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4 作者:吉瑞 (作者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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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产品价格的频繁波动,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绿叶蔬菜等必不可缺但又无法长时间储存的品种,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都很小,价格波动更为剧烈,对供需双方的影响都很大,如何解决农产品价格的过度波动问题成为政府调控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社会开始关注市场性机制在价格调控中的运用,其中就包括农业收入保险,近年来,农业收入保险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价格风险调控的重要手段。而当前我国的价格调控政策仍以价格补贴机制和稳定机制为主,收入保险等市场化手段调控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虽然农业保险已经成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三大险种,但仅限于以承保自然风险为主,收入保险等覆盖农产品市场风险的保险品种较少,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政策需要,安信农业保险公司从2007年开始尝试推出“蔬菜价格保险”,在国内首次将市场风险纳入到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蔬菜价格保险”是我国保险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也对政府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上海安信农保的蔬菜价格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蔬菜价格保险的理论基础
“蔬菜价格保险”的理论依据是农作物收入保险,该险种对种...
农产品价格的频繁波动,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绿叶蔬菜等必不可缺但又无法长时间储存的品种,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都很小,价格波动更为剧烈,对供需双方的影响都很大,如何解决农产品价格的过度波动问题成为政府调控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社会开始关注市场性机制在价格调控中的运用,其中就包括农业收入保险,近年来,农业收入保险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价格风险调控的重要手段。而当前我国的价格调控政策仍以价格补贴机制和稳定机制为主,收入保险等市场化手段调控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虽然农业保险已经成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三大险种,但仅限于以承保自然风险为主,收入保险等覆盖农产品市场风险的保险品种较少,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政策需要,安信农业保险公司从2007年开始尝试推出“蔬菜价格保险”,在国内首次将市场风险纳入到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蔬菜价格保险”是我国保险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也对政府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上海安信农保的蔬菜价格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蔬菜价格保险的理论基础
“蔬菜价格保险”的理论依据是农作物收入保险,该险种对种植农作物的毛收入(价格乘以产量)提供保障。农作物收入保险包含两个基本变量:价格和产量。考虑到两个变量的复杂性,蔬菜价格保险采取一个变量(价格)的模式,即价格保险与绿叶菜的产量没有实质关系,每亩保险金额由其生产成本确定。投保人根据其生产成本与保险公司约定一个保险价格,当蔬菜的实际价格低于约定的保险价格时,跌幅对应的金额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稳定菜农的价格预期,降低菜农所承担的价格风险,保证未来市场上基本蔬菜品种的供给,从而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维持蔬菜价格稳定。
(二)蔬菜价格保险的产品设计
1.保险品种。安信农保主要选取种植面积较大、市民消费量较大、地产地销的绿叶菜作为保险品种,全年分为两个“保淡”期。其中“冬淡”保险为青菜一个品种,“夏淡”保险为青菜、鸡毛菜、米苋、生菜、杭白菜五个品种。
2.保淡期和保险期间。保淡期和保险期间视具体情况而定,2012年的“冬淡”自上年12月15日至本年3月15日止,“夏淡”自6月15日起至9月15日止。在“保淡”期间,不同保险品种的保险期间按照保险清单所载明田块从开始采收至采收结束确定。
3.单位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单位保险金额由蔬菜的单位生产成本决定,即农资成本、地租成本、人工成本、运输管理成本等,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品种有所变化。保险费率根据历年的菜价波动情况计算确定为10%,其中,市级财政补贴50%,区级财政补贴为30%—40%,菜农自交不低于10%。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合作农场可以按基本费率优惠10%。
4.指导性保险面积。为避免农户因获取市场信息不充分而导致种植缺乏计划,安信农保联合上海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在合理分析以往经验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制定了科学的种植计划,要求农户按计划种植、分阶段投保,遵循“均衡生产、均衡上市、均衡保险”的原则,提高操作精细度,从灾后补偿到治理源头,以保险风险控制手段介入农作物种植前端管理,深入稳定市场价格核心阵地,确保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5.理赔标准。保险公司按照市场零售价的平均跌幅对应的保险金额计算赔款额。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每公斤综合成本价×每亩保险产量×[保险前三年市场同期平均零售价×(1+CPI)-保险期间市场日平均零售价]/[保险前三年市场同期平均零售价×(1+CPI)]×保险亩数。(本公式中CPI是指,理赔当时的本市最近社会月度同比CPI综合指数)作为指数化类的产品,安信农保在全国率先创新推出了全自动化的理赔流程,即理赔系统根据数据自动进行理赔与否及理赔结果的计算,并于保单到期次日将赔款自动转入菜农账户。
(三)蔬菜价格保险的实施效应
安信农保的蔬菜价格保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基本实现大宗类商品绿叶菜的应保尽保。二是扩大了生产面积,增加了市场供应。蔬菜生产面积和供应量都较之前提高了20%以上。三是稳定了市场价格,实现了调控目标。2010年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险机制以来,上海市的蔬菜价格波动明显减弱,例如鸡毛菜的价格离差系数从2009年的0.41降低至2011年的0.17,波动率从118.64%降至51.21%。这说明蔬菜价格保险初步实现了蔬菜价格调控的目标,保障了菜农和市民双方面的利益。四是保险公司的简单保险赔付率为75%,也基本实现了盈亏平衡。
