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社会保障全面覆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些要求都对深化财政改革、改进财政管理提出了新课题。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运行大局,服从服务于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的大局,努力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发挥好财政监督职责作用。
(一)努力推进财政监督法治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财政监督是财政执法行为,一定要严格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在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上迈出新的步伐。一是健全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应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依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的理念,提高依法监督水平。二是加大推进财政监督立法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直接的法律依据和独立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促进财政监督严格依法实施、受到法律保障。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事与处理人紧密结合及有效处理落实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以良好的依法监督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努力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应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按照大监督理念、大监督格局要求,结合机构、人员、工作开展的现实状况和财政管理改革发展的长远目标要求,统筹谋划财政监督中长期发展战略;二是积极顺应财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化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信息化、电子化步伐,研究开发监督检查、日常审查、内部管理等信息化电子应用平台、软件、数据库等,提高监督工作效率、效能;三是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和积极采用监督检查工作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三)努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质量。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质量是发展的生命线,没有质量的发展是不可靠、不可持续的。财政监督要不断向前发展,就要以夯实基础、提高质量为本,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一是按照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两基”建设要求,注重夯实制度、管理和业务基础,调整和完善专员办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优化人员配备和组合,形成职能明确、任务清晰、岗责分明、协调有序的内部职责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务、内务、财务等各项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运转规范、协调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三是根据财政部对专员办职能授权和工作任务调整要求,梳理完善并进一步细化、优化各项业务工作制度、流程、办法,确保监督检查业务工作规范实施。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努力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培训准备充分、部署措施可行、现场检查深入、问题事实清晰、工作程序扎实到位、处理处罚严肃有据,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质量。
(四)努力打造财政监督专业化队伍。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正人先正己,打铁需先自身硬”,财政监督要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就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水平。应根据专员办机构人员少、监督任务重、执法检查面广、政策业务性强、机动交叉检查多的特点,强化对两级班子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统筹谋划、组织管理、法治精神、廉政防控以及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和锤炼,着力培养抓政治、带队伍、拒腐蚀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强化干部队伍的职业素养、业务技能、政策水平、法规制度、文字驾驭以及廉政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着力培养执法监督、协调沟通、反馈反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素质能力精湛、作风纪律过硬的专业化财政监督队伍。财
(作者为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