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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湖南省生产总值突破9000亿元,达到9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11.45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3901.16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632.39亿元,增长14.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4405元,比2000年增长109%,翻了一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59.56亿元,比上年增长70.1%,加快26个百分点。在全省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6∶41.6∶40.8调整为17.6∶42.7∶39.7。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作用加大,实现增加值141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加快1.2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4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6.6%。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4975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4.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0亿元大关,达4294.52亿元,比上年增长32.4%。非国有经济投资2750.54亿元,比上年增长3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4%,提高1.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96.9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5%。
2007年,湖南省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123.27亿元,是2002年的2.65倍,比...
2007年,湖南省生产总值突破9000亿元,达到9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11.45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3901.16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632.39亿元,增长14.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4405元,比2000年增长109%,翻了一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59.56亿元,比上年增长70.1%,加快26个百分点。在全省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6∶41.6∶40.8调整为17.6∶42.7∶39.7。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作用加大,实现增加值141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加快1.2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4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6.6%。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4975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4.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0亿元大关,达4294.52亿元,比上年增长32.4%。非国有经济投资2750.54亿元,比上年增长3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4%,提高1.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96.9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5%。
2007年,湖南省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123.27亿元,是2002年的2.65倍,比上年增长25.6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6.55亿元,比上年增长26.91%;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415.19亿元,比上年增长21.73%;上划中央所得税101.52亿元,比上年增长35.70%。全省完成财政支出1357.03亿元,是2002年的2.55倍,比上年增长27.48%。
一、努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
2007年,湖南省通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省经济发展呈现加速态势,财源基础更加稳固。一是突出支持优势产业和重点园区发展。省财政滚动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4.65亿元,并从2007年起设立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投向有色、钢铁、汽车、工程机械、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以及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形成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财源基础进一步稳固,主体税源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更加突出。二是突出支持国企改革攻坚。积极筹措落实资金124.60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促使国有资本有效增强了竞争力、控制力和发展活力。三是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2007年,湖南省各级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7.91亿元,是2002年的2.34倍,年均递增18.58%,重点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体系和科研基础平台建设,推动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在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四地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导向功能,努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四是突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省财政投入1亿元,支持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五是突出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有效地扩大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43个,金额15.58亿美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了全省经济发展的外向度。
二、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公共财政普惠“三农”
2007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财政支农惠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了广大农村。一是认真落实涉农补贴政策。2004—2007年,全省共发放各项涉农补贴130多亿元,其中粮食直补20.60亿元,良种补贴22.80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49亿元,综合直补18.93亿元,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补贴64.97亿元。大部分补贴通过“一卡通”信息化网络,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促进了农民直接增收。二是着力促进粮食和生猪生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向粮食主产县倾斜,投入15.10亿元,重点支持42个粮食主产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近三年累计发放奖励资金17.03亿元,有效地促进了粮食丰产。2007年,省财政筹措资金5.96亿元,重点用于生猪防疫、标准化小区规模养殖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稳定了生猪生产,保障了市场供应。对水稻、棉花及能繁母猪实施农业保险,各级财政落实保费补贴4.92亿元,提高了农业抗灾救灾能力。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92.43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洞庭湖及四水治理;落实资金81.50亿元,修建农村公路8.95万公里;投入55亿元,用于土地治理、整理和复垦;从200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9500万元配套资金,重点帮助150多万农村人口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已完成总投资5.26亿元。四是大力推动农民就业培训。落实农民培训资金5亿多元,大力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了农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增收致富的能力。五是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投入扶贫资金28.58亿元,“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进一步加快。
