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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辽宁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13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0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985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630.5亿元,增长8.8%。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为12.6∶48.0∶39.4,趋于合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999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99.6亿元,比上年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96.1亿元,比上年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5%。外贸进出口总额13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9元,比上年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01元,比上年下降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2%。
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省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9.6亿元,比上年增长5.7%;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84.16亿元,比上年增长2.8%。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剔除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部属院校及煤炭企业下划地方管理等因素,实际增长5.6%。按现行预算管理体...
1999年,辽宁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13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0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985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630.5亿元,增长8.8%。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为12.6∶48.0∶39.4,趋于合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999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99.6亿元,比上年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96.1亿元,比上年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5%。外贸进出口总额13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9元,比上年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01元,比上年下降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2%。
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省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9.6亿元,比上年增长5.7%;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84.16亿元,比上年增长2.8%。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剔除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部属院校及煤炭企业下划地方管理等因素,实际增长5.6%。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继续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争取国债转贷资金,管好用好国债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确定的转贷原则,精心筛选项目并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为争取国债专项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1999年,全省共争取国债资金31.5亿元,已拨付22.5亿元,重点用于村村通广播电视、地方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等119个项目。拨付1998年国债专项资金40.8亿元,资金到位率100%,重点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和公检法司等92个项目,有力地拉动了投资需求的增长。为确保国债专项资金不被滞留、挤占和挪用,对国债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过程管理。其中对省级22个重大项目单位还派驻了14名财务监督员。同时,加大对项目的概、预、决算审查力度和效果分析,进一步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的各项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全省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共筹措财政资金45.1亿元,基本保证了规定范围内人员落实收入分配政策的资金需要。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精心测算,迅速操作,加大资金的匹配、调度、拨付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了于1999年9月14日前将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落到实处。
(三)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后劲。在加大财政技改专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的同时,进一步调整资金使用结构。1999年,全省共拨付技改资金11.07亿元,重点支持了本钢集团、锦化集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154个技术改造项目。参与筹建了科技企业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小型科技企业担保公司,分别筹集了3000万元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和6000万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外贸企业出口创汇。1999年拨付5000万元外贸出口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同时,继续对外贸企业实行所得税返还的优惠政策,全年共返还企业所得税1500万元。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积极支持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所涉及的一系列财政财务问题。一是制发了《辽宁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财政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政策导向、资金投入、监督管理、扭亏解困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为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增资减债、技术进步、主辅分离、减员增效等优惠政策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研究制定了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煤炭和有色金属企业实施关停破过程中涉及的财政财务制度。对下放辽宁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养老金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争取国家支持解决煤炭企业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依据。认真做好本溪煤矿、抚顺龙凤矿破产中基础数据统计测算以及破产费用的核减工作,参与实施了两矿关闭破产工作。积极参与辽阳“四新”厂破产工作,认真核定破产费用,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运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扭亏增盈工作的力度。将所有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扭亏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对扭亏有望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1999年,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3.11亿元,比上年增盈38.01亿元,亏损面为38.9%,比上年下降3.8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51.85亿元,比上年下降30.9%。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障三项资金需要。通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共筹集社会保障三项资金44亿元,比上年增长61.8%。其中,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财政资金12.7亿元,为54.5万名下岗职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拨付了29.5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255.1万名离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筹集财政资金1.8亿元,为全省26.7万人发放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同时,省财政先后借款1.6亿元,用于促进煤炭行业和部分市养老金发放。对中央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10个行业,在加强管理、做好资金调度的同时,重点对煤炭企业养老金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煤炭企业养老金费率降至地方平均水平,解决了煤炭行业基本养老金收支缺口问题。
