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本刊记者 周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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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盛夏的杭州,烈日炎炎,比这天气还热烈的是浙江省杭州市金溪宾馆会议室里的交流气氛。“对代表的建议和提案很重视,答复很认真,各项工作做得很实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科技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华在与财政部教科文司座谈谈及自己的感受时用了三个“很”字。
7月20日,按照部里统一要求和教科文司工作部署,财政部教科文司霍步刚副司长一行赴浙江省同金华市金东实验小学校长方青、中国丝绸馆馆长华东大学教授赵丰、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主任吴子婴、浙江科技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华、浙江农林大学教授徐秋芳等浙江省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对他们提出的较有代表性的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和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目标任务的建议提案给予答复,当面与代表沟通,并详细介绍、解释有关财政政策,了解他们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会议邀请了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同志参加,就教育投入领域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
“没想到财政部的同志能为了我们的建议来到地方,面对面地给予解答,让我们这些基层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深受感动。”一早从金华市坐火车赶来的方青代表动情地说到。一直关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
盛夏的杭州,烈日炎炎,比这天气还热烈的是浙江省杭州市金溪宾馆会议室里的交流气氛。“对代表的建议和提案很重视,答复很认真,各项工作做得很实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科技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华在与财政部教科文司座谈谈及自己的感受时用了三个“很”字。
7月20日,按照部里统一要求和教科文司工作部署,财政部教科文司霍步刚副司长一行赴浙江省同金华市金东实验小学校长方青、中国丝绸馆馆长华东大学教授赵丰、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主任吴子婴、浙江科技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华、浙江农林大学教授徐秋芳等浙江省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对他们提出的较有代表性的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和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目标任务的建议提案给予答复,当面与代表沟通,并详细介绍、解释有关财政政策,了解他们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会议邀请了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同志参加,就教育投入领域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
“没想到财政部的同志能为了我们的建议来到地方,面对面地给予解答,让我们这些基层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深受感动。”一早从金华市坐火车赶来的方青代表动情地说到。一直关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农民工兄弟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应该给予关注和帮助,我们应该帮帮他们,解决这些农民工子弟就学的问题。”这正是此次由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同志牵头、她和吴子婴、徐秋芳代表附议的第4341号“关于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建议。
霍步刚首先对方青以及其他代表牺牲暑期休息时间,赶来参加座谈会表示了诚挚的感谢。他赞同地说:“我们觉得您提的非常好,这一问题也是当今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规模和频率逐步加大,由于人口流动而带来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也十分突出。目前我国随迁子女有1000万到1200万人,浙江就有120多万。我们也感到,这是教育领域敏感和薄弱的环节。虽然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因为技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你们的建议非常客观,除了讲办学条件、资源配置等问题,还考虑到了宏观的户籍改革、招生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考虑地非常全面。所以,我们很想当面再跟你们汇报情况,更想听听代表们对这个建议,甚至是建议之外,还有什么样的看法。”
教科文司同志接着介绍说,中央财政在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将接收外来人口入学作为核定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加大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较多的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如在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农民工子女学校补助资金、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时,均将接收农民工子女数纳入流入地在校生数计算中央补助总额。因此,中央财政已通过转移支付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较多的省份给予了支持和补偿。今后,中央财政还将密切关注流动人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既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又妥善处理流入地的财政负担问题。
听了介绍,方青代表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参会的代表也纷纷表示了赞同。“以前建议答复都是打电话为主,像这样当面座谈,我做了五年的人大代表还是第一次。”赵丰代表感触地说到,“讲实话,我父母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到城里当了缫丝工人,我也是农民工子女,小时候上的也是农民工子弟学校。我总觉得,作为共和国的公民能够在共和国的土地上自由流动,而且受到均等的教育是非常幸福的。所以,听了财政部同志的介绍,我觉得保障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就学这个考虑非常好,总的来说,我非常满意。”
