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0 作者:余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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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握新形势践行新使命奋力谱写财政行政政法工作新篇章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I余蔚平
“十三五”以来,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聚焦“国之大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加强战略任务保障,深入推进重点改革,大力健全制度体系,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有力支持和保障了全国行政政法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
(一)保障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
一是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行政政法部门是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力量。中央财政足额保障海关系统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支持国家药监局做好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和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工作。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地方公安系统开展疫情防控,批准移民局动用存量资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向海外中国留学生发放“健康包”“春节包”以及开展海外“春苗行动”,配合出台内地港澳同胞、大陆台胞和侨胞疫苗接种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社保、房租、信贷等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稳定恢复。
二是大力支持人才强国战略实施。近年...
把握新形势践行新使命奋力谱写财政行政政法工作新篇章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I余蔚平
“十三五”以来,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聚焦“国之大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加强战略任务保障,深入推进重点改革,大力健全制度体系,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有力支持和保障了全国行政政法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
(一)保障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
一是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行政政法部门是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力量。中央财政足额保障海关系统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支持国家药监局做好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和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工作。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地方公安系统开展疫情防控,批准移民局动用存量资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向海外中国留学生发放“健康包”“春节包”以及开展海外“春苗行动”,配合出台内地港澳同胞、大陆台胞和侨胞疫苗接种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社保、房租、信贷等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稳定恢复。
二是大力支持人才强国战略实施。近年来,中央财政将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投入作为预算安排重中之重,同时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工资津补贴待遇、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支持各层次各领域人才培训等,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等项目实施。地方财政部门坚持人才投入优先,积极构建全链条人才专项政策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集中整合、统筹使用”的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体制,综合运用财政奖补、基金、金融、税收优惠、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等组合拳,实施多元化人才政策和投入机制。
三是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经费保障,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加大对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推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不断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的投入力度。
四是全面推动新时期统战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做好宗教工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办好民族自治区周年庆典、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体育运动会以及低氟边销茶推广等工作。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探索设立民族机动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立民族企业技改贷款贴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贴息等,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五是积极保障重大活动和机构改革。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 70周年、建党 100周年等庆祝活动,以及“七一”表彰大会、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重大会议经费保障。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完善国家监察机关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务系统经费保障机制。地方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机构改革平稳推进。
(二)服务大国外交战略,支持外交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全力保障重大外交活动。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大外交活动筹备,研究提出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等重大举措,统筹制定援助方案,丰富领导人出访成果。全面参与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主场外交活动。承办地财政部门加强对会务经费的分类审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重点保障和厉行节约有机结合。
二是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深入参与联合国管理事务,首次成功实现并持续推动中国财政治理和预算管理理念载入联大决议。负责任履行联合国财政义务,自 2016年、 2019年起,我国先后成为联合国第二大维和摊款国和第二大会费国,在联合国预算管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加强向国际组织捐款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捐款结构,推进我国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三是积极支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卫生大会、全球健康峰会等重大外交活动宣布的举措,向 150个国家和 13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物资,向 80多个国家提供疫苗援助。支持国际多边机构开展全球抗疫合作,向世卫组织、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等提供捐款,支持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
(三)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支出管理取得实效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央部署,率先完成外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方案有序推进。
二是有序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央“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的要求,率先启动第一批改革。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统筹研究改革方式,第二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三是创新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要,彻底扭转“以费控装”的被动局面,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管理办法,统一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六支队伍制服式样和颜色,严格配发、规范保障。
(四)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经费保障水平稳中有升
一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公安体制调整方案,明确经费保障体制。指导全国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创新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完善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改革后地方保障水平稳中有升。
二是推进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地方建设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公物仓等,从信息平台向实物平台迈进。探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路子,制定中央有关交办案件涉案财物统一保管和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实现有关涉案物品、管理制度、协调机制、委托授权、保管场所及经费保障规范统一。建立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和办案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涉案财物保管、处置等配套制度。
三是持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地方政法机关支持力度,将政法领域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优化资金分配结构,突出政法业务重点,有力支持扫黑除恶、反恐、禁毒、法治中国等工作。制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将监狱经费保障、实物保障标准统一集成。地方财政部门强化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加大基层治理投入,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五)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财政保障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会同主管部门建立巨额赔偿、内部举报人奖励以及风险分担的社会保险等制度。安排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统计经费管理体制,支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是大力支持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反垄断工作经费保障,制定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地方授权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全力支持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强专利受理审批和商标注册评审经费管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规划编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激励经济竞争力创新提升。
三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开展海关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支持加快建立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海关重构业务流程,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积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地方财政部门创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标准化建设、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及政府实验室建设,出台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六)加强支出标准建设,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
