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6 作者:陈军 李国富 (作者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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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近年来,在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笔者通过对安徽家庭农场的典型解剖和总结分析,概括出安徽省家庭农场目前存在的类型特点,剖析了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而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安徽省家庭农场的发展态势
一是起步早,发展迅速。安徽省的家庭农场起步较早,早在2007年,安徽省郎溪县就紧紧围绕当地的优势资源,开始探索通过土地流转支持家庭农场发展;2009年,郎溪县又通过“一村一品”等办法积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并在全国率先成立“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全县的家庭农场数量迅速发展到216户。二是行动快,初具影响。安徽省家庭农场的发展从起步之初就十分注重制度规范建设,如宿州市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省首家以制度规范家庭农场的市级单位。天长市工商局也出台了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家庭农场实行注册登记,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县之一。三是探索广,成效明显。如郎溪县通过成立家庭农场协会,积极开展活动,促进家庭农场建设,在国内引起了较大反响。天长市积极引导家庭农场成立合作联合社,...
安徽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近年来,在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笔者通过对安徽家庭农场的典型解剖和总结分析,概括出安徽省家庭农场目前存在的类型特点,剖析了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而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安徽省家庭农场的发展态势
一是起步早,发展迅速。安徽省的家庭农场起步较早,早在2007年,安徽省郎溪县就紧紧围绕当地的优势资源,开始探索通过土地流转支持家庭农场发展;2009年,郎溪县又通过“一村一品”等办法积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并在全国率先成立“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全县的家庭农场数量迅速发展到216户。二是行动快,初具影响。安徽省家庭农场的发展从起步之初就十分注重制度规范建设,如宿州市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省首家以制度规范家庭农场的市级单位。天长市工商局也出台了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家庭农场实行注册登记,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县之一。三是探索广,成效明显。如郎溪县通过成立家庭农场协会,积极开展活动,促进家庭农场建设,在国内引起了较大反响。天长市积极引导家庭农场成立合作联合社,创办“职业农民服务中心”、“大地职业农民网”,形成“技术服务、管理培训、资金互助、农资联购、产品联销、资源共享”的发展模式,成为其他地区仿效的典型。
二、安徽省家庭农场的类型特点
概括起来,安徽家庭农场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粮油生产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等农作物,既是全省家庭农场的主力军,更是国家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对象。二是蔬菜瓜果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以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为主,以设施大棚为主要形式,作为家庭农场的重要形式和骨干力量之一,社会需求大、发展前景较广。三是特色种植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以苗木、花卉、茶叶、烟草等农作物种植为主,具有经济效益好、特色鲜明的优势。四是畜禽养殖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以畜牧、水产、家禽养殖为主,所占比重相对较小,经济效益较高,但由于资金短缺和受市场行情制约,成为其发展面临的最大潜在风险。
归纳来看,当前家庭农场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家庭农场经营种类繁多。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包括粮食、蔬菜、苗木、花卉、茶叶、烟草和畜禽及水产养殖等,就单个家庭农场而言,一场多业是普遍现象,相当多的家庭农场是粮、油、茶、苗木、蔬菜、水果等同时种植。二是家庭农场成分结构复杂。以安徽省家庭农场的经营成分来看,既有以夫妻双方为主经营的家庭农场,也有专业大户、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经营的家庭农场。三是土地流转形式不尽相同。从流转的规范程度看,既有签订合同的规范流转,也有口头约定的松散流转;从合同约定的时间看,最长的期限为30年,最短的期限为1年;从租金支付的形式看,既有一次性支付,也有按年支付。四是农场主群体素质呈现两面性。就当前而言,家庭农场主的群体素质相对较高,属于农村的致富能人,带动和影响力较大;从长远来看,家庭农场主的群体素质文化又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多数家庭农场主受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所限,对未来的发展缺乏谋划。五是农场经营效益反差较大。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益反差较大,一般情况下,养殖类家庭农场每亩年均收入20万元左右,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相比而言,粮油生产型的家庭农场经济效益较低,亩均纯收入只有300—500元左右。
三、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安徽家庭农场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综合效益较好,在国内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家庭农场作为我国新生的农业经营主体,目前仍面临着诸多制约其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一)概念界定模糊不清。发展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之一,但对于家庭农场的概念界定,目前政府层面和专家学者尚无一个完整科学的界定。一是家庭农场在主要劳动力构成方面不尽相同。安徽省几乎所有的家庭农场都有季节性雇工,部分家庭农场还拥有常年雇工,与当前对家庭农场其成员是主要劳动力的认识不相吻合。二是家庭农场在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方面不尽相同。多数家庭农场收入结构比较复杂,有的以交通运输作为家庭农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以矿产开采等作为家庭农场的收入来源。总体来看,家庭农场都是有条件、有经济基础的农户,并且有其他产业作为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支撑;三是家庭农场在农场规模方面不尽相同。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规模可谓千差万别,以安徽省为例,规模较小的家庭农场只有102亩,中等规模的家庭农场有700多亩,大型家庭农场的总规模可超万亩。四是家庭农场与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无严格的区分界线。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但没有明确指出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的区别。
