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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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在帮助企业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同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腾出空间,有效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加快发展。
精打细算: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和收入分析监控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年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对财政收入预期完成情况不作硬性要求。年初预算安排上要求各级财政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调整完善相关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删除与财政收入、增幅、税收收入等相关分配因素指标。对涉及财政收入、增幅、税收收入等指标不进行考核排名、通报或激励奖励。
加强财政收入分析监控。完善财政收入预测监控机制,由原来的不定期预测改为每月预测一次,并进一步完善为每月5日、22日上报两次财政收支预测情况,同时加强旬度收入监控,在每月11日、21日定期调度财政收入,并进行比对分析,对增减变化大的收入科目,及时分析增减变化原因,有异常的及时了解掌握并重点监控。加强重点地区分析监控,定期对各地区、各市县的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收入增幅畸...
吉林省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在帮助企业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同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腾出空间,有效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加快发展。
精打细算: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和收入分析监控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年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对财政收入预期完成情况不作硬性要求。年初预算安排上要求各级财政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调整完善相关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删除与财政收入、增幅、税收收入等相关分配因素指标。对涉及财政收入、增幅、税收收入等指标不进行考核排名、通报或激励奖励。
加强财政收入分析监控。完善财政收入预测监控机制,由原来的不定期预测改为每月预测一次,并进一步完善为每月5日、22日上报两次财政收支预测情况,同时加强旬度收入监控,在每月11日、21日定期调度财政收入,并进行比对分析,对增减变化大的收入科目,及时分析增减变化原因,有异常的及时了解掌握并重点监控。加强重点地区分析监控,定期对各地区、各市县的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收入增幅畸高畸低的重点监控分析,及时掌握各地区、各市县收入增减原因。并与市县上报的预测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对收入预测与实际执行偏离度较大的市县重点监控分析;与市县预算安排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对完成预算比例偏高或偏低的地方及时调度。加强重点行业收入的分析监控,每月定期对收入分行业情况进行调度,对分行业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重点监控重点行业和有异常变化的行业情况。关键时点按日调度收入,及时掌握全省收入进度,对当日收入畸高情况进行重点监控。结合审计、财政监督、政府督查结果开展分析监控,根据各类检查结果提供的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监控,防范其他地区、其他领域出现类似问题。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省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审减受疫情影响可以暂缓安排的支出,全面清理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积极腾挪省级预算财力和进一步压减省级专项资金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目前,为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六保”任务,省级财政已调整优化资金7.58亿元,并将其用于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其中,用于促进汽车消费3亿元,支持市县发放消费券3亿元,追加专项扶贫资金1.58亿元。
全面加强地方预算收支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省财政厅发文要求各级财政支出预算要严格控制、量入为出,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和长期沉淀资金;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整体压减3.5%,公用经费部分定额标准压减5%—10%,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平均压减20%,省级专项资金整体压减35.5%,考核奖励市县支出和省级机动资金大幅压减或不再安排,集中财力保基本、保稳定、保重点、兜底线,努力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执行中要求各级财政根据受疫情影响财政减收增支情况,适时按程序调整年初预算,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促进实现收支平衡。与此同时,今年2月,还专门印发文件明确一般性支出范围,指导各部门和单位严格对标梳理界定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实事求是确定纳入压减范围的一般性支出,优化完善年度预算,切实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积极筹措财力,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统筹中央下达吉林的特殊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大向困难地区倾斜。对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基层资金,直接分配下达至基层市县,增加基层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相关资金统筹力度,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因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统一收回。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确保按时足额兑付。
节用裕民: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更是财源培育的关键。吉林省各级财税部门主动加强服务,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让“精打细算”腾挪的财政资金在裕民惠民中发挥最大效益。2020年全年预计减税约80.4亿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约4.2亿元,减免缓征社保医保缴费约164.3亿元。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19年,全省重点税源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从2018年同期的5.2%下降至4.7%,全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由2018年同期的1.41%下降至1.28%。2020年1—10月,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新增减税47.98亿元。同时,税务部门还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额共计2.23亿元,有效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动社保医保减免缓返降政策落实。医疗保险费方面,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采取以统筹区为单位分类指导的办法,合理落实缴费基数调整政策,分类实施阶段性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全省减征企业共计45771户,减征金额共计13.18亿元。社会保险费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的积极作用,统筹推进全省“减、免、缓、返、降”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截至4月末,完成了全省8.2万户参保企业划型工作。截至5月底,已为4.4万户缴费企业的130万职工减免了约30亿元社会保险费。
减轻重点企业负担。2020年1—5月,全省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从2019年同期的2.76%下降至1.76%,下降幅度达到3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同比减少1.4亿元,下降32%,推动增值税税负从2019年同期的0.8%降至0.5%。扩大重点企业减税成效,全省新增减税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5户,共减税13.7亿元,占全省新增减税总额的32%。
激活民营经济活力。1—10月,民营企业新增减税48.33亿元,占全省新增减税总额78.04亿元的61.9%,成为应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最大受益群体之一,远高于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促进实体经济复苏。2019年,全省制造业新增减税90.2亿元,占全省新增减税的37%。其中,汽车制造业新增减税47.05亿元,占制造业减税规模的52.2%,一汽红旗、一汽奔腾累计销量同比增长217%、36%。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在供需两端为全省汽车产业的全面复工复产增添巨大动力。在上游生产端,1—10月,全省汽车制造业新增减税34.56亿元,为重点汽车企业共办理延期缴纳税款8.56亿元。在下游零售端,在二手车销售、购置新能源汽车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促进下,仅4月份,一汽红旗、一汽奔腾、一汽大众全国终端销量同比上升111%、14%、9.9%,均实现逆势上升。
支持重点行业复工复产。贯彻落实国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府性基金政策。在国家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免征注册费的基础上,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有关规定和吉林医药行业发展实际,降低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将减轻医药行业企业收费负担约1.5亿元。
保障就业稳定民生。2019年,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登记达到233万户,增长8.7%。全省新增“个转企”1555户,增长191.2%。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4%,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2020年前五个月,全省新办税务登记服务业企业户数与去年持平,新增企业从业人员5.5万人,高于去年同期57.1%,减税降费政策对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就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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