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支持“四好农村路”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辽宁省财政厅|谢泓潭

美丽农村公路:抚顺县抚金线。辽宁省财政厅 供图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作出“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十周年。十年来,辽宁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交通强国、乡村振兴”战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和有效的政策举措,着力在农村路网提档扩面、基础设施补短板、客货运提质赋能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真金白银,铺设致富路
乡村振兴靠发展,发展先行是交通。十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267.2亿元,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3.3万公里、维修改造路面4.5万公里,推动辽宁在全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100%通硬化路,乡镇100%通三级路。通过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助推农村产业做优做强,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提档升级,打造绿色路
新能源点亮“四好农村路”,绿色发展焕新农村环境。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能力、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持续探索推广新能源应用场景。十年来,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支持农村新能源客运车辆更新购置,对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完善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农村客运站升级改造为具备综合功能的运输服务站给予20万元补助。2024年,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朝阳建平县获批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将获得1.3亿元奖励资金,支持县域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融合发展,开通便民路
为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今年年初,省财政立足农村出行、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运输需求,与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利用农村客运补贴等各类资金,支持客货邮融合站点建设,推动城乡客货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协同解决好农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章立制,建设廉洁路
为管好用好资金,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等多个事关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补助标准、规范使用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为科学使用资金、高效推进农村公路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