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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种植业、畜牧业生产基本稳定,水产品产量继续增长,农民现金收入有所增加。1999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增加农业投入,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不断开创财政支农和扶贫工作新局面,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多方筹集资金,努力增加财政支农支出和扶贫支出
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法》和中央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增加和落实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1999年国家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预算582.3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5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98.0%,比上年增长7.74%。1999年国家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22亿元,执行数为127.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尽管1999年我国经济和财政仍然比较困难,但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给予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保证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如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的增长幅度,要分别高于同期财政总支出的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的增长幅度,有效地保证了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的增长。在积极...
1999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种植业、畜牧业生产基本稳定,水产品产量继续增长,农民现金收入有所增加。1999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增加农业投入,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不断开创财政支农和扶贫工作新局面,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多方筹集资金,努力增加财政支农支出和扶贫支出
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法》和中央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增加和落实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1999年国家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预算582.3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5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98.0%,比上年增长7.74%。1999年国家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22亿元,执行数为127.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尽管1999年我国经济和财政仍然比较困难,但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给予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保证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如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的增长幅度,要分别高于同期财政总支出的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的增长幅度,有效地保证了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的增长。在积极增加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的同时,一些省还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如浙江省1999年通过开征水利建设基金、农业发展基金、造地改田资金等,全年累计征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约11亿元,极大地壮大了财政支农的实力,为加强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农和扶贫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积极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把加强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中央财政积极调整资金投入结构,将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年初召开了重点省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座谈会,掌握了1998年资金落实、使用情况,测算了1999年该项工程所需财政资金数额。考虑到全国春季森林管护亟需资金等因素,中央财政于5月份预拨了上半年专项资金。8月份,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思路作了重大调整,中央财政又结合实际情况,反复研究,认真测算,提出了相应的资金调整方案,落实了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199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48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6亿元,重点用于森林管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养老统筹补助等方面。此外,中央财政还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补助地方财政减收11亿多元。
(二)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1.启动“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1999年4月,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和团中央组织启动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1999~2000年为试点阶段,2001~200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跨时7年。计划培训500万人,基本达到每个村民小组培训1个青年农民。1999年选择山东等10个省(区)的50个县作为第一批试点,中央财政对每个试点县补助20万元。
2.实施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中试与转化。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农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革命,财政部和农业部决定从1999年起共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跨越计划”。1999年,中央财政安排了“跨越计划”专项资金5000万元。经专家评审,首批启动20个项目。“跨越计划”的实施,对强化农业技术的集成与配套、加强农业生产性试验与示范、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实现21世纪农业科技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将农业产业化调整为农业科技产业化,提高产业化项目的科技含量。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对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向作了调整,即由过去重点支持一般种养加项目,转到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方面,提高了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科技含量,为2000年全面支持农业科技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4.继续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到1999年底,中央财政共支持建立了33个具有一定档次和规模的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园区,综合配套地推广应用了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通过科学规划和科学管理,基本实现了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和配置,提高了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调整粮食自给工程资金投向,支持优质粮基地建设。1999年,财政部与农业部、水利部分别对部分省(区)粮食自给工程第二个投资期(1997~1998年)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根据我国粮食生产供需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现状,在明确第三个投资期的指导思想和资金使用重点的同时,积极支持开展优质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中央财政集中部分资金支持地方已经试验成功、具备推广条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能够在短期内替代进口的优质粮食品种的生产,以扩大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粮食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99年重点支持建立了24个优质粮生产示范基地。
(四)积极支持抗灾救灾,确保农业稳定发展。1999年,我国农业生产遭受了严重的干旱、洪涝、台风、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损失较大。中央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农牧业病虫害防治、农业税灾歉减免,有力地保障和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1.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1999年,中央财政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资金,把支持防汛抗旱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全年共安排防汛抗旱资金20多亿元,仅次于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的1998年。在支持防汛方面,主要是:先后安排了7.1亿元应急渡汛资金,及时修复1998年特大洪水造成的水毁工程,使大批水毁工程在汛期到来之前得到恢复,基本满足了大江大河安全渡汛的需要;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黄河、长江防汛物料的储备,保证了防汛必需的物料储备;在汛前发出《关于积极支持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发扬“98抗洪精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准备,在资金的筹集、安排、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1999年全国旱情十分严重。为支持抗旱工作,中央财政先后安排特大抗旱补助费6.2亿元,是截至1999年最多的一次。同时,继续支持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与国家防办一起完成了“九五”期间在全国建设500个抗旱服务组织示范县工作。
2.支持特大病虫疫情防治工作。受持续干旱及常年气温偏暖等异常气候的影响,1999年我国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各种农林牧特大病虫疫情。面对这种严峻形势,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一方面及时调整资金安排结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保证重点防治项目的需要;另一方面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精神,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努力增加防治经费。1999年,预算追加的特大病虫疫情防治补助费达到年初预算的4倍。
3.及时核减农业税任务,拨付农业受灾补助。农业灾害发生后,全国近30个省、市、区人民政府和财政厅(局)要求减免农业税任务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到1999年底,全国各地累计申请农业税减免金额达32.12亿元,占年初农业税征收任务的20.7%。财政部根据农业受灾情况,对华北、西北、中南等受灾较为严重的地区给予了农业税减免和相应的财力补助等照顾。1999年,全国共核减农业税任务14.35亿元,中央财政相应补助3亿元。