三、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2007年,湖南省各级财政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八件实事”为契机,支持建成了一大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有效地改善了民生福祉,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07年,投入23.38亿元,全面实施以免除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6.84亿元,支持健全家庭贫困大中专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上得了学、读得起书。二是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95.87亿元,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需要,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筹集资金211.29亿元,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调待政策的落实;筹措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资金87亿元、彩票公益金31亿元,加强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扶助,初步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99个县市区,3935万农民参合,比例达到82.03%,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均由每年每人10元提高到20元,共计补助24.31亿元;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沙、湘潭、常德、平江等地的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大力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2004~2007年投入1.5亿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初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006~2007年投入25.43亿元,支持解决库区移民住房等困难,改善了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大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推动文化大省建设,继续重点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流动舞台车配备、里耶古城保护和《湖湘文库》出版等项目,有力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动漫、广电等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四是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2007年,全省环保投入达到29.22亿元,比上年增加3.81亿元,增长15%,重点支持了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株洲清水塘工业污染治理和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整治等重点项目,同时中央和省财政2002~2007年共安排14.38亿元用于采煤沉陷区治理,有力地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加大财政调控力度,促进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
2007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扩大转移支付规模,支持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加快了发展步伐。一是致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般性转移支付直接测算分配到县,2007年省财政对县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144.30亿元,是2002年的15.65倍,年均递增73.34%,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增强了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着力支持基层政权建设。省财政投入2亿多元,支持贫困地区无房派出所、消防站、司法所、法院“两庭”和检察院“两房”建设;筹措落实资金2.23亿元,帮助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三是努力促进湘西地区发展。投入湘西地区的转移支付、定额补贴和扶贫资金达138.10亿元,有效增加了湘西地区的财力。2004-2007年,省财政共筹措投入专项资金6.98亿元,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银行贷款118亿元,重点支持了湘西地区168个产业开发项目,加快了湘西地区的发展步伐。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2007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为规范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一是着力完善财政体制,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稳步推进所得税分享和出口退税机制等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间分配关系,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完善县乡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全省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县市区达到77个,在保障基层政权运转、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益阳、湘潭、望城等市县采取划分收入范围、实行分成分享、强化征管责任等措施,较好理顺了县乡分配关系,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同步快速增长和收入质量的显著改善。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积极采用因素法科学、合理地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并以实施“五奖二补”政策为契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增加税收收入的非财政困难县市区、退出财政困难县范围的县市区、提高重点支出保障水平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对市州本级资金配套、县乡政策性减收增支等给予补助,对县市区机构人员控制情况实行奖罚结合,有效调动了各级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二是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07年,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范围已扩展到46个县市区和5个国有农场改制的管理区,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重点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三项改革,带动其他相关改革,建立健全了农村行政管理、公共产品供给和社会化服务新体系;通过取消“共同生产费”等特有收费项目、建立堤防维护费用分担机制等措施,减轻了洞庭湖区农民负担;通过免除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措施,减轻了国有农场农工负担;通过推进森工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扶持政策等措施,推进了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筹集化债资金、建立奖补机制等措施,推动了乡村债务化解工作。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构建了非税收入管理新机制。全省各级财政坚持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建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新模式,规范了征管行为,提高了征管效率,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全省归口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达到616亿元,相当于全省税收收入的66%、地方税收收入的1.5倍。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95亿元,占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32%。省本级归口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达202亿元,相当于省级税收收入的60%、省级地方税收收入的2.3倍。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5亿元,占当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8%。四是深化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增强了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2007年,省本级提交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达到124个,接近100%,市州本级及其40个县市区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从2007年1月1日起启动了省直29家三级预算单位支付改革试点,成功地将改革范围扩大到了省直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改革的省直一、二、三级预算单位达到719家;纳入改革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全年支付的资金量达242.4亿元,较上年增加了33%,其中直接支付221.89亿元,占集中支付总额的92%;授权支付20.51亿元;全省14个市州本级及其92个县市区也成功启动了改革。政府采购改革取得新的进展,“管采分离”稳步推进,全省14个市州中有13个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并有5个市州成立了集中采购机构;122个县(市、区)有114个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政事分开、职能分设、定位明确的政府采购管理格局。全省政府采购实际合同金额(即政府采购规模)为107.29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比2006年93.47亿元增长14.79%,节约资金14.55万元,节支率为11.94%。公务员工资改革稳步推进,省市两级取得积极进展,部分县市也已启动。
六、坚持依法理财,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07年,湖南省各级财政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一是更加重视法制建设,财政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配合省人大出台了《湖南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等重要财政法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快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步伐。二是更加重视财政监督,财政运行进一步规范。各级财政着力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大力实施财政收入“打假工程”,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切实加强重点支出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加强财务会计人员培训,成功组织会计知识竞赛,着力强化会计监管,督促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提高了执业质量。重点整治私设“小金库”和乱发津补贴行为,清理取消了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了收入分配秩序,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三是更加重视跟踪问效,支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出台了《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了动物防疫、社保、教育等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跟踪问效意识进一步增强。在长沙、辰溪、津市等10个县市积极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推动了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从2002年的62.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53.22亿元,平均审减率达到19.55%。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张向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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