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史耀斌 十八大代表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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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年时光荏苒,十年风雨历程。以史为镜,总结经验,继往开来,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保证。过去的十年,是湖南财政发展史上不平凡的十年。十年来,湖南财政人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积极施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非凡的业绩,为服务富民强省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年来,湖南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哺经济的理念,始终致力于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做大收入蛋糕,促进了财政经济的良性互动;致力于完善税制,巩固税基,拓宽税源,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致力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促进了预算内外财力的有效统筹;致力于强化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征管新格局,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1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2523.49亿元,是2002年的5.94倍,9年来年均增长21.9%。财政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张,为增强全省财政实力、提高财政调控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十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支出规模不断扩大...
十年时光荏苒,十年风雨历程。以史为镜,总结经验,继往开来,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保证。过去的十年,是湖南财政发展史上不平凡的十年。十年来,湖南财政人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积极施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非凡的业绩,为服务富民强省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年来,湖南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哺经济的理念,始终致力于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做大收入蛋糕,促进了财政经济的良性互动;致力于完善税制,巩固税基,拓宽税源,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致力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促进了预算内外财力的有效统筹;致力于强化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征管新格局,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1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2523.49亿元,是2002年的5.94倍,9年来年均增长21.9%。财政收入规模的迅速扩张,为增强全省财政实力、提高财政调控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十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始终注重以人为本,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分配的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到全体人民。不断加大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确保了基层政权的稳定;注重提前介入,主动买单,提出并大力支持建设动物防疫、药品食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公共卫生和安全生产“五大安全体系”,为防范和应对一系列危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财政的公共性进一步凸显。2011年,全省财政支出达到3465.84亿元,是2002年的6.5倍,年均增长23.1%,其中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2274.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65.6%。省财政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达到1519.4亿元,是2002年的9.67倍,年均增长28.7%。
(三)财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十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财政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先后出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会计条例》、《财政监督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等一系列重要的地方财政法规,其中《财政监督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均为全国第一部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等近百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财政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创新,逐步构建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部关联”的监督新机制,形成了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加大会计监督力度,严厉查处会计违纪违法行为,会计工作秩序明显好转;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检查,整顿财经纪律,维护了正常的社会财经秩序。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金财工程”进展顺利,构建了财政业务应用系统框架,实现了信息网络系统上下互联互通,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四)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十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财政体制机制活力不断增强。财政体制改革实现突破,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和2004年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的基础上,湖南于2010年再次调整和完善了省以下财政体制,全面推行财政“省直管县”,省直管的市州、县市达到93个,并实行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资金调度、债务管理、收入计划、资金结算六个方面直接管理到县。预算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健全预算体系,初步搭建了由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相对完整的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规范性、完整性、约束性显著增强,实现了由分散预算向部门预算、由基数预算向零基预算、由功能预算向部门预算与功能预算相结合、由封闭预算向公开预算的四个转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全省大部分市县已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部财政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支付,初步建立了现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系。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管采分离基本实现。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0.98亿元,是2002年的9倍。农村综合改革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农村分配关系逐步规范。乡镇机构改革有序推进,重点实施了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稳步推进,农村“普九”债务47亿元全部化解完毕。
实践出真知,回顾十年来湖南财政改革发展的历史,有四点基本经验值得我们去深思,需要我们去传承与发扬。
——必须坚持发展为要。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也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十年来,湖南财政的发展壮大,归根结底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结果。实践证明:要做大财政蛋糕,壮大财政实力,必须把发展经济作为根本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必须着眼全局,突破就财政论财政的思维模式,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来定位财政工作,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必须尊重规律,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既要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必须改进方式,善于运用财政杠杆功能,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放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效果。
——必须坚持民生为本。立党为公、理财为民是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特征。十年来,湖南财政始终牢固树立民生为本的理财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改革发展的依归,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实践证明:要发展财政事业,必须始终把民生摆在头等位置,把社会受益度作为衡量财政政策效果的主要标准,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取得老百姓对财政改革发展的真心拥护。建设民生财政,必须把握百姓意愿,广泛听取民意,掌握百姓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必须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让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必须坚持改革为先。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十年来,湖南财政始终秉承敢为人先的精神,锐意改革,不断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推动了财政事业的加速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大改革才能带来大发展,改革越早、成本越低、效益越高、发展越快,改革越彻底、发展越持久。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必须整体设计、科学谋划,不但注重财政改革内部的系统性,还要强调与整体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步性,加强与其他各项改革的配套;必须创造环境、把握时机,积极营造有利的财政经济环境,保持改革的平稳性和有效性;必须结合省情、因地制宜,坚持从湖南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各地财政经济发展的实情,区别对待,稳妥推进,不搞一刀切。
——必须坚持法治为基。法治财政是公共财政发展的必由之路。十年来,湖南财政坚持依法理财的方略,不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为财政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定保障。实践证明: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靠法治维护,无偿性要靠法治制约,公信力要靠法治塑造,执行力要靠法治保障。法治建设进步的每一小步,都会带来公共财政跨越发展的一大步。只有建设法治财政,加强财政公共权力制衡,才能促进财政事业和谐发展。建设法治财政,必须健全财政法制体系,完善财政法律法规制度,推进财政立法进程;必须强化法制理念,加强法制宣传,带头遵守法律;必须加强财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工作开展。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轨期,也是社会深度转型及矛盾凸显期。做好这一时期的财政工作,必须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更加科学灵活有效的财政政策,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改革发展成果的普惠性;着力提高民生保障程度,推动建立公平正义的分配秩序和社会和谐;着力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运行效率;着力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科学精细管理水平。
(一)加大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力度。一是抓好传统产业企业改造升级,特别是要加大机械、化工、轨道交通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二是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育种、太阳能光伏、有色金属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抓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带动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四是积极扶持湘菜、湘茶、湘酒、湘绣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二)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财政对民生保障程度,事关百姓尊严和幸福。“十二五”民生诉求更加广泛,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一是财力向民生倾斜。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稳步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新增财力65%以上用于民生支出。二是财力向弱势群体、困难群众、贫困地区倾斜。加大扶贫助残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贫困山区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力度。三是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要根据经济发展实际,逐步提高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保障等补助标准,建立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居民收入差距大、分配不公必将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财政担负着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必须有所作为。一是分步提高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补助标准,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二是按照国家关于居民收入分配“两个提高”、“两个同步”的要求,积极研究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制度。以全国平均水平为标准,根据财力与实际可能,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标准等措施,实现“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目标。三是研究制定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等有效措施,拓宽居民收入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四是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手段,通过“托低、限高、扩中”调节收入思路,构建橄榄型社会分配结构,逐步缩小城乡、部门、产业、区域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按照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重点推进以下改革:一是完善“省直管县”改革,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二是完善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预算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国库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三是研究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四是研究推进财政绩效评价考核改革,加强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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