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本刊记者|★刘慧娴 吕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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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6—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5305亿元,实现连续5年每年新增安排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累计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亿元,帮助贫困革命老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2018—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相关省份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2450亿元,足额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所需债券规模。2020年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专门用于脱贫攻坚的综合财力补助300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结合实际补齐短板弱项。地方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
财政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空前,如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为财政扶贫资金装上“增效器”“安全阀”,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投入新格局...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6—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5305亿元,实现连续5年每年新增安排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累计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亿元,帮助贫困革命老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2018—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相关省份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2450亿元,足额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所需债券规模。2020年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专门用于脱贫攻坚的综合财力补助300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结合实际补齐短板弱项。地方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
财政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空前,如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为财政扶贫资金装上“增效器”“安全阀”,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投入新格局
长期以来,贫困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小散乱”、项目安排“碎片化”、资金沉淀和滞留等难题制约着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地,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为突破这些瓶颈,2016年财政部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正式启动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整合试点通过中央和省级下放权限,赋予83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配置使用自主权,允许贫困县“用打酱油的钱买醋”,由贫困县根据一线脱贫攻坚需求,因地制宜自主统筹安排资金项目,聚焦脱贫攻坚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整合试点探索从源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摒弃了以往拼盘式整合,鼓励试点贫困县尽可能将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推动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整合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省积极响应,2016年启动当年,纳入试点范围的县就达到700多个,远远超过22号文件关于“试点贫困县数量不少于贫困县总数的三分之一”的要求。2017年,实现了832个贫困县全覆盖。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黎家远介绍,2016年四川省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2017年全省6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个省级贫困县全面实施。为推动整合试点取得实效,四川财政探索创新贯穿整合全过程的规划引领、政策引导、权限下放、纵横联动、全面监管“五项措施”,会签把关、定期反馈、审核通报、负面清单、库款保障、配套支撑“六项制度”,以及蓄水统配、截长补短、引流归口“三大模式”,让贫困县大胆放心、依法依规、务实有效统筹整合。资金下达必须实行会签制度,让整合资金“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跑不了”,确保分配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平均增幅。省财政按季度汇总反馈分配到每一个贫困县的中省整合涉农资金规模,让每个贫困县都清楚知道自己整合资金“家底”。省级涉农部门对贫困县整合方案进行集中“会审”,“一一过堂”,有效确保整合方案质量。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大力整合归并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预算整合归并为11项,比2016年减少16项。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资金分配只下达额度、不再带帽,只明确方向、不定项目,全面取消限制贫困县整合的各类规定和考核。同时,省财政每年还专门安排资金1亿元对整合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贫困县给予奖励。试点五年以来,全省累计整合资金1270亿元,不仅有效解决了县级脱贫攻坚筹资难题,还建起了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培育了大批带贫减贫效益明显的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资源有力助推了全省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501个贫困县全部退出、62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云南省建立了源头整合机制,破除整合体制机制障碍。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晓静介绍,2018年,省财政厅率先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要求涉农资金按照60%的扶贫因素、40%的行业因素进行分配,推动资金和项目向贫困程度最深、脱贫攻坚任务最重、工作最扎实的地区倾斜;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指标统一划转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以省财政厅“云财整合”文号切块下达,淡化部门色彩;统一资金列支方式,中央资金根据财政部文件列支相应预算科目,省级资金统一列“21305扶贫”预算科目;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按年度算账,切实保障贫困县资金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资金直接分配到县级,充分赋予贫困县管理主动权,提高整合效果,彻底解决县级“不能整”“不敢整”“整不动”的问题。“云南省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改革得到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赵晓静说,“2016—2020年9月底,累计投入88个贫困县各类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31.43亿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6—2019年,全省实现了130万户贫困群众‘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清零,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极大改善。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人均纯收入5000元(含)以上的比例由2015年的5%上升到2019年的90.6%,有产业支撑的比例由4.5%上升到93.6%,脱贫攻坚质量得到提升。”
