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若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规定、意见等,并于2017年12月、2019年3月两次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但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管理。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的,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设岗、定责、履职,管实物和管账务的岗位分离,定期核对,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账、实、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三者相符。在实践中,有做的好的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国有资产的取得。一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价格凭据,财务人员因没有价格凭据就不入账,出现盘盈资产,造成账实不符。二是承担公共基础设施牵头建设、维护管理任务的...
2006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若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规定、意见等,并于2017年12月、2019年3月两次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但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管理。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的,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设岗、定责、履职,管实物和管账务的岗位分离,定期核对,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账、实、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三者相符。在实践中,有做的好的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国有资产的取得。一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价格凭据,财务人员因没有价格凭据就不入账,出现盘盈资产,造成账实不符。二是承担公共基础设施牵头建设、维护管理任务的单位,对牵头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入账,只记录资金的收付,列收入、支出,对交付使用的资产却不记录,导致一个地区投入大量资金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没有在账面上反映为资产。
(二)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一是单位负责人对资产管理重视度不够,管理意识薄弱。在基层单位,财务人员一般隶属于办公室,一人兼任很多岗位,没有将实物管理落实到人,职责不清;部分单位实物管理部门没有建立资产台账,对管理资产底数不清;个别单位存在财务人员既管账又管实物和国有资产系统的现象,违反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无法实现互相牵制,不利于保护资产的安全;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对资产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只是在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时才会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资产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发现,这是导致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账实不符的重要原因。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债权有坏账减值迹象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应于每年底分析判断,对于很可能收不回的应收款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之后需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要求取得相关证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坏账。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很难取得财资〔2016〕1号文要求的核销坏账的证据,也就难以核销坏账。所以,很多单位明明已经发生了坏账损失,却选择不计提坏账准备;有的单位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因不能取得证据而难以核销。三是出租、出借资产虽然普遍能做到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出租收入也能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个别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资产,出租收入未缴入财政的现象。
(三)国有资产的处置与报废。一是普遍存在及时办理报废的意识淡薄。资产寿命到期或毁损原因不能使用时,没有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报废,等全面清查发现账实不符时,一般实物已找不到了。因没有实物,单位又不愿意出具相关责任认定证明,所以到财政部门办不了报废,这也是导致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账实不符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处置资产到公开市场交易的意识淡薄。按照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应到公开交易市场交易,即先评估,再拍卖。基层单位在这方面意识不高,个别单位出现私自处置现象,需要财政部门加强管理和引导。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措施
(一)强化管理意识,认真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充分认识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根据资产的不同类别,规定相应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并与直接责任人和使用人签订资产管理责任状,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定岗、定责、定流程并严格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设定岗位、明确职责,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管理流程。财务部门负责登记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账,折旧的计提,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更新与维护;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总体管理资产实物,并建立台账,将资产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签订责任状;保管使用部门负责资产实物的具体维护和管理,并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以上三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互相牵制,协同配合,定期盘点。
(三)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核对制度。财会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要建立机制、流程,加强信息沟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共同组织人员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家底,做好记录,留存备案。资产盘盈及时入账,盘亏、报废、报损及时上报审批,取得财政部门批复后及时核销账目,确保账账、账实、账与系统三者相符。
(四)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记录。对于接受捐赠资产,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入账价值;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按照制度准确记录、分摊,核算每项设施的入账价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的应收款,严格执行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并推动索取相关证据证明,以及时报批核销;对于出租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要及时上缴财政。
(五)加强资产信息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预算年度中,将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上报财政部门。形成“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为管理决策和编制部门预算等提供参考依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年度末做好资产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
(六)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不能缺位,要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熟悉掌握国家政策,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奖优罚劣,督促引导单位建章立制,设岗定责,加强管理。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