(二)经营管理粗放不精。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其与小农经济的明显区别就是通过集约化的生产满足市场需求,这就要求农场主必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家庭农场实行科学精细的管理。然而,当前家庭农场却存在着管理粗放的问题,部分农场受小农经济的影响,追求“小而全”,各种农业机械一应俱全却使用率不高,既造成了资源浪费,更加大了生产成本。目前,几乎所有的家庭农场都没有建立基本的财务核算制度,对家庭农场的生产投入等经营管理全凭个人感觉,对农场的日常收支等也只有大概估计。
(三)土地流转不尽规范。土地流转作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与家庭农场的发展休戚相关。土地流转不规范,不仅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更将影响家庭农场的持续发展。有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时间过长,当初签订的合同与市场实际不符,容易产生较大矛盾;有的家庭农场合同签订时间过短,或者只有口头约定,在运营过程中变数较大,也影响家庭农场的正常发展。
(四)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多数家庭农场流转的土地属于土壤相对贫瘠、基础设施较差的耕地,有的缺少水利设施,农田灌排难度大;有的缺少道路设施,农机耕作难度大;有的缺少仓储设施,粮食存储难度大,这些都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重要障碍,家庭农场的现代农业特征并不明显。
(五)融资保险困难重重。农业作为典型的自然风险行业,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成为威胁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目前的农业保险虽然有很大进步,但远远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期盼。此外,融资困难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很多农场主表示,如果政府能够加大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能够给予适当贷款,将有利于家庭农村的进一步发展。
四、思路启示
纵观世界各国的农业生产,几乎都是以家庭为单元进行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结合了农户经营和规模经营的共同优势,将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的代表,符合当今世界发展潮流。我国作为世界上典型的农业大国,家庭农场必定是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
因此,为更好地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出台意见,指导家庭农场发展。政府应结合实际,尽快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总体思路、基本要求、扶持目标、扶持原则、扶持重点、具体措施、奖惩办法等。指导意见既要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充分考虑目前的现实情况,现阶段要放松门槛限制,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然后再逐步规范;管理办法要对家庭农场的概念、特征、性质以及认定条件等予以明确,国家和省级应在宏观层面加以规范,具体条件不宜“一刀切”,可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认定管理办法,以全面指导家庭农场发展。
(二)示范创建,引领家庭农场发展。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应通过创建示范农场的方式,引领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创建要分层次、分区域开展。国家负责政策引领;省级层面负责制定标准,确定类型和区域,明确创建要求和考核指标;各地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办法,确定示范农场的类型、数量、条件、标准等。通过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树立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标杆,以达到以点带面、以优引差、以少致多的效果。
(三)多措并举,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级多措并举。一是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各地应立足实际,制定细则,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形成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的态势。二是指导规范土地流转。要结合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规范要求,包括流转程序、流转方法、流转步骤等,通过土地流转,助推家庭农场发展。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的外部环境,避免家庭农场“小而全”造成的重复浪费。四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调整政策、降低门槛等办法,把家庭农场列入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等涉农项目的支持范围并重点倾斜。五是加大融资贷款力度。发展政策性、合作性金融,为家庭农场融资开辟新渠道。如通过财政资金设立专户,按照存入资金放大一定倍数安排信贷额度,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融资贷款支持力度。六是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作用。一方面调整现行政策性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面;另一方面要建立引导激励机制,积极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作用,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种类多、品种全、政策优、效果好的农业保险。
(四)加强管理,规范家庭农场发展。鉴于各地家庭农场经营类别繁多,不同的家庭农场困难、需求不同,经济效益也相差很大。因此,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分别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型、蔬菜瓜果型、特色种植型和畜禽养殖型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依据家庭农场的种类采取不同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家庭农场全面发展。财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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