在对四川、云南省多个贫困村的采访调研中,记者切身感受到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产生的显著效应。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但是在李白长叹“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四川,修路架桥,兴建基础设施面临着更大的困难,也需要更为充足持续的资金支持。位于宜宾市屏山县大乘镇大山中的双峰村,在2014年以前没有一条通畅公路,没有一公里硬化路段。村民兰光碧对记者说:“村里的土路晴天走一身灰,雨天走一身泥,到县城的路也不好走,只有手扶拖拉机能勉强过去,大多时候我们得走着去县城,三四个小时才能到。”艰难的交通就像淤塞的血管妨碍了双峰村与外界的资源连接,使得双峰村产业发展受限,难以脱贫致富,2014年全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仅1900元。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解了双峰村的燃眉之急。双峰村第一书记张孟川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之前,扶贫资金比较分散,每年分配给村里的资金只有十几万元,很难发挥实质作用。统筹整合后,资金量大大增加,2016年以来,全村共使用整合涉农资金4800余万元、专项扶贫资金13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修建硬化通村通组路45.2公里,建成联户路、产业路83.7公里等。道路畅通为产业发展打下基础,目前我们村以茶产业为支柱,配套种植金银花、水果等的产业布局已初具规模,实现稳定增收。2019年全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907元,2020年超过1万元。”
如今从屏山县城乘车到双峰村,一路畅通平稳,三十多分钟即可到达。记者看到清晨的茶田青翠欲滴,薄雾缭绕,茶田间水泥铺就的产业路齐整平坦,正在修剪茶树的村民在田间穿梭自如,不停忙碌,一派欣欣向荣。“多亏了涉农资金整合,才有了我们村今天的兴旺。”张孟川感慨地说。
屏山县财政局局长陈善梁介绍,2017—2020年,屏山县整合资金72288万元用于交通、水利、聚居点等911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78个贫困村村村通水泥路,所有贫困人口户户有安全饮水、人人住上安全住房。
在四川省康定市鱼通镇舍联村,聚沙成塔的涉农整合资金为全村的产业发展注入了源动力。舍联村位于大渡河上游,平均海拔1650米,大部分村寨分布在半高山坡,独特的地理条件使当地拥有独具风味的特产——香味浓郁的青花椒、清甜可口的仙人掌果、营养丰富的野菜刺笼苞……但是这些特色作物都是散户种植,不成规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销售方面也只能等经销商上门收购,销路差、售价低,村里想进行产业整合发展,却苦于没有充足的资金。舍联村第一书记康鑫介绍:“2016年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实施以来,到村的产业发展资金大大增加,我们累计使用财政资金846万元用于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特色农作物种植品质。积极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多次邀请农林业专家到现场指导授课,并多次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花椒种植技术。同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扩大规模种植,2017年建立了舍联村青花椒基地,修建了烘干厂房进行青花椒深加工,并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家庭农场的方式将贫困户纳入进来,对其进行资金、技术扶持。通过产业科学化管理,全村经济林木实现了‘155’目标,即青花椒种植面积达1000亩、仙桃种植面积达500亩,核桃种植面积500亩,特色农业帮助村民脱贫致富,全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了近万元,2017年成功脱贫摘帽。”
康定市财政局局长李震说:“兴产业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涉农资金整合效益更加明显地体现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上。2016年以来,康定市累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亿元用于产业发展,实施产业项目240个,‘中国高原羊肚菌之乡’‘洞波酒业’等品牌逐渐打响,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2438元增长到2019年的8030元,2019年4月,康定市退出贫困县序列。”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还在精准扶持市场主体,撬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扶贫领域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扶贫增添动力。2018年,在外打拼多年的彭聪回到家乡云南省镇雄县创办了云南中润服饰有限公司,为200多名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5人,有效带动了当地百姓就业增收。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镇雄县整合财政资金1065万元帮助企业购置设备、建设厂房、培训工人等。财政资金的注入有力支持了中润服饰公司的发展,撬动中润集团公司投资1.2亿元,先后成立了四个生产扶贫车间,拥有30条生产线,提供就业岗位1000个,现有工人56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70人,每人每月工资收入2000—6500元,为贫困人口创造了一条稳定的增收之路。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撑。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2020年6月,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超过1.5万亿元,每个贫困县年均整合资金规模超过3.6亿元。因为在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方面的创新和显著成效,2020年8月,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资产收益扶贫:“无偿”变“有偿”“锦上添花”变“阳光普照”
在云南省镇雄县林口乡木黑村的香葱基地,因患小儿麻痹症而行走困难的贫困户张文武正坐在凳子上熟练地刨坑栽葱。林口乡党委书记杨涛告诉记者:“别看他现在精神利落、干劲十足,以前胡子头发老长,因为残疾找不到活儿干,整个人萎靡不振。2019年,县里引入昭通葱源农业有限公司,在木黑村建设香葱基地,发展香葱产业。基地的日常照料等工作都不算辛苦,老人、妇女,还有张文武这样有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能做,让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同时,为了提升产业自动化水平,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扶贫能效,县里采取资产收益扶贫的模式,整合财政资金690多万元配套建设了洗葱车间、制冰厂和冷库,每年按不低于投资总额8%的费用(55.2万元)租赁给公司,所得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给贫困户分红等扶贫事业。”
听到杨书记介绍,张文武兴奋地说:“我活了三十多年没挣过一分钱,全靠政府低保,现在在基地干活,一天能挣100多块钱,年底村里还给分红,家里买了冰箱、洗衣机,日子真是太舒服太有奔头了!”张文武说着话也没忘了手里的活,不停忙碌。