(五)加快财政扶贫开发的步伐,努力解决贫困地区温饱问题。为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保证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1999年中央财政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全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6.85亿元(含增发国债资金20亿元),比1998年增加17.8%。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兴建基本农田、兴修小型水利、修建乡村道路、解决人畜饮水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另外,中央财政还安排了一定的培训经费,对全国592个国定贫困县1400名县级干部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培训,提高了他们组织和领导扶贫攻坚工作的水平。为提高财政扶贫的质量和效益,中央财政决定以科技为先导,在贫困地区开展了先进技术推广和培训,1999年10月初,财政部与国家扶贫办一起选定13个省(区、市)的2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科技扶贫试点,通过试点,提高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改革创新财政支农工作
(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编制财政支农支出预算。为落实全国人大关于细化中央预算,增加预算透明度的精神,财政部决定进行预算编制改革,从1999年起编制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部门预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财政部农业司作为部门预算改革协调小组成员之一,积极参加和配合部门预算改革研究和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中央农口部门编报2000年部门预算,并对2000年部门预算进行了认真审核,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实体脱钩的精神,理顺中直农口脱钩公司财务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年初,财政部召开了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中国种子集团公司、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投资公司等农林水七大集团公司参加的座谈会,摸清了农林水七大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办理了财务关系单列手续,研究确定了对农林水七大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并办理了七大集团公司资本金合并,财务指标划转手续等。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及时办理调资和发放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补助。1999年,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决定增加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为此,财政部对中央本级农口事业单位及时核实测算,办理农口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一是及时拨付1999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做好1998年农口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的清算工作;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中直农口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补助资金等进行管理。
四、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农业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
1999年,各级财政部门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为中心,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使农业财务和支农资金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完善法规制度。1999年,中央财政结合财政支农和农业财务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有关法规制度。修订发布了《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财政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和《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农业部商财政部下发了《<跨越计划>项目立项指南》,制定发布了(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支农资金效益调查统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监狱劳教系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修订了《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贴息办法》,出台了“新的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地方财政部门也根据各地实际,及时转发和修订、制订了相关的财政规章制度。
(二)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
1.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按照同级审计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了年度预算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的预算管理。
2.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各地在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使用中检查出的问题,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经费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对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3.开展防汛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中央财政组织部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就199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补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对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7省区和水利部部分直属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金额24.51亿元,发现违纪金额1693万元。国务院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促进了防汛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4.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为改善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在1999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997年和1998年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组织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12个省、区24个国定贫困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中央财政积极推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和行为进行了规范,使资金、物资、账务既分离又统一,促进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5.开展国债转贷资金检查。为确保国债转贷资金足额到位,合理使用,财政部及时下发了《关于监狱、劳教系统1998年国债转贷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函》,要求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对1998年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下达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将检查和总结情况报财政部。7月份,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98年国债资金落实、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切实做好农口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对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重新作出了规定,下发了《关于请将你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
五、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财政支农政策水平
(一)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形势下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根据农业发展阶段性变化以及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中央财政于1999年4月召开了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小型座谈会,12个省、区、市财政厅(局)长和农财处长参加,研究和探讨了公共财政下财政支农的框架和思路。11月中旬又组织召开了全国财政扶贫工作座谈会,研究和探讨了2000年财政扶贫工作以及21世纪初财政扶贫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组织专题研究和改革、试点工作。
1.积极推进农口事业单位财务改革。通过深入调查了解中央级农口事业单位的预算收支、机构人员等基本情况,制定下发了《中央级农口事业单位经费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农口事业单位经费改革的试点原则和内容,确定了试点步骤。
2.参与调查、研究、测算农口企业、事业燃油税改革工作。1999年,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赴黑龙江、湖南等省区进行实地调研,召集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座谈会,提出了农垦企业、森工企业、直属单位燃油税补贴办法;同时,积极参与设计了农口企事业单位燃油税补偿计算公式,并起草了农口企事业单位燃油税补偿测算方案。
3.调整农村水产种苗补助费投向,支持优质水产种苗繁育和推广。将资金从过去对养鱼基地生产配套建设的补助、设施建筑材料费的补助上,转向重点扶持培育和发展优质水产品种苗项目的补助,保证原良种的引种、选育、提纯复壮及名特优品种试验、示范所需资金,增加水产品种苗的质量和科技含量。另外,还集中一部分资金,重点支持了部分省探索对虾健康养殖技术,以推进水产事业的发展。
4.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对集雨节灌工作的支持。集雨节灌是促进干旱地区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在中央财政的引导下,经过两年试点,甘肃等7省区共发展集雨节灌面积300多万亩,年增加粮食产量近7亿斤,增加经济作物产值17亿元。
(三)深入基层,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了多方面的实地调查。1999年,财政部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了扎实和富有成效的实地调查。其中重点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调查。1999年,财政部先后11次参加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调查,检查了1998年资金到位、配套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研究和测算了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财政减收问题,并深入四川、甘肃林区进行暗访,并写出了《对四川、甘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情况的调查报告》,受到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朱镕基总理在调查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另外还积极参与农村费改税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农村重大问题调研。同时又对粮食生产及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农口企业改制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丁国光、吴孔凡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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