(三)调整支农资金结构,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1999年,全省预算内共完成农业生产支出16.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农业“3655”(总投入36亿元、从1998年~2002年的5年时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节水灌溉工程资金1.93亿元,重点水利工程、农业生态建设资金4.6亿元,农业产业化、多种经营和科技兴农资金1.3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02亿元,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培植多种经营和龙头项目,强化了农业基础地位。
(四)进一步管理好粮食风险基金。按省政府要求的拨付原则,做到按进度拨付粮食风险基金。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核算及补贴管理暂行规定,加强了对粮食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双重管理。根据财政部核定的粮食风险基金总量规模,制定了省市两级配套的具体措施。对1999年超储粮补贴实行加大总量、沿袭配比、提前预拨办法,全省财政当年共拨付粮食政策性补贴13.8亿元,支持和促进了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政策的落实,也为当年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奠定了基础。
(五)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通过初建的政府外债监控核算体系,对全省外债进行了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债务总量和结构,顺利接管了外国政府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业务。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对省内财政证券回购的重点地区进行了经常性的监控,有效化解了省内部分高风险地区的兑付风险。
(六)合理调剂财力,保证了公检法执法的需要。1999年,对全省公检法司的投入达2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高出全省财政支出平均增幅9.6个(可比口径)百分点。
三、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制定了有关预算级次划解收入的管理办法,防止截留中央和省级收入行为的发生,确保税收及时入库。二是继续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16字方针,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抓实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重点税种的征缴入库。三是加大对零散税收的征管力度,使个人所得税、屠宰税等地方税收入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四是清理越权减免税收政策,对全省分税制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规定进行清理。同时,大力清缴企业欠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为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制发了《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考核标准的处罚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大省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取消部门预算外收入过渡账户。1999年,省本级及13个市(不包含大连)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82.99亿元,划转社会保障支出5.61亿元,其中省本级完成14.26亿元,调入预算内资金8711万元,用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
(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力度。按照建立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适当削减对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的经费供应,压缩公用经费,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结构,改进支出方式。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确保重点。年初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定额补助压缩10%,专项经费压缩15%,省属高校后勤部门经费压缩30%,重点向公检法、高校科研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二是省直和沈阳、锦州、辽阳、阜新、本溪等市对107台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试行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费电话在实行费用包干的基础上,部分试行了“IC”卡管理,节支效果明显;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对因公出国机票实行了定点购买,仅省直单位因公出国定点购票全年就节支109万元,节支率为14.9%。三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6亿元,节约资金7900万元,节支率达11.02%。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一)全面开展对省级收入征管质量、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检查及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抽查。通过查证落实,查处了凤城烟草复烤厂等单位违法违纪问题。与此同时,又开展了清费治乱工作。共取消116项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
(二)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以企业财会基础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财务整顿活动。清理整顿了省直六大公司,摸清了省直公司的资产情况,并参与了省直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建设工程财政预算的审查力度。全年共审查1424个建设项目,资金额55.94亿元,节减支出9.09亿元,核减率为16.3%。
(三)在全省30户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制发了《辽宁省会计(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实施原则,基本完成了全省310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其中已改制280家,撤销30家。
五、抓好“三讲”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素质
(一)认真做好“三讲”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省财政厅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深刻查找和解剖了党性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使厅领导“一班人”和处级干部切实受到了一次全面系统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增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的主动性,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为做好今后的财政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会议和全国财政系统第四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纠风责任状的具体要求,制定了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财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财政系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
