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
[大]
[中]
[小]
摘要:
内蒙古包头:踔厉奋发结硕果笃行不怠续华章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包头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尽心竭力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以财政的生动实践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砥砺奋进,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经济总量持续跃升,2021年经济总量达 3293亿元,比 2012年翻了近一番, 2013—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6.8%,2021年包头市进入 GDP百强城市行列。 2021年,人均 GDP达到 121331元,比 2012年增加 58006元,年均增长 6.5%;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 2021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54448元和 22791元,是 2012年的 1.6倍和 2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 2021年达到 303天,改善幅度在全国 168个重点城市中名列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 339个地级城市中名列前茅。
十年来,包头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作...
内蒙古包头:踔厉奋发结硕果笃行不怠续华章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包头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尽心竭力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以财政的生动实践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砥砺奋进,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经济总量持续跃升,2021年经济总量达 3293亿元,比 2012年翻了近一番, 2013—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6.8%,2021年包头市进入 GDP百强城市行列。 2021年,人均 GDP达到 121331元,比 2012年增加 58006元,年均增长 6.5%;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 2021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54448元和 22791元,是 2012年的 1.6倍和 2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 2021年达到 303天,改善幅度在全国 168个重点城市中名列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 339个地级城市中名列前茅。
十年来,包头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作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 1897亿元,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占比近八成,收入质量持续向好,保障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 3583亿元,重点领域支出只增不减,有力保障社保、就业、教育、卫生健康、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为保民生、稳增长、调结构注入了强劲动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勠力同心,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有效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工作底线,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把支持污染防治当成头等大事,精准发力、精准攻坚,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圆满完成各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累计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103亿元,无分歧账款全部清零,超额完成中央、自治区要求的进度目标,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支出 23亿元,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精准施策、定向发力,全市 177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全市累计投入节能环保支出 131亿元,有力推动大青山南坡、沿黄绿色走廊等生态功能区治理、城市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开展,成功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全国第二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和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促进城乡环境整治、清洁取暖改造、饮用水质提升,助力打造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的优美生态环境。
奋楫笃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产业结构不断向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累计投入涉企扶企强企资金 570多亿元,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招商引资助推经济扩容增量。围绕“双招双引”,出台了《包头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优惠政策,十年累计投入资金 11亿元,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大走访、大拜访,累计引进投资亿元以上企业 2700多家,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构筑新的财源增长点。累计投入资金 3亿元助力人才引进,支持实施大学生积聚计划、重点领域中高端人才措施、吸引青年人才来包以及重点产业招引硕博士等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智力”。减税降费惠企效果明显。累计减免各项税费超过 440多亿元。税费减免力度不断加大,对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始终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累计投入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等资金 23亿元,工业企业发展加速向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迈进。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累计投入 29亿元全面支持产业低碳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步伐正加速迈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累计投入转型升级资金 7亿元、稀土基金 30亿元,出台全国最优的稀土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全链条支持稀土产业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全力助推包头市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累计投入 3亿元,支持引进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 148户,推动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四新”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服务业加速高质量发展。累计投入服务业资金 7.2亿元,重点支持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 262个,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特别是 2019年对全市 2014—2017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百年老店”称号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增强了民营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推进。逐步建立政府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财政累计投入科学技术资金达 48亿元。随着真金白银的持续投入,“创新包头”氛围浓厚,科技创新领域由“追赶”逐渐变为“并跑”甚至“领跑”,催生了一大批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包头也连续八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
倾心惠民,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想方设法统筹财政资源,用于保障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累计安排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相关支出 1700多亿元,支持惠民工程稳步推进、落到实处。保障老有颐养。十年累计投入资金 387亿元,连续十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 3200元,增长 5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9次提高,达到 200元,增长 82%,两项待遇水平均高于自治区标准。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建成养老服务机构 556个,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保障弱有众扶。十年累计投入社会救助补助资金 39亿元,有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助尽助、应养尽养。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10080元、 7544元,分别增长 52.73%、58.62%;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 20340元、 10600元,分别增长 69.5%、 120.1%;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 2000元、 1700元,分别增长 53.84、54.54%。保障劳有厚得。十年统筹各类资金 40亿元稳就业保就业,加大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助力市场主体稳岗和扩大就业,确保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56亿元,为 8万多名创业就业人员拨付贴息资金近 5亿元,累计直接带动就业 21.5万人。十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 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9%以内,实现了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保障学有优教。十年累计投入教育资金 496亿元,坚决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学龄前幼儿幼有善育。教育资金分配重点向义务教育阶段倾斜,义务教育经费占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由 36%提高到 43%,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两所本科院校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能力。通过“免、贷、助、补”等多项措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补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保障病有良医。十年累计投入卫生健康资金 215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到 610元,增长 35.6%,惠及 116万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 84元,增长 1.8倍,支持全市居民各项健康服务。支持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嘎查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累计投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资金 15亿元,保障定点医院正常运转和患者救治,以及核酸检测试剂、方舱实验室、疫情防控物资等支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住有宜居。十年累计投入资金 322亿元支持改造棚户区 20.4万户,配建、回购公租房 2507套,累计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 1448万元,惠及 7783户家庭,为包头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了住房保障,让更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住有所居、住有优居。此外,十年累计投入文化体育建设资金 23亿元,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物保护传承、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等,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勇毅探索,财政治理实现新跨越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不断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以赴保障发展大局,财政管理实现从“账房先生”到“政府治理”的转变,打开了财政工作的新局面。财政管理改革加速推进。坚持财为政服务,按照“业务相近、便于工作、协同高效”原则,以党建为统领,构建“大预算”“大国库”“大资产”“大监管”“大综合”五大体系财政管理改革模式,着力打造新时代包头财政“党建引领,体系协同”的“ 1+5”财政管理新格局,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增强财政对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实施了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县两级财政关系。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增幅等挂钩事项。出台基层“三保”、压减一般性支出和过紧日子等举措,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智慧财政”建设深入推进。包头市作为内蒙古首批唯一试点盟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效显著,为全面实现自治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和数据大集中提供了“包头样板”。建成全国领先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平台,配套开发了微信小程序“掌上通”和包头市资产交易平台,建设了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工作走在前、做表率。建成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秒报秒批秒付”,打造“金融超市”,赋能经济发展。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智慧财政”建设成效显著。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规范政府收费,建立政府收费项目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单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采购纳入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建成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全覆盖、网下无交易、一网全通办”全流程电子化。建立了“政采 e贷”融资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担保、免抵押金融信贷。通过持续努力创新,包头市因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被列为全国表现优秀城市。
责任编辑张小莉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