元,下降5.1%。
1999年,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8.6%,比上年增长9.1%。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完成47.48亿元,比上年增收9000万元,增长2.26%。财政支出完成166.28亿元,为预算的92.61%,比上年增长13.9%,收支相抵,年终滚存赤字1.95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8.41亿元,累计赤字为20.36亿元。
一、以保工资为重点,合理调度资金
1999年,新疆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作为保稳定、保大局、保发展的大事来抓。一是坚持保工资的支出...
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69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46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4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7.4%和10.8%。农业生产获得连续23年全面丰收,总产值461亿元,增长3%。工业生产增速明显高于往年,完成增加值318亿元,增长6.5%,产销率97.6%,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0亿元,增长5.8%。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347亿元,比上年增长6.1%。外贸进出口总额17.7亿美元,增长15.8%,其中出口总额10.27亿元,增长37.4%;进口总额7.38亿元,下降5.1%。
1999年,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8.6%,比上年增长9.1%。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完成47.48亿元,比上年增收9000万元,增长2.26%。财政支出完成166.28亿元,为预算的92.61%,比上年增长13.9%,收支相抵,年终滚存赤字1.95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8.41亿元,累计赤字为20.36亿元。
一、以保工资为重点,合理调度资金
1999年,新疆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作为保稳定、保大局、保发展的大事来抓。一是坚持保工资的支出原则,强化工资资金管理。要求工资发放困难的地县将地方财政收入、专项补助和转移支付补助首先纳入工资专户,在留够工资发放资金后,有多少财力安排多少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工资资金。为进一步强化工资资金管理,1999年,自治区财政厅在借鉴有关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对自治区本级32个行政事业单位成功地进行了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工资试点。二是全面落实中央有关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文件精神,保证了增资政策的及时兑现。为把国家调整中低收入居民政策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认真搞好测算,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了全区824854个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483511个社保对象及时足额领到增资款。其间,自治区财政厅派驻特派员到16地州督促检查增资发放工作,及时反映各地政策落实情况。三是广泛筹措资金,基本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1999年自治区财政总体形势严峻,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各类可用资金,千方百计保证工资发放。自治区本级为解决部分困难地州县市工资发放问题,全年超拨补助款4亿多元。1999年除极个别地县外,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本得到保证。
二、以支持各项改革为己任,全力确保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一)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三三制”的负担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努力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共筹集财政资金1亿元。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到1999年底,自治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8400人,全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55600人实现再就业。二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1999年自治区清理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1.2亿元,并在确保当年企业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按照统筹调剂、合理使用的原则,完成补发历年拖欠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工作,全年共补发历年拖欠养老金7660万元。同时,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并提高了基金收缴率,确保了社会筹集的资金(主要是失业保险基金)及时到位。1999年,自治区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经费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已全面开展。到1999年年底自治区所有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县级市建立和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建制城镇86个,保障对象55672人。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10多个配套文件,研究审定了自治区各地、州、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有15个地州的实施方案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一是继续支持和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新疆水泥厂、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橡胶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集团化公司制改组。同时,积极促进国有中小企业的改组改制步伐,参与民营广汇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有企业机械供销公司和新疆汽车专用厂兼并工作。二是支持生产过剩行业压缩调整生产能力。1999年纺织行业继续压缩8万锭落后棉纺锭,落实财政补贴2025万元;煤炭关井300处,压缩生产330万吨;建材行业淘汰落后工艺的机立窑61户,压产20万吨,并严格控制高消耗、低质量、污染重的小炼铁、小轧钢的生产。三是结合企业改革、改制,狠抓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基础工作。及时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小企业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自治区财政厅还专门抽调人手做好改制企业资产、债权、债务调查摸底和企业财政财务的划转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1999年对自治区直属企业审计面达76%。
