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兰相洁 焦琳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河北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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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产业是提升一国参与国际竞争“软实力”的重要力量,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财税政策的扶持对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比较研究了美国、法国和日本三个典型国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主要发达国家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比较
(一)美国模式——以实现文化产业市场化为目标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美国文化产业在世界上的地位不可动摇,对文化产业发展采取自由主义的市场化政策。一方面对某些非营利部门给予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为激励、引导私人企业向文化领域投资,采取诸如提供税收优惠等间接方式予以扶持,但通常情况下不直接干预文化领域的市场化模式。
1.联邦政府在资金上对非营利文化单位的直接资助
对国家艺术基金、国家人文基金、博物馆和图书馆学会等主要文化机构,美国联邦政府在资金上给予强有力的直接支持,每年投入大约为6.3亿美元,如果将公共广播有限公司等其他文化单位的资助金额也计算在内,每年联邦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约为10亿美元。此外,联邦政府还对其他政府部门的文化艺术项目给予支持,如果将军事基地艺术设施、国防部军乐队以及驻各国大使馆...
文化产业是提升一国参与国际竞争“软实力”的重要力量,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财税政策的扶持对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比较研究了美国、法国和日本三个典型国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主要发达国家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比较
(一)美国模式——以实现文化产业市场化为目标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美国文化产业在世界上的地位不可动摇,对文化产业发展采取自由主义的市场化政策。一方面对某些非营利部门给予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为激励、引导私人企业向文化领域投资,采取诸如提供税收优惠等间接方式予以扶持,但通常情况下不直接干预文化领域的市场化模式。
1.联邦政府在资金上对非营利文化单位的直接资助
对国家艺术基金、国家人文基金、博物馆和图书馆学会等主要文化机构,美国联邦政府在资金上给予强有力的直接支持,每年投入大约为6.3亿美元,如果将公共广播有限公司等其他文化单位的资助金额也计算在内,每年联邦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约为10亿美元。此外,联邦政府还对其他政府部门的文化艺术项目给予支持,如果将军事基地艺术设施、国防部军乐队以及驻各国大使馆文化活动开支等一并计算的话,联邦政府每年直接投入在26亿美元以上。1955年,美国颁布《艺术与人文事业基金法》,并组建了国家人文基金会与国家艺术基金会两大致力于发展艺术人文事业的部门,以确保每年对发展文化产业资金投入的递增。在高科技和政府扶持等多种因素作用的推动下,美国迅速成为文化产业头号强国。
2.通过财政和税收等间接手段扶持文化产业
在美国,对文化捐赠绝大部分来自个人,很多公民自愿定期为文化部门等非盈利机构捐赠,遗产税的征收更激励着富人对文化机构的捐赠动机。社会对文化的捐赠能获得很好的效果,这与文化捐赠法律保护和鼓励有关。《美国联邦税法》规定,向法律许可的一切文化机构捐助款物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还规定非营利性文化部门不能以盈利为目标,但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若属于免除税款范畴的经营活动,则对其收入免税,若取得收入环节必须缴纳非相关营业所得税,也仍可获得版税、利息、股息和租金所得的税收抵扣。
(二)法国模式——以保护传统文化为目标
文化产业对于法国具有特殊意义,法国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强调“文化例外”的原则以保护传统文化,法国政府在财政政策上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对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1.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
法国文化预算的额度非常大,文化预算占总预算的比例很高。自1961年起,与文化有关的预算逐年上升,从0.39%逐步提高到现在的1.2%。一方面对公共文化单位采取直接的财政投入。法国政府非常重视舞蹈、音乐、戏剧、文化遗产和造型艺术等文化艺术,由政府对公共文化部门给予直接财政拨款。如对于表演艺术,政府投入构成国家重点艺术院团运营经费的主体,省市级私营艺术团体也可以得到地方政府拨款。法国历史悠久,拥有如巴黎圣母院等举世闻名的文化遗产,法国政府对这些著名文化遗产进行财政资助,主要用于修复城堡、维护建筑遗址以及建设相关档案馆和博物馆等。另一方面对支持开展重要文化活动的资助。法国政府除了对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给予直接支持外,还对各种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活动提供资助。如始于1946年的戛纳国际电影节,是战后法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戛纳电影节不仅会获得该年度承办地所在省市政府的财政资助,而且还会得到法国外交部和文化部两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此外,为了加强国际文学交流,法国政府对书籍翻译提供积极资助。法国设有卡特兰、考科斯和布里顿等各种政府计划资助项目,用于资助法国文学不同文字的翻译,由法国图书中心统一管理。
2.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体系
从中央到地方,法国的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可以说是目前世界上结构最为完善的税收扶持体系,使文化产业在法国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一是电影产业税收政策。税收是法国国家电影中心(CNC)每年的主要收入来源,对电影院影票收入征收税率为5.5%的增值税,另外还必须缴纳税率为12%的特殊附加税,在电视频道播放的电影都还需上交税率为11%的播放权税。此外,为了鼓励私人投资电影,法国国家电影中心还出台各种优惠措施。对于那些不能在普通影院而只能在特殊影院播放且财政资金没有对制片商予以资助的电影,其所得收入必需在正常行为纳税的基础上再加收税率为25%的电影税;电影票正常卖出后必须缴纳税款,尔后在电影放映商、发行商、制片商之间再进行利润分配。二是艺术品产业税收政策。在法国,艺术品产业的增值税有着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欧盟协定,为了提高欧盟各国艺术家在本国的竞争力,在欧盟国家境内交易艺术品的需要在艺术品出口国缴纳相关增值税,法国艺术家原创的艺术品增值税率一般为5.8%,向欧盟国家以外的国家出口销售艺术品的则免缴增值税。三是出版业税收政策。法国国家图书中心营运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图书复制的税收收入以及图书销售。图书产业的涉税政策非常特殊,其中,出售复印机的商家上缴3.5%的复印机营业额税和出版人上缴0.3%的图书营业额税,约占国家图书中心年度预算的86%,由国家图书中心集中起来用于发展文化产业。四是录像产业税收政策。从1994年开始,法国录像业需要缴纳出租出售录像税,按出版商批发价格的2.5%征收。2008—2009年,法国的出租出售录像税从7050万欧元增加到8200万欧元,增加了16.3%。为了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法国1995年开始征收私人制版税。个人购买电脑硬盘、CD、DVD、MP3等音像空白载体物品时,其支付价格均包含了私人制版税,且税率因物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每张DVD的版税为1.5欧元,6.5G硬盘的版税为9欧元,45G硬盘的版税为20欧元。五是对重点文化产业实行特定税收优惠政策。在法国,一般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8.5%,而绝大多数重点文化产业适用从低税率,仅为5.6%,范围限于演出、电影院艺术品、图书和游览等。
