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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财政企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和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各项决策和要求,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任务全面完成,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步,涉及制度改革和建设的一些重大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项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2007年,国务院第1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会同国资委上报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请示》,并以《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文件正式下发。此后,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制定印发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单独印发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并顺利完成国资委监管企业200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试点工作,共收取69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6.26亿元。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圆满完成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国办、中编办、公安部等部门,妥善解决了移交公安机构人员的...
2007年,财政企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和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各项决策和要求,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任务全面完成,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步,涉及制度改革和建设的一些重大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项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2007年,国务院第1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会同国资委上报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请示》,并以《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文件正式下发。此后,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制定印发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单独印发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并顺利完成国资委监管企业200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试点工作,共收取69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6.26亿元。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圆满完成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国办、中编办、公安部等部门,妥善解决了移交公安机构人员的编制问题。二是妥善解决了中石化分离办社会职能遗留的25898名分离人员的工资晋级问题,有效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保证了改革试点成果。三是积极协调解决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后的经济补助问题,明确了政策,从而保证了铁路系统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四是妥善处理部分中央企业先期移交中的有关问题,维护了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在协调指导吉林省三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2007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明确了东北铁路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研究批复了中石化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同时,为支持这项重大改革的顺利实施,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关于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采取对试点地区补助资金、事中预付、事后清算的办法,对部分试点地区预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35亿元。
(三)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取得新成果。按照国务院4年总体规划的要求,2007年,财政部全面完成了对纳入破产总体规划内破产企业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并就实施情况向国务院报送了总结报告。对批准进入破产程序的92户企业的破产预案及其破产补助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核,核拨补助资金19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36万人。为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进程,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提出233户中央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适用政策、经费补助原则等意见,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拨付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推动了地方政府关闭小企业的积极性。
(四)妥善解决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负担问题。一是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继续实施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对纳入试点城市范围国有流通企业的历史债务进行处置,为国有流通企业创造了改制和发展条件。二是为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确保国家权益不受损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国资委对中央外贸企业欠缴29.19亿元利润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
三、研究制定并实施重大财政政策,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一)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为切实落实成品油增供任务,有效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对中石化等公司分别安排拨付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二)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企业健康发展。参与研究解决厂网分开中有关资产财务划分遗留问题;对变现收入缴库、税收政策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做好电力体制改革预留资产变现的相关工作;对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方案进行研究,提出了解决相关改革成本的初步意见。同时,根据国家核电发展战略,针对广核电股权性质及股权结构,研究提出了广核电股权处置问题的处理意见;参与研究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核拨注册资本金。
(三)认真落实民航及冶金矿山等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对三大航空公司政策性购机亏损补贴政策,财政部共拨付补贴资金4.1亿元。审核拨付2006年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直航包机亏损补贴675万元。拨付冶金独立矿山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冶金独立矿山稳定矿石产量,扩充选矿能力,提高采选技术水平。拨付西藏铬铁矿运费补贴1200万元,有力地扶持了西藏自治区铬铁矿企业的发展。运用包装行业研发资金3000万元,支持包装产品减量化、节能环保及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研发项目。运用施工新技术研发资金6000万元,支持了施工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了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了竞争力。
四、完善外经贸发展政策,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
(一)积极研究政策措施,支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2007年,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会同商务部联合下发了《鼓励和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二)积极调整鼓励进出口的政策措施,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2007年,财政部对机电产品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机电产品研发资金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研发资金等4项同类性质的政策进行了整合,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由过去对企业技改研发项目的支持,逐步转向支持高新技术及机电产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同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推动贸易进出口协调发展。
(三)贯彻内外贸一体化要求,大力支持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一是针对我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薄弱,商品双向流通渠道不畅,农民“买难”问题突出,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运用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从银行贷款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扩大生产加工能力。同时,鼓励大型连锁企业下到乡村建设农家店,发展农村连锁经营,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搞活农村市场。二是为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继续推进“双百市场工程”,运用财政贴息政策,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或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给予了支持。三是为摆脱我国东部地区土地资源紧缺、桑田面积减少、蚕茧产量下降的局面,继续推进“东桑西移”工程,对中西部地区近百个县的优质蚕茧基地建设项目、产业链建设项目给予了支持,为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的管理,安排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第七批发展性项目,有效地调控了国内市场价格,促进了茧丝绸行业的平稳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一)制定并实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财政部会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同时,组织对具备引导基金支持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研究制定项目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2007年,共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了50个风险补助类项目和52个投资保障类项目。