二、蔬菜价格保险对农产品价格风险调控体系的影响
(一)对农户的影响。农户的主要目标是在尽可能转移风险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价格保险中,农户的保费比率和蔬菜价格变动比率对农户的福利水平有很大的影响,蔬菜价格变动比率越大,农民越有可能获得较多的保险补偿额,即获取较高的福利水平。此外,在价格保险中,农户为了获取较高福利水平,有扩大蔬菜种植规模和扩大产量的冲动,并由此引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
(二)对政府行为的影响。政府补贴在弥补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政府的目标是在获取同样效用的情况下支出最小(补贴额最少)。本文假设:(1)政府根据农产品市场供求状况设立一个目标价格,我们假设政府调控的目标价格与保险的目标价格一致,即保险前三年市场同期平均零售价×(1+CPI)。(2)当蔬菜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对农户进行市价和目标价格的差价补贴。(3)蔬菜价格上涨和下跌的概率各为50%,政府的期望补贴为实际补贴额乘以各种情况发生的概率。以2011年“冬淡”蔬菜价格保险为例,安信农保共承保青菜7万亩、杭白菜1万亩,上海市两级政府财政补贴共922万元,具体的保险计划见表,下面本文分析补贴政策下政府支出水平。
如果蔬菜价格下降,低于政府的目标价格,政府全额补贴农户的损失,则政府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应该为:每亩保险产量×[保险前三年市场同期平均零售价×(1+CPI)-保险期间市场日平均零售价]×保险亩数。根据统计数据,2011年“冬淡”保险期内,上海市18家标准化菜市场青菜的平均零售价为6.67元/公斤,而前三年同期市场平均零售价为6.98元/公斤,当月的CPI指数为4.5%,这意味着经过CPI调整之后的前三年同期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为7.29元/公斤,本期价格较目标价格下跌8.5%。将相关数据代入上述公式,可以得出政府总共应该对农户进行补贴约为7812万元(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设杭白菜的价格变动幅度与青菜相同)。
蔬菜价格保险中,政府的期望补贴为922(不论蔬菜价格上涨或下跌,政府保费补贴)万元。在全额补贴政策中,政府的期望补贴(蔬菜上涨时补贴额为0,蔬菜下跌时补贴7812万元)为:50%×0+50%×7812=3906万元。因而,对政府而言,在获得相同效应的情况下,全额补贴政策的支出远远大于价格保险政策的补贴支出。当然,政府还可能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为保险公司的运营提供激励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价格保险政策的补贴支出。
除短期经济目标外,政府价格调控行为还具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补贴政策和保护价格政策是一种类似转移支付的行政行为,不利于发挥农产品价格的资源配置作用,不利于农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农产品收入保险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目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从长期来讲,政府实行价格保险政策具有积极意义。
(三)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价格保险必然需要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保险公司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从安信农业保险的实践来看,蔬菜价格保险基本实现了盈亏平衡。2011年,安信农保“保淡”绿叶菜价格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1700万元,支付保险赔款1200多万元,保险简单赔付率约75%。但是,从农业保险发展的实践来看,没有政府补贴,农业保险难以持续经营和发展。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补贴,使保险公司减轻了来自市场的生存压力和利益激励,因此,农业保险公司的理性行为是将利益预期从市场转移到与政府的补贴谈判上,从而容易引起其放松管理的惰性,并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公司只追求业务的数量而不考虑项目风险的可能性。政府应该更多地采用保费补贴和再保险补贴,并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和考核,以保障保险公司更有效率地运营。
三、蔬菜价格保险对农产品价格风险调控政策的启示
(一)构建市场化的农产品价格风险调控机制。市场化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具有以下一些优势:首先,市场化机制保留了农产品现货市场上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引导作用,有利于农业生产的长远利益。其次,市场化机制通过多样化的制度安排,将风险转移给政府以外的各类更有能力也更愿意承担风险的市场参与者,能够有效减轻财政压力。最后,众多的国际贸易协定都对农业补贴进行了限制,市场化机制更能符合国际性贸易协定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机制已经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发挥主导作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始面临突出的价格风险。目前,我国对市场化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仍然十分有限,价格风险管理仍然主要依赖于政策性价格保护,应尽快建立市场化价格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农业部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宏观经济目标。
(二)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价格保险体系。从安信农保蔬菜价格保险案例可以看出,构建一套完善的价格保险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保险公司、农户和政府的通力合作。一是保险公司要强化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价格保险要掌握大量的关联信息,而这些信息并非是保险公司所能掌握的资源,也非农业部门完全掌握的,很多时候需要统计、气象等部门的配合。二是生产农户要加强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这既可以增强农户与批发商等上游环节之间的议价能力,使个体农户的利益得以根本性保护,又可以提高农户农业生产的水平,增强其风险防范的能力,还可以加强产供销的合作渠道,通过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形成较为稳定的供货链,为价格保险的长效实施提供基本要素。一般来说,集约化程度越高,价格体系也就更稳定。三是政府部门要推动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价格保险的长效执行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政府应建立公开、透明、及时的市场交易数据库,并不断完善市场交易平台。财
责任编辑 李永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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