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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积极深化税制改革,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国税收收入实现持续稳定较快增长
2007年,全国共入库税款49449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2006年(下同)增长31.4%,增收11813亿元,税收收入和增收额双双迈上了新台阶。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31662亿元,增长31.8%,增收7647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7787亿元,增长30.6%,增收4166亿元。全国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宏观税负稳步提高。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比2003年翻了一番多,增收额接近2000年全年收入总额,增幅为1994年以来最高水平,月收入规模都在3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较2006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二是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发展协调。2007年,...
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积极深化税制改革,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国税收收入实现持续稳定较快增长
2007年,全国共入库税款49449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2006年(下同)增长31.4%,增收11813亿元,税收收入和增收额双双迈上了新台阶。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31662亿元,增长31.8%,增收7647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7787亿元,增长30.6%,增收4166亿元。全国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宏观税负稳步提高。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比2003年翻了一番多,增收额接近2000年全年收入总额,增幅为1994年以来最高水平,月收入规模都在3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较2006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二是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发展协调。2007年,全国工业增加值可比价增长18.5%,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3.1个百分点,相应地,全年工业增值税增长20.9%。一、二类卷烟销量增幅都在20%以上,卷烟消费税相应增长17.7%。汽车销售额增长35%,推动汽车消费税增长27.9%,车辆购置税增长27.5%。商品房销售额增长48.7%,房地产营业税增长40.3%。企业利润增长36.7%,企业所得税增长36.6%。一般贸易进口增长27.4%,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23.9%。
三是东、中、西部地区税收全面增长。三大区域税收增幅均在2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税收完成35490亿元,增长33.6%,占税收总收入的71.8%;中部地区税收完成7285亿元,增长24.5%,占税收总收入的14.7%;西部地区税收完成6674亿元,增长27.9%,占税收总收入的13.5%。
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比2006年增长31.4%,大大高于国内生产总值11.4%的增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税收增长率是按现价计算,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是按不变价核算。2007年我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3.1和4.8个百分点。初步测算,全年现价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7%,高于按不变价核算的增长率5.6个百分点。这样,二者的增幅差距就缩小5.6个百分点。2.三次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与税收的影响不同。国内生产总值由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组成。2007年三次产业的增长率分别为3.7%、13.5%和11.2%。一次产业提供的税收很少,税收主要来自于二次、三次产业,两者的增加值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由此必然带来税收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国内生产总值是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按照生产法计算就是产出减中间投入,而税收是根据不同税种所对应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分别计算征收。现行税制规定,增值税以工商业增加值作为计税依据,消费税、营业税以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所得税以企业利润作为计税依据,证券交易印花税以股票成交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财产税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包括以往年度的财产)作为计税依据,进口税收以一般贸易进口值作为计税依据。2007年有关税种税目的税收收入增长与计税依据的增长对比如下:
上表列举了10个税种税目的税收收入增长与其计税依据的增长情况,这10个项目税收收入合计为3750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76%。上列数据对比说明:第一,以增加值为计税依据的只有工商业增值税,其他税种的计税依据主要是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而不是增加值。第二,税收增长与其计税依据增长是协调的。第三,各项计税依据的增长都大大高于国内生产总值11.4%增幅。所以,全国税收增长也必然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四是外贸进出口对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的影响不同。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对工业企业采用生产法,进口作为中间投入是国内生产总值减项,而进口税收直接增加税收收入。在收入法中,国内生产总值为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其中生产税净额是生产单位缴纳的各项税收(包括进口税)减出口退税,而税收收入统计不扣减出口退税。因此,进出口对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的影响正好相反。近几年,进出口增长较快,这一影响更为明显。
五是累进税率制度对税收具有加速增长作用。随着计税依据的增长,适用税率随之提高,税收收入成倍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有关税收相对于其计税依据的更快增长。现行税制中,实行累进税率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实行三级全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租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2007年,我国企业效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房地产价格上涨,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随之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税收的更快增长。
六是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务部门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
七是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总体上增收大于减收。主要是: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增收1826亿元。提高车船税税额标准,增收18亿元。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上调税额标准,增收209亿元。部分省区市上调矿产品等资源税品目税额标准,增收54亿元。还有政策减收因素,如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提高,利息税税率降低,东北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税收政策增减因素相抵后,净增收约1200亿元。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法制建设基础
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治税迈出坚实步伐。
(一)严格税收执法。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认真实施税收征管法,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税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计算机自动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开展经常性税收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贯彻组织收入原则、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情况,并抓好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及时解决税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
(三)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一是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进项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行为。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共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26.2万件,移送(司法)公安机关5832件。其中,税款超过百万元的案件5142件。二是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金融保险、石油石化、食品药品生产、废旧物资经营及使用、农副产品加工、连锁经营超市等行业和企业以及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等10个项目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纳税人31.31万户。三是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对一些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重点督办了河北蠡县等4县(市)皮毛行业、四川合江煤炭运输和商贸企业、天津市武清等3个区域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倒卖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与公安部联合开展治理涉税违法信息和打击制售假发票活动。通过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系统封阻涉税违法短信息约3447万条。各地税务、公安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发票、虚开发票案件2963起,查获假发票1051万多份。全国共查补税款475亿元,比2006年增长26.3%。
(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不懈地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认真开展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税收动漫比赛,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合作制作《马斌说税》专题片以及“12万个人所得税申报”专题广告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结合税收征管法公布15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适时曝光了一批典型涉税违法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积极开展税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做好税法公告工作,定期出版税务总局公报。
三、不断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积极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宏观调控的需要,2007年,税务系统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
(一)扩大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等8个行业的企业比照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允许其新购置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带动了改革试点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
