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9年,江西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967.7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6亿元,增长10%。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0亿元,增长11.1%。商品零售物价水平下降3.2%。在国民经济保持适度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199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55亿元,增长6.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5.1亿元,增长8.2%。支出重点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全省财政预算任务。
一、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早动员、早布置,一刻也不放松组织收入工作。1999年,江西省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比较多。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及时抓住国家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这一契机,拓宽征管视野,努力挖掘潜力,着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突出一个“实”字。针对一些地方收入增幅低、进度慢、均衡入库差,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特点,派出十几个工作组,深入实际依法治税,严征细管。二是突出一个“早”字。年初,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早将全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征收单位和每一位...
1999年,江西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967.7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6亿元,增长10%。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0亿元,增长11.1%。商品零售物价水平下降3.2%。在国民经济保持适度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199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55亿元,增长6.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5.1亿元,增长8.2%。支出重点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全省财政预算任务。
一、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早动员、早布置,一刻也不放松组织收入工作。1999年,江西省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比较多。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及时抓住国家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这一契机,拓宽征管视野,努力挖掘潜力,着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突出一个“实”字。针对一些地方收入增幅低、进度慢、均衡入库差,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特点,派出十几个工作组,深入实际依法治税,严征细管。二是突出一个“早”字。年初,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早将全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征收单位和每一位征收人员身上,明确工作目标。三是突出一个“紧”字。各级财税部门严格收入进度考核,按季进行通报,千方百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加大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1999年4月1日,省地税局以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个人所得税征管暨表彰大会为契机,强化税法宣传,树立依法纳税典型,促进个体私营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开展。一是通过换证,从摸清税源,掌握户情入手,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纳税户进行全面清理,逐户登记造册。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稳定小户”的原则,实行分类分批建账建制,加强定额控制和计划管理。二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4月初,在省地税局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同时,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期。召开了有省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中央驻赣单位及部分企业共235人参加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动员大会,增强党政机关干部的纳税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开展。尤其全省公务员调增工资后,各级地税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年全省征收入库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42.3%。
(三)深化征管改革,转换征管机制,加强征管基础工作。
1.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根据各自的实际,抓紧征管改革,推行公开办税。截至1999年底,全省已建成办税服务厅15388平方米。地税系统已形成省、地、县三级稽查网络,对全省税收工作实施严密监控。
2.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把征管基础建设作为抓好组织收入、推进征管改革的工作重点来抓。一是省地税局抽调有关人员对全省部分县市41个税务所(分局)征管基础建设进行交叉检查。检查了400多户企业500多户个体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和完善。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加以细化,责任到具体处室。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税务发票清理检查。重点对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服务娱乐业及涉税行政事业单位计34377个用票户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面达56%,其中有问题户数7264户,共查补税款1252.38万元,罚款830.28万元,实际入库1894.5万元。
3.1999年,各级地税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对邮电经营、邮电工程、证券公司、从境外购买无形资产的工业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营业税、涉外定点宾馆缴纳旅游资金情况、铁路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收进行专项检查清理,促进了应征税款征收入库。二是切实做好建筑安装特别是投资数额较大的重点工程和灾后重建投资项目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重点监管。全年全省组织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7.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三是加大清欠力度,全面开展核实欠税数字的统计工作。
(四)认真抓好农业四税征管。
1.搞好农税征管网络建设。一是加强农税征管网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县(市)农税股单设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县成立农税总局和农税稽查大队;二是摸清税源,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台账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2.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农业四税各项工作。一是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农业税收会计制度。二是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及时调整了全省烟叶、猪、牛、羊皮农业特产税税率。三是根据国家规定,认真落实对公路建设临时占用耕地,铁路建设用地、狐狸养殖场占用耕地等有关耕地占用税减免政策。四是狠抓契税征管。在有条件的县市成立契税征收管理所,促进契税收入再上新台阶。同上年相比,1999年超收3647万元,增长40%。
二、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深入开展
(一)管好用好专项资金,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1999年,省财政共下拨国债资金23.7亿元,在原有的农田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公检法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等基础上,又增加了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教育等方面的投资。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省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制定完善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坐支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广泛开展了全面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抓好“一个重点”,做好“两个确保”,完成“三项提高收入标准”,深化“四项改革”。
1.抓好一个重点。为了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这一管理工作重点,1999年,江西省财政厅对养老保险基金和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省财政厅、省劳动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社会保险机构经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把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针对专户管理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省财政厅又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和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为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资金的专户管理,在具体操作上将再就业财政专户与其他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分开,将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与企业财务分开,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其他预算内资金分开,单独调度,封闭运行,统一管理,保证资金全部用于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2.做好两个确保。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确定的“三三制”筹资原则,千方百计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5.4亿元,其中财政安排4亿元,占73%,较好地保障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积极配合审计、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行业养老保险收入、支出和结余,测算调整缴费比例和清理统筹项目,对部分困难行业尤其是中央下放企业,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请求下拨专项资金,确保养老金的发放。
3.完成三项提高收入标准。按照中央12号文件要求,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水平、失业保险水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一次性解决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省财政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测算,分别向省政府和财政部写了专题报告,并制定了省对地市转移支付方案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又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关于下达部分优抚对象提高标准经费的通知),为各地在9月15日前将有关社会保障补助、离退休金等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到社会保障对象手中提供了资金保证。
