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日益扩大,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项民生政策的不断出台,财政监督已成为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保证各项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维护财税秩序,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理财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平稳运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受多种因素制约,财政监督的上述作用目前没得到充分发挥。其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查处力度不够,内部协调不足,监督方式、方法守旧等,没有真正建立可操作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预防机制,在预防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问题发生等方面下功夫不够,致使财政监督工作重点转移到检查、处罚上,不利于财政理财水平的提升。针对以上问题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完善机制,健全手段,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规范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一是人员配置上要选择精通财政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从事监督工作,要精益求精、优中选优、新老搭配、结构合理。二是保证各业务部门高度配合、密切合作,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的概念,形成完整的监督整体,应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三是监督干部要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做到秉公执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实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努力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二)提升监督级别。建议提升县级财政监督局,由政府直接领导或由省厅财政监督局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形成独立完整的监督体系,为实现政府的宏观决策,规范、高效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驾护航。
(三)转变监督方式。财政监督要尽快由财政资金使用结果的事后审查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检查。一是对预算非项目资金要从预算编制开始审查。要在人代会之前对年初预算进行审查,审查单位预算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审查财政总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各项预留财力是否符合规定等。要定期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私自调整预算、改变预算用途、违规支出等方面问题。对年终决算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年初预算的实际完成情况,决算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和虚列收入的情况。二是对项目资金要从立项开始审查。要审查项目是否切实可行,论证是否充分合理,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利用省级财政监督部门开发的专项资金即时监控系统,审查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合理性,查看有无挪用,改变用途,不符事实的行为。竣工决算审查主要看项目资金与工程是否匹配对等,缺口资金如何筹措,结余资金如何使用,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无论是本级预算资金还是上级项目资金,通过上述全过程跟踪检查,哪个环节发现问题,就在哪个环节处理解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财政监督员制度。为弥补财政派驻人手短缺,保障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在重点乡镇或项目多、专项资金量大的单位,明确一名财政监督员。财政监督员由各乡镇财政所长及单位财务负责人担任,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定期参加监督局工作会议,组织财政检查工作,对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实施监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四)加大查处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维护财政监督的严肃性。违规问题涉及到人员处分的,要移交纪委、监察部门,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积极贯彻实施,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