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 作者: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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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高质量调查研究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志刚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党的重要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有效抓手。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青海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中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提出“实查问题、形成报告、提出措施、落实落地”的调研思路,坚持“谋定而动、突出重点、注重转化”的基本原则,推动调查研究走深走实、主题教育入脑入心、财政工作见行见效,以高质量调研成果更好服务科学决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一)在科学选题上出实招,将调查研究作为理论学习的实践基地。坚持围绕大局抓研究、针对问题抓研究、着眼应用抓研究的选题思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财政管理改革中的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将调查研究工作与财政业务需要、服务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调研选题的科学性、精准性...
以高质量调查研究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志刚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党的重要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有效抓手。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青海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中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提出“实查问题、形成报告、提出措施、落实落地”的调研思路,坚持“谋定而动、突出重点、注重转化”的基本原则,推动调查研究走深走实、主题教育入脑入心、财政工作见行见效,以高质量调研成果更好服务科学决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一)在科学选题上出实招,将调查研究作为理论学习的实践基地。坚持围绕大局抓研究、针对问题抓研究、着眼应用抓研究的选题思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财政管理改革中的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将调查研究工作与财政业务需要、服务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调研选题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第一时间印发《中共青海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法治财政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干部队伍建设7个方面,确定28项调研课题,明确实施步骤、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召开“加强政策研究、推进重点工作”专题务虚会,梳理总结28项调研课题阶段性进展情况,针对转移支付争取、政府债务管理、国家公园设立等开展政策交流研讨,厅党组成员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共提出100余条合理化建议,力求调研问题找得更准、对策措施落得更实、成果转化效果更好,推动大兴调查研究与政治理论学习、财政政策研究同频共振、相融相促、相得益彰。
(二)在精准破题上下实功,将调查研究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载体。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深、实、细、准、效”五字诀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取得一项成果、形成一项制度”的总要求,为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28个课题组按照“看前院和后院、看现在和将来、明察和暗察”的“两看两察”原则,采取座谈访谈、随机走访、联合调研等形式,分50余批次赴市县、企业、学校、金融单位、农村社区等开展实地调研,通过采取问卷调查、书面调研、统计分析等方式开展辅助研究,进一步增强调研实效。坚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检验调研实不实、能力强不强、作风真不真的“试金石”,把调查研究与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21项具体问题,提出26条对策措施,通过资金安排、政策协调、业务指导、现场办公等方式,用心用力解决了一批财政管理体制不顺、收支保障压力加大、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三)在高效解题上求实效,将调查研究作为建章立制的基本遵循。坚持把调研成果转化作为检验调研工作成效的“质检仪”,厅党组及时召开调查研究推进会、调研课题论证会、调研成果交流会,总结调研经验、交流调研成果、加强调研督导,确保全厅在全面完成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形成28篇调研报告,更好发挥以财辅政、辅助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加快推动调研成果向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转化,针对涉及财政改革发展的深层次、关键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制定印发《青海省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三年工作方案(2024—2026年)》《青海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关于完善公路建设养护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的意见》《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政制度保障。
(一)统筹发展与保护,以支持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做前瞻性的新调研。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深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对于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成为全国首批、排在首位、面积最大的国家公园,青海省国家公园已从体制试点转入建设发展的新阶段。省财政厅围绕财政支持国家公园建设这一课题,通过数据分析、电话问询、座谈讨论、现场走访等方式,针对国家公园历史沿革、创建过程、改革成效、机构运行、困难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创新性调研,力求进一步厘清国家公园建设中涉及的事权、财权、政策、项目、资金等若干重大关系,为制定《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提供参考依据,为全面构建投入保障到位、资金统筹到位、引导带动到位、绩效管理到位的国家公园财政保障机制奠定基础。
(二)统筹发展与民生,以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为先导,做小切口的大调研。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是做好民生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提升财政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青海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重点调研课题,针对这方面工作缺乏成熟经验,加之省内45个县区海拔、温度、取暖期、少数民族人数等客观因素存在较大差距,“撒胡椒面”式调研无法触及问题本质,也难以精准衡量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等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选取地区间财力水平差异大、支出成本差异大、具体情况较为复杂的海西州开展“解剖麻雀”“立体画像”式调研,着力摸清影响财政承受能力的普遍性因素和个性化问题,测算得出海西州及所属县财力承受能力评级结果。待经验成熟后,再逐步向全省其他市县推开,从而真正从小切口中挖掘大课题、用小杠杆撬动大成效。