(三)财政宣传工作取得新成绩。举办1998年厅内各单位财政新闻宣传成果展。在“第五届全国财政好新闻”评比中分获报刊、电视类二、三等奖。为“中国财政50年画册”、人民画报社、辉煌辽宁50年等提供有关稿件、图片、资料。继续利用《辽宁日报》“财政之声”阵地,大力宣传财政的重点工作。及时向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反馈全省财政工作思路,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编发《财政信息》132期、《财政信息专报》121期。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刘润田、靳伟强、原萍执笔)
大连市
1999年,大连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0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33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462.47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437.28亿元,增长10.5%。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全市自营进出口商品总值69.7亿美元,增长22.9%。其中自营出口40.6亿美元,增长17.7%。新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539项,合同外资金额24.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3.2亿美元。
1999年,大连市各级财税部门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更新理财思路,强化财税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市本级收入33.39亿元,增长6.7%;区市县级收入26.4亿元,增长14.7%;开发区收入11.13亿元,增长11%。市地方财政支出84.68亿元,增长6.2%。其中:市本级支出39.52亿元,增长3.4%;区市县支出33.68亿元,增长12.2%;开发区支出11.48亿元,下降0.2%。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算账,全市当年财政收入70.92亿元,加上不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上级专项拨款、税收净返还、同财政部结算资金及调入资金,当年预算执行总财力84.76亿元。与全市当年财政支出84.68亿元相抵,连续第七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结余819万元,累计结余9672万元。
一、改革税收征管体制,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1999年,大连市国税、地税部门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提高征管质量,克服困难,真抓实干,保证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改革税收征管体制,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国税部门本着理顺征管各环节工作关系、明确职能责任的原则,对税收征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条块结合管理为属地化管理,改两级稽查为一级稽查。按属地化管理设置基层征收分局,就地征收;组建5个稽查局,实行区域化管理;组建直属分局,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建立了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征收与稽查彻底分离的征管运行新机制,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对相关行业的税收检查和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1.85亿元。地税部门积极推动税务稽查由数量型、任务型向质量型、执法型转变。对有关区市县的地方税收以及证券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和涉外税收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税款总额达1.32亿元。同时,对全市21344户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查补税款总额(含滞纳金、罚款)6.04亿元,有力地保证了全年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税政管理力度。1999年,国税部门进一步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保证了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期核算、纳税申报、后期检查、税源分析、发票稽核、年审认定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完成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调查测算。二是针对1999年企业所得税列入工商税收计划的实际,市国税部门对税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分析,摸清税源底数,建立了税源监控体系。同时,精心组织“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开征工作,全年入库所得税3.3亿元,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三是规范涉外税收管理,修订了《涉外税收工作规程》,对20户企业进行了反避税调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亿元,入库所得税500万元。
(三)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1999年,大连市地税局针对税收征管模式转化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强化了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一是努力提高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水平。市地税部门扩大了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改革试点范围,实现税银联网,全市已有2000余户企业实行电子报税,提高了税收核算效率。完成了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升级工作,并成功地解决了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2000年问题。二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完整的地税系统行政执法体系。按照《行政复议法》要求,对税务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三是严格税收执法检查。着重检查涉税文件、税政管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国家税法和现行税收政策相抵触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严格审核减免缓税手续,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四)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市国税、地税局改变以往税收宣传偏重于组织干部走上街头发传单的做法,推出了税收宣传进赛场、进课堂、进机关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同时,借助各种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和辐射面,使税收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二、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1999年,大连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央的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增长。一是争取到国家新增国债转贷资金3.6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项目19个。当年完成基本建设支出和城市维护费支出2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市本级支出15.8亿元,增长14%。二是从7月1日起,调整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保证了全市68万人增资总量所需3.7亿元及时发放到位。三是争取到国家外贸发展基金2450万元,同时市本级又安排资金6000万元,鼓励国有企业、乡镇区街企业、外贸企业出口创汇和招商引资。
(二)加大社会保障事业支出。1999年,大连市用于社会保障和抚恤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支出6.74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市本级4.74亿元,占70%。一是加大对市内4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投入。年内于6月和7月先后2次调整市内4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月人均170元提高到221元。市本级和市内4区财政共拨付资金1922万元,其中市本级1569万元。二是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资金需要。市本级财政拨付资金2,8亿元,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58万人。三是确保扶贫资金支出,市本级拨付扶贫资金5289万元。四是保证全市32.8万企业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费标准补助,市本级财政拨付资金1.03亿元。