一是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重点先行、梯次推进,持续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制定修订多项经费管理办法。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完善经费管理细则及配套办法,据统计,仅省级财政部门出台的制度达 200多个,全方位、立体式搭建起从中央到地方多层级基础性制度体系。
二是跟踪评估和适时动态调整支出标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跟踪评估、动态调整完善差旅住宿、会议、培训、因公临时出国等支出标准,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级,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改进优化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措施,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差旅费管理自主权,小举措解决大问题。
三是健全完善重点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全面修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修订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税务稽查办案经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本级制定修订的专项制度达 30余项。
四是强化地方行政政法支出体系建设。地方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办法,对会议、培训住宿费和伙食费实行分项总额限高及单餐双控,实行出国团组经费及用汇单位网上自主审核、自行审批,出台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正负面清单,丰富了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七)探索创新管理机制,预算管理不断提质增效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全链条管理机制。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打破预算“基数”依赖。建立预算管理全流程工作机制、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执行预警督促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加大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力度。
二是试点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软件整合推进,指导税务总局、财政部等中央本级预算管理信息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地方财政积极探索预算管理新方式。地方财政部门在科学编制预算、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等方面有许多创新实践,探索做实“零基预算”,探索将公用经费标准单一定额调整为人均标准、物均标准、限额标准、比例标准四类,在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中引入竞争性分配因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
过去六年多来,财政行政政法部门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面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压力,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全力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有力促进政权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绩来之不易。“十三五”时期的生动实践,深化了对做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总结起来,主要有五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部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切实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准工作方向,聚焦主责主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坚持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主线。深刻把握行政政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遵循其运转和改革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增加政策有效供给,主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提升治理效能。比如,重点做好党中央中枢和各级党委运转、纪检监察、组织人才等经费安排,保障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持续健全市场监管、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投入机制,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以统一着装管理“小杠杆”撬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领域“大建设”。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两轮驱动”。改革是动力,制度是关键。把落实改革任务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思路举措,紧扣改革进程,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通用和专用制度体系,适时跟踪调整,及时把改革经验固化为制度,持续提升治理效能。比如,将政法领域改革与经费保障管理机制、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等有效统筹、协同推进,在深化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的同时,研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跟进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形成改革合力,释放改革效能。
四是坚持厉行节约和提质增效同向发力。牢固树立长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中央财政带头,地方财政积极跟进,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聚焦节流、挖潜、提升,加大资源统筹力度,合理均衡保障水平,做到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比如,积极构建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深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严格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推动部门及时纠偏、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动厉行节约和提质增效同向发力、相互促进。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全国一盘棋。横向加强与同级对口服务部门的协调联动,纵向有效兼顾顶层设计和因地制宜抓好改革落实,充分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同题共答、任务共抓、经验共享。比如,坚持国内抗疫和国际合作并重,加强政策资金统筹;制定监狱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全面框定支出范围,统一规范核定方法,授权地方拟定具体保障标准;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信息交流机制,交流互鉴、共同提高。
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施政为民”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统筹战略谋划,以支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为首要,以切实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为重点,以健全行政政法制度标准体系为支撑,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依托,坚持“三个必须”,抓住“四个关键”,实现“三个转变”,支持行政政法事业改革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奋进新征程、实现新蓝图提供坚强保障。
迎接新挑战,要坚持“三个必须”。一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财政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中谋划、部署、推进。财政行政政法工作涉及内政外交多个领域,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牢记“国之大者”,一切工作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把讲政治的要求深度融入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系统集成谋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行政政法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改革框架已基本确立,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多面对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问题和矛盾突出的环节,加强政策衔接,完善制度体系,做好改革协同,发挥好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引领保障作用。要坚持深化财政自身改革与支持推动行政政法重点领域改革并举,立足财政职责定位,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宗教财税监管等重大任务。三是必须积极主动保落实。“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向高收入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各种矛盾和压力将贯穿我们工作的全过程,既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更需要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情绪,主动进取,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改革上有敏锐性,在工作上有紧迫性,在落实上有开创性,把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打好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主动战。
面对新机遇,要抓住“四个关键”。一是对接“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强调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这些要求直接涉及行政政法部门职责,直接涉及各级财政行政政法工作。要增强全局意识,主动适应和服务这些要求,更加科学精准地做好保障。要贯彻落实财政“十四五”规划,与对口部门的规划主动对接、有效衔接。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制度安排和保障机制,做好后续政策衔接。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保持合理适度的支出强度,确保政权机关有效运转,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也要强化战略思维,深入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树立新理念、打开新思路、拿出新举措,深入谋划长远之策、务实之举,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 24条改革措施。新一轮改革更加偏重于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改革,我们要用好改革窗口期,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财政收支矛盾,善于依靠改革的措施健全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各级行政政法部门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四是强化制度建设的分量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财政行政政法服务的预算单位对制度供给要求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直接影响公务人员的履职活动,直接反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度的好坏、标准的高低、规定的粗细、执行的宽严,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要持续完善通用制度,把制度标准制定好、完善好、执行好,还要着力完善专项制度,规范和加强分行业分领域的经费支出管理。