改革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制度
在建议提案答复办理过程中,教科文司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把建议里面涉及到财政教育支出方面的内容摘出来,对症下药,进行分析答复。
对于代表们在4341号建议中提出的“改革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实行生均拨款制”的问题,教科文司的同志介绍说,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建立了生均财政拨款制度。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已明确提出,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各省制订的本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2007年,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低于150元或初中低于250元的省份,分别提高到150元和250元的水平。2008年,中央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每生每年小学300元、初中500元,要求分两年落实到位。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提前一年落实到位。2010年和2011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100元,达到中西部地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东部地区每生每年小学550元、初中750元。同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提标补助资金,较好地满足了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和运转之需。
针对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出的“实行教育券,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就学经费”的问题,教科文司的同志也细致地给予了解释:“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觉得实行教育券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异地就学经费问题,但目前实行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已经解决了上述问题。因为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是以教育部门统计的在校学生数和学校所在省的标准计算的,在校生数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统计,与学生户籍无关,凡是在校就读的学生,都享受学校所在地同等政策。而实行教育券政策较为复杂,操作难度较大。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均衡,东中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办学成本差异较大,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难以确定合理的结算标准,而且实行教育券政策可能还会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大量流向发达地区,给这些地区的城市交通、能源、环境及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压力。现行政策在当前条件下基本能够解决异地受教育问题,实现了教育券的功能,且操作简便易行。下一步,中央财政将针对流动人口的变化情况,及时研究相关政策,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受教育工作。
确保教育投入4%任务完成
对4%目标实现问题十分关心、连续两年都提交了相关建议的王建华代表,在去年曾以文件方式得到了回复,此次参加座谈再次关注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的问题。他说:“感谢财政部的同志召集我们代表来参加座谈会,跟我们一起交流,这种精神让我们很感动。通过这种交流,我们了解到中央和省相关部门对教育工作、教育经费保障问题的重视以及一些思路和想法。财政部对我们代表们的建议非常重视、非常认真,我原则上没有太大的意见。这几年的人大代表会议上,我也提过一些教育方面建议,较为关心的是教育4%的问题。这是今年国务院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温总理已经斩钉截铁地说了这是一个硬指标,这个硬指标的完成让所有教育界的工作者都感到振奋。但是对于这4%怎样落实,我们的心中还是有疑问,希望得到财政部同志给我们一些解说。此外,这个财政性教育投入4%的构成是否较多,是否还应以国家投入为主渠道,我们也想听听财政部同志的看法。”
对于王建华代表的问题,霍步刚首先就教育投入4%的构成进行了解释:“一方面,关于4%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内涵,其构成与国际上的统计口径是基本一致的。另一方面,也不会因为2012年要完成4%这一任务,就把其他一些内容纳入到4%的构成中来。所以说,一直以来,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构成是一样的,与国际上也是保持一致的。从财政性教育经费构成的主渠道来看,95%以上的资金仍是财政投入的,其他各项组成部分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
对于如何完成4%的任务,霍步刚专门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具体介绍。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加大教育投入问题,全国人大也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情况的监督。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2001—2010年,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约2700亿元增加到约14200亿元,年均增长20.2%,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幅度;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4.3%提高到15.8%,教育已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 4%的目标,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从切实增加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从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教育附加征收率、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等方面,提出了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的具体方案和参考指标。经过努力,预计201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将比2010年有明显提高(统计数据还未公布)。根据财政预算安排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测算情况,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预计超过21000亿元。根据GDP预期指标测算,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将达到4%以上。
