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三年来,陕西各级财政以支持合作社发展为抓手,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选择宜川等16个省级示范县支持建设示范社410个,带动全省各级确定示范社1000多个,树立了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和样板;支持开展建设200个以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的贮藏气调库的“百库工程”,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实力;支持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拓展营销渠道和兴办加工实体,增强服务功能和适应市场发展能力,提升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全省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质量和效益都迈上新台阶。2012年,全省合作社数量达到18898个,成员农户114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5.7%。合作社家庭人均纯收入较非社员高出近28%。
虽然陕西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支持力度不足、资金使用不够集中、支持重点不够突出、引导社会资金作用不够充分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
1.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合作组织的专项扶持力度。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要求,逐步增加财政扶持合作组织发展补助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农民兴...
近三年来,陕西各级财政以支持合作社发展为抓手,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选择宜川等16个省级示范县支持建设示范社410个,带动全省各级确定示范社1000多个,树立了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和样板;支持开展建设200个以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的贮藏气调库的“百库工程”,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实力;支持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拓展营销渠道和兴办加工实体,增强服务功能和适应市场发展能力,提升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全省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质量和效益都迈上新台阶。2012年,全省合作社数量达到18898个,成员农户114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5.7%。合作社家庭人均纯收入较非社员高出近28%。
虽然陕西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支持力度不足、资金使用不够集中、支持重点不够突出、引导社会资金作用不够充分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
1.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合作组织的专项扶持力度。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要求,逐步增加财政扶持合作组织发展补助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引导合作组织加强和规范管理。整合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县级以上确定的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继续支持合作社示范县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做大做强“省级百强社”;建立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扶持重点。支持合作组织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创新农产品营销新方式,增强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能力。为合作社量身订做项目,通过项目扶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加大金融和税收的保障力度。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抵押机制,放宽贷款条件,增加对合作社的信贷规模,解决合作组织贷款难问题。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指导合作组织开展社员之间的互助保险试点,政府和商业保险可为合作组织的互助保险实行再保险,防止农村资金非农化。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三是推动支农项目与合作组织对接。进一步完善支农政策,赋予合作组织项目主体地位,着重将田间地头、农村社区的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新增补贴向合作组织倾斜。逐步加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及其支持农业发展资金中由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比例。参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审定机制和办法,对各级示范合作组织,在信贷扶持、项目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四是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合作组织,建立项目资产管护机制。财政补助合作组织形成的资产和由合作组织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组织依法占有和使用,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指导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支农项目资产运营和管护机制,明晰产权和受益对象,确定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来源。对于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与农民生产密切相关的项目资产,可移交给合作组织,视同国家补助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管理。项目资产移交合作组织后,对经营性资产,合作组织可提取一定的管护基金,用于资产的管护和折旧。对于农村纯公益性资产,可以采取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和合作组织管护基金各拿一点的方式,筹集资产管护资金。建立奖励机制,将合作组织资产管护情况与评选表彰、项目支持等挂钩。
2.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整合资源,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整合省级农业科研推广资源,成立农业科研发展中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份额。支持建立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形成统一领导、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的区域性农业科研创新体系。二是创新机制,加强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继续推进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硬件建设和人员配置,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农技体系服务能力。以各类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建立一批不同作物类型、不同生态区域标准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推进适用科技成果的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发展专家大院、院县共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专业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涉农企业加专家加农户等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到田到户,加快推进农业科研、推广、培训一体化进程。
3.支持农村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支持构建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支持建立区域性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以连锁和加盟为主要经营形式,构筑统一品牌、统一价格、统一经营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二是支持构建农副产品购销服务网络。围绕当地主导特色产业,支持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支持发展“两社一会”(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实现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产加销”企业对接,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购销一体化服务格局,提高农副土产品的附加值。
4.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网络。在全省建立起工作机制健全、技术手段先进、服务功能完善的省、市、县、村四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组建省、市、县三级农业专家服务队伍,开发农业专家服务信息平台,让专家实时为广大农户服务。二是支持推进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搭建综合农业信息平台和“陕西优势特色农产品展示平台”,为农民提供免费的农产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支付、订单查询、网上商铺等服务。三是提高信息应用水平。支持农村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开发安全、精准的农业、农产品供求监控等系统,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户和农事龙头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鼓励电台、电视台开办农业信息栏目,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