担当新使命,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工作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改革的意识,就不会有改革的实践,这是一切工作的总抓手。要切实转变“部门要钱、财政分钱”的传统理念,研究透部门服务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和重点方向,找准工作定位,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重点求发展。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做深做实政策研究,加强政策储备。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统筹各类资源,打通部门预算管理链条。要加强内控建设,增强规范性和透明度,按规矩办事,赢得各方信任和支持。二是转变管理方式。不能一提到支出管理,就局限在压缩减少上。要坚持管理重心下沉,对部门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需求做到心中有数,处理好整体和局部、“保”和“压”、保密和公开的关系;要突出绩效理念,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要更加注重依靠制度机制管理,把完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与加强单位预算管理结合起来,把过紧日子与深化支出改革结合起来,把加强支出管理与强化执行监控结合起来,建立全面、严格、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三是转变工作方法。财政工作既有管理,也有服务,要善于运用“交换、比较、反复”的工作方法,换位思考、多听意见,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预算过程中,一些预算规模小的部门运转上可能出现困难,要高度关注,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有些部门可能对政策了解不清、把握不准,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沟通解释。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部门走访调研,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财政行政政法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通堵点、打造亮点,积极推动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开创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重点,进一步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持续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坚持统筹兼顾,集中财力办大事。要认真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发挥财政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组织保障和运行机制。要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跨年度实施项目要完善分年度安排机制,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
二是积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财政任务分工,以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为脉络,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深入。中央财政要积极参与顶层制度设计,把好政策关口,围绕涉外法治建设重点发力,支持做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地方财政要积极支持法治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本地区公证、仲裁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通过把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有机结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是积极支持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着眼新发展格局,支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和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数字政府战略,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
移位仓储费用试点政策转型,以国内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对冲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完善统计经费管理体制,推进统计现代化。
四是全力保障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全力保障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交外事活动,积极落实活动举措及成果,充分发挥元首外交战略引领作用。继续支持抗疫国际合作,在“后疫情时代”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支持保护海外机构和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履行联合国财政义务,加强向国际组织捐款管理,坚持不懈推动完善全球治理。支持政党、政府、地方、民间等对外工作,促进形成对外工作大协同局面。
(二)守正创新,进一步推进重要领域改革系统集成
一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和政法领域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中完善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开展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等财务管理办法、装备配备标准等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改革,支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实物平台试点,统筹做好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改革,明确财政和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责边界,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公物仓改革,发挥财会监督作用。逐步探索完善涉案财物分类处置标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
二是积极构建政法领域经费保障新机制。强化行业公安划转改革跟踪落实,持续完善涵盖全部公安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基层政法机关业务能力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保障重点,服务核心工作,突出重点地区,持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政法经费使用激励约束机制,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妥善处理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对部门提出的特殊诉求严格审核把关。推动完善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作用,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推动。推进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按照分期分批、分类施策原则,成熟一批批复一批、认定一批,压茬推进改革。对留下来的“硬骨头”,要创新方式方法,拿出实招硬招,破解改革难点、疏通改革堵点。
(三)健全标准,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通用制度。积极适应公务活动开展的新形式新变化新要求,一手抓服务保障,一手抓规范管理,适时完善管理措施,动态调整支出标准,扎紧扎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笼子。加大制度建设经验交流,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性互动局面。
二是建立健全专项制度。要把握好局部和整体、“点”和“面”的关系,既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又兼顾制度标准体系的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要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工资待遇保障、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建立完善人才战略、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寺庙财务管理、涉案财物、统一着装等专项配套制度。
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要推动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涵盖财政行政政法重点支出领域、归口联系部门主要共性项目和重大延续性项目的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大对部门支出标准建设的指导力度。
四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在全面梳理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分期分批调整完善现行有效的制度,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确保制度设计顺应形势、合乎规范。研究公务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重点研究影响支出标准的价格形成和联动机制,为调整优化公务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提供依据。
(四)完善机制,全面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安排使用各类资源。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的统筹管理,未纳入预算安排的不得安排支出,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要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加大当年预算和结转资金统筹力度,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进一步严格规范结转资金使用,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督促部门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要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过紧日子不是财政部门一家之事,要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分析,进一步细化分类,研究拟订差异化压减方案。要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和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经费,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豪华装修,节用裕民。
三是坚持绩效导向,打通部门预算管理链条。要用好预算评审制度,在实现部门评审全覆盖基础上,注重优化评审范围、改进评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评审结果。要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五)强化担当,进一步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党员干部有了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经得住各种考验,走得稳、走得远;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就经不起风吹浪打,关键时刻就会私心杂念丛生,甚至临阵脱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本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善于观大势、谋全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不掉队、不掉链、不走偏。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理财。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聚焦预算分配、政策制定等业务和廉政风险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确保干部和资金两个安全。
三是努力提升能力水平。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百年大计、千年大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性竞争氛围,教育引导干部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树立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一盘棋”思维,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增进纵向、横向交流,了解形势、掌握政策、反映情况、直面问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断,强化宗旨意识,树牢为民情怀。
五是严格加强廉洁自律。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严的总基调,要求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处理好权与责、公与私的关系,不仅要在工作中算好“经济账”,更要在廉洁自律上算好“政治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本文为余蔚平同志在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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