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州南康区:创新举措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为更好地破解乡镇财政管理面临的困局,切实提升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创新出台16条措施,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助力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机构设置。一是调整内设机构。各乡镇在现有财政经济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内统一设立财政工作组,配齐工作人员,保障办公场所和设备。二是强化领导把关。财政工作统一由常务副职协助乡(镇)长、街办主任分管,压实压紧管理责任。三是优化岗位设置。乡镇财政工作组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设负责人、账户管理、财政出纳、会计核算、监督管理等岗位,并定期轮岗。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建立调整审核机制。为确保乡镇财政工作的衔接性、人员的稳定性和人岗适配度,乡镇财政人员的调配和调动须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二是强化“入口”管理。补充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必须经区财政局等部门备案批准,统一公开招聘或选任,乡镇不得随意招聘人员从事财政工作。三是健全招聘补充机制。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由区财政部门统筹,根据财政岗位空岗情况及时补充人员,持续优化人员专业、学历、...
赣州南康区:创新举措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为更好地破解乡镇财政管理面临的困局,切实提升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创新出台16条措施,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助力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机构设置。一是调整内设机构。各乡镇在现有财政经济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内统一设立财政工作组,配齐工作人员,保障办公场所和设备。二是强化领导把关。财政工作统一由常务副职协助乡(镇)长、街办主任分管,压实压紧管理责任。三是优化岗位设置。乡镇财政工作组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设负责人、账户管理、财政出纳、会计核算、监督管理等岗位,并定期轮岗。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建立调整审核机制。为确保乡镇财政工作的衔接性、人员的稳定性和人岗适配度,乡镇财政人员的调配和调动须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二是强化“入口”管理。补充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必须经区财政局等部门备案批准,统一公开招聘或选任,乡镇不得随意招聘人员从事财政工作。三是健全招聘补充机制。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由区财政部门统筹,根据财政岗位空岗情况及时补充人员,持续优化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结构。四是选优配强负责人。乡镇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设副职3名,其中1名为乡镇财政工作组负责人,按正股级干部管理,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对接区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工作。
(三)强化内控管理。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各乡镇财政工作组建立定期内部学习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学习,通过案例分析、问题探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政治、业务、纪律、作风等方面学习。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区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针对乡镇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会计核算实务操作、惠民惠农“一卡通”补助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等业务适时开展专题培训,原则上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三是汇编更新工作手册。区财政部门、农业部门等根据乡镇财政工作的新要求,适时对相关的财政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文件进行整理汇编,下发至各乡镇学习并严格执行。四是严格支出审批程序。支出必须经财政人员、财政工作组负责人、财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杜绝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支出。
(四)强化监督考核。一是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加大乡镇财政工作在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分值。各乡(镇、街道)在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时,采取提高岗位考核类别系数等方式加大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扣减当事人及分管领导绩效奖金。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区财政部门负责乡镇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对工作表现优秀、作风严谨的工作人员采取通报表扬、推荐提拔重用、晋升职级等激励措施,逐步形成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同时,鼓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财务岗位优先面向乡镇财政管理人员选调。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区财政部门分设绩效评价组对乡镇财政工作实行分片区监管,不定期对乡镇财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坚决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明确分工,加强指导,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各乡(镇、街道)加大对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关心支持力度,除中心工作外,乡镇不安排其从事非财政业务。加强沟通交流,鼓励担当作为,解决生活困难,共同营造凝心聚气、积极和谐、踏实干事的良好基层财政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