(三)统筹发展与改革,以理顺财权事权关系为核心,做接地气的实调研。财政体制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是保障财政政策高效执行、财政职能有效发挥的基础和关键。为承接落实好国家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起草全省《实施方案》,第一时间成立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厅领导分别带队赴各市州和部分县区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关于财政事权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基层“三保”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随时通过视频会议、电话沟通、专题讨论等方式,了解市县真实的财政运行情况和财力状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情况研究分析报告》和7个辅报告,梳理统计各省财政体制基本情况报表10余份,细化全省具体改革举措100项,完成《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初稿,顺利通过国家、省级、市州三个层面31位专家研究论证,正式提交财政部工作专班审查,为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奠定了基础。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为关键,做沉下去的深调研。青海集民族地区、西部地区、高原地区、欠发达地区于一身,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支出高度依赖中央补助,各级财政可腾挪调控的空间小,可偿债财力十分有限。为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省财政厅将债务化解和专项债券管理作为厅领导领衔的重点课题,沉下心分析数据、沉下身深入基层、沉下力找准症结,对全省政府债务成因、债务规模、类型结构、偿还期限做了全面梳理,帮助指导市县“一地一策”“一债一策”科学制定化债方案,着力解决债务化解难度大、化债资金来源少、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地方债务管理水平。
(一)聚焦以政领财,在加强财政政策研究上出新招。成立省财政厅政策研究专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财政经济运行形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政策等方面扎实开展专题研究,针对全国两会涉财政策、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深化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坚持对内挖潜与向外借力相结合,依托国家高端财经智库的政策基础、理论功底、数据优势,与北京、上海、厦门3家国家会计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设立财科院青海科研基地,在财税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政策咨询、教育培训、专项课题、学术交流、成果运用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深入研究全省财经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辟了新路径。
(二)聚焦高效聚财,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上抢新机。加强财政收入形势研判和预期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应减尽减、应收尽收,持续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8.7亿元,同比增长34.6%,完成年度预算的51.7%。扎实开展抢抓机遇促发展系列行动,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分配因素,落实中央各类补助1600.2亿元,增长5.8%。主动跟进中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竞标争先、力争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印发《省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选取乡镇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商贸服务业发展三个领域专项资金开展实质性统筹整合,更好发挥政策集成和资金集聚效应,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加力提效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周调度、旬跟进、月通报”支出调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22.1亿元,增长3.6%,上半年支出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全年支出首次有望突破2000亿元。
(三)聚焦精准用财,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开新局。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与财政资金统筹协调机制,围绕公路、铁路、机场、公共设施等领域,下达重大项目建设资金242.2亿元,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聚焦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增强省委省政府战略任务财力保障,集中财力支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完成全年4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发行工作,发挥专项债券在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上的重要作用。保持财政支农投入总体稳定,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5亿元,增长1.5%。坚持财力下移,下达市县均衡性、民族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580.8亿元,增长15.9%。出台《青海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将黄河、长江等重点流域40个县区纳入横向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激发调动各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四)聚焦科学管财,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上闯新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拟定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1+1+3”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控,制定过紧日子负面清单,明确财政专项资金151项。进一步优化市县体制上解政策,健全民族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转移支付办法,制定省级“三保”保障清单,印发财政运行监测方案,省级选择50%的县区开展“三保”预算前置审核。印发《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设立运行方案》,组建基金投融资咨询专家库及管理咨询委员会,顺利完成母基金托管银行公开遴选、管理人登记、母基金工商注册,成功举办2023年青海产业投资高峰论坛。出台关于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印发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完善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激励机制,通过增收节支、变现资产等方式积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
(五)聚焦为民理财,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谱新篇。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民生领域支出达到80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下达民生实事资金100.8亿元,牵头推进十大类41项民生实事工程顺利实施。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就业优先,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支持涉藏州县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生态保护、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特色产业,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与政策支持,扎实开展“送政策入企”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省级部门全面推广应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指导市县参照省级做法开展评估工作,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提标准,实现财政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财力状况相匹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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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