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林火平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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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但从总体上讲,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产业集聚能力、企业贡献率还是市场化程度、行业分布合理性,都较为滞后。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对全省税收贡献率仅为13%,增加值在全省总量中仅占2%,仅教育培训业、设计服务业、现代传媒业三大行业的增加值就占据了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总量的83.3%,其他新兴创意产业增加值所占份额微乎其微。江西应通过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推动机制创新,激活文化创意产业活力,将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从2009年起,江西财政采取项目补助、股权投资、奖励等方式,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五类文化产业发展,而同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达5亿元以上,浙江省仅杭州市就达到1.52亿元,相较而言,江西文化创意产业财政资金投入总量亟待增加。但鉴于江西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资金投入可持续增长乏力,建议通过政府搭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民营资本介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公众知晓程度和政府与社会的重视程度。将江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更名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并将资金...
近年来,江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但从总体上讲,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产业集聚能力、企业贡献率还是市场化程度、行业分布合理性,都较为滞后。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对全省税收贡献率仅为13%,增加值在全省总量中仅占2%,仅教育培训业、设计服务业、现代传媒业三大行业的增加值就占据了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总量的83.3%,其他新兴创意产业增加值所占份额微乎其微。江西应通过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推动机制创新,激活文化创意产业活力,将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从2009年起,江西财政采取项目补助、股权投资、奖励等方式,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五类文化产业发展,而同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达5亿元以上,浙江省仅杭州市就达到1.52亿元,相较而言,江西文化创意产业财政资金投入总量亟待增加。但鉴于江西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资金投入可持续增长乏力,建议通过政府搭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民营资本介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公众知晓程度和政府与社会的重视程度。将江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更名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并将资金规模提高到每年2亿元以上。同时,针对江西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和软肋,拿出不低于总规模40%的资金,分别设立扶持文化创意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关键技术攻关和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奖励专项资金等四类专门支持资金。
二、建立缜密环闭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2009年,江西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的条件、程序以及财政资金的资助方式、监督检查等内容。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申报项目资金超出实际需要、超预算范围支出、专款非专用、资金闲置等问题。建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健全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制度,保证项目预算符合实际;改进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调整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尽量减少项目补贴,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发挥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行业初审、专家评审、领导审定的评审机制,制定实施更贴近实际、更统一公平的评审方式、原则、标准和流程,建议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对评审环节进行效果评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项目进展、竣工验收及效益状况实行全过程监督与考核,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和资金闲置等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实现专项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财政资金配套机制
目前,江西的文化创意产业多数为中小型企业,省财政应积极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解决融资困难。建议对年日均担保额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每年按其年日均担保额的1%给予补助,对单家担保机构的最高年补助金额不超过该担保机构实收资本的10%,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借鉴上海、浙江等发达地区经验,通过设立政府创业引导基金,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的风险资本投向初创型文化创意企业。在赣注册的文化创意企业,其申报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所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和各地方财政给予一定资助等。
四、建立符合实际的资金投向机制
景德镇艺术陶瓷创意产业和地方传统文化创意产业是江西的两大特色创意产业。《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及创意)发展规划》也明确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对于这些重点行业,建议通过采取资助、贴息、奖励、政府重点采购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参与投资融资等方式,解决在发展初期和瓶颈期的资金流问题,培育出一批能代表江西水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文化创意产业群,抢占高端文化创意市场,带动全省文化创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江西目前尚未出台专门性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建议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现状,结合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划分出省级、市级、县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然后根据不同标准给予资金扶持,主要用于补贴基地内企业房租、水电等开支及企业孵化、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以推动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五、建立优惠完善的税收调节机制
2012年6月,江西省出台了地方税务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大省若干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文化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等方面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但现有措施是针对江西整个文化行业,并未深入具体行业有所区分地提出相应支持政策。文化行业之间本身具有较大差异,建议深入分析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分行业详细制定针对各个重点发展方向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一业一策”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通过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更新工艺,是江西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中,仅对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建议增加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6年内结转抵扣。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潜力产业,在目前大力度的税额式减免扶持以及财税支持政策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无论从产业规模还是市场机制上都将有很大的发展。但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逐步成熟和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对文化创意产业财税支持的整体力度应该逐步降低,财税支持政策体系中各个手段的地位也应动态调整。下一步,江西应重点探索设立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体制科学化、退出机制规范化的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以及通过财政担保获取的金融机构贷款资金,使之成为文化创意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探索实施允许文化创意产业设立可在税前据实扣除的各种准备金、允许文化创意产业加速折旧、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或亏损但有潜力的文化创意产业缓征税款、再投资退税等税基式优惠政策。财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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