助推木黑村香葱产业发展,让张文武这样的弱劳动能力贫困户受益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是精准扶贫机制的重大创新。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资产收益扶贫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使财政涉农资金由无偿补助变成有偿投入,主要受益对象从特定范围扩大到更多群众,少了“锦上添花”,多了“阳光普照”,创新了财政涉农资金供给和使用机制,促进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丰富了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贫困户的精准扶持措施,弥补了脱贫攻坚的薄弱环节;密切了当地群众与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了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宽了贫困村集体收入来源,有力支持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2017年,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为抓好政策落实,我们赴地方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标准选择实施主体,加强风险防控,切实保障贫困户收益,同时梳理了不同地区典型做法,印发了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案例,推动各地资产收益扶贫规范有序开展。”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有关负责人说。
四川省在全国最早探索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被国务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实施。黎家远介绍,近年来,四川省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累计投入12亿元支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中也要求对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要进行股权量化,并在股权设置和分配上以优先股的形式对社员中的贫困户给予倾斜支持。指导各地找准实施载体,择优选择发展能力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心的农民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降低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风险,实现实施主体和贫困群众“双赢发展”。推广“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园区+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不仅让贫困户获得了土地流转“租金”、资产收益扶贫“股金”,还充分激发贫困户自我发展内生动力,让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和就近就地就业获得“薪金”。实行“动态管理、脱贫销号”,贫困户优先股不能“一定终身”,脱贫后退出,由实施主体收回,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重新安排。已脱贫户给予一定巩固期(1—3年)优惠持股,期满后不再享受扶贫股权,原持有的扶贫股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理,用于救助因灾返贫、因病返贫等困难群众。“目前,全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覆盖了15万余贫困户,实现年户均增收800元以上。随着投入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逐步进入收益期,贫困户的收入还将大幅增加。”黎家远说。
“资源变资产、牧区变景区、村民变股民、牧民变市民。”康定市呷巴乡俄达门巴村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前的宣传标语正是四川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的生动写照。俄达门巴村坐落于被誉为“康巴第一关”的折多山上,位于“中国的景观大道”—318国道沿线,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守着金山没饭吃,村民主要以放牧为生,靠天吃饭,收入很不稳定,2014年贫困户人均年收入只有1800多元,是典型的高原藏区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张翀介绍说,“为斩断‘穷根子’、摘掉‘穷帽子’,脱贫攻坚以来,我们因地制宜,采取‘村企联姻、牧旅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走出了一条‘资源变资产、牧区变景区、村民变股民、牧民变市民’的脱贫之路。”一是“企业+资源”,资源变资产。充分挖掘旅游资源优势,引进木雅泽朵公司,投入资金1.8亿元,市财政投入5600多万元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折西首家4A级景区——木雅圣地,实现旅游资源资产化。二是“新建+配套”,牧区变景区。在保留藏区群众生产生活原貌的基础上,打造“花海寻踪”“镜面观妆”等景点;完善配套设施,改造规范318国道沿线加水点,增加餐饮、购物等服务功能,每个加水点财政补助5万元;采取村集体自商自筹自建自管的方式建设温泉项目,实现牧区变景区。三是“股份+资产”,牧民变股民。村集体以草场、滩涂、房屋、牲畜等入股景区,村集体和企业按照2:8的比例分红,同时将温泉租赁给村内致富带头人收取租金,目前村集体收入每年达到185万元,其中的125万元用于给村民分红,平均每人1500元。四是“就业+保险”,吸引60多名村民在景区就业,平均每人每年工资收入3万多元,并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牧民变市民。“今年,我们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6800元,资产收益扶贫为我们开辟了脱贫新路子,铺就了一条藏区致富路。”
云南省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强化督导、总结典型,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赵晓静说:“选好实施主体是顺利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的前提,针对云南产业基础薄弱,本地龙头企业不多,公司及合作组织过小、过散的现状,部分地区借助自身高原特色优势,走‘引进来’的路子,引进国内较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参与经营,带动整体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质量提升。调动贫困户能动性是基础,我们深入查找资产收益扶贫中存在的‘一股了之、简单分红,养懒汉’等问题,积极动员贫困户参与生产,有能力的参与经营管理,让贫困户真正树立农户有股份、农民得权益的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共同致富。明晰资产产权是关键,做好资产核算、折股量化、确权颁证等工作,保证确权到村到户,为制度良性运转提供坚实的产权基础。建立利益联结是核心,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约定贫困户和实施主体之间的职责权利,在收益分配中,牢牢把握股权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风险防控是保障,注重形成物化资产,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形成的物化资产入股,不得通过利用财政资金开展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放大后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同时鼓励实施主体购买商业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发挥村两委作用是支撑,通过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带贫能力。”截至2020年7月底,云南省88个贫困县已实现资产收益扶贫全覆盖,29个非贫困县主动开展了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全省已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4517个,涉及财政资金79.16亿元,共带动贫困人口364.06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带贫减贫、稳定增收的效果。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铸牢资金安全防线
扶贫资金安全关乎脱贫攻坚成败,关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财政部农业农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坚持把扶贫资金监管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种措施从严从实加强监管。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确定扶贫资金总台账并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机制,发挥各地监管局就近就地监管优势,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各地监管局日常监管重点,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资金和政策,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快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动态掌握和督促落实资金投入情况,加快预算下达和执行,及时发现并抓好问题整改。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对支出进度、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的跟踪督促,督促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地方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资金绩效。
