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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国防财政财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在搞好资金保障的同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确保国防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一、国防支出基本情况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07年国防支出预算数为3509.21亿元,比2006年决算数增加529.83亿元,增长17.8%。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472.32亿元,增长17.8%;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36.89亿元,增长15.4%。
(二)国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07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3553.9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其中,中央财政支出3482.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地方财政支出71.58亿元,完成预算的194%。
(三)国防支出保障的重点。一是确保军事斗争准备经费投入。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批准的规划计划,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武器装备购置、战场设施建设、战备物资储备、后勤装备建设和作战部队综合集成等重点战备建设,促进了各项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二是提高公务事业费标准。经军委批准,调整提高了部队教育训练、政治工作以及与官兵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事业...
2007年,国防财政财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在搞好资金保障的同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确保国防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一、国防支出基本情况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07年国防支出预算数为3509.21亿元,比2006年决算数增加529.83亿元,增长17.8%。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472.32亿元,增长17.8%;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36.89亿元,增长15.4%。
(二)国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07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3553.9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其中,中央财政支出3482.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地方财政支出71.58亿元,完成预算的194%。
(三)国防支出保障的重点。一是确保军事斗争准备经费投入。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批准的规划计划,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武器装备购置、战场设施建设、战备物资储备、后勤装备建设和作战部队综合集成等重点战备建设,促进了各项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二是提高公务事业费标准。经军委批准,调整提高了部队教育训练、政治工作以及与官兵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事业、水电取暖、营房维修等经费标准,突出向军兵种、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倾斜。各级部队认真执行全军统一的标准制度,及时把新标准落实到位,部队经费供应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调整完善津贴补贴标准。适应新形势需要,提高了飞行、航海、战略战役导弹发射、航天员等专业岗位津贴标准,调整了士兵职务津贴、战士运动员岗位津贴和伤残抚恤金标准,改善了官兵生活福利待遇,促进了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提升。四是积极解决部队实际问题。围绕军委关注的重点问题,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保障新式军服按计划换发,提高部队伙食费标准,及时下拨补助经费帮助部队搞好灾损修复,积极做好配发多功能学习椅、高原节能炉灶,以及旅团部队老旧营区综合整治、危险品仓库安全设施整治等急需项目的经费保障,为担负奥运安保任务的部队安排落实了专项经费。
二、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办法。在总结前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出台了军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办法,召开全军部队资产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了在全军军以下建制部队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各大单位和各级部队按照统一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标准,保证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行政消耗性开支管控方法。为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总后勤部制定出台了《关于从严控制机关行政消耗性开支的意见》和《关于推行行政消耗性费用货币化支付办法的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在军区、军兵种以上机关推行行政消耗性开支限额控制、预算单列的办法,在军以下建制部队推行会议、接待、差旅、办公杂支等部分行政消耗性费用货币化支付办法。
(三)巩固扩大已有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军队预算编制改革,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的论证评估,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深化资金集中支付改革,严格落实财务单一账户制度,积极推广电子支付办法;总部机关纳入集中采购和集中支付的物资、服务项目,经费规模达到200亿元,比上年增加45亿元,增长29%。总后勤部修订颁发了《济南军区联勤财务工作规定》,优化完善了大联勤财务运行机制。
三、大力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
(一)深入调研,摸清预备役部队建设及经费管理情况。会同军队有关部门对东南沿海重点方向和西部反恐维稳重点地区的预备役部队建设及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有关军区、省军区(警备区)、东海舰队、南京军区空军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预备役部队的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了8个师、4个旅、15个团(大队、场站)、2个独立营和15个营连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十余次。通过实地查看、座谈听取情况、检查财务开支等方式,基本摸清了预备役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状况、军事训练和经费开支状况,以及地方政府对预备役部队的经费支持情况。