“教育投入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分摊比例是怎样的,我们也想了解一下。”王建华代表继续问到。
霍步刚耐心地介绍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分别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教育方面,事权主要在地方,支出责任也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各地加大教育支出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对地方的教育转移支付除专项转移支付以外,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中应由地方统筹安排用于教育的资金。目前,在中西部地区教育支出中,约有一半来自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因此,虽然从最终支出级次上看,地方政府承担了教育支出大头,但其中已经包含了相当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对于代表们关心的4%的完成执行情况,他介绍说,目前,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财政教育投入月报制度,加强对各地加大教育投入、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的调研分析,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保如期实现4%目标任务。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进一步向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学前教育和有关助学政策倾斜支持;统筹城乡、区域之间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的倾斜;统筹“硬件”和“软件”投入等等。总之要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突出投入重点,着力解决好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问题,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
王建华代表谈到,“我很关心财政性教育经费4%构成的去向问题,这其中对高等教育的关注不够,今年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发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增长比例中,高等教育的增长比例最低。此外,对于高校化债问题,自1999年新一轮扩招以后,从积极方面来说,对全国高校普及做了较大贡献;从不足来看,一些高校特别是新建高校的债务负债率较重,高校发展举步维艰。虽然国家已拿出几百亿资金进行奖励,在高校化债问题上,在全国范围来看,是否有什么指导性的意见。”
霍步刚解释说,“通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教育投入中,高等教育投入所占比例已达到了20%左右。我们了解到,地方高校的生均拨款这一块是苦乐不均的,其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高校数量、学生规模都有一定的关系。所以2010年底,财政部门采取奖补方式,要求地方将高校生均经费统一提高到12000元。对达到标准的地方,我们也通过一定的比例对地方财政进行了奖励。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应注意的是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组织相关监督检查机构进行核查,坚决杜绝相关违规情况的发生。对于高校化债方面,我们也发过文件,提出了总体要求,化债方案是以省为单位来制定的,但是责任主体必须是学校。高校可以通过社会筹资、自有收入、土地置换等渠道解决债务问题,地方政府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措施。”
徐秋芳代表是农林学科方面的专家,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问题:“目前的高校发展存在着提高内涵、引进人才等发展问题,但一些学校、学科存在劣势,在吸引人才、专业发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学校之间、学科之间发展差距都较大。此外,目前科研经费投入上,为了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方式,国家积极实施了科技重大专项等,但是相关经费的管理上是否也应加大监管力度。”
为了解除代表的担心,霍步刚介绍到,“我们一直都非常鼓励高校内涵发展,不鼓励规模扩张。对此,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并完善相关政策。如高校生均拨款将按照学科进一步分类,针对学科和专业的不同,对农林、医学、工科等学科成本较大的给予不同强度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小规模的但是专业类较强的高校给予倾斜支持。而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拟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经费的监管。”
诚恳交流畅谈体会
不知不觉,时针已经指到了下午1点。随着交流的深入,财政部教科文司的同志和代表们的沟通更加顺畅,讨论更加热烈。在座谈会即将结束的时候,霍步刚代表财政部教科文司再一次向代表们表示了真诚的感谢,并介绍了此次财政部办理提案建议的情况和体会。“近几年,大家特别关心财政工作,连续很多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主办件,财政部是中央国家机关最多的。因此,财政部非常重视两会代表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部领导要求我们一定要在建议提案的答复汇报或寄送给代表之前,至少要通过电话的方式,与领衔人、主要代表进行前期沟通。为此,我们专门制作了一张表,统计对领衔代表满意度的询问情况,满意才会寄送答复意见,如果不满意,就进一步改进,直到满意为止。在答复建议提案的方式上,考虑到有可能受到条件的限制,宣传、沟通方式不到位,我们还通过顺访、调研、委托等方式把能做的办理情况报告给代表委员。我们互相留一个电话,真诚的欢迎各位代表今后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解释一些财政政策,在政策执行当中,为我们提供一些建议,把把脉,监督我们的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句话,真的非常感谢!”霍步刚用一句真诚的感谢结束了此次座谈,同时赢得了代表们热烈的掌声。面对面的座谈实现了充分交流、相互理解的目的,用真诚打动了每一位代表,赢得了代表们的肯定和支持,更展示了财政干部的优良素质和财政部门扎实的工作作风。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沟通方式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财政政策,而且能够充分感觉到中央对代表委员和民心民愿的诚心和诚意,心中感到格外温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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