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罗建国 全国人大代表 安徽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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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明确要求“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扩大有效需求 着力拓宽发展空间
千方百计扩大有效需求,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重中之重。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大力推进政银企对接,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合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坚持不懈扩大有效投入,注重政府投资的方向、方式,努力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社会事业、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领域在政府投资中的比重;注重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平台做优做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注重调整分配方式,在分配过程中加入竞争性因素,重点支持一批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明确要求“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扩大有效需求 着力拓宽发展空间
千方百计扩大有效需求,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重中之重。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大力推进政银企对接,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合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坚持不懈扩大有效投入,注重政府投资的方向、方式,努力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社会事业、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领域在政府投资中的比重;注重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平台做优做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注重调整分配方式,在分配过程中加入竞争性因素,重点支持一批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为依托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拓展消费需求,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支持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休闲健身等新兴消费,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贸结构,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要牢牢把握民营经济这一强大支撑,认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大幅增加专项扶持资金,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安排到县(区),重点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补贴和担保贴费等,着力壮大民营经济总量,为稳增长提供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促进转型升级 着力提高发展质量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是增创安徽核心竞争优势的必然要求,必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全力促进经济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突出市场需求导向,根据行业发展周期和消费升级趋势,充分考虑现实和未来市场容量等因素,支持加强产业总体布局规划,集中财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各市首位产业发展。要进一步突出技术创新导向,深入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扩大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试点效应,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加快合芜蚌人才特区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步伐。要进一步突出融合发展导向,顺应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趋势,积极扩大“营改增”试点领域,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提速提效。要进一步突出区域协调导向,完善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皖江示范区、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南北“3+5”现代产业园、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皖南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区、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战略平台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突出生态文明导向,狠抓节能减排,落实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补助政策,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循环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启动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保障改善民生 着力共享发展成果
民生改善是“中国梦”的最好诠释。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的精神要义,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强化民生的财政保障,建立预算安排制度,坚持预算编制从紧、预算执行从严、预算管理控制,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序列;建立预算整合制度,全面加强涉及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资金整合;建立预算管控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预算审核越来越严格,预算管理越来越规范,预算内容越来越公开”的要求,坚持上半年不追加预算,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确有需要、购买服务”的十六字方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的资金向民生倾斜,切实用简朴的政府来造福人民。要强化民生的民主管理,善于用民主的办法来推进民生工作,巩固扩大2013年民生工程项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成果,大力推进开门办民生、公开办民生、阳光办民生。要强化民生的财政绩效,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分类分项实施,将绩效管理贯穿民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覆盖、宽领域、网格化;严格按照务实有效的要求,每个项目、每笔资金均建立事前有预评、事中有评估、事后有结果的制度,花钱要有效,用钱必问责;探索建立项目建后管养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引导群众参与,花钱买服务,确保民生政策持久发挥效益。
统筹协调城乡 着力夯实发展基础
“三农”是国之根基、民之根本。必须按照中央1号文件“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原则,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努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资金撬动作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进一步支持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和财政资金引导力度,支持实施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管理创新等五大工程。要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统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和示范社创建,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促进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改革农村生产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改革公共服务建设运营机制、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深化财税改革 着力激发发展动力
改革创新的力度有多大,科学理财的步子就能迈多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推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统筹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及时跟进落实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等税收改革政策,积极构建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支柱税源。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要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国库集中支付延伸到乡镇,完成改革最后“一公里”。要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要支持重点领域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支持深化科技、教育、文化、住房保障、行政事业等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增强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
加强财政管理 着力提升发展绩效
财政工作是经济工作重要方面,更要追求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注重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积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财政预算编制管用有效。要注重财政收入质量和效益,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进一步巩固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要注重预算支出质量和效益,尽早将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加快本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要注重财政管理质量和效益,坚持将绩效理念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注重财政财务监督质量和效益,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努力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运行机制。要注重财政服务质量和效益,在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服务社会,在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中服务群众,在推进县乡财政一体化管理中服务基层,在健全与预算单位会商机制中服务部门,始终保持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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