(二)调整提高预备役部队经费标准,制定经费管理规定。针对调研中了解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根据预备役部队战备训练任务需要,再次调整提高了预备役部队的经费标准。此次调整重点把握和考虑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着眼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加大了任务部队的经费保障力度。对军委、总部明确的担负应急作战任务的预备役部队,增加“任务部队补助”经费。同时,重要方向、重点地区预备役部队的经费标准适当高于其他地区预备役部队。二是适应军事训练力度不断加大的实际需要,较大幅度提高训练费标准。三是重点向基层部队倾斜。总部的训练费、机动费均维持现有标准,未做调整;军区、省军区机关经费调整幅度很小,重点提高了基层部队尤其是团级单位的经费标准。在调整经费标准的同时,相应制定了预备役部队标准经费管理规定,对如何管好、用好经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适应复杂电磁环境下作战训练要求,积极研究电磁频谱管控预备役部队组建方案。2007年6月,参观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通信部在南京组织的“电磁频谱管理国防动员暨军地联合管控演练”,演练探索了新形势下实施频率资源、频管力量动员和军地联合管控的程序方法,构建了军地频谱联管联控机制,提出了“用好国家和地方的专业力量,抓紧研究组建和强化训练频管预备役部队”的意见。根据演练结论,会同总参谋部和信息产业部前往北京军区等部门调研论证了频谱管控预备役部队的组建方案。
四、加强重大政策和法规制度研究
(一)积极参与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政策研究。作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后勤保证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了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2007年1月,参与组织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协助起草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4月,作为牵头单位,带队前往兰州军区调研,完成了西北片区综合调研报告和全国改革经费状况专项报告,并对下一步的改革思路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7月,参与了改革试点工作会议;8月,会同总参动员部就民兵装备修理所适应社会化改革要求进行了专项调研;9月,随同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前往江苏、湖北、陕西3个试点省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11月,参加了3个省试点方案汇报会,对各省试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认真研究了支持改革试点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认真开展战时经费保障及管理办法研究。适应军事斗争准备需要,研究起草了《战时经费保障及管理办法》,对战时财政保障体制、战时经费开支范围、战时经费预算编报与审批、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职责划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总后勤部修订了战时财务保障预案、经费供应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战时资金结算服务保障运行机制,完成了应急作战财务保障信息系统定型
(三)主动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007年,参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军服管理条例》、《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条例》、《民兵政治工作条例》、《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实施细则》、《民兵参战支前工作规定》、《预备役军官战时征召工作规定》等,参与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包括《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民兵武器装备修理所管理规定》等。总后勤部制订了《军队维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军队预算科目规定》、《军队预算经费管理规定》、《军队事业经费管理规定》、《军队基层财务管理规定》、《军队会议费管理规定》和《军队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规章。各级部队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财务规章制度2700多项,举办各类法规培训班3500多个,进一步打牢了依法理财的基础。
五、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努力提高战备经费使用效益。坚持一手抓投入,一手抓效益。深入部队进行调研,对部分建设进度滞后的战备项目,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改进经费保障的对策措施。扎实做好应急作战准备工程概算和“十五”战备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作,采取现场审核、集中会审等方式,核减了大量不合理开支。专项调研战备储备物资维护保养费管理情况,研究制定经费保障与管理措施。
(二)加强经常性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军队资金安全管理,逐级组织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内控措施,撤销了一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确保了资金安全。采取普遍审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年度预算审核,组织总部事业部门2007年度预算方案会审,大力压缩超标准、超范围安排经费和行政消耗性开支。加大公务事业费、生活费等决算会审力度,严把实力和标准关,规范编报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算编报的质量。
(三)进一步夯实财务工作基础。加强财务业务规范化管理,开展生活费成建制、成片区、成系统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交流推广军人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经验。贯彻军委大抓军事训练的部署要求,加大财务专业训练的组织协调力度,摸清全军财务人员数量质量情况,抓好财务人员任职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提高了新形势下财务人员管家理财的能力素质。积极参加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理论研讨,开展军费保障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结合财务制度修订,对“军财工程”进行了修改升级;制定下发《军队财务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全军财务信息化工作。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黄凤祥、周扬培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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