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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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西省财政部门严格依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统筹整合工作连续三年获全国优秀,共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9.9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荣获省政府通报嘉奖,扶贫处荣获全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并获省政府表彰。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书记、厅长朱斌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各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财政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更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脱贫攻坚战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务必尽锐出战、越战越勇”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的责任担当,真抓实干,奋力实现财政部门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
近年来,江西省财政部门严格依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统筹整合工作连续三年获全国优秀,共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9.9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荣获省政府通报嘉奖,扶贫处荣获全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并获省政府表彰。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书记、厅长朱斌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各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财政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更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脱贫攻坚战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务必尽锐出战、越战越勇”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的责任担当,真抓实干,奋力实现财政部门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国省级财政部门中率先成立专门的扶贫机构,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工作力量。特别增设扶贫处,并核定人员编制5名,专门负责财政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牢固树立脱贫攻坚“一盘棋”思想,成立厅脱贫攻坚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分设厅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和厅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形成齐心协力抓财政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均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现财政脱贫攻坚全省“一张网”,构建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细化压实责任。财政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多个领域业务。对此,江西省坚持分工合作机制,将脱贫攻坚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处,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层层压实责任。厅党组(中心组)对财政部门脱贫攻坚任务,逐一作了明确分工,定期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要求突出主攻点,聚焦发力点,主动认领、摸清底数,细化任务、实化举措,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常态化参与全省脱贫攻坚暗访督导,在全省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强化责任担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资金保障
一是专项投入实现“四年高增长”。2016—2020年,全省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计290.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44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46.4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幅达到12.4%、23.2%。
二是统筹整合接近“四年百分百”。不断创新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资金整合方案及管理办法省级双审核,引入第三方并会同相关部门推行“联审联批”机制,推动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保障下达贫困县整合资金增幅,有效提高资金整合质量和比例。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整合资金392.8亿元,年均实际整合比例达99.51%,连年接近“百分百”,远远高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80%的满分要求。
三是资金筹措做到“多渠道引水”。拓宽“筹资”渠道,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用于脱贫攻坚。省级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承担易地扶贫搬迁70亿元贷款和1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借款的还本付息责任;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时,新增地方债券40亿元用于重点支持脱贫攻坚;2019年起,扣除工矿仓储用地租让收入和无偿划拨土地收入后,省级统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2%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四是牢牢把握“四个优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优先保障“脱贫摘帽”,实行特殊的“倾斜”政策,对当年摘帽县统筹调度资金,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时予以重点倾斜,加快促进其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将深度贫困村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因素,支持每村存量、增量扶贫资金和政策性融资达到1000万元;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贫困地区民生领域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保基本、兜底线,连续多年提高特殊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优先保障“资金拨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辟扶贫项目资金绿色通道,加快支出进度,让扶贫资金尽早尽快发挥效益。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一是建立动态监控,给日常监管带来“跨时代的变革”。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积极参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监控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使用、绩效目标执行、到人到户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截至2020年8月底,全省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资金总量1263.03亿元,已分配到项目的扶贫资金进度达92.6%,位列全国前列。
二是建立在线评价,给绩效管理插上“腾飞的翅膀”。将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并贯穿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督促市、县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减少资金结转结余。利用网络平台,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线自评,资金绩效目标在线自评完成比例全国排名前列。
三是建立多方监督,为资金监管构建“全过程监测”。建立以行政部门监管为主,第三方机构、社会舆论共同参与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体系,鼓励贫困人口直接参与监督扶贫项目的设计、实施、评估,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跟踪监测。
四是建立奖惩并举,为资金支出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建立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秀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给予资金奖励,对支出进度不达标、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的县(市、区)扣减资金,并约谈县(市、区)财政局长、扶贫办主任,强力推动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2017年、2018年、2019年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质保金)当年结转结余率分别为1.68%、2.63%、2.6%,1—2年结转结余率分别为0.13%、0.14%、0.10%,三年均远远低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满分要求的8%、2%。
创新工作机制,优质高效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为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职责,2015—2020年,印发多个资产收益扶贫文件,包括指导方案、典型案例和工作通知等,要求各地学习借鉴,总结先进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坚守初心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狠抓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推进实施。鼓励各地优先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突出产业引领、模式创新和多方参与。支持贫困地区夯实脱贫攻坚产业基础,全省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87.8万户次、贫困人口283.1万人次;总结推广合作帮扶、要素入股、代管托管、集体经济反哺等模式,让贫困户深度嵌入产业发展链条,兜底扶持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村级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实施主体,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积极参与议事讨论并加强指导,支持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乐于扶贫助困的优质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产业扶贫内生动力。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资产收益工作利益联接机制。督促相关市县从增加贫困户务工就业、调整收益方式、规范收益使用等三方面落实整改,并要求全省各级财政举一反三,不断强化资产收益工作利益联接机制,如赣州市对新发展的扶贫合作社,要求贫困户占比不少于30%,并在项目资金和政策上倾斜支持。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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