(三)日本模式——以实现国家战略为目标
日本在1995年正式确立“21世纪文化立国战略”。2003年日本又进一步实施观光立国战略。为实现这些文化强国战略目标,日本逐步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其政策定位和实施目标介于美国与法国之间。
1.政府财政与民间资本对文化产业的共同扶持
日本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了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和民间共同资助的固有模式。中央政府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资额,2001年日本文化厅的财政预算为825亿日元,到2009年达到1645亿日元,接近2001年的2倍。2008年以后,日本财政体制改革及经济的长期萧条对文化事业的财政资金投入有一定消极影响,但2010年日本文化厅的财政预算仍然高达1600亿日元。其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支持公益性文化项目,如培养、鼓励创作电视、电影、芭蕾舞、歌剧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和相关产品。同时,政府还出资建立研究机构、设立众多奖项以及开展各种活动,以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2003年起日本东京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东京国际动画节”,东京地方政府对其资金支持已形成惯例和规模。此外,为吸引民间资金对文化产业的资助,日本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基金会。为促进艺术创作,重点资助五代艺术等项目,培养知名的艺术团体和艺术家。还通过政府资助与民间捐赠相融合的形式成立了“文化艺术振兴基金”,作为文化艺术活动的持续性支持平台。该基金大约拥有运营资金857亿日元,1990年以后每年注入大约15亿日元,对支持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2.税收优惠政策
日本倡导民间团体、个人和企业资助文化领域。在日本,那些高盈利企业和高收入公民往往税收负担较高,而对于那些资助文化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则承受较低的税负,从而给予民间企业和个人捐助文化事业以有效激励。文化事业资金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社会各界的资助,这样密切了经济与文化的联系,促使二者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个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工商金融界人士加入日本文化团体理事会和董事会,从而为文化事业的发展群策群力。
二、发达国家财税支持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一)改革文化管理机制,应做到区别对待
我国历来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但对文化产业的支持还存在不妥之处,对整个文化产业全盘抓,涉及面大,以至该由市场机制运作的部分文化产业缺乏生机和活力,非常少的财政资金投入到非营利性公共文化领域,很难达到提供让群众满意的文化服务、创造出高质量的文化产品的目标要求。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体制,尤其是日本的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推行“进退有别”的策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对应由市场运作的文化单位,由市场来主导,政府在必要、适当的时机给予政策优惠等间接性支持,同时成立专门文化机构,重点管理和支持那些关乎国家文化及处于濒危情形的优秀民族文化的发展。
(二)完善支持方式,重点扶持非营利性文化领域
政府应进一步履行发展非营利性文化领域的职责,针对目前我国非营利性公共文化领域资金短缺的现状,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重点改革:
一是增加财政可持续投入。鉴于非营利性文化自身的特性和发展需要,中央财政应逐年加大对各种非营利性文化项目(团体)的预算投入,给予强有力的财政扶持,重点应放在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以及文化科学研究等具有公共性、外部效应的文化单位。
二是建立民间资本捐赠非营利性文化领域的有效激励机制。仅仅依靠财政支持,促进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发展的效果不但没有那么明显,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财政负担。鼓励民间资本对非营利性文化领域进行捐赠,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可以借鉴美国成功经验,开征遗产税,实行文化捐赠免税等政策,通过这些间接手段来鼓励私人捐赠。
(三)税收政策间接支持营利性文化产业
一是增强税收政策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依据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和种类,执行减免税优惠政策。首先,在继续执行文化企业多种经营减免税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扶持那些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文化产业。除对所有文化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按照所得税税前进行150%加计扣除之外,还可将电视制作、音乐、电影、图书和报纸等产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待遇,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其次,对公益性文化企事业单位进口商品实行减免海关关税政策,如对艺术表演团体等微利或非营利单位以及艺术院校、科研机构、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公益事业机构进口必要的零配件或设备时,应下调或者免除海关关税。进口严肃音乐、科教片、儿童片等非盈利性音像制品以及文化部门进口新型文献载体和外文原版书刊时,免征进口关税等。
二是制定行业差别税率政策。文化产业的行业差异较大,可以根据文化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区别对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不同社会效益文化产品、不同性质的文化事业,采用不同的税率。以政府的文化导向为依据采取差别税率,例如,在文化消费对象和文化产业布局上,对为农民及少年儿童服务的文化以及对扶持的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给予低税率优惠。在文化产业结构上,对低俗文化采用高税率,对高雅文化采用低税率。
三是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开发弘扬本土文化。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发展本土文化。如法国税法规定,游戏开发商在缴纳所得税时可对游戏开发成本进行20%的税收抵扣,目的是鼓励开发法国本土文化的游戏。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领域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以促进我国本土文化的发展。财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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