(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经全国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25%,规范税前扣除办法、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制定新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由20%降低至5%。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四)推进地方税改革。一是实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各地按要求确定了新的税额标准:大型客车平均为551元,中型客车平均为483元,小型客车平均为410元,与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相比都增长了130%左右。微型客车平均为248元,与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相比增长了41%。摩托车平均税额为71元,与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相比增长了68%。载货汽车税额增长了77%。二是落实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各地税额标准的高限和低限分别比原来实际税额标准平均提高了2.76倍和1.83倍。三是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将每平方米税额标准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提高了4倍。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扩大到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规范了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项目。四是调整资源税政策。自2007年2月1日起,将焦煤从煤炭资源中单列,税额标准为8元/吨。自2007年8月1日起,将铅锌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由过去的五个等级2元-4元/吨提高为10元-20元/吨。将铜矿石税额标准由五个等级1.2元-1.6元/吨提高为5元-8元/吨。将钨矿石税额标准由三个等级0.4元-0.6元/吨提高为7元-9元/吨。对盐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作了适当调减,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五是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上调为3‰,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五)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取消钢材、盐、水泥、液化石油气、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等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调低部分钢铁制品、植物油、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等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磨擦、低附加值和存在污染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清理和纠正各地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落实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实施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等支农惠农税收政策。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实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对国务院确定的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实行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实施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实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积极实施宣传文化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青藏铁路运营。
四、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2007年,税务系统认真落实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
(一)加强税源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分税种分行业建立税收经济分析方法体系,进一步强化宏观税负、收入弹性等分析,认真开展企业纳税评估,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模型,坚持案头评估与实地查验相结合,促进纳税人准确申报。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加强案头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下户检查,不断提高管理效能。以税务登记管理为抓手,加强纳税人户籍的案头管理与实地巡查。加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税务机关与工商、银行、质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实行在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组织指导下全国联动的管理办法。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规范铁道、民航、金融、保险等专业发票管理。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做好选型招标工作,大力推行有奖发票和发票查询。加强欠税管理,大力清理陈欠。深化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完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考核体系。
(二)强化各税种管理。全面落实操作规程,进一步抓好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工作。完善“四小票”抵扣的清单管理,加强稽核比对和异常凭证审核检查。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纳税工作。积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加强消费税申报管理,明确了部分税目的征收范围,完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管办法,搞好白酒、啤酒和金银首饰等消费税管理工作。强化营业税分行业管理,做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推行工作。强化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做好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规范车辆购置税征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利用流转税、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和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等,加强分析评估,做好对企业收入总额、应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等的核实工作。规范流程,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将企业所得税评估与流转税等税种评估相结合,提高企业所得税评估的实效。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财产转让等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首次开展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全国共受理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1628706人,申报年所得总额5150.41亿元,已缴税额790.84亿元,占200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2.25%。改进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建立健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运用税源数据加强税款征收。强化资源税征管。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工作。加强城建税税源控管。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划归税务部门统一征管的有关工作,抓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以及税收协定的谈签和执行工作,我国已对外签订89个税收协定。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抓好对亏损企业的税收管理。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加强关联交易申报管理和对避税嫌疑大户的审计,做好预约定价谈签及监控执行工作。大力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通过信息共享和分析评估,加强房地产生产、交易、保有等环节各税种征管。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控制环节,通过信息传递和运用,加强机动车辆相关税种征管。积极运用纳税评估、计算机核定定额、税收管理员巡查、委托代征等方法,加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强化出口退税管理,做好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工作的衔接。充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和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信息,加强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及评估工作,搞好出口退税预警分析,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2007年共办理出口退税5273亿元。
(三)切实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全国负责征收社保费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征管行为,2007年共征收社会保险费4052亿元,增长23.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939亿元,增长22.5%。失业保险费收入222亿元,增长20.3%。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800亿元,增长24.3%。工伤保险费收入60亿元,增长38.6%。生育保险费收入31亿元,增长39.4%。
(四)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办税辅导、首问责任等服务制度,通过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地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以及纳税人涉税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重复报送等问题,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等。积极推行办税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税务系统的办税公开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全国A级纳税人名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式”服务,规范办税流程。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和手机短信等服务平台。推行多种申报和缴税方式。积极提供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等申报方式,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与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推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试点工作。
(五)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金税工程基础性项目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加强两级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应用系统建设,做好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等工作,修改完善综合征管软件。全面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大力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等信息系统,做好纳税人端的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加快运行维护体系建设,搞好业务支持中心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数据管理应用,严格落实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工作要求,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规范数据采集,提高数据的传输能力和速度。
五、规范和加强内部行政管理
2007年,税务系统健全岗责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内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一)搞好政务事务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加强机关公文运转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统筹运用视频系统召开会议。实行督查考评及通报制度,突出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要求,初步建立一季度一次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舆情监测分析制度。制定关于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落实税务总局税收专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积极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强化外事管理,严格执行外事规定,搞好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加强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预算管理,抓好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扩大定员定额试点,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并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经费向征管、基层和中西部倾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配置标准、费用定额的核定工作。推进税务制服更换工作。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坚持依法采购,规范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加大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力度。合理确定协议供货、跟标采购范围,方便和服务基层采购,节省资金,提高效率。
(三)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核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初信初访问题,避免因初信初访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而产生越级访、重复访以及集体访。深入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重点对协税员和临时工的清退、退伍军人安置和征纳纠纷等问题进行排查,认真分析原因,消除隐患。坚持依法办事、友情操作,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促进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妥善解决。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共收到和处理人民来信4192件,接待上访人员428起962人。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供稿,吴廷高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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