(三)确保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1999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为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全年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4.48亿元,拨付各项粮食补贴6.29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促销粮食实行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粮食企业促销压库,并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粮库(仓)改造,改善粮食企业基础设施,缓解收储难矛盾。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和理占用贷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加大消化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力度,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以规范国债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为重点,努力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
(一)努力规范国债资金的管理。一是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利用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并将国债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积极落实国债项目配套资金16.78亿元,重点保证农业、水利等基础产业设施以及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区国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面达到76%。四是加强财政基本建设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实施意见》,并积极开展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审核业务,努力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1999年自治区财政厅基建审核中心共审核基本建设项目46个,审减资金576万元,审减率达12.15%;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预算项目20个,核减资金576万元,核减率为25%。另外还对新疆大学“211工程”基本建设的工程进行了审核,核减率为7.5%。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工作。1999年,继续把纺织行业的扭亏增盈做为突破口,将自治区技术改造基金项目重点向纺织行业倾斜,共安排技改项目资金2100万元,占自治区安排技术改造资金58%,提高了纺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了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同时,把帮助困难企业的解困工作与支持优势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对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大的20户大中型亏损企业予以扶持,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以及利用国家核销银行呆坏账、技改贴息、债转股等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快扭亏步伐。1999年国家共安排自治区重点企业兼并破产项目核销银行呆坏账9.78亿元。
(三)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质量。1999年自治区农业支出12.77亿元,比上年增加15.25%。在资金投向上继续以水利、畜牧、粮食自给工程为重点,支持抗旱保春耕、科技兴农和农业产业化等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抗灾保畜建设,全年安排天然林生态保护工程配套资金1430万元,修建优质围栏草场1180万亩,使30个牧业易灾县基本达到国家级抗灾保畜要求。二是继续以“优质粮生产示范基地”和“财政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形式,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支持种子工程,普及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全年财政注入“科技兴农”资金1700万,共支持农、林、牧、水、乡镇企业等各方面科技推广项目100多个。三是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支持乌鲁木齐市优质水果基地和塔城红花繁育基地及巴州林果业苗木组培等一批产业化项目,并采取财政注入无偿资金和建立产业化项目库等措施,积极支持和推进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进程。
1999年自治区农业开发共完成改造中低产田39.84万亩,开垦宜农荒地16.89万亩,建设人工草场7.26万亩,营造防护林3.4万亩。开挖疏浚渠道2049.63公里,衬砌渠道586.14公里,埋设地下管道70.55公里,修建桥涵闸渡槽等水工建筑物3605座,新打(配套)机电井273眼,输变电线路配套218.92公里,修筑机耕道路910.2公里,改良土壤41.13万亩。同时,支持项目区开展多种经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增长,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综合效益及农牧民收入,项目区农牧民群众人均纯收入高出非项目区200余元。
(四)积极做好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1999年外国政府贷款业务划归财政部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边交接、边学习、边上新项目。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报程序的通知》,并组织力量对1998年之前我区利用外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截至1999年9月,自治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已生效执行项目47个,累计利用外资金额8.5亿美元,有力促进了自治区石油、邮电、电力、民航、农业等八大行业的发展。
四、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中心,不断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一)以建立公共财政支出模式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999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以保证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农业、教育、科技和各项改革所需资金为重点,把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与规范管理预算外资金结合起来。一是积极推行和完善综合财政预算,加大预算外资金调控力度,将预算外收入调控一定比例抵顶预算内支出。1999年仅自治区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抵顶预算内支出就达1.4亿元,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有效缓解各级财政增支减收压力。二是自治区财政和部分地州市采取“零基预算”办法,重新核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定额,逐步压缩事业单位支出预算,达到优化支出结构的目的。
(二)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1999年区本级和11个地州市相继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有关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正在加紧制定,有的已经出台,自治区财政厅草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转执行,1999年全区累计实施了66次项目采购,采购金额达5753万元,平均节约资金率达12.8%。
