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为下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明确了方向,也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定位架构。解决好“三农”问题,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必须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一头在“城”,一头在“乡”。城镇的解决出路在于新型城镇化,解决大中小型城市协调布局、发展的问题。乡村的发展关键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能否做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关键。实现这一点,需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从城镇化看,关键是促进小城镇发展。这其中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有产业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产业是发展基础,有了产业才能有经济基础、就业保障。没有产业发展,城镇化便成了无本之木。二是规划先行。既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又要确保规划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三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实现永久性转移,是城镇化的重要目标。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是按户籍人口计算仅35%左右。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能够带资进城。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变拒农业转移人口于城市社会之外的制度环境,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让农民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四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大财税体制、地方税制等改革力度,让更多的资源、政策向县乡倾斜,增强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让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大中城市均等化,提高小城镇的吸引力。
从新农村建设来看,在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加强引导的同时,关键是如何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最近几年,常常听到农民“被上楼”、“被拆迁”、“被培训”,有的可能是想给农民办好事,但由于没有考虑农民的承受力,政府花了钱,农民却并不买账。今年春节回家过年,一个很深的感触是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收入越来越高,房屋越盖越好,但另一方面,集体的情况却是越来越差:道路泥泞、冲毁的水库无人修理、垃圾到处堆放、河水污染,与小时候家乡的美好印象存在很大差距。韩国的新村运动之所以能成功,有总统重视、政府多方参与、全民总动员的成分,但最核心、最根本的还是建立了有效机制,充分调动了村庄带头人以及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在村庄带头人的领导下,发扬勤劳、自助、合作的精神,用10年左右的时间,让农村有了大变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想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一是合理规划。要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但是再减少也不可能将所有农民都搬到城镇。再过10年、20年,一个村庄的规模有多大?是否还是60万个行政村,是否全部搞成农村新社区?如何保护古村落?这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而这也是制定相关政策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加大投入。要深入贯彻落实“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思想,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完善机制。要改变自上而下的、政府替农民做主的传统决策模式,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干什么、怎么干交由农民自主决定,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由农民自己说了算。要鼓励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民办公助的方式,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力更生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四是加强领导。推进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来看,政策之间不协调不配套、各地之间发展不均衡问题较为突出。可以考虑在中央层面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综合协调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明确总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财
责任编辑 李永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