4.深化四项改革。即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省财政厅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加强基金征缴的手段,进一步增强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能力。二是深化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为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省财政厅先后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合理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确保基金主要用于失业救济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积极认真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测算的通知》,积极配合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办法。四是深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指导各地严格控制保障范围、对象,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保证所需资金。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参与制定全省1999年粮食收购价格。认真落实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包干和筹集办法。在继续做好1991粮食年度末政策性财务挂账消化和新增财务挂账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全省粮改执法监察工作的部署,参与全省粮改执法情况的检查。
(四)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省财政厅除配合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全省纺织压锭、煤炭关井压产、小水泥、小玻璃企业拆窑压产等实施方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1999年全省拨付纺织压锭补助资金1278万元,压锭8.5万锭,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革;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基金和收费项目,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帮助江西光学仪器厂和贵溪化肥厂顺利实施债转股。
(五)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单位住房资金的管理。省财政厅在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提出加强财政对住房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一是对省直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的开设、省直单位售房收入财政专户的设立、资金的缴拨和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的领购作了明确的规定。据统计,截至1999年底,共审查批准了372个单位设立单位住房基金专户,并发放了“开户证”。二是积极参与省直单位的清房工作,加强全省清房工作中超标租金和超标售房款的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自筹基建(含集资建房)资金的事前审批工作。
三、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
(一)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确保各项重点需要。
1999年全省教育、科技、支农支出同口径分别比上年增长16.5%、7.3%、12.3%,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为保证政法部门的实际需要,省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在其预算中增加100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省级政法部门经费,专项下拨2000万元补助贫困县政法机关。各地市财政部门也挤出资金对政法部门的人员、行政、业务办案、装备、基础设施等五项经费作了安排。在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上,切实抓好行政经费“下管一级”的考核工作,严格控制会议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燃修费支出。为推行政府采购工作,省财政厅制发了《江西省政府采购暂行实施办法》。在省直单位和大部分地市中对计算机、公务用车、医疗器械等大宗商品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全年全省各级累计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达430余次,节约资金1330余万元,节支率达12.79%。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和收费基金管理。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一是1999年9月,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1月下旬,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到江西检查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省财政厅先后制发了《关于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实行“银行代收制”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决定对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实行“银行代收制”,切实做到“票款分离、收缴分离”。截至1999年底,省直单位纳入专户的资金24.69亿元,比上年增加3.54亿元,增长16.73%。三是扎实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将财政部布置的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支统计报表进行了合并布置,并认真做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会计核算,按要求完成好凭证制作、明细账和总账登记、会计报表和专户数据统计、对账等基础性工作。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江西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收费管理改革的总体设想》,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和税费改革工作,在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的同时,加强了对收费票据的印刷、发放和核销管理。对原来少数由省直部门发放的收费票据改由各地财政部门发放;对300多个省直单位1995年以前领购的收费票据进行了核销。另外,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办法》,会同省物价局对省直600家收费单位进行了收费年审。
(三)加强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一是江西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财政部、中注协关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有关文件,并结合江西实际,起草、修改《江西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办法》、《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协议》,制发了《关于加快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江西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二是组织召开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会议。会后对全省187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截至1999年底,完成改制的事务所121家,撤销的事务所55家,合并的事务所11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事务所的监管工作,省财政厅派出4个检查组,于1999年8月16日至9月6日,对39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办所条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到21%。对其中10家事务所具有承办大型企业年报审计资格、30家事务所具有承办中型企业年报审计资格(其中包括10家具有承办大型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的事务所给予确认。同时还审查批准了1家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批准了350名注册会计师。对5名弄虚作假、骗取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提出了撤销注册处理,为207名注册会计师办理了转所手续。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了江西联创光电股份公司、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公司、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公司、省机械物资成套总公司、江西民星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英雄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参与并批复了江西华意电器总公司向广东科龙公司转让所持华意压缩股份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的方案;及时办理了凤凰光学、新华金属、江西水泥、赣南果业、江西纸业等已上市公司的国有股配股审核及转呈工作。与此同时,根据中央提出的“抓大放小”的改革思路,以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为立足点,结合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积极参与组建省建材集团、省军品机械集团、省国际合作集团、省轻工集团等的组建或前期论证工作。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对符合实行债转股条件的贵溪化肥厂、江西光学仪器厂,在资产评估、确认股权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债转股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规范操作;对长期亏损、资源枯竭、技术落后按国家政策应予以破产的洛市煤矿,派员参加了企业破产清算小组,对原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理,对有关国有资产处置提出了建议;同时积极做好省农垦局11户垦殖场国有资产整体下划属地管理以及萍矿集团公司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管理等工作,推进了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调整。
(二)认真做好各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制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时对全省8792户国有资产企业(其中办理省直企业年检1342户)进行了年检登记、报表审核汇总和经营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这些企业的资产总额为1715.19亿元,负债总额为1385.69亿元,净资产总额为329.5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为312.2亿元。二是认真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对纳入1998年度考核范围的省直企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数据审核和批复。据统计,全省纳入1998年度考核范围的企业3884户,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79亿元,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164.88亿元,保值增值率为92.11%,剔除客观因素后,国家所有者权益162.01亿元,保值增值率为90.51%。
(三)加强资产评估管理,提高评估机构执业水平。
1.为规范全省资产评估执业秩序,提高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江西省对107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整顿,全省保留合格机构101家,取消资格机构6家;101家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专职人数1027人,注册资产评估师226人。
2.为严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解决评估行业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行业垄断和部门封锁等问题,省政府在全省评估行业内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通过清理整顿,全省验收合格的评估机构161家,取消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89家。
3.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要求,加快立项确认工作效率和评估工作进度,江西省对评估立项确认批复文件的格式及要求作了统一规定,并在部分项目中试行备案制试点,为逐步实现评估项目由直接确认评估值向间接管理转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据统计,1999年江西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批准评估立项461项,确认424项,评估前资产账面净值112.25亿元,资产评估值132.25亿元,增值率为17.81%,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五、认真做好“三讲”教育工作
江西省财政厅从1999年8月5日到12月3日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通过“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的教育学习,使全体厅、处级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和进步。不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毛祖逊、张胜、周小春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