(三)狠抓财政节支工作。继续以“人、车、会、话、房、医”为重点,狠抓了各项节支措施的落实工作。1999年自治区大型会议费由财政审核后直接拨付接会宾馆,节约资金约4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数量在1998年实际购置的基础上压缩了2/3;采取电话费定额管理的办法,积极推行磁卡电话;大力清理个人拖欠公款问题;部分地区成立挂靠在财政局下的财务核算中心,并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机构撤销,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性质,逐步建立了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努力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促进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1999年全区教育事业费支出27.6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发展。同时,加强对特别消费税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确保了新疆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二是积极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全年安排科技三项费2500万元。支持自治区科技项目188个,安排国家重点“305”公关项目配套资金300万元,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300万元。
五、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当年收入任务完成
(一)不断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一是进一步促进税银一体化向规范性方向发展。各级税务部门在加强税银合作,开设银行征收窗口和税款预储账户,完善税款收纳、解缴入库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不断提高集中纳税的申报率和准确率,保证税款安全、便捷入库。二是采取直接检查、交叉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大对纳税户的检查力度,同时,从征管质量和收入指标两方面加强对税务部门自身工作的考核。三是加快计算机在征管工作中的应用步伐。1999年计算机应用征收管理的范围已扩大到税务稽查、分析、统计报表等征、管、查的全过程。四是积极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1999年全区农业税申报纳税试点工作基本铺开,试点地区打破过去农牧业税的“一村一票”、“户缴村结”的代扣代缴制,实行建立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征收点等征收方式,把农税政策宣传到户、纳税通知到户、票据填制到户,使农民交明白税、放心税,纳税积极性明显提高。1999年全区农业税收入完成5.25亿元,比上年下降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999年自治区调整了农业税计税价格,仅此一项减收5100多万元,另外,部分地区灾性减免达3000多万元。
(二)努力挖掘税收征收潜力。一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各级税收部门采取设点宣传咨询、开办税法知识讲座、举办个体餐饮发票大抽奖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开展税法宣传。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单位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重点对非企业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共清查纳税户6000户。积极开展了199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共汇算企业27182户,企业自汇调增所得额1.6亿元,补缴所得税4785万元,查出有问题企业2711户,查补所得税2321万元,查补其他地方各税4500多万元,罚款、滞纳金1000多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积极开展了个人所得税征管档案建设,加大了对工资、薪金税源的监控和征管力度,初步形成了对代扣代缴单位的动态监管,并重点加强对特种行业、高收入群体等税源的监控征收。1999年全区个人所得税完成5.99亿元,比上年增长23%。四是加大对房产的税收征收管理,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有效遏止税收的大量流失。1999年,全区房产业税收完成3.07亿元,比上年增长14.3%。五是积极开展了农业税源清查。各地财政部门利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机开展“摸家底”大清查,包括土地面积、承包人、种植结构、牧畜头数、贫困户数、牲畜产品特产税源、水产品特产税源等的普查,将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税源资料档案,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六是加强对契税征收管理。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地方实际采取自征或与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合署办公等方式积极开展契税征收,1999年全区契税收入明显增加,达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4.99%。
(三)充分发挥税收执法检查和稽查的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税务稽查处罚力度。大力开展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狠抓大案要案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稽查。1999年,自治区国税局制定下发《全区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办法》等一系列工作规程和制度,实施了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开展了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等专项检查。地税系统共检查各类纳税户173970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6.26亿元。对长期拖欠税款、屡催不缴或偷逃税款性质恶劣的1983户采取强制税收保全措施,扣压查封企业财产1385万元,暂停支付银行存款1401万元,扣缴税款1272万元,拍卖抵缴税款55万元。二是深入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在各级地税部门自查基础上,重点抽查面达到66.7%。共停止、纠正有关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税收法规政策的涉税文件7个,地税部门税务处罚不当案件17件,税务处理决定不规范的案例63件,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36.24万元。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欠税工作。1999年自治区国税系统共清理欠税3.5亿元,占收入任务的4.9%。各级地税部门按照清理陈欠、防止新欠的要求,进一步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停止一切减免税的审批,加大税收保全措施、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执行力度,保证了应收税款按期足额入库。四是开展发票清理检查,对利用普通发票偷逃税款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1999年地税系统检查户数12082户,查补税款333.19万元,罚款168.73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狠抓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审工作,1999年完成产权登记企业3125户,行政事业单位10579户。截至1998年底全区共有国有资产524.12亿元,自治区本级企业产权登记企业307户,资产总额380亿元。
(二)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参与了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认定、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转让、移交、划转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工作,加强和完善了季度监测报表编制工作,对自治区19户重点企业进行季度检测。进一步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监控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对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一是完成资产评估机构统计工作。截至1998年年底,全区共有资产评估机构90家,全年共完成评估项目2341项,其中经国有资产部门批准立项的2076个,经审核确认1786项,分别比上年增加78%、86%、85%;资产账面价值179.59亿元,评估确认价值173.9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7%和37%。二是抽调具有丰富评估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清理整顿检查工作组对全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清查,据检查统计,自治区专职职龄内人员890人,合格注册资产评估师174人。三是加紧进行资产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已有7家评估机构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审批。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年检登记,截至1998年底,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户数574户,国有资产总额92.37亿元。与有关单位联合对104个单位的资产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自治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同时,较好地对自治区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体制改革中资产调拨、转让、报损等资产处置行为进行规范。
