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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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财政部确定黑龙江省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第一批实施省份,2020年又确定黑龙江省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先行实施试点地区。在财政部的精心指导和海南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于2019年在省本级跟从海南上线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初步实现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衔接贯通。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积极落实《规范》先行实施试点要求,跟从海南对标《规范》升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在省本级和试点市县上线运行,全力推动预算管理模式转型,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凝神聚力高位推动,围绕核心做好顶层设计
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是涉及政府治理基础的重大变革,黑龙江省被确定为试点省份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面向全部省直部门及各市(地)、县(市、区)财政部门召开全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下简称“一体化建设”)动员大会。会后,省财政厅迅速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和协调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统一协调机制,部署全省一...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财政部确定黑龙江省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第一批实施省份,2020年又确定黑龙江省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先行实施试点地区。在财政部的精心指导和海南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于2019年在省本级跟从海南上线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初步实现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衔接贯通。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积极落实《规范》先行实施试点要求,跟从海南对标《规范》升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在省本级和试点市县上线运行,全力推动预算管理模式转型,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凝神聚力高位推动,围绕核心做好顶层设计
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是涉及政府治理基础的重大变革,黑龙江省被确定为试点省份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面向全部省直部门及各市(地)、县(市、区)财政部门召开全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下简称“一体化建设”)动员大会。会后,省财政厅迅速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和协调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统一协调机制,部署全省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都成立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全力开展各项准备工作。今年,黑龙江省按照财政部要求增选大庆市本级及所属区和杜蒙县作为《规范》试点地区。5月,省财政厅组织召开由试点地区财政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参加的试点实施推进会,正式启动《规范》试点地区一体化建设工作,要求试点市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强化改革意识和责任担当,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为加快一体化建设进度,黑龙江省采取跟从模式,选用海南省一体化系统,按照省级统一建设、系统集中部署的模式开展一体化建设。省财政厅积极谋划、发挥主导作用,与试点市县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构建以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基础、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大数据应用为途径的现代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省财政管理规范化、资金监管精准化、辅助决策科学化和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有序推进系统建设工作
为保障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省财政厅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从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和人力物力调配等方面为系统上线和推广实施提供保障。
(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为确保一体化系统按时上线,省财政厅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科学分析工作关键环节,制定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建设目标以及保障措施。自2019年9月开始,围绕工作方案,采取周计划、周推进、周总结的工作方式,紧扣时间节点,细化推进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抢先抓早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提前做好多套系统环境部署。省财政厅先后部署了模拟测试环境、培训环境、准生产环境、正式生产环境等多套环境,保证与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数据初始化、批量代编计划、统发工资发放及全流程测试等工作,大大提高了系统建设和试点实施效率。二是高效完成内外部接口开发和系统测试。省财政厅组织老系统运维公司与海南省软件公司通力合作,短时间内集中力量完成了非上线系统与一体化系统的5个接口开发工作,先后开展5轮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间的联调联测,确保系统平稳上线。
(三)新老系统接力保障一体化系统平稳落地。一是总体把握“稳中求进、不立不破”的要求,在积极做好一体化系统各项使用准备的同时,同步做好原集中支付系统备用准备,建设一套、备用一套,避免发生因新系统无法及时上线影响预算执行的问题。二是为确保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省财政厅采取老系统与新系统接力方式,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及结转指标导入工作,保证了系统上线时间和预算编制的质量。三是紧紧围绕预算管理核心业务开展试点,先行上线项目库、部门预算、指标管理、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内网)、总预算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动态监控、报表查询等9大模块,并成功实现统发工资、非税、横联、政府采购(外网)、动态扶贫监控系统等非上线系统与新系统的数据衔接,实现了一体化系统与本地业务相互融合。
再接再厉,合力推进《规范》试点工作
(一)对标《规范》梳理业务,完善管理机制。自财政部《规范》下发以来,省财政厅积极组织市县和省直单位研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起到了做好业务和思想准备以及加大一体化建设宣传的双重效果。一是对标《规范》梳理相关业务,调整相应管理流程和规则,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形成预算管理业务调整方案,构建新的预算管理业务模式,为《规范》实施做好制度准备。二是对标《规范》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部门职责和活动,梳理项目名称和支出标准体系,指导部门加强项目库动态滚动管理,组织开展新增重大项目绩效评估。三是对标《规范》推进会计科目、非税项目等配套业务要素的规范和细化,统一会计业务规范。
(二)升级环境部署,加强基础信息管理。为适应系统升级、实现数据库与应用服务灵活扩展及云化转型,在2019年搭建分布式数据库和虚拟化应用环境基础上,今年省财政厅跟从海南省新技术框架,采用云化部署、微服务架构,实现了应用服务快速动态扩展。同时,为系统全面推广着手开展相关网络扩容和安全规划。目前,对标《规范》完成了项目库和预算编制功能的系统配置、单位和人员信息要素配置,明确了预算科目、资金性质等控制规则,完成了项目支出公式设置、项目规范体系和项目信息采集,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如期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大规模全覆盖培训,保证一体化系统顺利应用。在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之前,省财政厅组织省直预算单位集中举办了8期现场培训班,共2600多人参训,讲解系统操作和预算管理变化。今年10月,省财政厅分别在厦门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两期一体化建设培训班,厅内17个业务处(室)和各市县区财政局近600名业务骨干参训。在做好大规模面对面培训的同时,不定期地采取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举办了省本级和大庆市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培训班,累计参训人数超1万余人。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不断扩大的培训范围,为《规范》试点实施奠定了基础。
(四)省市密切配合,重要环节合力推进。省财政厅分别成立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个业务指导组,由预算处和国库处牵头分别与试点地区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沟通到位、协调到位、指导到位。结合2019年省本级系统上线实施经验,今年在业务对标规范、完成环境搭建、广泛培训的基础上,业务指导组围绕完善基础要素信息、预算项目库建设和实施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等重要环节分头推进,同步开展2021年预算编制、接口开发和银行联调联测,为2021年系统升级做好准备。
(五)排查安全隐患,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为保障一体化系统建设过渡期财政资金安全,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资金安全检查,逐项排查系统风险,通过增设后台数据库操作线上审批环节规范运维流程,实现数据库修改留痕、及时对账,风险可控。同步与海南省开展业务审计系统开发工作,加强业务审计系统应用,切实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在财政部的精心指导和海南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省本级1287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9个模块运行平稳,配套系统接口衔接顺畅,有力支持了省本级预算管理工作。通过推进一体化建设,省本级梳理完善了262个部门的职能和活动,明确预算科目、资金性质等控制规则66项,制定项目支出模板24个,维护基本支出标准2265条、项目支出标准19条,预算管理基础更加规范扎实。截至10月末,省本级一体化系统共纳入项目6256个,发生支付业务50.8万笔,支付金额达到945.1亿元,下达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4.6亿元,启用动态监控预警规则13个,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及时预警及时解决,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另外,省本级实施一体化建设,为市县试点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目前,省本级和试点市县已经上线了海南省对标《规范》升级改造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等模块,开始编报2021年度预算,为明年开展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模块试点,以及下一步在全省全面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全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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