各地财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多措并举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川省建立了党政同责、预算管理、专库保障、统筹整合、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构筑起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铜墙铁壁”,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精准使用。一是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全面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行业扶贫主管部门直接责任,各级财政、扶贫、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创新实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指导全省21个市(州)和161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在同级国库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省财政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归集、拨付及结余等情况。三是优化支出方式,全面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指导县级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推进扶贫规划、项目与资金“精准对接”“无缝衔接”。创新扶贫项目资金调剂使用机制。实行扶贫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制度,资金支付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管理,确保资金更加快捷、安全地到达使用“终端”。四是全面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评价工作机制,推进全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2018年以来,四川省财政已累计对2.7万个扶贫项目开展了绩效管理,涉及扶贫资金1600多亿元。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项目资金数据可追溯、责任可倒查、红线可预警。全面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管理,建立“一卡通”大数据平台,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管理全过程实时监控,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直通”受益群众。探索“互联网+精准扶贫智能代理记账”试点。
2018年,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率先试点在所有行政村推广“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州财政局局长文建国说:“脱贫攻坚以来,中央和省级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下达甘孜州的村级扶贫项目多、资金量大,对农村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依托专业公司建设大数据平台,由第三方财务公司远程代理记账,实现会计科目设置、凭证收集与分类、会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编制自动生成,全面厘清了村级财务‘一本账’。农牧民群众登录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就能查询到村到户扶贫资金受益情况和村级资金资源资产情况,财政、扶贫等主管部门以及纪委监委、审计等各级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实时监控资金安全。群众有了一本‘明白账’,干部有了一本‘清白账’,财政有了一本‘规范账’。”截至目前,全州村财业务上线率达到100%。
云南省构建起“1+4”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促进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双提升。在顶层设计上,云南省财政厅报请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16条举措,明确扶贫资金的范围和内容,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扶贫项目实施和验收决算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全流程监管体系。在具体监管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监控实现了包括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和教育、医疗、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全口径资金监管,覆盖了扶贫资金从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到集中支付资金全流程。截至10月19日,云南省纳入平台管理资金合计2594.52亿元,其中,扶贫资金653.94亿元,已落实到单位和项目的扶贫资金610.03亿元,资金分配下达进度92.2%。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较早搭建了云南省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制度框架,印发操作指南,建立了绩效管理双重审核复核、“三级财政联审”、点对点督导机制,推进各负责单位共抓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指导力度,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扶贫资金管理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建设,截至10月19日,全省公开平台收录全省扶贫资金管理公开信息4548条,涉及金额2959亿元。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2019年开展88个贫困县扶贫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和易地扶贫搬迁闲置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强化挂牌督战,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镇雄县财政局局长林馨梅介绍,镇雄县依托省级在线监管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实时动态跟踪资金使用各方面情况,通过及时开展系统监控数据分析,全面消除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对资金使用量大、支出效率低的单位,实行线下重点监控,采取行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等方式,及时开展跟踪问效;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每年组织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情况开展两次以上全覆盖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同时,采取事前申报、事中跟踪、事后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闭环管理模式,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到“三个凡是”,即凡是事前没有绩效目标申报的,不予批复实施;凡是事中动态监控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分类采取收回、撤销、压减、调整等措施予以纠正;凡是事后没有绩效评价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和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评价结果达到后方可验收和拨付扫尾资金,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支持脱贫地区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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