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海钩沉】
冯履谦,七岁读书数万言,九岁能属文。自管城尉丁艰,补河北尉。有部人张怀道任河阳尉,与谦畴旧,饷一镜焉,谦集县吏遍示之,咸曰:“维扬之美者,甚嘉也。”谦谓县吏曰:“此张公所致也。吾与之有旧,虽亲故不坐,著之章程。吾效官,但以俸禄自守,岂私受遗哉!昌言曰:‘清水见底,明镜照心’,余之效官,必同于此。”复书于使者,乃归之。闻者莫不钦尚。
——刘肃《大唐新语》卷三
【品读】
冯履谦(生卒年不详),唐朝人,籍贯不详,自幼聪慧过人,七岁读书数万言,九岁即能做文章。成年后曾出任管城县尉,期间居父母丧,丁忧之后补授河北县尉,颇有政绩,后官至驾部郎中(尚书省兵部第三司马驾部司长官),掌管全国舆辇、车乘、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的簿籍名册,以清廉奉公闻名。
据《大唐新语》记载,冯履谦升任河北县尉后,他以前的一个属僚张怀道当时正担任河阳县尉,因与他是世交,便派人送去一面铜镜,以示祝贺。冯履谦把县吏们召集在一起,拿出铜镜展示给众人看。众县吏都称赞道:“这是扬州出产的铜镜,确实是一件上等的佳品呀。”冯履谦对县吏们说:“这是张怀道公送给我的。我与他是故交,虽然对老朋友不该...
【史海钩沉】
冯履谦,七岁读书数万言,九岁能属文。自管城尉丁艰,补河北尉。有部人张怀道任河阳尉,与谦畴旧,饷一镜焉,谦集县吏遍示之,咸曰:“维扬之美者,甚嘉也。”谦谓县吏曰:“此张公所致也。吾与之有旧,虽亲故不坐,著之章程。吾效官,但以俸禄自守,岂私受遗哉!昌言曰:‘清水见底,明镜照心’,余之效官,必同于此。”复书于使者,乃归之。闻者莫不钦尚。
——刘肃《大唐新语》卷三
【品读】
冯履谦(生卒年不详),唐朝人,籍贯不详,自幼聪慧过人,七岁读书数万言,九岁即能做文章。成年后曾出任管城县尉,期间居父母丧,丁忧之后补授河北县尉,颇有政绩,后官至驾部郎中(尚书省兵部第三司马驾部司长官),掌管全国舆辇、车乘、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的簿籍名册,以清廉奉公闻名。
据《大唐新语》记载,冯履谦升任河北县尉后,他以前的一个属僚张怀道当时正担任河阳县尉,因与他是世交,便派人送去一面铜镜,以示祝贺。冯履谦把县吏们召集在一起,拿出铜镜展示给众人看。众县吏都称赞道:“这是扬州出产的铜镜,确实是一件上等的佳品呀。”冯履谦对县吏们说:“这是张怀道公送给我的。我与他是故交,虽然对老朋友不该指责,但是法规中清楚明确地写着为官不能私受馈赠。我作为朝廷命官,只可以领受朝廷俸禄,怎么能私自接受别人的赠送呢!古语曰:‘清水可见底,明镜照人心’,我做官一定要做到如清水明镜一样。”然后又写了一封书信,连同铜镜一并让张怀道的属下带了回去。听说这件事的人都很钦佩敬服冯履谦的清廉品格。
据文献记载,唐代青铜镜的冶炼技术已经很高超,而尤以扬州出产的铜镜为最佳。扬州铜镜制作精美,工艺复杂,造型独特,曾几次被朝廷用来作为宫廷自用和赏赐功臣的贡品,也常常被达官贵人作为私人馈赠的物品之一。张怀道送给冯履谦的这面铜镜正是扬州所产的上等铜镜,属于比较昂贵的物品。有学者研究表明,一面上等的扬州铜镜相当于当时二十匹绢、三十石米的价值。可以说,从铜镜的价值来说,冯履谦面对的是一份贵重的馈赠。如果安然收受,则违背自己的清廉准则,但是如果断然拒绝,处理方式又太简单。馈赠者张怀道与他旧有交情,且本身也是良官循吏,为官“有美名”,送一面铜镜并无其他目的。因此,从私人情义来讲,冯履谦面对的又是老朋友的一份心意。

如何处理这面铜镜并杜绝类似的馈赠呢?冯履谦做了三方面工作:首先,召集所属县吏一同赏鉴这面铜镜,直言不讳地说明铜镜来自私人馈赠,并趁势向众人表明自己对“私人馈赠”的态度:只领取朝廷俸禄,私人馈赠一律不接受,即使是老朋友的馈赠也不例外。其次,向众人阐明自己的为官准则,他借用“清水见底,明镜照心”之语,发出铮铮誓言。古语常说清廉如水,至清至洁的水正是能够一眼见到底儿的,“清水见底”即取至清至洁之意。明镜即传说中的秦镜,据说能照出人的心胆,“明镜照心”即取光明磊落、毫无私心之意。最后,书信一封,说明拒收的原由,将铜镜退了回去。冯履谦非常巧妙地运用了“两面镜子”,既拒受了朋友馈赠的铜镜,坚守了清廉防线,又借用了明镜的寓意,宣告了清廉誓言,这种清廉智慧为古代官员处理私人馈赠问题提供了一个智慧的解决方案。
冯履谦在唐代或许并不是一个显赫的人物,因为在《旧唐书》、《新唐书》等官修史书中并未见到记述其生平事迹的传记,而在目前可见的其他史料中有关他的记载也非常稀少,以至于后人无法知晓他的生卒年和籍贯,但是他却没有被湮没在历史长河中,而是成为了清廉为官的典型人物。他的清廉事迹被同处唐代的刘肃收入到自己的笔记——《大唐新语》中,后来北宋年间的李昉等人辑录《太平御览》一书时,亦在“清廉目”中记载了他的故事。冯履谦拒收私人馈赠的故事在今天依然得以传颂,尤其是“清水见底,明镜照心”的清廉誓言更发人深省,使人铭记在心,敬佩叹服。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