(二)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共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0亿元,重点支持了自主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等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采纳先进技术、创新资源共享及技术转移等提供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三)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一是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节能减排装备、安全生产设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和专业化改造项目,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及增加就业岗位的改造项目等,共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了361个项目。二是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担保服务,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以减轻中小企业财务负担,共安排资金1.88亿元,补助了188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三是支持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举办,共安排资金1200万元,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展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国与国之间中小企业加强沟通与协作。
(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市场宣传推介、举办境外展会、开展国际认证等活动,为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
六、重视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研究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政策,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2007年,财政部参与研究制定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征收标准和使用范围。会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研究制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结余资金的支持重点,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配合监察部研究制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促进了资金的规范管理。同时,积极参与、协助完成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
(二)支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及时拨付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5922万元,确保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了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帮助库区移民应对三峡库区突发性自然灾害,帮助库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及时从三峡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中拨付湖北省和重庆市救灾资金3000万元。研究提出建立以补促提的“退坡”补助机制,下达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运行经费18468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行。拨付建设资金9805万元,支持三峡库区开县调节坝工程建设,促进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
(三)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大力支持国家储备盐管理和西部七省区消除碘缺乏病。为全面实施全民普及食盐加碘综合防治措施,研究制定消除西部七省区碘缺乏病中央财政补助方案,并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320万元。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经营碘及碘酸钾政策性补贴方式进行调整,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432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了国家储备盐的清理工作,已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
(四)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推动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94次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提出了推进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按照国务院要求,为明确地方政府责任,会同劳动保障部与10个重点省(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承诺。据此,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拨付推进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及时核拨专项资金,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交办的此项任务。
(五)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财政资金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同时,积极配合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
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一)大力推动实施新《企业财务通则》。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改革政策,确保了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顺利转换。全面开展《企业财务通则》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两期《企业财务通则》培训班和一期《企业财务通则》高级研讨班,分别对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从事企业财务管理的同志进行了培训,有力地推动了新《企业财务通则》的贯彻实施。同时,着力加大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宣传力度,先后在多家报刊杂志上组织发表数十篇文章,对新《企业财务通则》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政策内容进行了宣讲,并开辟专栏宣传新《企业财务通则》的研讨情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贯彻实施新《企业财务通则》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不断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国家对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资金支持及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财务制度基础。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设备设施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对关闭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企业报废和封存落后生产设备等相关财务处理问题分别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规定了相关职工安置及债权保障等财务政策。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央科研设计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未上市中央科研和设计企业中长期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计划拟定、申报管理等事项,有力地支持了中央科研设计企业的自主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参与重大立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先后参与了《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研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有些意见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吸收采纳,为推动这些法律的尽早出台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积极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一是会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建立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认真审核修改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的八项资产评估准则。二是加强森林资产评估和珠宝首饰评估管理,制定下发了森林资产评估和珠宝首饰评估的规范性文件,拓宽了资产评估业务领域。三是加强与工商、物价、人事等主管部门协商,妥善解决了评估机构的年检问题,推动了资产评估收费、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等政策问题的逐步解决,促进了资产评估执业环境的改善。
八、加强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水平
(一)狠抓企业财务决算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决算分析利用水平。一是全面完成了2006年度全国11.6万户国有企业的决算审核汇总工作,编制完成了《2006年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汇总资料》,对2006年企业财务决算进行总结并予以通报。二是适应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要求,对200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制定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明确了2007年决算编报任务,并组织完成了配套软件的开发工作。
(二)加强快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有用性。一是狠抓非国有企业快报编报工作,逐步扩大非国有企业快报编报范围,2007年全国非国有企业快报户数已达到3万多户。二是积极推进中央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快报编报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已有80多个中央部门按规定纳入了国有企业快报编报范围。三是重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及时发文通报了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情况,有效推动了快报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四是为进一步规范编报程序,确保快报质量,制定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快报指标体系,明确了快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保障了快报编报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研究规范内外资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整合统一内外资企业财务信息体系。按照“遵循新准则、兼顾原制度、服务财政工作”的原则,对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至此,我国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了基本统一,初步形成了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境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月度财务会计信息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发挥企业财务信息的功能作用提供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建立企业财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企业运行态势和经济走向分析,建立企业财务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利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全国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情况。2007年,共发布《2006年我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突破1万亿元》、《上半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前三季度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2万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水平》等多篇新华社通稿,有力地宣传了财政政策成效。
(财政部企业司供稿,陈柱兵、林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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