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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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新局面
江苏省财政厅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创新推出规 范性文件管理、法治财政指标督查、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涉法涉诉 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六位一体”法治 财政标准化管理,实现了法治思维与 财政管理的无缝对接、标准化管理与 财政业务的深度融合,为全省财政改 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江苏 省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做法, 被财政部向全国财政系统推广。2020 年,江苏省财政厅被江苏省委全面依 法治省委员会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财政法治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 领导。厅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 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 证,切实提高对财政法治工作政治性 的认识,始终坚持“以政领财”,确保 财政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 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 的重要位置。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 治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省财 政依法行政领...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新局面
江苏省财政厅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创新推出规 范性文件管理、法治财政指标督查、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涉法涉诉 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六位一体”法治 财政标准化管理,实现了法治思维与 财政管理的无缝对接、标准化管理与 财政业务的深度融合,为全省财政改 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江苏 省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做法, 被财政部向全国财政系统推广。2020 年,江苏省财政厅被江苏省委全面依 法治省委员会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财政法治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 领导。厅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 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 证,切实提高对财政法治工作政治性 的认识,始终坚持“以政领财”,确保 财政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 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 的重要位置。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 治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省财 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 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 会议,专题研究财政领域立法、重大 行政决策、涉法涉诉风险防控等依法 行政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 的难点问题。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每年安排两次以上专题学法,认真学 习宪法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预算 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产管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等,切实提高学法、用法 水平。
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 工作队伍。建立全省财政法治联络员 制度,确保厅内所有处室单位、全省 53个市县财政局都有专人负责财政 法治工作。在省财政厅机关推行公职 律师制度,全厅已有17人取得了公职 律师资格。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专题培 训,把法律法规制度有机融入各项财 政业务培训,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水 平不断提高,全厅已有134人通过了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 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 识考试制度,把通过考试作为新提任 处级领导干部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
创新开展法治财政建设督查,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明确督查目标要求。为推动财政 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省财政厅对全 省各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法治财 政标准化管理督查。督查突出目标导 向,引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快建设 较为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体系、高效 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 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 系,推动全省财政系统建成一批依法 行政、依法理财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
科学设置督查指标。根据工作需 要,动态调整完善督查指标体系,切 实做到“三个对接”,不断提高督查 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对接 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推动全面落实依 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二是对 接财政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财政职能 充分发挥。三是对接财政业务管理要求,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各项业 务深度融合。
不断优化督查方式。综合采取自 查自评、专业评价、网上调查、现场调 研、动态督查、“飞行例检”等多层次、 多角度的督查方式,查准、查实市县 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成 绩单”。通过督查的“指挥棒”,推动全 省各地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比学赶超、 全面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财政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按 照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部署要求,每 年制定省财政厅年度“放管服”工作 要点,并认真抓好落实,着力在完善 政策、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 不断提升财政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发 布并公开行政权力、省级财政专项资 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清 单之外无收费。积极推行“证照分离” 改革,在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等行政审 批事项中全面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加 强会计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实行 信用年检,开展承诺制转所和承诺制 注册会计师注册。建设全省统一的公 共支付平台,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政 务服务缴费等业务全程在线集中办 理,“江苏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被省 委表彰为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依法办理财政信息公开。做好政 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法定要求 及时公开省级政府预决算信息,牵头组织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 推进减税降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 业性收费、PPP项目、国有资本收益、 政府采购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针对政 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及业务范围广、 矛盾风险集中的实际,在全国财政系 统率先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标准 化,形成了26个格式文本,相关做法 被财政部向全国推广。畅通依申请公 开渠道,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 境。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 费政策,对省级权限范围内的减税降 费政策一律顶格实施,“十三五”期间 全省累计减税降费超过8000亿元。创 新推出“两无四有”(无担保、无抵押、 有订单、有现金流、有会计核算、有 纳税记录)政银合作融资支持政策, “十三五”期间累计引导撬动金融机 构为中小微企业、“三农”经营主体等 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支持超过 3000亿元。着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 革,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上线 运行政府采购管理交易执行系统,实 现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在线办理,切实 提高采购效率,便利供应商和采购人。
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法规制度建设, 提高财政立法决策规范化水平
扎实做好财政领域立法工作。做 实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宣传解读、 解释、备案、评估、清理等各环节工 作,切实提升财政立法水平。近年来, 江苏先后出台了《江苏省财政监督条 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金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 章,涵盖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 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初 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较为完善的 地方财政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江 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 法》《江苏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 无主财物管理规定》等立法后评估工 作,切实做好各项法规文件立改废释。
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出 台《江苏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标准化 管理规范》,实行“计划管理、信息化 控制、合法性审查、跟踪落实、动态 清理”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做好财政 规范性文件与新出台法律、法规、规 章的衔接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与上 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2020 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财政厅 对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宣布废止60件,失效18件,公布现行 有效规范性文件168件。
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制定出台 《江苏省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 定》,明确财政重大行政决策需要履行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 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对决 策主体、事项范围、风险防控、法律责 任等作出细化规定。每年编制全厅年 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列入目录的 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定程 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完善。
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财政行政执法 和涉法涉诉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出台《江苏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公 示办法》《江苏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全过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程记录实施办法》《江苏省财政厅行政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从制度层 面强化“三项制度”的硬性约束。深入 推进“双公示”工作常态化,确保所有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后7个工 作日内上网公示。设立行政执法质证 听证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保证行 政执法全过程可追溯。推动实现财政 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严 格按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 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许 可、信访答复等法律审核。
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制定出 台《江苏省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 法》,围绕财政涉法涉诉的重点风险 领域,明确涉法涉诉责任主体,细化 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复议诉讼案件联 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省厅业务处室、 市县财政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 作用,提升重大案件处理能力。每年 编印《法治财政在行动——典型案例 汇编》,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涉法涉诉案例分析会,邀请一线法官、律师等现 场以案说法,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提高 办案水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财政公 益诉讼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市县财 政部门的工作指导,推动其主动纠错、 完善制度,不断提升财政依法规范管 理水平。
创新法律顾问模式。立足省级财 政部门工作实际,建立了公职律师、 指导律师、值班律师和驻点律师“四 位一体”,全过程、多层次、动态式、 立体化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在厅政 策法规处设置值班律师,在高风险领 域设置驻点律师,并辅以指导律师团 队的智库支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 依法决策、防范风险和化解矛盾中的 重要作用,为依法办案提供多元化法 律保障。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财政 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出台《江苏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办 法》,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 动形成全省财政系统共抓普法的工作 机制。研究制定全省财政五年普法规 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 务。每年研究制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计划和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明 确年度普法任务、项目内容、实施办 法、具体措施,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 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放大品牌效应。持续打造“财政 宣传月”这一江苏特有的法治宣传品 牌,加强省市县乡四级联动,聚焦基 层实际、对接群众需求,组织财政法 规政策宣讲,综合运用“报、网、端、 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广泛开展宪 法和财政法规政策宣传。2021年,结 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 织编印惠企利民财税政策汇编,开展 财政法规政策“进企业、进农村、进 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宣传 活动。
开展特色普法。以每年“12・4” 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 全省财政系统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 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 断丰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 体,广泛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法律知 识竞赛、动漫微视频、摄影书画比赛、 主题征文等活动,省财政厅制作的 “宪法福佑猴娃”微视频被选送为司法 部全国优秀普法微视频。组织公职律 师、执法处室业务骨干、新进公务员 等参与案件旁听庭审,在生动鲜活的 案例中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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