(三)增加对重点项目的投入。1999年,大连市财政增加了对教育、科技、公检法等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一是在给教育事业费投入7.89亿元,比上年增长13.5%的同时,市本级财政又安排资金1720万元,加上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庄河市同比例的配套资金,基本解决了这三市历年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此外,还安排相应资金解决市内4区马路操场、市内中小学危房抢修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当年全市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62亿元,增长11.5%。市本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并组建了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促进了大连市科技风险事业的发展。三是根据国家从优待警的要求,在压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情况下,努力保障公检法部门的资金需要。为全市公检法司支出达3.75亿元,增长16.8%。
(四)支持地区经济发展。1999年,根据大连市经济发展状况,市财政加大了对国有工业、农业等7个方面的资金投入。各种退税和财政拨款总量达9.9亿元,比上年增长24%。这7个方面是:(1)鼓励工业、外贸、乡镇区街企业扩大出口,吸引外商投资;(2)推动国有工业、商贸、乡镇企业减少债务,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产负债率;(3)恢复大连部分优势产业,鼓励创名牌产品,并建立服装、轻工、电子等行业的专项扶持资金;(4)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商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建设;(5)鼓励发展高效农业,特别是农业精品工程、农村造林工程和低产田改造;(6)鼓励发展旅游产业;(7)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
三、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
(一)加强财政监督管理。1999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把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对全市1371户外商投资企业上缴财政补贴情况进行了清查,并对部分享受免缴政策的企业进行了复核,检查面达50%以上。其中市直外商投资企业上缴财政补贴达500多万元。二是全面开展支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对普兰店市、旅顺口区及市直共27个单位进行了抽查,查处了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出现的一些问题。三是配合市监察局开展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家底,查处了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四是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进行检查。在51个部门所属的509个单位中开展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对28个部门的120多个收费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房产、文化、卫生、教育等9个系统的116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了现场稽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6亿元。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21份,收缴财政专户资金1348.5万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收缴罚没款和抵扣拨款指标49.3万元,限期整改2983万元。五是清理各种类型的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减轻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担,抑制了乱收费,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1999年,大连市财政部门把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在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行财政缴款专户管理。取消各征收单位收入过渡账户,指定建立400多个银行缴款专户,对缴款专户采取“只进不出”管理。将未纳入专户管理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专户管理,使专户管理资金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同时,制定下发《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统管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增强政府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资金的能力。
(三)建立政府采购制度。1999年,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大连市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1999年6月,市政府下发了《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审议政府采购目录和协调政府采购的管理。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也是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当年已着手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用油、保险等采购项目实施集中采购。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9年,大连市国有资产总量继续增长,运营效益略有回升,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继续下降。截至1999年末,全市国有资产汇编统计单位3511户,国有资产总量557.61亿元。其中:非金融类企业694户,国有资产413.52亿元,占74.2%;行政事业单位2254户,国有资产51.54亿元,占9.2%;建设单位553户,国有资产83.07亿元,占14.9%;金融单位10户,国有资产9.48亿元,占1.7%。3511户汇编单位资产总量1751.1亿元,负债总额1077.73亿元,总资产负债率61.5%,比上年有所增长。其中企业资产总量1289亿元,负债795.4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7%,比上年略有下降。
(一)资产评估机构实行脱钩改制。1999年,大连市国有资产评估行业实施脱钩改制,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得到了规范和加强。一是围绕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全市国有资产评估立项355项,确认331项,评估值约120亿元;组织了199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务工作和评估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改革了原有资产评估立项、审核、确认的模式,重点对中介机构执业资格、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评估方法的适用及评估报告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使资产评估管理由行政管理逐步转向行业管理。三是在对42家评估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了脱钩改制工作,截至1999年底,有37家评估机构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4个方面彻底与挂靠单位脱钩,其中15家改制为由自然人(注册资产评估师)出资设立的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的专营中介机构,22家改制为兼营的评估机构,促使资产评估机构成为独立、客观、公正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1999年,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继续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市属112户国有企业进行1998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国有资产平均增值率为5%。同时,对19户增值率在105%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奖励,对5户减值率超过3%的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经济处罚。
(大连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王家永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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