(五)加大清产核资工作力度。历时三年的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结束,1999年自治区清产办制发了《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办法》,重点对乌鲁木齐地区的中介机构、军队、武警部队挂靠单位和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查。
七、努力夯实财政基础工作
(一)健全各项财政财务制度。1999年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规范了各类财政资金管理,完成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财务实行垂直管理工作。同时,对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按“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原则进行了运作,并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制定并实施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业务费开支管理办法;出台自治区电力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是在全区范围内狠抓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自治区按规定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基本上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自治区财政厅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收支账户管理办法》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对各类票据的监督和日常审核核销工作,从源头减少了收入流失。在区本级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账户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收支两条线账户管理。同时,对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较多的单位加大检查、查处力度。四是规范收费立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全年共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44项,降低9个部门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三)不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工作。1999年财政立法、财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区级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等先后出台,并建立财政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应诉等制度。
(四)继续狠抓会计工作。一是继续深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自治区财政厅制发了《继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的通知》,重点加强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主管单位和各单位所办经济实体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1999年全区有2万余人参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学习。同时,组织翻译出版维文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举办首期少数民族财会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师资培训班,为各地区培训师资70余人,解决了少数民族财会人员短缺、教材缺乏问题。三是不断加强会计制度建设。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并首批确定新疆农业科学院土肥所等5家单位为会计制度建设联系点,促进会计制度联系和调研制度化。同时积极组织和参与医院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的培训300多人次。四是圆满完成199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自治区维吾尔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1999年全区共有27285人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中级合格859人,合格率17.7%,初级合格2556人,合格率21.3%。五是推动会计继续教育的广泛开展。1999年自治区财政厅举办3期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高级会计人员186人。各地区、自治区各主管部门也逐步开展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累计培训2万多人次。此外,石河子市、喀什岳普湖县和乌鲁木齐市积极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强化财政监督,加强财政资金检查。先后对区级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新疆大学“211工程”专项拨款收支及群众举报案件进行认真检查。并主动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同级审计。
(六)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1999年自治区财政信息化建设不断进步,顺利完成“全疆工资统一发放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塔二MIS系统”,为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八、以三讲教育为重点,努力提高财政干部整体素质
1999年9月13日至11月27日,自治区区级财政系统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的步骤和要求,在处级以上财政干部当中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提高财政干部整体政治业务素质为目标,深入广泛地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使区级财政系统的干部真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思想觉悟有了新的提高,激发出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热情,出色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1999年自治区区级财政系统共有48项财政工作分别受到国务院、财政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工委的表彰;有160名党员干部受到各级的表彰、奖励。自治区财政厅还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王彦楼、蒋海、马新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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