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本刊记者 陈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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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相关负责同志亲自到津落实建议,体现出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同时,这种与人大代表面对面落实建议的做法为我市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种务实作风值得学习。建议答复内容详实、明确,我作为人大代表感到非常满意,我将以适当方式向其他16位代表转达。”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说。
7月24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曾晓安副司长一行8人到津,与杨福刚代表座谈,对天津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实地进行了考察。
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期待财政政策更给力
“纯电动汽车的购车成本和运营成本明显高于燃油汽车,使得推广使用难度很大。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决策部署,天津市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市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2000辆,建设充换电站16座,预计总投资68.7亿元。如此大规模的投入和推广面临困难重重,我们需要争取中央的支持。”杨福刚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联合其他16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对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给予财政补贴的建议。
首先,纯电动车的购置成本远高于燃油汽车。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价格为180万元,其中一套电池组为65万元,在享受中央财政50万元购车补贴...
“财政部相关负责同志亲自到津落实建议,体现出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同时,这种与人大代表面对面落实建议的做法为我市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种务实作风值得学习。建议答复内容详实、明确,我作为人大代表感到非常满意,我将以适当方式向其他16位代表转达。”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说。
7月24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曾晓安副司长一行8人到津,与杨福刚代表座谈,对天津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实地进行了考察。
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期待财政政策更给力
“纯电动汽车的购车成本和运营成本明显高于燃油汽车,使得推广使用难度很大。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决策部署,天津市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市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2000辆,建设充换电站16座,预计总投资68.7亿元。如此大规模的投入和推广面临困难重重,我们需要争取中央的支持。”杨福刚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联合其他16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对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给予财政补贴的建议。
首先,纯电动车的购置成本远高于燃油汽车。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价格为180万元,其中一套电池组为65万元,在享受中央财政50万元购车补贴后,与普通柴油车仍存在80万元的价格差距,按照天津市拟推广使用2000辆纯电动公交车计算,购车费用差价高达16亿元,就公交企业目前盈利状况看难以承受,地方财政也无力负担。为创造条件积极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天津市拟利用本地电池生产企业技术、规模优势,采取裸车购置换电运行模式,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车辆采购成本和运行费用。目前配置电器控制系统但未安装电池组的裸车采购价格为116万元,扣除中央财政购车补贴50万元和普通柴油车购车费用50万元后,仍有差额16万元,拟由地方财政承担。其次,纯电动汽车运营耗电费用明显高于燃油费用,纯电动车比柴油车每年单车增加动力费用6.93万元,造成经营亏损增加,企业使用的积极性不高,需要财政补贴予以扶持。目前中央财政对柴油公交车给予燃油补贴,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2011年燃油补贴为每升3.1元,每辆公交车补贴为7.6万元。如中央财政取消对纯电动公交车燃油补贴,天津市拟推广使用的2000辆公交车每年还要增加支出1.52亿元。第三,充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大、负担重。目前国电公司仅按国家规定的工业电价收取电费,电站的建设支出及后期运行费用难以收回。为此,为降低纯电动公交车运营成本,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的积极性,杨福刚等代表建议:中央财政对纯电动公交车仍按柴油公交车油价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其他动力费用增加部分由天津市自行承担。对于电站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同时,建议在车辆购置税、电动车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
政策绿灯有望继续亮起
“建议选题好、内容实、可操作性强,有些提到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政策时也确实没有考虑到,对财政部、科技部下一步研究完善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曾晓安对杨福刚等代表的建议给予了高度赞扬,同时他表示目前政策制定已采纳了代表的部分建议,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已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车船税方面,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车船税法规定,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车用动力电池组管理系统、新型电动车用传感器、电动车用大功率电子器件、电动车用新型集成芯片、电动车电器系统等汽车电子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从事这些领域生产的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营业税方面,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生产、研发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消费税方面,按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征税,由于电动汽车不使用汽柴油发动机,没有排气量,因此,对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同时,由于电动汽车不消耗燃油,也无需负担成品油消费税。在车辆购置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于不久前发布了《关于城市公交企业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前,纯电动公交客车、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等新能源公交客车可以依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是一项全新工作,还有一些问题,我们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我们会在继续落实好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充分采纳代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包括纯电动汽车在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和汽车工业跨越式发展。”曾晓安说。
一是关于延长纯电动汽车购置补贴期限问题。现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将于2012年到期。政策到期后,根据有关规定,财政部将对试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对代表及部分企业提出的延长购置补贴期限等建议,财政部将充分考虑,并报国务院审定。二是关于对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给予运营补贴的问题。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水平还不高,整车及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购置和维护成本仍然较高。财政部也了解到,试点城市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在购置补贴、车辆维护支出方面的负担较重。特别是国家对使用汽柴油的传统公交车每年还将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燃油补助,使得传统汽柴油公交车的使用成本与纯电动公交车的差别不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交公司等车辆使用单位的积极性。鉴于此,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纯电动公交车的运营成本进行测算,在今后政策调整时充分参考代表们的建议,不断完善补贴政策和机制,进一步调动用户积极性。三是关于支持配套设施建设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划分原则,中央财政主要对推广单位或消费者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宜由试点城市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在座谈会结束之时,杨福刚代表表示非常满意。他说:“财政部经建司自接到建议的承办工作后,通过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我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充分了解建议相关背景及原因,并提前沟通解决方案。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对今后的工作也充满了信心。非常感谢财政部、科技部长期以来对天津财政、科技等工作的支持,希望财政部、科技部继续为天津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天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使天津推广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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