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财政坚持把开展支出绩效评价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拓展评价范围,完善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绩效评价工作逐步趋于系统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已成为全省财政管理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
一、拓展范围,推进整体评价
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四川省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以同步推进基本支出、部门支出、转移支付评价试点为补充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评价对象横向到边,涵盖了财政支出各类领域。
一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坚持以大类项目为评价对象,即选择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资金分配覆盖全省且连续实施的项目,通过评价反映相关管理责任主体在资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由于大类项目设计项目点数量众多,评价过程中按“科学选点、布局合理、确保占比”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点作为评价样本,通过样本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整体绩效。近三年来,省级财政共评价232个大类项目,选取2418个项目点实施现场评价。
二是基本支出绩效评价。2011年,四川省正式启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两年来,从资金使用、支出标准、保障水平等方面对71家行政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的管理状况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强化了部门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了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水平,为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提供了支撑。
三是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2010年起,按照“资金总量较大、结转结余较大”的原则,四川省选择17个省级部门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通过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管理和项目绩效四个方面的评价,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2012年,开始启动部门对下属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督促省级部门立足自身管理需求主动开展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自身管理视角,自觉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自身管理行为。
四是转移支付绩效评价。2011年起,全省开始探索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试点,对分配办法的科学性、分配结果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施评价。两年来,相继开展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评价,并针对均衡性转移支付提出了“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的改革思路,针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提出了“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改革思路,使资金分配结果更加公平合理,机制导向作用更加鲜明。
二、系统联动,同步协调实施
一是财政主导开展评价。将绩效评价定位于财政管理需要和自身主体职能,财政部门积极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实施绩效评价管理。财政部门相关处(科、股)把全面参与绩效评价作为加强支出管理的重要职能。从现场评价人员基本构成看,目前已基本形成财政干部为主体、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人员为补充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评价结果工作公正、公平、客观。
二是三级联动实施评价。为推动市县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同步提高市县绩效评价工作水平,2011年以来,按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激励考核统一”的原则,统筹选择现场评价项目点,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和项目实际,指定市县参与部分升级项目评价。从2012年开始,市县财政部门全面组织实施对本级682个项目的绩效评价。
三是建立评价监督机制。为了保证绩效评价工作扎实开展,省财政厅成立绩效评价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评价工作开展实施监督。一方面对评价工作组实施方案予以审定,对评价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另一方面排除监督工作组,与评价工作组同步到达现场评价点,确保现场评价人员、时间、程序“三到位”,防止现场评价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三、注重使用,完善指标体系
按照“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全面性与简明性相结合、通用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四川财政不断完善支出评价指标,初步建立起指向明确、量化科学、特性鲜明、易于操作的通用指标体系,较好地保证了评价结果的有效性。从项目支出评价看,指标设置主要由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同时结合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际,统一规范共性指标,对项目效果的二、三级指标按不同类别设置不同的经济效益、功能实现、社会效益指标。从基本支出评价看,指标体系主要由组织实施、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运行效果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同时根据基本支出特性设置二级指标,以相关资产购置费预算标准及预算管理办法作为评价标准。从部门支出评价看,指标体系主要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管理和项目绩效四个一级指标组成,综合反映部门支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从专业支付评价看,指标体系主要围绕推进发展、强化保障、促进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设置,重点关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水平的工作现状和实际效果。
四、奖惩并重,强化结果运用
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提出整改措施,跟踪督促部门和市县整改落实,强化财政运行基础管理,优化制度机制顶层设计,确保评价结果得到应用。
一是扩大影响。现场评价结束后,将存在重大违规违纪嫌疑的项目移送监督检查部门作深入细查,一经核实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理。面对评价报告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正式印发全省通报,评价报告函送相关部门,同时选择部分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在媒体公示。
二是完善制度。针对评价发现的项目规划不够、管理制度缺失等突出问题,立足重点解决财政支出管理中的系统性问题,严格督促主管部门健全制度机制。2010年和2011年评价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了30个项目中长期实施规划、45个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推行绩效分配改革,优化支出管理“顶层设计”,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预算挂钩。大力推动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切实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级部门年度预算安排和对下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决定次年预算安排中项目资金规模大小和存续。2010年和2011年项目支出评价结果运用于21个项目资金的次年预算安排中,其中调减和取消9个项目、调增3个项目。财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